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一个外派回中国的退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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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春末梢
时间:
2009-3-13 14:25
标题:
转一个外派回中国的退税问题
老公从去年5月份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就被外派回中国,一直到现在,中间因为工作的问题回来过两三次,但是时间都很短,不超过2个星期,因为去年7月中旬的时候我们在国内结婚了,所以从8月份老公重新申请了3类税卡,现在想退去年的税了,想问一下:
1。我们去年5至7月份是否能够因为结婚把税退回来一部分
答:只要结婚,哪怕12月31号结婚,夫妻二人都可以联合报税,换句话说就是可以退税。
2。因为一直在国内,是否在这段时间不负有完全纳税义务,税金能否退回
答:根据德国和中国的税务协定,超过半年在国内的理论上就应该在国内上税,当然执行起来没那么严格,一般在哪里发工资哪里上税,如果公司工资发到德国账户,并且已经替你把税预扣了,那么免税就是不可能的,就是说你证明你在中国已经上过税了,德国这里才会免你得税,但是要出具官方证明。
3。是否要向Finanzamt出具公司开具的证明,证明一直在国内工作
答:如果这个职位是在德国,只是Entsendung到中国,那么因为出差补助以及工作签证问题,公司正规操作当然要出具证明给Finazamt 和Auslaenderamt。
5。如果能退回的话,大概能退多少(百分比?)
答:看你们的年收入了和其他情况了,这没法回答。
另外,zusammenfassen一下别人的补充
如果回派并且常驻(5年以上,出具公司证明)的话,税应该上国内的,这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搞清。 可以申请一个中国银行的账户,工资以外币形式打倒这里。在开工资的时候就不应该口德国的工资税了,而是按照中国的方式以当天汇率折算的人民币为单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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