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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南郑发生砍杀幼儿事件 致7死20余伤 [打印本页]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2 09:19     标题: 陕西南郑发生砍杀幼儿事件 致7死20余伤

http://news.mop.com/domestic/2059688.shtml

陕西省南郑县一幼儿园12日上午8时左右发生一起砍伤儿童事件,已造成7人死亡,20多人受伤。目前,伤者被送往汉中市的3201医院等地抢救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2 09:21

中国有这样一群怂人群体:除了政府他们谁都不会跪,除了小孩他们谁都不敢杀。
作者: zhuomao    时间: 2010-5-12 10:19

哎,那一带治安一直比较乱,我曾经几年生活在那儿,街上地痞流氓很多,打假斗殴常有,犯人越狱满街砍人的我在的时候发生过一次。那也是我人生中最黯淡的几年,看来这么多年变化不是很大。
作者: jasinny    时间: 2010-5-13 02:55

我操 这怎么还天天都杀小孩了
就事论事的说 这事TG做的真不对 有一点很大的失误 就是没有新闻封锁 后来发生的杀小孩可能都是学的…… 没准以后还会继续发生……
现在的民众也是 无论发生啥事都喜欢拿政府说事 左一个民不畏死 有一个民不畏死的 搞得真好像罪责不在杀人犯一样 这样肯定使得有一些本来就想死的人更加疯狂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5-13 10:14

故意杀人的话一般都是判死刑,因此在犯罪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惩罚是一致的,这个时候如果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话,越残忍与恶性的犯罪,边际收益越大,法律此时非但不能阻止恶性杀害儿童的事件,反而会促使所有的人都去杀儿童——因为这是报复社会最好的方式。
作者: songruohui    时间: 2010-5-14 07:48

现在的问题是,不是杀谁。而是人们找到了报复社会的手段,这才是最可怕的。
作者: songruohui    时间: 2010-5-14 08:02

本帖最后由 songruohui 于 2010-5-14 09:04 编辑

人们找到报复社会的手段了,这才是最可怕的了。所谓手段不是指的杀孩子。
而是事件越残忍越会引起社会关注。
这就是恐怖主义的开端了。
即使孩子被保护了,总会有人找到新的目标。
在中国的弱势群体太多了。
作者: joqoko    时间: 2010-5-14 08:24

针对自己同胞的恐怖主义,这是怎么样的社会啊~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4 08:48

身在乱世,自求多福。提醒家人和朋友一定注意安全。除此之外,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作者: mopper    时间: 2010-5-14 15:21

本帖最后由 mopper 于 2010-5-14 16:23 编辑

女子持杀猪刀闯入杭州青少年宫 被保安用钢叉制服




10-05-13 11:12:43 沈先生来电:“刚刚一个女的,拿了把杀猪刀,冲进了青少年宫里面,欲行凶,这个女的是从西门进来的,目前看不出这个她有什么精神问题,我是带儿子来少年宫上课的,门卫和交警第一时间制止了她,人已经抓住了,幸好没有人受伤,我拍了照片,给你们传过来。”

  沈先生口述:事情发生在10:50到10:55之间,我送儿子在青少年宫上课,我在音乐教学楼大厅里等。听到外面声音很大,就出去看。看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双手抱着把生锈的刀冲进了进来。交警和保安也冲了进来,保安拿着钢叉,一起把她制服。我看不出这个女人有精神问题,在被制服过程中表现蛮正常。(都市快报)
http://news.hsw.cn/system/2010/05/13/0505094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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