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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性器官受损?上海闸北袭警案的前因后果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共党卫军    时间: 2008-7-4 13:21     标题: 性器官受损?上海闸北袭警案的前因后果



主要情节媒体已经报道,一个高高兴兴来上海旅游的小伙子,何以被轻易的认为是盗车犯而被拘押爆揍?)


杨佳案的前因后果     
    
随着的进一步调查,杨佳案件的细节、前因后果一步步被揭露出来:

    
作案动机:报复行凶
杨佳去年10月长假到上海游玩时,在闸北的上海火车站一带租用了一辆自行车,却被闸北分局民警认为涉嫌购买赃车,以盗窃自行车的罪名对他进行了审查。据了解,杨佳租用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其并无瓜葛。

    
但是当时闸北分局的民警用了他们习以为常的手段对付杨佳——一顿痛殴。随着事件的取证调查,闸北分局民警发现杨佳的确没有参与偷车,只是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租赁了自行车而已,所以很快释放了杨佳。然而杨佳在被拘留的期间,闸北分局民警对他很是“照顾”,常常拳打脚踢,杨佳出去以后身体感到不适,就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一个惊愕到难以接受的事实:他的性器官受到损害,以后很可能将无法生育。

    
杨佳很快到闸北分局去讨说法,鉴于有医生证明事实明确,杨佳的态度又十分强硬,闸北分局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此事。但是杨佳认为赔偿太低,坚决不同意,他三番四次去闸北分局去闹。渐渐地,闸北分局没了耐性,对杨佳开始不理不睬。据知情者透露,事发前一个月该分局领导还曾经威吓杨佳“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双方尖锐的矛盾根源由此而来。    
    
作案手法:
    
面对闸北分局的抵赖和威吓,杨佳感到绝望,他曾经在网上试图寻找用“枪”来实施报复行为,后因种种原因,没能得逞。6月8日东京秋叶原发生街头杀人事件,给了他一个很重大的启示,他认为这种做法可以效尤。

    
杨佳去过闸北分局多次,对闸北分局的作息时间和周围环境十分熟悉,他精心策划了一番:先用汽油弹引开看守等警卫人员,然后进去带刀行凶。事实证明,他的计划很有实效。(按:为何选择党的生日?引人深思)

        
这个案件是个悲剧,无论是对伤亡的警察来说,还是对杨佳来说,甚至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个悲剧,希望我们的政府不要再让这种事情再发生了。要缔造和谐社会,消除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也迫在眉睫。



作者: dafeite    时间: 2008-7-4 13:37

和谐
作者: olaf99    时间: 2008-7-4 13:37

喔,晕

北京人跑到上海去痛揍上海警察?
作者: olaf99    时间: 2008-7-4 15:55     标题: 转一下 若杨佳不是北京人或许不会发生悲剧

来自新浪

男子杨佳7月1日闯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办公场所,用利刃袭警造成6死4伤的惨案。嫌犯的身份已经查明,乃皇城根长大的北京人,少年时父母离异,和母亲相依为命,其住处离即将举行大典的鸟巢不过数百米。


北京人千里迢迢上海袭警,这个情节有相当的戏剧性,难免让人联想翩翩。中国最繁华执法也相对文明的两大都市,其市民享有了其他地区所没有的一些特权,哪怕是下岗职工,他们得到政府的关照也比别处下岗工人更好,因此凶手的北京人身份让人有些惊愕就不足为怪了。


杨佳行凶的真实原因,现在还不清楚,也许永远是个谜。但已有媒体披露,去年10月杨佳是上海游玩,租了辆自行车被闸北警方怀疑该车是偷盗的,弄回去审查,后来事情搞清楚了,从局子里出来的杨佳去有关部门讨说法,申请行政赔偿未果,故怀恨在心。


这个传言我觉得可信,因为合乎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北京人的行事逻辑。杨佳被冤为偷车贼后究竟受到什么屈辱我们不得而知,但我想对于一个从小在首都长大而比较偏执的青年而言,这种屈辱感可能过于强烈,而申诉无名,则更加重了屈辱感。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杨佳不是北京市民,而是湖南、四川、河南、安徽等地的民工,在上海被误会为偷车贼,即使抓进去受了些皮肉之苦,只要能证明清白放出去就谢天谢地了,有几个敢去找公安局讨说法?因为生活在底层的民工习惯了受歧视、被冤枉,忍气吞声是他们生存之道,只有到了迫不得已时,比如年底讨不回工资给家人无法交代或者别人欺负得太厉害,才可能反弹。


而作为一个北京人,杨佳显然没有外地民工那样多的人生屈辱经验,外地民工把受屈辱作为常态,而他认为屈辱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他的生活经历让他比农民工更具有权利意识,同时也更加地相信世上还有公道。所以他才按法律程序去申诉,并要求行政赔偿-----这种要求在多数外地民工看来很傻很天真。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一旦面对冷漠的推诿,加上成长的家庭环境等因素,便激起了惊天血案。杨佳的事和孙志刚其实可以对比一下,只是孙志刚是被害者,杨佳是害人者。和杨佳北京长大具备较强的权利意识一样,受过高等教育的孙志刚被收容后,因为不服气而被打死,如果是个数次被收容遣送的农民工,抓进去后逆来顺受,恐怕不至于丧生。


孙志刚、杨佳事件是很好的社会学标本,我们通过分析这两个标本会发现,转型期的中国几乎是两个分离的社会,表面上已经有现代化的国家框架-----包括市场经济体系、政治架构和所谓的法治体系,可与现实的传统型社会格格不入,因而加剧了社会种种冲突。越是发达的地或接受高水平的教育的人,他们具备相当的现代文明社会的知识,比如孙志刚和杨佳,他们知道人人权利平等,他们知道政府执法应该讲程序,他们知道政府应该为纳税人服务而不是相反,这些都是一个现代公民的生活常识。然而具备现代社会公民常识的孙、杨两位年轻人,忽视了“另一个中国”----那就是传统的臣民中国,在臣民中国的政治逻辑中,当官的作威作福管制小民是常态,小民忍气吞声交粮纳租自求多福也是常态。在“另一个中国”里长大的孩子,他们多数没能像孙志刚和杨佳那样中了依法治国“毒”,习惯了恶吏欺负的他们不会为一次屈辱而去要个说法,也难因为要不来说法而杀人。对公正还有点信心的孙志刚所以才会嘴硬而遭杀身之祸,同样的原因杨佳怒火难平杀害了几名无辜的警察。


无论如何,杀害无辜者决不是什么英雄,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武松受到极大冤屈,就赞成他将张都监家的所有仆人都杀光一样。但杨佳的事件就像孙志刚事件一样,足以引起有关方面深思。另外我还认为,当初办理杨佳案件的警察,即将他抓进局子让其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警察以及在杨申诉时冷漠推诿的警察,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被杀死的同事亲属说声对不起,“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对同事的死这些还不知其姓名的办案警察至少负有道义责任。 
作者: chenguanzhong    时间: 2008-7-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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