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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新闻] 中国牢头狱霸的真实生活 [打印本页]

作者: alligator    时间: 2009-10-26 14:22     标题: 中国牢头狱霸的真实生活

本帖最后由 alligator 于 2009-10-26 15:33 编辑 ' K* A% Z+ M( E  r; h  V

. R7 g. H# W$ o9 P' Q$ m- k9 B牢头狱霸的社会之痛绵延古今中外,尤其在当下的中国,又纠结产生于刑事司法制度中的若干不足。对此,最高检的官员也坦承“牢头狱霸长期存在”,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打击。  我们宁愿相信,近段时间屡被曝光的看守所死人事件,并非是因为看守所的管理变糟了,而是因为媒体更为开放了,才使这多年的痼疾得以见于天下,并刺激舆论从沉痛中寻找制度出路。
( b9 [4 ~. d7 f5 a; [4 \0 z: k- _  看守所死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是,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我是当兵的出身,身体棒棒的,那么残酷的训练都经受得起,进来却连续7天盗汗,极度虚弱。要是适应不了环境,没调整好,就走了……0 q  V6 N. d) Q
  郑言水,曾在某看守所蹲过3年冤狱,后被无罪释放。他在看守所从“新收”(黑话,指新进看守所的人)混到了号长(即俗称的牢头),几历死生。2009年3月下旬,他向南方周末记者作了口述。
' t. i/ E6 m  S5 O; q& u  号里,一个丛林法则的小社会
. d* N/ v1 a0 I" I; [/ L  打了一次架,人家就不敢小看我了。在号里如果是软蛋,那就有洗不完的衣服,洗不完的碗。
* M4 Q! r3 E1 l4 I  x1 W8 w* L  2001年3月9日上午9点多,我被警察带进了看守所。警察检查完身体,按规定搜走了我的腰带、皮带后,我拎着裤子、光着脚进了“仓”。福州将监舍称作“仓库”,嫌疑人出监、入监称作“进仓”、“出仓”。
0 G* o, I. [. V8 z( r( o- [9 ^  大铁门里面,房间有二十几平方米,呆了二十七八个人,大家忙着做灯花、编织、穿珠子,后来我知道这是看守所规定的劳动任务。房间有六七米高,只有一个窗户,几乎不见阳光。
6 e) _% L& N; P7 L- X  我的到来让大家很兴奋。“脱衣服,浇头。”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说,后来我知道他是号长。屋里有个天井,我被叫到天井中央“过关”。凉水浇了二三十桶,3月份还很冷,我全身都冻硬了。还有二十多个人围着我,盯着我看,我脱光了站在那里,恐惧到了极点……
# V  H9 U6 |9 a* J+ e  后来我知道“浇头”还算好的,我们这里是干部号,关着公务员、外籍人员、老人以及一些托人关照过的嫌疑人。看守所里有两个干部号,其他都是大号,关的就是杀人、抢劫等刑事犯罪嫌疑人,新入号的犯人过关的方式就是挨打,类似《水浒传》里的“杀威棒”。; w4 a4 V$ @, w: ?7 |" F
  浇完头,号长叫我过去问案情。他听完了之后说了声“很麻烦”,就叫我去劳动。穿了一上午珠子,中午一口饭没吃下去。晚上10点多,大家陆续睡下了,50厘米高的大通铺上挤挤挨挨地睡了十几个人,连一只脚都插不进去。这时号长发话了,你睡“海山”吧。我就拿了生产用的纸皮铺到“海山”边。“海山”原来是本市最豪华的宾馆,在这里指的是茅坑,故意讽刺的。因为铺位有限,有一半的犯人要睡到通道和“海山”边。人多的时候,连“海山”边都睡不下,只能在墙上靠着,或者轮流值班,轮流睡觉。, j, ?' z1 \/ N3 O: D
  刚开始几天很害怕,后来慢慢适应了,发现这是个很特殊的社会。号里有28个人,分为3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一斤”、“二斤”、“三斤”。“一斤”是号长和当头的几个人,即“高层”,“二斤”是中层,“三斤”是新来的和地位低下的嫌疑人。号长通常是干部(指警察)指定的,其他“一斤”、“二斤”和“三斤”是自动形成的。决定等级高低因素有多种,包括拳头有多硬,和干部、号长关系好坏等,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案情,诈骗、强奸等嫌疑人被认为人品有问题,是混不上“一斤”、“二斤”的。
1 \% |9 q& n" M! {  起初也有人欺负我,有天轮到一个合同诈骗嫌疑人值班分饭菜。菜是煮土豆,他分给我的只有汤。我火起:“你不要狗眼看人低!”他说:“你新来的要怎样?”两三个人就围过来了,我这边也有两三个人,打起来了。几分钟之后,干部来了,用警棍在铁门上敲,警告我们。号长也过来调解。  c& I, Q0 S- [9 @2 z( ^
  打了一次架,人家就不敢小看我了。在“海山”边睡了半个月,就去睡通道,差不多睡了一年。在号里如果是软蛋,那就有洗不完的衣服,洗不完的碗。有一个房管局的前科长就比较软蛋,总是受人欺负,这种人是多数。如果你有钱,可以买些东西来孝敬“号长”以及其他“一斤”、“二斤”,这样日子就好过点。要是既没钱又没身份,只能扫地,帮人捶背,洗短裤,非常痛苦。7 \) d- o1 P$ J" J4 G
  号长,微小的权力被无限放大
- y5 w: C7 n5 Z: f1 B/ i; }8 y  并不是所有的牢头(号长)都是狱霸。只有当牢头太凌厉霸道,警察又不够负责任时,才会变成“狱霸”。; r, P" a+ t" v! o' ~% w; _" R
  在这个看守所,一个警察要管两个号,每个号都有二三十人,直接管理是不可能的,都通过号长来遥控。所以,一个号长素质高低,对看守所的秩序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比如新来的犯人能否“服水土”,关键要靠号长的调教。
2 y& d9 O5 u/ f  做号长意味着有利益上的好处。在外面,微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的资源在这里被无限放大,成为人人羡慕的东西。号长,吃东西会多一点,少干点活,晚上睡觉位置大一点。看守所里不许给家人写信,只能寄明信片,但号长就有每月给家人写一两封信的“特权”。这些在外面都是很小的事情,在里面就不得了。多写张明信片有什么?在里面都是一根根救命稻草,你想捞都捞不着的。: M' p. P& l7 W+ x6 c% j/ F
  当号长还有一个好处,每天都“出仓”两次,向干部汇报工作。这是了不得的待遇,绝大多数的犯人,无论关几年,只有进仓、出仓两次。/ w  @% B5 W: W& h+ z
  老号长走了之后,干部觉得我威信还行,让我当号长。我就是为了出去透透风,才同意当号长的。在仓里呆着只能看三四米远的地方,眼睛都半瞎了。, U! n- r7 s  a: q2 ]
  我能出去,还能打听一些外面的信息,嫌疑人与世隔绝,我回来讲给他们听,人家都很羡慕。* f/ F7 J* ?2 _7 H8 V
  号长也掌握着资源分配的权力。比如睡觉,每天晚上,睡床上和海山,天差地别。晚上值班分成早、中、晚三班,中班正好是半夜,是最难受的,怎么排班,也是号长一句话;饭菜很差,一菜一汤,青菜都煮黄了,可是能否吃到一口菜,也得号长说了算。
3 X% C" M6 `* p5 D& |  号长可以决定你能否给家里邮寄明信片。干部把明信片分给号长,要是号长给使点小动作,就会根本寄不出去。点点滴滴的权力,外人看起来很可笑,但对嫌疑人来说就很重要。
3 \- a9 Y( h% e# ~6 ^: P6 y  号长和干部的关系很微妙。干部利用号长来管犯人,需要给号长一些好处。如果干部向犯人索取一些利益,或者犯人要跟家里人取得联系,都得号长“牵线搭桥”。号长跟干部合伙搞这些事是违法的,我在这里呆了3年,有好几个警察进去了。
& Y1 `9 `& S. t; }: x2 }  到了后期,我们吃上了“干部菜”,这是干部给我们做的大好事。一个月交800到1000块,中午和晚上能吃上5块钱那种盒饭。号里有三分之一的人吃,其他的人眼巴巴地看着我们吃,吃剩下的他们就分了。
* `8 H+ n8 s' F, P: d$ s3 s  并不是所有的牢头(号长)都是狱霸。牢头要维护监管秩序,也要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有的号长在外面捞,在里面也捞,太凌厉霸道,如果警察又不够负责任时,号长就会变成“狱霸”。不过号长要是民愤太大,警察也怕出事,会把你换掉。
& b2 z/ Q' d, K7 l9 l( j$ e& ?  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死人
5 M7 t& W$ c1 [# r  看守所死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里生存环境太恶劣了。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
& e, [6 y# ]0 y; I2 |  我只当了一年的号长,就坚决不再当了。二十多人呆在一个房间里,吃喝拉撒都在一起,哪能不打架?如果号长威慑力不够,就管不住犯人。通常干部会派几个比较凶悍的犯人给号长撑腰。遇到事了,是打还是不打?很为难。. n  i  ?2 U$ F3 L
  号里有一个“小山东”,身高一米八二,二十七八岁,以前是当保安的,很壮。他在大号里被人把脾脏打坏了。脾脏摘除后,瘦了好几十斤,每天弓着腰,饭量一点点。他给我们看伤疤,有十几厘米长。他要是再放在大号里,就被人打死了。干部号这种事比较少,就是冲突起来强度也比较低。干部才把他调过来。大号很恐怖,打架的,斗殴的,强奸的,抢劫的,都有。' b7 k& ~* n$ {9 Y
  白天干部盯着监控屏幕,号里发生异常立刻就赶过来;晚上就是犯人自己管犯人。晚上出了事情,比如打架要把人打死了,或者有人病得很重,号长就带领大家拍床板“喊号”,干部就会跑过来处理。“喊号”天天都有的,经常听见隔壁发生骚乱的声音。
% S  Z- ~) C! M6 S  号里莫名其妙地死人很常见。每隔一段时间,看守所的医生就来发维生素B、D呀,我们问怎么回事呀?医生说又死了个人,解剖了都不知道什么原因,可能号里营养不好,赶紧给大家补充些营养,以防万一。8 b4 F3 k4 A) ?. E
  看守所里两三年都吃不到一口青菜。这里关了很多处级、厅局级的人物,大家经常谈拌空心菜,都会流口水。我在这里呆了半年头发就白了,一方面是因为愁案子,另一方面营养太差。
! L( e; o! R% w$ Y( U  看守所死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里生存环境太恶劣了。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比如说刚进来的嫌疑人生命是最脆弱的。经过审讯的高压,嫌疑人身心俱疲,没吃没喝,精神高度紧张,不堪一击,在外面可能20拳都打不死,进来一个指头就戳死了。我是当兵的出身,身体棒棒的,那么残酷的训练都经受得起,进来却连续7天盗汗,极度虚弱。要是适应不了环境,没调整好,就走了。. w, h& b9 O6 j3 u: Z' z" z
  我们这里从不放风,一个个皮肤雪白雪白的。晒太阳怎么晒?冬天的上午,有一缕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总共也就十几分钟,大家就轮流晒一会儿。这是最让我刻骨铭心的。
# z6 G$ ~+ I# i  干部是不会进号的,除非搜查违禁品。那时候武警手持冲锋枪冲进号里,大家抱头蹲在墙角,要是哪个人抬起头,橡皮棍就敲过来了,那真是奇耻大辱。我们这些人还不是犯人,是嫌疑人哪。
: o: X0 E4 ~8 \- P1 |& R. I/ ~  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0 D7 K9 X5 D* S& e, O
  我们最羡慕的是一个外籍华人。他是个诈骗嫌疑人。每个月,该国领事馆驻广州的领事都会飞过来看他,我们感到他们把人看得最重。“坐牢”3年,我脑海里经常会浮现《水浒传》描写狱卒的细节,一千年过去了,狱卒除了衣服穿得不一样,有多少本质区别呢。
& ?7 I7 M+ ^7 _8 E: q1 k  在号里所有的信息外面的人都不会知道。按照规定,嫌疑人不可以会见家人,就是律师,我也是三个多月后第一次见。出来之后我才知道,这都是律师申请了好多次看守所才同意的。一年大约只能见一两次,每次都高兴得不得了。会面大约有半个小时,除了案子,没法谈别的。警察在旁边,提到别的就会打断。再说,这些东西跟律师讲了有什么用呢?8 A, ~: L* G7 V& Z" ?
  我们最羡慕的是一个外籍华人。他是个诈骗犯,关了两年。诈骗罪是最让号里人瞧不起的,但他属于“一斤”、“二斤”的人物,连警察都畏惧他三分。因为,每个月,该国领事馆驻广州的领事都会飞过来看他,雷打不动,他每次都很骄傲地出去。我们问他,每个月都看你,哪有那么多话说?他说不过就是问是不是挨打之类的,就是一句话不说,人家也来看,这是规矩。这个形式代表了很多很多内容。我们感到他们把人看得最重。0 b9 n1 v7 U3 B& m# {: c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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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矮小、粗壮,一身敦实的腱子肉,出身山民、受过大学法律教育的周旭,因为一起冤案,2007年4月被捕,在看守所内度过漫长的11个月,后因证据不足才被释放。  他在看守所曾以暴力获得了牢头地位。他尤其感叹的是,外部监督力量对高墙之内的无奈与无力。3月22日,他为南方周末记者作了自述。, J2 R& b+ F6 b  x6 |6 y1 b
  “二十四章经”遮蔽暴力“游戏”
8 d. v1 `4 g& q: L6 f  周旭刚入看守所时,也像郑言水一样先经历“杀威棒”,只不过“杀威棒”换成了喝三缸水,“喝得人翻江倒胃,肚皮快撑胀了”。9 t9 i5 R. @. b; G# w2 }* ~
  所不同的是,每个新人进来被要求背熟“二十四章经”和“四十八条”。规定时间内记不住的,都要遭到牢头手下打手们的拳打脚踢和各种体罚“游戏”。( D: ~: W. J. K9 h7 y
  所谓“二十四章经”,是指看守所为应付外界检查要求罪犯背熟的标准答案。周旭说,看守所有时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上级领导来视察,要是问到犯人,大家就必须要按照标准答案来回答,比如,问你平时吃的是什么,就要回答,“两菜一汤、有鱼有肉”之类的答案。
4 c% _2 B1 C+ Y1 R2 d  而“四十八条”则是一些看守所对内的禁止性规定,“不准抽烟、不准喝酒、不准赌博”等等。. l' S. S, F' W2 `
  周旭说,在他的号子里,类似“躲猫猫”的游戏并不稀奇。他所掌握的常规体罚就有“骑摩托”、“开坦克”等,“蹭破皮是正常的,弄点轻伤很正常,搞不好很容易有重伤”。“在牢中,打人没关系,只要别太过分就行。”周旭说,因为一般伤都会被治愈。% c# z3 @. E0 h0 H
  但这样的分寸,很难把握,“在看守所里,最受欺负的犯人往往就是这样,大家天天打他”,“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下手下得太重,有时候就会出事”。但外面一般很难知道,即使有检察院等机构来查,牢中人也都以“二十四章经”这样的方式应付之。例如,一旦出人命,无论是牢头还是警官,往往要求大家统一口径,以暴病等理由应付。1 G( x; z& S* O8 A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一名驻监狱内的检察官证实了类似的情况。他回忆7年前,刚毕业,驻扎的监狱内因两帮罪犯火拼,一方的“大哥”被对方打得肋骨骨折而死。“我当时先蹲下去仔细摸摸死者的胸部肋骨,带我的老师一下子就把我拉住。他用脚尖踩了踩,然后说,没事了,应该是自然死亡。”他说。% l9 e& J6 E) `' p) Q; j' A
  线人和牢头的潜规则
- H3 Z2 I7 ~! \0 T  周旭的前任是一名死刑犯,周旭在牢里呆了6个月后,成了资历最老的人,死刑犯在被枪毙前,把牢头的位置传给了他。
: _# U* Z/ R: X& @- W  G  不服的人不少,在前牢头死去后,立即有人对新“统治者”的地位提出了挑战,最终两人选择了“单挑”,周旭一把冲上去将挑战者抱起,狠狠砸在了铺上,最终“坐稳了江山”。为了随时控制号子里发生的一切,看守所除安装摄像头外,基本都会在号子里安排一两个眼线,负责报告号子里的“政治动态”和异常情况。“线人”和牢头间的平衡亦是一门艺术。
0 E( Y/ @" K9 ]7 b2 `# V5 Q" x( ^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哪个人是眼线,管教的警官叫谁出去单独谈话的次数多了,我们也都明白了。有时候警官会跟你明说,要你照顾下,有时候不说,你自己心里明白,做事不要做太过分就行。”周旭说,而相应地,只要线人平时不要强出头,牢头对于“线人”也是敬而远之,互不侵犯。; r0 A: z9 e- G( ~% c* _; L& F
  “线人”和牢头共同治理的潜规则,数千年后仍然悲哀地延续着。从《隋唐演义》里的程咬金,到《水浒》的牢头李逵和戴宗,到云南“躲猫猫”事件里打死李荞明的牢头,无一不隐现着这套潜规则的力量。
( h/ K& `# a% Q7 ^" t  目前打破潜规则的力量实在过于无力。周旭说,解决看守所里所发生的,需要有外部力量来监督,需要彻底改革看守所。/ j8 S8 w7 q/ R'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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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头狱霸之治】看守所前所长谈治理牢头狱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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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m' _1 T) o3 b3 V2 i  “躲猫猫”给公安的教训是,为什么不为看守所改善硬件设施?为什么不将高素质的民警派到看守所工作?为什么不给看守所增加警力?  n- L6 [2 o: |1 [8 T, J. B5 q
  引起舆论哗然的“躲猫猫”在看守警察眼里到底什么样?学界呼吁以此为契机推动羁侦分离(即羁押嫌疑人的看守所从公安局分离出去),警方人士如何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看守所前所长接受了南方周末采访。7 D. t" O3 n2 V; _
  南方周末:看守所用嫌疑人管嫌疑人,这种管理方式是不是唯一的选择?
: Q# Z# I+ D% Q4 Y  前所长:看守所内用疑犯管疑犯,是一种错误的方法,但又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一名新入所的疑犯,什么东西都不懂,连被子都不知道怎样叠,这些生活小节,不可能由民警去教,干警不可能直接去管那么多嫌犯。时间一长,往往监室内排了位置,谁老大,谁老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牢头。
) g) R/ z0 j' [  K% n1 ^  有句话说“铁打的牢门,流动的犯人,不变的规矩”,如果民警管理不到位,牢头狱霸就会越来越严重。
2 C( C& A  }! N2 |0 k# y  南方周末:看守所民警和号长的关系相当微妙,出现嫌疑人被牢头打死,是不是因为没处理好双方的关系?
+ L0 D! f9 q, N5 g  前所长:监室内的牢头狱霸非常复杂,也很难界定。“躲猫猫”确实是一种游戏,除此之外,还有“小猫钩鱼”、“小鸭过河”、“磨豆腐”等,这些都是带有一定暴力动作的游戏,很流行。一旦其中一人不配合,也可能会出现暴力行为,从而造成死伤的后果。这就是看守所里的现状。
; [' @/ ?$ G5 |% L+ M$ R  看守所民警的责任心决定了监室内“老大”的权力,也决定了这种游戏是否会造成后果。因而加强责任心是第一位的。
0 y" g( N6 {4 U  看守所的硬件设施不足,也决定了牢头狱霸的存在。如果24小时有监控录像,老大也不敢有什么“动作”。如果每人都能发被子衣服,每天都吃得好,也不会因为生活问题而打架。
. P/ w9 u/ Z+ ]0 ?  s" S% u& J. A  南方周末:“躲猫猫”事件是否意味着羁侦分离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9 b& M/ t  @. u6 i& W  前所长:“躲猫猫”事件发生后,我曾与朋友讨论过这个话题,探讨这事件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孙志刚事件。
0 I# S! x$ \6 N5 X" c  从法治角度看,确实是羁侦分离更有利,羁侦分开的最大好处是防止超期羁押,当然也可在某种程度上防止刑讯逼供。
$ f, N2 G( P& W* T4 d. o3 y5 b  但是也有一些问题。如果看守所由司法行政部门管辖,也存在很多不利。公安的警力相对较多,看守所民警的流动性就会增加。如果由司法行政部门管辖,看守人员就会出现相对固定状态。但谁都不想在看守所工作一辈子。
8 ]# U' N1 K2 @1 X  监狱与看守所有很大的不同。看守所以县而设,人事关系不便与监狱流动,这是一个涉及到人事管理权限的问题。看守所经费是县级财政保障,这又是一个财权调整的问题。
7 j, {+ w; M$ a$ O  所以我认为,以“躲猫猫”事件来谈羁侦分开,似乎为时过早吧。
5 n4 t+ x8 W. T6 J1 h  南方周末:作为法院尚未对其判刑的人,他就是无罪的,但他们的生存处境往往比监狱的罪犯更差。这样对他们来说是否公平?
2 C# Z' X. q' s6 y, b+ K  前所长:在押的未决犯,其自由程度反而不如在监狱执行的罪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情况。在好多西方国家,羁押的未决犯相对较为自由,被定罪后则处罚严格。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本点在于我国的法律体系。在我国,口供仍是证据之王。羁押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防止逃跑,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要与外界隔离,便于审讯。到我国实行零口供时,情况才会发生变化。2 g; `0 ~7 b6 f9 U- F
  南方周末:“躲猫猫”和最近的牢头狱霸打死人事件,有哪些需反省的?
# Z! L" U$ u( X  T+ D+ p, N  前所长:“躲猫猫”给公安的教训是,为什么不为看守所改善硬件设施?为什么不将高素质的民警派到看守所工作?为什么不给看守所增加警力?
2 @$ \8 p- B* X& W4 f  南方周末:您在看守所做过5年的所长,怎么治理牢头狱霸?
9 o2 D% Z3 ^7 _0 Y0 U9 b" d; c) _  前所长:总的一句话,牢头狱霸难治,但完全可以治。有3个条件,一是民警的工作责任心,二是民警的工作方法,三是硬件设施要配套。我新到看守所时,牢头狱霸很厉害,也有人被打成重伤,但后来没有了。
作者: 梁哥    时间: 2009-10-29 19:41

历史悠久了,不是谁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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