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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斑竹黑木崖发个发帖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tahongfei    时间: 2009-7-19 15:53     标题: 请斑竹黑木崖发个发帖规则

小弟现在是不敢发帖不敢回帖啊,动不动就又锁又删的。不知道什么样的内容能发什么不能发,私人摆摊二手货可以发,别人的dhl代理缺删的那么快(不是帮那个人说话,我还想找他算账呢,,说是6天寄到的东西我寄了13 4天,但是被版主删的我都找不到这个人了)。亚超的店铺能发帖说什么时候有什么货(这是好事),但是前两天有个人发了个帖子介绍了个德国卖干货的网页缺一会找不到了,,(里面卖的有些东西就是很便宜,也是方便大家的),这两天有个nettmann001的帖子,今天就看到炸酱面的帖子被锁了,,人家想说一下防范别人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是诽谤,卖东西的本人又说了谢绝其人回帖,如果说炸酱面语言过激,(我看起来反正没什么),版主的锁帖的原因我又看不太明白(小弟对语文一窍不通,专业和语文更是南辕北辙,这一点认识我的人都知道)。

啰嗦了这么多,其实目的很简单,希望版主发个置顶帖子,说清楚那些帖子能发,哪些帖子不能发,什么样的广告贴可以发,什么样的广告贴不能发,哪些文字可以写,哪些文字要被绿坝娘,,,,有了规则在先,锁帖删帖封id也有个明确的说法,小弟再想回帖的时候也不至于心惊胆战潜水十年而不敢发言了,,
作者: 我是炸酱面    时间: 2009-7-19 21:09

支持支持!大家都不容易撒
作者: 紫树    时间: 2009-7-19 23:07

小弟现在是不敢发帖不敢回帖啊,动不动就又锁又删的。不知道什么样的内容能发什么不能发,私人摆摊二手货可以发,别人的dhl代理缺删的那么快(不是帮那个人说话,我还想找他算账呢,,说是6天寄到的东西我寄了13 4天 ...
tahongfei 发表于 2009-7-19 16:53



“小样”,新来的吧。。。哈哈哈哈。。。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作者: tahongfei    时间: 2009-7-20 05:44

一般新吧,,,所以才经常来论坛转一下,,但是小弟又从来不去别的分版,对于广告贴,转移了就找不到了,,,还是等版主的规则
作者: 享受人生    时间: 2009-7-20 13:35

我觉得,黑木崖版主还是比较公道的,是个好人,有些事情,大家各有道理,当斑竹也不容易,没见他删啊锁过几个贴
作者: 黑木崖    时间: 2009-7-20 17:34

几天没来,放眼一望四处都是我的名字

移帖:所有非本地广告帖,一律移

锁帖:所有挑衅、骂人、或煽动地域矛盾及爱国热情的,一律锁

我不会删帖

我的这三个自己琢磨的规定就是面对一般正常人的,至于那些公认行为异于常人的人,我会直接选择漠视,希望大家也能这么作作,多把时间放到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作者: lanlan    时间: 2009-7-20 20:14

6# 黑木崖

黑木崖,我也觉得到处都是你的名字,你平时都在干什么,觉得你怎么那么有空。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0:17

其实黑木崖版主也挺难做的。记得当初他是被五湖散人一手提拔上来,他自己也花了不少功夫和原版主以及康城的前辈们搞关系。但其实这个版主之职是基本无利可图的,前版主们也很少上来管理,这样大小事情就都落在了黑木崖版主身上。对他来说,就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做好了大家觉得应该,也只是更紧密地团结在华联周围,比如去打球什么的(和黑木崖同志及夫人无关);出问题了,首当其冲被兴师问罪,其他人等均可以立刻和他脱离关系。所以呢,大家也要体谅体谅他的难处。

就说这么多,写作业的Pause。这两天心思比较神游,作业写得不专心,又要写不完了,唉,学期的最后一个星期全部都要fertig的。
作者: 黑木崖    时间: 2009-7-20 20:22

其实黑木崖版主也挺难做的。记得当初他是被五湖散人一手提拔上来,他自己也花了不少功夫和原版主以及康城的前辈们搞关系。但其实这个版主之职是基本无利可图的,前版主们也很少上来管理,这样大小事情就都落在了黑木 ...
hettyw 发表于 2009-7-20 21:17

姐姐,别闹了,您这帖子,不说雪中送炭吧,也别火上浇油啊

您和其他人的事,我没兴趣,也不想参与,想解决的,自己单聊,麻烦您别借用我的名义,谢谢了,我这么大岁数的人,名字还真不是一般人说用就能用的
作者: 曾经的曾经    时间: 2009-7-20 20:26

姐姐,别闹了,您这帖子,不说雪中送炭吧,也别火上浇油啊

您和其他人的事,我没兴趣,也不想参与,想解决的,自己单聊,麻烦您别借用我的名义,谢谢了,我这么大岁数的人,名字还真不是一般人说用就能用的
黑木崖 发表于 2009-7-20 21:22

版主大人对HETTY姐倒是有理有节,相敬如宾呢
哪像对我们这种小人物那般言辞犀利呢
作者: 黑木崖    时间: 2009-7-20 20:28

另,您的另外两个回帖我删了,留着这一个就行了,省的引起不必要的吵架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0:36

姐姐,别闹了,您这帖子,不说雪中送炭吧,也别火上浇油啊

您和其他人的事,我没兴趣,也不想参与,想解决的,自己单聊,麻烦您别借用我的名义,谢谢了,我这么大岁数的人,名字还真不是一般人说用就能用的
黑木崖 发表于 2009-7-20 20:22

我只是客观分析。
当初看你写过大段文字很有当好版主的自信,所以也没有给你的热情泼冷水。不过现在觉得,您老这么大年纪了,怎么比我个小姑娘还幼稚呢?不好意思,一向心直口快,如果触到您痛处还望见谅。
我的事情您基本不知情,也和您无关,当然不用您来管。谢谢您的好意了。
作者: www.com    时间: 2009-7-20 20:38

其实黑木崖版主也挺难做的。记得当初他是被五湖散人一手提拔上来,他自己也花了不少功夫和原版主以及康城的前辈们搞关系。但其实这个版主之职是基本无利可图的,前版主们也很少上来管理,这样大小事情就都落在了黑木 ...
hettyw 发表于 2009-7-20 21:17


妹妹, 难得你说话这么中肯, 俺爱听, 赞一个 ! ! !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0:40

另,您的另外两个回帖我删了,留着这一个就行了,省的引起不必要的吵架
黑木崖 发表于 2009-7-20 20:28

算了,本来想帮你说话的,你自己看不清楚问题,我也没办法。
不过您不觉得,留这个帖子里的话,最让您自相矛盾么?
几天没来,放眼一望四处都是我的名字

移帖:所有非本地广告帖,一律移

锁帖:所有挑衅、骂人、或煽动地域矛盾及爱国热情的,一律锁

我不会删帖

我的这三个自己琢磨的规定就是面对一般正常人的,至于那些 ...
黑木崖 发表于 2009-7-20 17:34

作者: 黑木崖    时间: 2009-7-20 20:42

请看清楚我写的最后一句。谢谢您试图为我说话,不过还真不必了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0:45

请看清楚我写的最后一句。谢谢您试图为我说话,不过还真不必了
黑木崖 发表于 2009-7-20 20:42

和你们的逻辑永远到不了一块去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0:57

版主大人对HETTY姐倒是有理有节,相敬如宾呢
哪像对我们这种小人物那般言辞犀利呢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09-7-20 20:26

另外,我现在没意向再当康城的版主了,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在这里待很久,而且认识的人也不多也没有多少别人让我开心的回忆。
谢谢你的好意。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0:58

妹妹, 难得你说话这么中肯, 俺爱听, 赞一个 ! ! !
www.com 发表于 2009-7-20 20:38

我大概知道你是谁了,也快毕业了吧?你现在的数学我可辅导不了了,呵呵。
作者: 曾经的曾经    时间: 2009-7-20 21:07

另外,我现在没意向再当康城的版主了,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在这里待很久,而且认识的人也不多也没有多少别人让我开心的回忆。
谢谢你的好意。
hettyw 发表于 2009-7-20 21:57

天大的好消息,大家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得为您送行哈,您在别的地儿再有啥累人的事情发生,记得给大家发个链接,大家也好开心开心
作者: hettyvv    时间: 2009-7-20 21:11

本帖最后由 hettyvv 于 2009-7-20 22:12 编辑
天大的好消息,大家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得为您送行哈,您在别的地儿再有啥累人的事情发生,记得给大家发个链接,大家也好开心开心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09-7-20 22:07


我们hetty姐跟我说了,它这个月底就要搬走了,搬到什么地方去现在还不知道。
作者: www.com    时间: 2009-7-20 21:11

建议
建议黑木崖版主以 [侮辱] [毁谤]法律的标准处理论坛发言,你的规定[挑衅、骂人、或煽动地域矛盾及爱国热情的]难免过于主观,动辄得咎。

以 [侮辱] [毁谤]法律的标准来看,锁 [我是炸酱面 ]和 [曾经的曾经 ]的帖都是不必要的,

除了这个缺失之外, 个人认为黑木崖版主总的还算不错;

后来大家发言火爆, 难免失控 ......
作者: 曾经的曾经    时间: 2009-7-20 21:14

我们hetty姐跟我说了,它这个月底就要搬走了,搬到什么地方去现在还不知道。
hettyvv 发表于 2009-7-20 22:11

那就太好了,托我给你们HETTY姐带个话,早点走,以后千万别回来看我们了啊
作者: 曾经的曾经    时间: 2009-7-20 21:14

建议
建议黑木崖版主以 [侮辱] [毁谤]法律的标准处理论坛发言,你的规定[挑衅、骂人、或煽动地域矛盾及爱国热情的]难免过于主观,动辄得咎。

以 [侮辱] [毁谤]法律的标准来看,锁 [我是炸酱面 ]和 [曾经的曾经 ] ...
www.com 发表于 2009-7-20 22:11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1:16

我们hetty姐跟我说了,它这个月底就要搬走了,搬到什么地方去现在还不知道。
hettyvv 发表于 2009-7-20 21:11

{:5_128:} 下个月应该还留在康城,下个学期恐怕也还在。
不过你谁啊?我和你说过么?West I一带都要搬是人所共知的吧
作者: www.com    时间: 2009-7-20 21:25

我大概知道你是谁了,也快毕业了吧?你现在的数学我可辅导不了了,呵呵。
hettyw 发表于 2009-7-20 21:58


[敵明我暗], 哈哈......

神爱世人, 我爱世人, 我爱Konstanz每一位兄弟姐妹......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1:33

本帖最后由 hettyw 于 2009-7-20 21:39 编辑
[敵明我暗], 哈哈......

神爱世人, 我爱世人, 我爱Konstanz每一位兄弟姐妹......
www.com 发表于 2009-7-20 21:25

你是不是想让我说“你不爱我,所以你不是神?”
不过,如果你仔细温习一下我对你个人说过的话,你应该很清楚我的想法了。我的伤口还留着疤呢,本来及时能被治疗的话还是可以痊愈的,可是被撒了盐就是永远的伤了。处理伤口这个问题生理上和心理上很相似的。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0 21:35

不说啦不说啦,本来说今天交的,现在到快11点了都没写完。。。{:5_130:}
作者: 曾经的曾经    时间: 2009-7-20 21:44

HETTY姐语录
你是不是想让我说“你不爱我,所以你不是神?”
不过,如果你仔细温习一下我对你个人说过的话,你应该很清楚我的想法了。我的伤口还留着疤呢,本来及时能被治疗的话还是可以痊愈的,可是被撒了盐就是永远的伤了。处理伤口这个问题生理上和心理上很相似的。

快点保存,免得又被改了。。。。。。
作者: 曾经的曾经    时间: 2009-7-20 21:49

你是不是想让我说“你不爱我,所以你不是神?”
不过,如果你仔细温习一下我对你个人说过的话,你应该很清楚我的想法了。我的伤口还留着疤呢,本来及时能被治疗的话还是可以痊愈的,可是被撒了盐就是永远的伤 ...
hettyw 发表于 2009-7-20 22:33

快点保存,免得又被改了。。。。。。
作者: 我是炸酱面    时间: 2009-7-20 22:01

{:5_128:} 下个月应该还留在康城,下个学期恐怕也还在。
不过你谁啊?我和你说过么?West I一带都要搬是人所共知的吧
hettyw 发表于 2009-7-20 22:16

哦也,hetty姐短时间内还走不了,康城的人有福了,咱们德国的日子清苦,总得想法子找找乐子吧,请不起郭德纲,咱还有hettyw啊,赶紧赶紧,大家一块双手合十,面朝西方,感谢各路大仙大神对我们的恩赐,Oh my god,hettyw与我们同在!
作者: 我是打卤面    时间: 2009-7-20 22:08

哦也,hetty姐短时间内还走不了,康城的人有福了,咱们德国的日子清苦,总得想法子找找乐子吧,请不起郭德纲,咱还有hettyw啊,赶紧赶紧,大家一块双手合十,面朝西方,感谢各路大仙大神对我们的恩赐,Oh my god,h ...
我是炸酱面 发表于 2009-7-20 23:01


看来我们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哇
作者: wbs9999    时间: 2009-7-20 22:19

拜拜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9-7-24 06:29

33# 偶遇


在这里抱怨是没用的,这个版的版主可以随便怎么做,在这里他是老大,明白?
作者: 包公公    时间: 2010-9-3 18:43

纪念白色恐怖的日子
作者: hettyw    时间: 2010-9-3 19:29

{:5_128:}
回家
作者: 林君    时间: 2010-9-3 19: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林君    时间: 2010-9-3 19: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ettyw    时间: 2010-9-3 20:53

37# 林君


那时候及以前这里的马甲比现在这里的人多得多,看起来好像是一群,其实也没几个人。
作者: 林君    时间: 2010-9-3 21: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ettyw    时间: 2010-9-3 21:29

康市的该见过的我都见过,有的都离开了。
不过现在就靠你全顶着,再看看马甲们的注册日和积分就一目了然了。惭愧。
林君 发表于 2010-9-3 22:00

是啊,以前那么几个人走了,清静了很多,一堆马甲都不再出现了。
现在的新人我都不认识了,但是看起来没什么马甲,不再会一起跑出来说同样的歪理,而且也没人再有必要用一大堆马甲同时上了。
作者: 林君    时间: 2010-9-3 22: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arkpriest    时间: 2010-9-10 11:59

这版真是一片乌烟瘴气啊...看了版主的回帖, 忽然感觉异常同情版主...有着类似当年Aachen闹政治时候版主的悲惨遭遇...
作者: 奇拿    时间: 2010-9-10 13:48

这版真是一片乌烟瘴气啊...看了版主的回帖, 忽然感觉异常同情版主...有着类似当年Aachen闹政治时候版主的悲惨遭遇...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0-9-10 14:26

有喜感!
作者: haiwe    时间: 2010-9-10 20:53

这版真是一片乌烟瘴气啊...看了版主的回帖, 忽然感觉异常同情版主...有着类似当年Aachen闹政治时候版主的悲惨遭遇...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0-9-1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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