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诸如同性恋,恋童癖或恋足癖这样性取向异常的人呢?一个人在不改变自己性取向的同时也可以有所信仰吗?还是说异常的性取向本身就是一种罪,和基督教水火不容?
原帖由 qquchn 于 2008-7-31 14:34 发表
忠信的人会按照圣经的指引去做。圣经给了我们这么多的指引,完全可以应付这些。
宗教发展的历史上不难看出,有很多做法是违反圣经的标准的。所以在选择自己的信仰的时候务必看清楚。这些人是不是真的把全部圣经的教 ...
原帖由 qquchn 于 2008-7-31 15:38 发表
其实这样的东西无非是对圣经的一知半解加上道听途说还有其它一些不相干的东西。
就如同达芬奇的密码那样的。况且这个估计还没有那个有吸引力呢。好歹那个还有些推理和解密的过程。顺带了解点中世纪的小插曲。而这样的,内容就没法说了。
知道圣经内容的看完后不停的摇头。没有看过圣经的,看完后就更加大惑不解。
原帖由 Schnauze 于 2008-7-31 21:54 发表
其实性欲异常的人群在社会里比例挺大的,上帝接纳这异常的10%做他的子民吗?他们性欲的排解可以通过祈祷来完成吗?如果向上帝求一个性伴侣,他老人家会生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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