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为了忘却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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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在转身时流泪
时间:
2009-10-12 21:00
标题:
为了忘却的纪念
本帖最后由 爱在转身时流泪 于 2009-10-12 22:26 编辑
虽然比前几年年纪大了不少,今天回光返照再抽抽疯
连80年代尖儿的人都开始回忆了,看来真有点儿老的迹象了,在我的印象中那应该是历历在目,清晰且如过电影般流畅,还学习考试的时候坐在写字台前,桌上永远摆着一本课业书掩人耳目,我望着窗外,雨噼噼啪啪地打在窗户上,杂乱但富有韵律,有时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那些生命印记,竟让人时哭时笑,如颠似狂,一个人的时候,难免浪漫在一个早已虚幻的完美世界中难以自拔。
现在它们在哪儿呢?每次我意识到它们中的一些离开的时候都有一种莫名的伤感,甚至未曾来得及挥手告别,就是它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我在自卑和沮丧时的救命稻草,每一次我都会莫名其妙地鼓起勇气,树立信心等待下一次失落的到来,直至没有了它们我仍保持着向前冲的勇气。我意识到他们离去的次数越来越少,或者说频率越来越低,态度从难受到接受,我想这就是它们和我告别的方式,就像学游泳时的救生圈,在我有能力自己游动的时候我需要一个自己能接受这个现实的过程,它们几乎终于离我而去,只有像毕业时发泄似的残留物作为纪念,我很平静和欣慰地目送它们的身影,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挥手告别,但我发现记忆不是告别,而是把它们拉进我的世界,与它们融为一体,彼此拥抱。
细节的东西没头没尾,我只能性格使然地说说残存的影像和碎片,我有时觉得把尘封的记忆打开使我力不从心,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觉得没有用处,我想我长大了,但愿还没老。
我第一次对世界的记忆是姥姥家的厨房和厕所的门,绿色的,有小块儿掉了漆,我的世界就是这个角落。
我第一次受伤和第一次迟到是同时发生的,在幼儿园门口的楼梯处我被一小块儿冰滑倒,鼻梁磕在楼梯的三角儿接合处,不偏不倚,不然现在我可能只有一只眼睛,我当时没觉得疼,还痒痒的,我估计是血流满面,不然我妈带我疯狂闯红灯斜穿马路的时候连警察都没敢拦。
我第一次发脾气适合自己院里的小朋友打羽毛球,对比分过于计较,气急败坏下摔坏了拍子,此后一发不可收拾,摔过一些杯子,茶壶,音箱甚至电风扇。
我第一次伤人是我爸厂里组织去北戴河疗养,我和一个小朋友玩儿,互相坎石头,随便一扔坎在他脸上,流了一脸血,爸妈吓坏了,怕伤了人家孩子眼睛,后来把血止住发现伤疤大约3毫米,后来还有一次也是拿石头扔人太阳穴上了,起了一个大包,我爸找人用车把人送到医院,开了两盒儿风油精,是我们家掏的钱。
我第一次学骑车是在院子里,因为老摔跟头,膝盖就没长好过,那天还下雨,受伤未愈的膝盖跪在了地上,血顺着雨水流了一米多。
我第一次听说死亡是我们幼儿园一个班的一个人被厂里的消防车夺去了生命,他叫纪旭,可他再也没能继续和我们一起在这个世界上体会喜怒哀乐。
我第一次玩儿枪是小学一年级,我在大望路路口给了解放军叔叔一张狂派霸天虎首领威震天的贴画儿,交换的条件是他让我摸了会儿他的自动步枪,我都拿不动,他告诉我妈,晚上可能过坦克。
我第一次哥们儿义气是在我第一次转学时体会到的,我跟最铁的俩哥们儿说:咱们是一辈子兄弟。我现在却连人家叫什么都给忘了。
我第一次生病,瞬间飙升至40.3度,半夜开始说胡话,我爷爷从联防借了一辆平板儿车给我送到了医院,我前后住了俩礼拜,我第一次缺席了期末考试,但还好捡回了一条小命儿。
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跟人打架是在教学楼的厕所里,我让人打成了熊猫儿,我也让那哥们儿戴上了墨镜。
我第一次让我爷爷发脾气是因为不好好儿描红模子,我把整个字儿涂成黑疙瘩,说反正是把字描黑了,现在就是覆盖的大了点儿,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我爷爷轻不轻女不好说,反正典型重男,家里谁打我他跟谁玩命,当他追到我屋里抬起手来的时候我吓傻了,后来他也没有打我,当时他肺气肿很严重,在自己屋里吸氧,当年就接到了病危通知书。
我第一次练武术在东单武馆,教练是老爸下属,我当时太软懦了,就跟一藏在袋子里的小袋鼠儿似的,先练劈叉,教练一脚把握的叉踩平了,疼得我一礼拜腿打不了弯儿。
我第一次参加影视作品是在六年级,给经济学院拍武术教学片,一共和两个师兄三个师姐六个人一块儿,挨地坛公园拍的,其间NG了十几回,中午领了一盒儿盒儿饭,好像是木须肉。
我第一次考试得满分是小学毕业考试,我带着争议被保送初中,避开了该片儿的痞子中学。
我第一次见证亲人离去时在6年级后的暑假,考完试我妈才告诉我泰姥儿去世了,这个拉扯大了我们家三代人,在床上瘫了十几年的老人安详离去,我懵懂竟没有落泪。
我第一次脸红心跳是94年的夏天,我在初中第一天报到,班里地一张脸庞深深吸引了我,时至今日想起来的时候,我仍记忆犹新,感觉不错。
我第一次感到羞耻是作为班里唯一的保送生被老师点在考试后10名里站了起来,全班的目光集中在了我身上,造成了我性格致命的缺陷。
我第一次实至名归的满分是在初三,那是数学考试,我的救命稻草。
我第一次参加奥校,是在一次数学竞赛预赛得了第三,初一的老师在班里见了我挺惊讶的。她教的高级因式分解我总第一个做完。
我第一次戴上团徽是领初中毕业证的那天,从支书手里接过了它,我手心儿却出了汗,初一的老师问我考上高中了吗?我说我考上了陈经纶,我也第一次抬着头理直气壮的和她说话,天地也在3年内首次变得宽广。
第一次当队长是初三后的暑假我们厂区里的几个哥们儿报名参加百队杯足球赛,经过分析决定选择焦化厂赛区,当时小组赛3站全胜,进10球失3球,配合默契,淘汰赛我们坐Iveco去的,让一车坐130的4比0杀的铩羽而归,小组赛里有两个队里竟然都有我随后高中班里的同学。
我第一次恋爱是刚进高中,我是被动的,当时我感叹女孩儿也可以这么直接,她跟我说的时候才发现她是个传话的,我一直觉得那时的木讷挺对不住人家的,好多事都是朋友撮合的,好多第一次做的事也是同时发生的,比如第一次滑旱冰,在月坛,我还把人家拉了一跟头,后来无疾而终,所以没有第一次分手,不知道她高二去文科班有没有受我影响,希望那是她自己的选择,之后她妈妈成了我们学校校长,高考那天在校门口被她点名儿希望我好好考,我心里默念一定要考上北大,结果多了一个字,到了北工大。
我第一次单独表演使我成为乐团萨克斯的首席后给家长的汇报演出上,我怀疑老师故意让我难堪,突然让我即兴表演,我吹得曲目是海顿的〈自由射手〉,吹次了俩音儿。
我第一次进入班里前三名是在高三,那时狂的高考前看欧锦赛。
我第一次参加卡拉OK实在学院的礼堂,我唱的是郑钧的〈赤裸裸〉,临上台我想改成〈灰姑娘〉,管音乐的老师说来不及了,音乐都放了,当我唱“那他妈没有意义“时院辅导员居然笑了,后面有两位小声儿嘀咕说“这哥们儿唱得真他妈颓废“,我觉得大学挺NB的。
我第一次正式表演时大一新年晚会,我用萨克斯来了一首〈山丹丹开花红艳艳〉,音色特好,之前我擦了好几天号管儿,因为太久不吹都生锈了,当时倍儿紧张,生怕玩儿现了,主持人弯腰把话筒握在号口儿前,临了儿我都没跟人说声儿谢谢。
我第一次喝酒在大二,因为准备出国我休学了,但时不常去学校骚扰他们,有时也替人上个课做个实验伍儿的,那次旁边宿舍的一哥们儿过生日,估计去了20口子,他跟每一个到场的喝了一圈儿,然后说你们聊我还有事儿就出溜儿桌子底下去了,切蛋糕的时候几个人把他架起来完成的,我喝了4瓶儿燕京,头有点儿晕,但没醉。
我第一次和所有朋友们告别是2002年10月11号,因为没有熟人来德国,可有人提到德国就想到我,我很欣慰。
我第一次冒出想结婚的念头是我明白了相濡以沫这个词的意思。
我第一次和外国人一起上课是一个叫Radollfzell的小城(拉多夫采尔,简称“拉村“),挨着波登湖,在这里的语言班我们得知被骗了,从此刻其对德国人刮目相看。
我第一次喝醉了是在拿到大学录取书后,大家分道扬鞭的前前晚,我因为找房提前一天走,那天不省人事,竟然扶着墙自己走回屋还盖好了被子,酒品不错,就是爱说实话,听说我说我们一块儿的一个女生头发像贞子,从电视机爬出来,刚爬一半儿卡住了,还要我帮她一把,我说的时候拿女生刚好在场,要没人拦着,后果...
我第一次搬家拖了俩箱子,肩挎一笔记本儿电脑,外加俩大袋子,一路向北。
我第一次自己做饭,味道还成,就是有点儿轻微食物中毒。
我第一次再外国考试通过,成绩还挺好,比我在大学所有的成绩都要高。
我第一次打工,用第一个月的工资全请朋友吃饭了,包括第二个月的一部分
我第一次开车就连到了四档,他说我是他教过的天分最好的学生,头次练习中间他才上了两回厕所
我第一次拿到驾照,连高速都没上,教练和考官一通儿神聊,二十分钟搞定,不过驾照上的Beijing成了Beising,好事多磨,有得必有失
我第一次到五百强实习,发现中午打招呼的第一句话竟然也是"吃了吗?"
我第一次拿到大学毕业证,一张纸张质量稍好的彩打证书,为了这个我给德意志扔了7年青春,用了n瓶儿植物油,以及一板儿车欧元钢崩儿
我肯定漏掉了很多东西,可能是我想不起来了,也可能是我懒得想了,就像离今天越近,觉得事情的意义越小,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像今天一样的提到今天,我想我会比今天对今天的感动深刻的多。
作者:
ch_in
时间:
2009-10-13 13:02
天 你记性真好
我很多都想不起来了。。。。
第一次唱k就选赤裸裸。。。。勇气可嘉。。。。
作者:
爱在转身时流泪
时间:
2009-10-13 21:54
巨喜欢老郑,很有范儿
作者:
ch_in
时间:
2009-10-15 08:21
人家都是仙人了。。。
作者:
爱在转身时流泪
时间:
2009-10-15 12:59
我觉得当仙儿挺不容易的,不执着于物
作者:
ch_in
时间:
2009-10-15 15:51
我觉得疯了挺好 最超脱的一个 谁想到。。。他又不疯了。。。还复出了。。。还胖了。。。还养狗了。。。
作者:
爱在转身时流泪
时间:
2009-10-15 16:45
殊途同归,人不可能疯一辈子,迟早得安定
作者:
ch_in
时间:
2009-10-15 17:29
不觉得那是种背叛么
作者:
爱在转身时流泪
时间:
2009-10-15 20:23
怎么叫背叛啊,最后应该归于平淡,人不可能桃皮转变的,闹腾一阵最后可能还是喜欢平淡
作者:
ch_in
时间:
2009-10-15 21:29
他再不是原来的他了 原来那些歌象承诺一样 都是他的思想啊 现在一切都被他自己颠覆了
作者:
爱在转身时流泪
时间:
2009-10-16 04:43
他还是个有个性的人,不过不想折腾了可能,老郑,老狼,许巍,他们以前都是叛逆的,不过现在好像都很幸福,都很平和,或许他们谷子里就是这样的人,只是用一些玩世不恭的态度来提醒自己,不让自己受伤,或者不让别人看到受伤的自己
作者:
ch_in
时间:
2009-10-16 12:13
那些变的平和的 没一个能再写歌
就像人长大了 穿着雨鞋也会绕过水塘 只有孩子会开心的淋这雨玩水
作者:
爱在转身时流泪
时间:
2009-10-16 13:25
你说的感觉是这样,接受了一些社会规则,倒不是对错,就是觉得应该这样,应该美好平淡,应该绕开水塘
作者:
ch_in
时间:
2009-10-16 17:27
y?
我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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