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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科隆地区提供便民服务! [打印本页]

作者: skyey420    时间: 2009-2-11 12:06     标题: 科隆地区提供便民服务!

本帖最后由 skyey420 于 2009-2-11 12:16 编辑

为了方便附近地区广大华人,节省您的旅途费用。我们现提供办理各种使领馆业务



服务包括:



另有其他相关服务请来电咨询。

代办费用30欧元起(不包括使领馆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中国驻德国大使馆)
办理时间:普通:3-7个工作日(不包括邮寄时间)
              加急:当天办理

科隆波恩地区可当面递交!

联系方式:0221-16862004   
手机:     0151-22631592   徐先生
             0176-2189 5793
             0173-7862888  卢女士
Email: skyey421@msn.com
            e-ibs@hotmail.com

MSN : skyey421@msn.com
           e-ibs@hotmail.com

qq:19462303


办理中国签证须知:

I. 持德国护照者办理旅行及商务签证

1, 最少具有6个月有效期的旅行护照
2, 一张护照照片
3, 一张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并签字   


II. 持非德国护照者办理旅行及商务签证

1, 最少具有6个月有效期的德国居留权的护照
2, 一张护照照片
3, 一张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并签字
4, 2009年起需提交在德国户口证明(Meldebescheinigung)

III. 特别情况
1, 办理半年多次入境签证的,需要中国出具的邀请函
2, 办理一年多次入境签证的,需要中国出具的邀请函以及之前有过签证纪录

办理护照事务须知


  一、受理范围:


1.申请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
2.申请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
3.新生儿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须知
4.与父母同持一本护照的儿童申请分照须知
5.申请护照又名加注

1申请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

     护照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申请换发:

(1)护照有效期满少于12个月;
(2)护照签证页不足;
(3)护照被损坏;
(4)护照过期;
(5)其他导致护照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合理原因。

申请换发护照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正本、护照资料页(照片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护照中有延期或加注信息,请同时提供该页复印件;
(2)有效期不少于1个月的德国居留证件及复印件(如贴在护照内,请复印该页);
(3)护照损坏及护照过期,请提供书面说明;
(4)近期证件照片二张(照片样式请参看“97版因私护照照片要求”);
(5)按要求详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附件中passport.pdf)一张。
*护照过期或被损坏,办理方式属于非正常换发,费用详见办证费用。


2申请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
护照遗失可申请补发护照,申请补发护照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所遗失护照的复印件、其他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生证等,或者此类证件的复印件;
(2)在护照遗失地向当地警方报失的证明;如系在德国以外地区遗失,请提供当地警方报失证明(可接受中、德、英文,其他语言请提供以上任何一种语言的翻译件);
(3)递交申请人在德居住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挂失证明
(4)德国外国人局(Ausländerbehörde)出具的当事人旅德合法居留证明(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5)护照遗失情况的书面说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职业,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机关、颁发日期,护照有效期,出国时间,出国事由及遗失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6)近期证件照片二张(照片样式请参看“97版因私护照照片要求”);
(7)按要求详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附件中passport.pdf)一张。

注:以上各类书面证明均需原件,请申请人自备复印件;短期出国人员,即只具有短期签证而不具有合法居留者,如丢失护照可申请补发旅行证,供回国使用。
在德有合法居留的,护照遗失后申请补发的办理时间为1至3个月,办理补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旧护照失而复得后要及时向护照主管机关上报或上交,隐瞒实情骗领新护照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使领馆工本费:



因私护照



新发或换发



55欧元



加注



10欧元



补发/非正常补发/非正常换发



105欧元




认证须知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公证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所说的使公证书发生域外效力。



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拟在华使用的由德国司法机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公证员等出具的各类民事和商事文书,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公证书认证程序


(一)在当地公证机关申办公证

(二)向科隆联邦行政管理局申办认证

(三)将科隆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过的公证书送至我馆申办认证

我馆只受理经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过的公证书。联邦行政管理局的联系地址及电话为:Bundesverwaltungsamt,50728 Köln(Tel:0221-7585008,7585025,7585026)


二、申请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所需认证材料原件

(三)所需认证材料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一)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二)民事类认证(收养,婚姻,死亡等):每份20欧元(当日加急50欧元,次日加急40欧元)

(三)商事类认证(营业执照,法人资格等):每份40欧元(当日加急70欧元,次日加急60欧元)



四、注意事项



(一)注:因路途遥远或时间紧急等原因提出办理加急的,领事官员将根据当日证件量决定是否办理特急或加急。
(二)根据国际惯例和我有关规定,我馆只认证联邦行政管理局主管官员的签字和印章属实,对经认证的公证书内容概不负责。

(三)经德国地方公证处公证,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以及我馆认证过的公证书,不得因复印等原因任意拆装。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科隆地区可在本公司当面办理手续,非科隆地区的可以通过挂号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我们:

地址:   Eupenerstr.135-137
            50933 Köln

申请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附件: passport.pdf (2009-2-11 12:06, 15.97 KB) / 下载次数 19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335899&k=5ce73e2d41c215896fe8eb429e56db1c&t=1732524198&sid=02Bv29

附件: china.pdf (2009-2-11 12:06, 306.33 KB) / 下载次数 16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335900&k=9edacca9be67cf231f4af27cf7bbe5f0&t=1732524198&sid=02Bv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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