标题:
[退税答疑]
请教关于退税中两处住房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odusodu
时间:
2011-10-27 14:25
标题:
请教关于退税中两处住房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sodusodu 于 2011-10-27 20:44 编辑
德国的牛或其他高人,您好,在2010年退税中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我09年结婚的,10年8月我办理家庭团聚签证来德国,两个月以后回国,过了近6个月才重新回德国。
1、因德国这边的住房属于第二住房,在表格填写时我填写时间是填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8月1日,还是填2010年全年?
2、因为办了团聚签过来我的税卡改成了3级,但实际上2010年妻子只在德国生活了2个月,这个情况是否会有逃税嫌疑,我报税的话税务局是否会认为我需要按1级税卡交税?
谢谢还有,我的德语只会点毛皮,那些个要填原因的地方我可以用英语写吗?谢谢
作者:
jochenyu
时间:
2011-10-28 15:45
需要按1级税卡交税, 如果第1处住房不在德国, 税务局不认
作者:
sodusodu
时间:
2011-10-28 18:43
谢谢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