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
1. 做好社团负责人,关键在于找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find the right person to do the right thing)。作为一个协会的会长或主席或理事长,不必事必躬亲,你自己做了多少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整个协会是否在你的带领下运作良好。该社团在你的领导下做好了,自然别人都会说你的领导有方,即使你啥实际的事情也没做或者不太会做。当然,用人的前提是你要对每个成员——尤其是主要成员——要有足够的了解,尤其是能力和性格方面。很多时候良好的私人关系对用人非常重要,因为信任是用人的基础。
2. 鼓励和支持做事,不过多干预,不对小问题吹毛求疵。成员做事,来自会长的支持和鼓励非常重要。对每个会员好的主意,应该予以鼓励和支持,对于不适合的主意,也应该在先赞扬这个积极的想法基础上再提出可能的困难。如果会长觉得不合适,但会员觉得很好,但只要对协会没有坏处,作为会长就最好尽可能提供帮助,而不能冷眼旁观。往往,一个好的主意,尤其是一些最终获得诺贝尔奖的想法,很可能最初都被认为不可行。会长应不与下级争功,做好了应归功于下属。
3. 对事不对人,但也要敢于当“黑脸”。协会内部,做好事情是基本原则。协会内的不同意见,就事论事不能有任何个人性的攻击。对于和自己理念不合或跟自己有过激烈争论的成员,要敢于运用他的专长,也要有足够的心胸对他的能力予以重用,这里可以看看三国时候周瑜、鲁肃、陆逊等三人政见不同却互相推荐的例子,要有接纳“政敌”的勇气和胸襟。当然,当面对有对协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危害的成员时,作为负责人决不能当“好好先生”,得有所担当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也就是说不要怕得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