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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方周末:美国就是好 贪官到美国也从良zt [打印本页]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9-1-15 21:34     标题: 南方周末:美国就是好 贪官到美国也从良zt

本帖最后由 whisper 于 2009-1-15 21:35 编辑

http://opinion.nfdaily.cn/opinionlist/content/2008-11/13/content_4703488.htm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pqy/200811130117.asp
“废物”寻梦美利坚
来源:南方周末  2008-11-13 15:08:39  作者:吴澧
  
    现在全国都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让我们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理解那个选出了奥巴马当总统的美国
    最近的国际大事是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这之前,国内很多人问我:美国可能选出一个黑人总统吗?我总是回答:据我观察,美国人已经能够接受黑人总统。听者唯唯,从他们的表情,我知道他们不相信。不过好汉不提当年勇,趁全国都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还是来谈谈如何科学地、实事求是地理解美国。《南方周末》派去美国观察大选的记者写回一篇文章,《“这里是资本主义的心脏”》,里面说道:“我细数这两天遇到的留有印象的美国人脸孔——开出租的美籍莫斯科人师傅、美籍埃及人师傅,为奥巴马做志愿者、长相酷似摩根·弗里曼的黑人爷爷Ransaw,法拉盛街头卖报纸的印度人、开饭馆的华人,星巴克里主动向我询问选情的爱尔兰人老太太,第五大道上步履匆匆、香气袭人的时尚达人们,还有无数为我们指路的各色小贩、警察、售票员——他们谁才代表真正的美国呢?在资本主义心脏的纽约,我没有答案。”如果你对纽约比较熟悉,肯定会觉得这段话很好玩。这样的五光十色,才是真正的“大苹果”(纽约诨号)嘛。本人知道,记者是在用反问启发读者,问题是很多读者对美国仍然有着什么印象,以致需要这样的启发?
    十二年前,国内出过一本书,叫作《妖魔化中国的背后》。最权威通讯社记者李某在书中攻击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时写道:“一九九五年深秋的一个晚上,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白宫前面的麦迪逊酒店灯火辉煌,一层的宴会大厅里坐满了听众。全场近五百人,除了台下的我之外,讲台上还站着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即那位女作家),剩下的是清一色的金发碧眼的美国白人……”当时看了大笑:美国是个五光十色的国家,大都会里更是如此,出席一个新书发布会的五百人,怎么可能都是“金发碧眼”?
    十二年过去了,如今的记者显然比李某专业得多。不过,国内是否仍然有很多读者以为美国就是多数的“金发碧眼”骑在少数黑人头上?
    美国这个国家有很多问题,但有一条不得不承认:美国是全人类的大“垃圾箱”。在世界其他地方活不下去或日子过得不痛快的“废物”,如果能够到美国,美国会让你活下去,或许还过得相当痛快。
    纽约港外,碧水之中,自由女神像。她的基座内侧,刻着美国女诗人埃玛·拉扎勒斯(EmmaLazarus)《新巨人》中的诗句:
给我吧你那些疲惫的,你那些贫困的,
你那些挤作一团的大众 渴望着自由呼吸;
还有堆积在你岸边的 视作废物的可怜虫。
送过来吧 这些无家的,被暴雨倾覆的人。
我举起欢迎的灯光 就在金色的大门旁。
    福建农民张三,房子被计生委扒了,田地被开发商征了,逃去城里做点小生意,被城管抓住差点打死。张三觉得活不下去了,怎么办?向亲戚朋友借了钱,交给“蛇头”,偷渡来美国,在唐人街餐馆打工。
    研究生李四,很荣幸地考上了老院士的博士生。导师德高望重,对他很关心,每星期都召见。只是每次都指使李四扛瓶氧气藏在沙发底下,然后挥手让他快走。接着要召见李四的师妹了。李四觉得日子过得不痛快,怎么办?考“托福”,来美国读书。
    十年后,李四在美国中部某城当教授。张三还清了债,也来到当地开饭店(纽约中餐馆太多,竞争太激烈)。两人桌边相遇,说起各自的际遇,举杯祝道:“说不定我们的孩子会当美国总统呢!”笑到眼泪出来,带着快意,也带着辛酸——同是天涯寻梦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甚至外逃的贪官,到了美国,他也不贪了,老老实实低调度日。而且教育子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在美国把自己洗白了,成长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一批又一批的人们来到美国寻找他们的梦想。先是英国、德国和荷兰的清教徒,然后是爱尔兰的天主教徒,然后是犹太人和波兰人,然后是中国人,韩国人,越南人,古巴人,印度人,埃塞俄比亚饥民,苏丹难民,天天渗透美国南部边境的墨西哥人,伊斯兰教徒,受迫害的同性恋,被领养的女弃婴……即使是“废物”,来到了这块自由的土地,或快或慢,先先后后,皆从“臭腐”化为神奇。
    正如奥巴马在胜选感言中所说:“如果还有人不相信美国是梦想可以成真的地方,如果还有人纳闷建国先贤的理想是否依然充满活力,如果还有人质疑我们民主的力量,你的答案就在今夜。”
    一位经常在最权威报系发表美国观察的老兄曾说:如果美国选出奥巴马当总统,我将重新认识美国。很好,重新认识吧。不过,我估计,不管这位老兄重新认识后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当他的“重新认识”出现在最权威报系上时,十有八九还是唱了六十年的老调子:奥巴马皮肤是黑的,但在革命主旋律的X光下将现出“金发碧眼”的真面目,他是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的总代表。
(作者为旅美学者)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9-1-16 09:35

要是我捞到几千万一个亿的,我也会从良啊。把自己洗白了好好过日子,无忧无虑多好啊。写这篇文章的人估计是钱没有攒够,还不能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只能劳神继续爬格子。
leothronton 发表于 2009-1-15 22:55

瞧你这话说的,
贪官从良,是因为受了民主的感召,被你说得好像眼里就看到了钱一样。
作者: 感谢蛋炒饭    时间: 2009-1-16 11:38

还是公仆们好啊,明知道在美国的生活水深火热,还把自己的儿女送到美国,甚至自己亲自前往,这种“我不入地狱,誰入地狱”的精神,我们老百姓太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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