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员组合公司(Personengesellschaft)& ?/ w6 r( b9 F! |+ _; |" s
人员组合公司(以下简称人合公司)系指一个或数个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并出任老板或股东的公司,主要有两合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KG)、无限贸易公司(Offene Handelsgesellschaft,OHG)等。这些公司多为战前及战后初期成立的家族企业,由于要以全部个人资产承担无限责任,人合公司这一初级公司形式已不符合现代经济的发展趋势。对于一般中国人来说,还没有居留身份和很多资产,公司失败责任会追究至个人资产,可以放弃这一形式。5 E" s, b5 b( {& C! n {
(三)资本组合公司(Kapitalgesellschaft)" a+ }) z4 m, x: U5 L
资本组合公司(以下简称资合公司)系指一个或数个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做资本金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的公司,其中又分有限责任公司(Gesellschaft mit beschraenkter Haftung,GmbH)和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AG)这两种基本形式,即国内通常所说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模式。+ W2 t, a% i2 Q! a7 {5 u V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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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GmbH)( l8 h& Y4 {4 R! L7 h. @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Stammkapital)现为2.5万欧元,并以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个人财产排除在公司债务之外。公司可以由一个或数个股东设立。注册资本的出资可以用资金和实物,每股最低出资为100欧元,股金的面值为50欧元,股东的出资为50欧元的倍数。任何股东不得在公司登记时认缴多份基本出资。如果以实物出资,则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实物出资标的及其作价金额。德国公司的内部管理建制不同于美国和中国,董事长即为首席执行官(CEO),不另设总经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即总经理或总裁,德文称作Vorsitzender der Geschaeftsfuehrung,董事(Geschaeftsfuehrer)即副总经理或副总裁。也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因规模小,只设一个Geschaeftsfuehrer,此人即为董事长。
W, K8 g; T7 e, `. [7 [4 d- r 2.股份公司(AG)& x" R: {; O/ ?
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册股份资本(Grundkapital)现为5万欧元。每股股份最低面值为1欧元。股份公司可以上市,也可以不上市,上市须经过批准,上市申请由德国信贷机构提出,审批由股票交易所负责。股份公司也只承担与注册股份资本相应的有限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Hauptversammlung)选举产生监事会(Aufsichtsrat),监事会任命董事会(Vorstand)。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董事会成员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多数情况下都不是,实行合同聘任制。董事长(Vorstandsvorsitzender)、董事(Vorstandsmitglied)的职能和责任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亦无区别,只是德文名称有异。% B; L. T* R, o, ~/ L: A; @; L
(四)特殊公司(外国企业在德设立分支机构的特殊形式)% Q5 F8 @+ Y* u4 j5 x) l9 Q
分支机构一词在我国涉及公司法的文献中仅特指一公司的分公司或银行的分行,既不包括独立经营的独资和合资子公司,也不包括在其它地方或国家下设的代表处,后者另称为代表机构。而德文中分支机构(Niederlassung)一词系广义上的概念,涵盖了上述三种情形。本文所讨论的分支机构以德文概念为对象。# J2 ]! d/ l3 s g# t
1.代表处(Repraesentanz)4 \5 Q! l8 a2 _) w, F8 ~$ N
在德成立代表处的手续相对而言最为简便,只需在当地营业登记管理处(Gewerbeamt)登记,主要负责人可免办工作许可。根据德有关法规及中德两国政府避免双重社会保险协定,代表处人员系“派遣”(Entsendung)人员,没有在驻在国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由于不是独立法人,代表处只能代表国内母公司在驻在国从事联系客户、市场调研、售后服务等间接促销活动,不能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贸合同;同样由于不是独立法人,代表处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法人必须缴纳的各项赋税,但同时也不能退税(代表处公用物品的增值税)。所需缴纳的只有个人工资税(Lohnsteuer)。( w! w, w6 z. I/ N; y, ^( @
2.资合公司* n# m F' [% i; m& f
如前所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同属资合公司,也是外国公司在德成立分支机构最普遍的形式(尤其是前者),二者虽名称不同,但在经营范围、纳税义务、企业责任等方面并无二致。资合公司的主要税费包括:(1)企业所得税(Koerperschaftssteuer),税率为25%,因2002年德国发生洪灾,2003年所得税率为26.5%;(2)营业税(Gewerbesteuer),实际税率因地区而异大约17%至21%;(3)团结互助捐(Solidaritaetsabgabe),税率为扣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后净利润的5.5%。企业税费的计算方法为三级递进,全德税负平均为40%左右。
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为高福利国家。资合公司一旦聘用雇员,必须为其投保养老、医疗、护理、失业和工伤事故五项法定基本保险,其中前四项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50%,工伤险100%由雇主支付。五项法定保险的现行费率依次为19.5%、13.7%左右、1.7%、6.5%和2.7%(各个行业工伤事故险费率不一,此处2.7%系指外贸批发行业的费率)。雇主所需支付的社会保险部分的工资附加成本约占雇员工资总额的23.4%。
二,如何在德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GmbH
" K1 ?, ?7 n+ Z( ^; X 简单来说,成立GmbH需要注册资金2万5千(据说正在讨论降低金额),需要IHK(应该类似于中国的工商会)的审批(根据商业计划书,考虑德国的公众利益),同时要在外国人管理局申请居留许可(GmbH的老板不需要工作许可,但需要居留许可)。( A( U6 p# p. R# d Q; N
- @8 w3 m) N' m1 n. v 商业计划书是审批机关(IHK)的最基本的参考文件,一定要写好: 经营项目对德国就业状况的影响(公众利益),项目的革新性和技术含量(中餐馆不会被认为是好的项目),不会造成当地已经成立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9 j {7 O$ p3 u( m6 O 商业计划应该写好,但也要事实求是,力所能及。现在有些地方的外办在延签时会审核,商业计划是不是基本完成。完全完成或基本完成,会一次给2年的签证。没有完成但还有希望,也会给一年的签证。如果完全没有完成又看不到希望,会拒签。去年以来,在北莱茵州不完全统计就有30多家中国公司被迫离开。这是延签,在之后的长期居留申请时,也会考虑目标完成情况。
& g5 e7 Y7 a/ k$ x 在德国注册公司7 N! s# m! s, H1 P. S
一个人就可以申办公司,注册金至少2.5万欧元,公司章程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通过德国律师起草,但都须有公证师公证(Notariellbeurkunden)。公司章程至少要含有公司名称,公司所在地,公司经营内容,注册金数额,每个股东所拥有的股份额度。其余的部分类似股份公司AG,但简单得多,如股东须存入注册股金,每个股东要存入自己相应的部分,说明其拥有的股份,股份不能上市,股份的出让必须由公证师重新公证,并报申行政法院公司注册。举例来说,三人合资成立公司,注册公司资本共2.5万欧元, A入股5000欧元, B和C各入股1万欧元,因此按顺序各人股份占20%,40%,40%。这是公司未来的责任,对外负债时,各人损失的是自己的股份,赔偿的是公司的财产。股份额度最少的是250欧元,就是说,最小的股东最少要有250欧元入股。在向法院申报注册时,每个股东至少要存入自己股份的25%,并且全部注册金的50%要到位。非现金性资产(如不动产)也可以折价成股份,财务股份的部分必须100%到位。这时送批的公司注册还只是"正在审批"的有限公司(GmbHi.G.),这时股东如果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做生意有责任赔偿,就要由股东负责,以个人全部财产负责。在章程里还要写入股东和公司经理的关系,确定股东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成为经理,并且说明一个经理和数个经理各自的权力,是独立代表公司,还是共同代表公司等。报请法院审批注册的信要由公司经理签字(Geschaeftsfuehrer:Antrag auf Eintragung der GmbH imHandelsregister)。一旦法院对公司章程、对经过公证的股东大会备忘录、申请信、股东本人等没有疑问 (Zwischenverfuegung),就会寄回印制的注册单,申请人或委托律师拿它到法院去盖个章加上官员签字,就成了正式的有限公司注册单了。从此真正的法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运而生。
! S7 Z7 a) d. S. k: G3 Y9 s 公司经理机构 Geschaeftsfuehrung
它是股东大会授权产生的领导层,是公司的代表,一个经理可以代表公司,是对外代表公司的机构。一切对外的签字权都由公司经理及其授权人。股东大会可以随时收回授权,罢免经理。公司经理机构由公司经理共同组成,对内它服从股东大会决议BeschluessederGesellschafterversammlung,它的权力随时被限制;但对外,公司经理的权力是100%代表公司,不受限制。# l, f( ]* Z/ \* u) y0 f
德国公司监事会 Aufsichtsrat& m$ m6 q3 \+ s
有限公司只有当雇佣了500人以上时才必须设置监事会,其功能与股份公司的监事会相仿。监事会对经理班子任命的参与权只有当公司雇佣人数超过2000人时才能行使,在德国的化学行业监事会的这个权力从雇佣1000人起。公司章程里也可以写进设置监事会。6 u# @4 m) d" x! O3 \8 Z. k. Q* R
[德国公司责任 Haftung- J0 B' q, A$ j2 n. F/ D
对债权人来说,公司只以公司资本负责。在公司章程里也可以写进有限的或无限的补进资本Nachschusspflicht,但债权人则无权对此施加法律影响。& G1 W. }8 P' e# m
华人公司多因为不了解此义务性程序,多年甚至长期没有这种股东大会和公司经理之间的手续,因此当长期后事发时(如破产,负债等),可能追究经理过去的责任,由于经理没有股东大会决议案的认可根据,往往追究到个人责任,不堪重负,所以每年一度的股东大会对公司经理年度报告的通过,在很大程度上为公司经理松了绑entlasten,同时由于股东的责任只限制在投入的股份上,所以从总体上说,履行规定的程序,有百利而无一害。这种情况同时适合于个人股东和个人经理的有限公司,家庭有限公司。对外来人经理和股东的有限公司更应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另外任何重大的决定,公司经理要获得股东大会的内部批准,一则限制了权限,二则也保护了公司经理的利益,因为公司经理是在授权前提下的行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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