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刘晓波: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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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nggan
时间:
2010-10-8 10:58
标题:
刘晓波: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
2009年12月23日,刘晓波案一审开庭当日,刘晓波在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时宣读了《我没有敌人》一文的部分内容。法庭上,刘晓波只获准宣读4分钟。经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女士授权,我们在专栏里登载《我没有敌人》全文。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 书生涯是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 的文章与著作,经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 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 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个人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 国,都是一种悲哀。
想起来,六·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居然都与法庭相关;我两次面对公众讲话的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现在。虽然两次被指控的罪名不同,但其实质基本相同,皆是因言获罪。
二十年过去了,六·四冤魂还未瞑目,被六·四情结引向持不同政见者之路的我,在1991年走出秦城监狱之后,就失去了在自己的祖国公开发言的权利,而只能 通过境外媒体发言,并因此而被长年监控,被监视居住(1995年5月-1996年1月),被劳动教养(1996年10月-1999年10月),现在又再次 被政权的敌人意识推上了被告席,但我仍然要对这个剥夺我自由的政权说,我坚守着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表达的信念--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 恨。所有监控过我,捉捕过我、审讯过我的警察,起诉过我的检察官,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虽然我无法接受你们的监控、逮捕、起诉和判决,但我尊 重你的职业与人格,包括现在代表控方起诉我的张荣革和潘雪晴两位检察官。在12月3日两位对我的询问中,我能感到你们的尊重和诚意。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 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
众所周知,是改革开放带来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在我看来,改革开放始于放弃毛时代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执政方针。转而致力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放弃"斗争哲学"的过程也是逐步淡化敌人意识、消除仇恨心理的过程,是一个挤掉浸入人性之中的"狼奶"的过程。正是这一进程,为改革开放提供了一个宽松的 国内外环境,为恢复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为不同利益不同价值的和平共处提供了柔软的人性土壤,从而为国人的创造力之迸发和爱心之恢复提供了符合人性的激励。 可以说,对外放弃"反帝反修",对内放弃"阶级斗争",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得以持续至今的基本前提。经济走向市场,文化趋于多元,秩序逐渐法治,皆受益于 "敌人意识"的淡化。即使在进步最为缓慢的政治领域,敌人意识的淡化也让政权对社会的多元化有了日益扩大的包容性,对不同政见者的迫害之力度也大幅度下 降,对八九运动的定性也由"动暴乱"改为"政治风波"。敌人意识的淡化让政权逐步接受了人权的普世性,1998年,中国政府向世界做出签署联合国的两大国 际人权公约的承诺,标志着中国对普世人权标准的承认;2004年,全国人大修宪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标志着人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的根 本原则之一。与此同时,现政权又提出"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标志着中共执政理念的进步。
这些宏观方面的进步,也能从我被捕以来的亲身经历中感受到。
尽管我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对我的指控是违宪的,但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经历了两个关押地点、四位预审警官、三位检察官、二位法官,他们的办 案,没有不尊重,没有超时,没有逼供。他们的态度平和、理性,且时时流露出善意。6月23日,我被从监视居住处转到北京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简称"北 看"。在北看的半年时间里,我看到了监管上的进步。
1996年,我曾在老北看(半步桥)呆过,与十几年前半步桥时的北看相比,现在的北看,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上都有了极大的改善。特别是北看首创的人性化 管理,在尊重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人格的基础上,将柔性化的管理落实到管教们的一言一行中,体现在"温馨广播"、"悔悟"杂志、饭前音乐、起床睡觉的音乐中, 这种管理,让在押人员感到了尊严与温暖,激发了他们维持监室秩序和反对牢头狱霸的自觉性,不但为在押人员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环境,也极大地改善了在押人员 的诉讼环境和心态,我与主管我所在监室的刘峥管教有着近距离的接触,他对在押人员的尊重和关心,体现在管理的每个细节中,渗透到他的一言一行中,让人感到 温暖。结识这位真诚、正直、负责、善心的刘管教,也可以算作我在北看的幸运吧。
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和亲历,我坚信中国的政治进步不会停止,我对未来自由中国的降临充满乐观的期待,因为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拦心向自由的人性欲求,中国终将 变成人权至上的法治国。我也期待这样的进步能体现在此案的审理中,期待合议庭的公正裁决--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裁决。
如果让我说出这二十年来最幸运的经历,那就是得到了我的妻子刘霞的无私的爱。今天,我妻子无法到庭旁听,但我还是要对你说,亲爱的,我坚信你对我的爱将一 如既往。这么多年来,在我的无自由的生活中,我们的爱饱含着外在环境所强加的苦涩,但回味起来依然无穷。我在有形的监狱中服刑,你在无形的心狱中等待,你 的爱,就是超越高墙、穿透铁窗的阳光,扶摸我的每寸皮肤,温暖我的每个细胞,让我始终保有内心的平和、坦荡与明亮,让狱中的每分钟都充满意义。而我对你的 爱,充满了负疚和歉意,有时沉重得让我脚步蹒跚。我是荒野中的顽石,任由狂风暴雨的抽打,冷得让人不敢触碰。但我的爱是坚硬的、锋利的,可以穿透任何阻 碍。即使我被碾成粉末,我也会用灰烬拥抱你。
亲爱的,有你的爱,我就会坦然面对即将到来的审判,无悔于自己的选择,乐观地期待着明天。我期待我的国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达的土地,在这里,每一位国民的 发言都会得到同等的善待;在这里,不同的价值、思想、信仰、政见……既相互竞争又和平共处;在这里,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仪意见都会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别是 那些不同于当权者的政见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这里,所有的政见都将摊在阳光下接受民众的选择,每个国民都能毫无恐惧地发表政见,决不会因发表不同政 见而遭受政治迫害;我期待,我将是中国绵绵不绝的文字狱的最后一个受害者,从此之后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表达自由,人权之基,人性之本,真理之母。封杀言论自由,践踏人权,窒息人性,压抑真理。
为践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之权利,当尽到一个中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我的所作所为无罪,即便为此被指控,也无怨言。
谢谢各位!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作者:
basswawa
时间:
2010-10-8 11:51
作者:
suesue926
时间:
2010-10-8 19:47
本帖最后由 suesue926 于 2010-10-8 22: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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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igator
时间:
2010-10-8 21:02
刘晓波所言之民主自由的中国,也是我们13亿人民所期盼之国家,就像国际歌中所写的,那一天一定会实现!!!
作者:
粽子!粽子!
时间:
2010-10-9 12:37
感人肺腑,温和宽容。
作者:
kalok87
时间:
2010-10-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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