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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视频辱骂灾区人民 沈阳警方将其抓获 [打印本页]

作者: 蝈蝈215    时间: 2008-5-21 22:23     标题: 女子视频辱骂灾区人民 沈阳警方将其抓获

http://news.qq.com/a/20080521/004508.htm
作者: 疯人    时间: 2008-5-21 22:26

真给沈阳人丢脸! 等警察磕完 找人再磕她一顿
作者: fu^_^ye    时间: 2008-5-21 23:13

是真tmd给沈阳人丢脸~
:vesication: :vesication: :vesication: :vesication:
作者: 仙林小童    时间: 2008-5-21 23:13

辱骂又不犯法,凭什么抓人呢?她骂人不对,难道就应该抓她啊!但是强烈谴责辱骂灾区的女人!!

[ 本帖最后由 仙林小童 于 2008-5-22 00:15 编辑 ]
作者: 那摩阿弥陀佛    时间: 2008-5-21 23:50

我想警察是想保护她!姓名,地址都被公布了,所以她现在呆在警局里是最安全的!
原帖由 仙林小童 于 2008-5-22 00:13 发表
辱骂又不犯法,凭什么抓人呢?她骂人不对,难道就应该抓她啊!但是强烈谴责辱骂灾区的女人!!

作者: bbbinbin    时间: 2008-5-22 00:32

原帖由 仙林小童 于 2008-5-22 00:13 发表
辱骂又不犯法,凭什么抓人呢?她骂人不对,难道就应该抓她啊!但是强烈谴责辱骂灾区的女人!!


谁说骂人不犯法?居留10天
作者: 摩卡咖啡    时间: 2008-5-22 00:51

贪图嘴皮子一时痛快的下场!
作者: Univery    时间: 2008-5-22 08:57

原帖由 仙林小童 于 2008-5-22 00:13 发表
辱骂又不犯法,凭什么抓人呢?她骂人不对,难道就应该抓她啊!但是强烈谴责辱骂灾区的女人!!

"辱骂又不犯法",这个说法我感觉是不正确的,所以特别在网上查了一下。
侮辱罪 (简述) (中国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业已构成了侮辱罪。

德国的有关法律(Strafgesetzbuch):
§ 185
Beleidigung
Die Beleidigung wird mit Freiheitsstrafe bis zu einem Jahr oder mit Geldstrafe und, wenn die Beleidigung mittels einer Tätlichkeit begangen wird, mit Freiheitsstrafe bis zu zwei Jahren oder mit Geldstrafe bestraft.
作者: sijie    时间: 2008-5-22 10:16

她骂的那个被掩埋了160个小时后被救起的老太太也不能算是自然人吗?
作者: 炎阴阁墓节    时间: 2008-5-22 10:39

1,据我所知,多说国家的警察都可以通过很简单的司法手续以“莫须有”的名义进行短时间拘留。很多法律都会留有余地的说:以及其他XXX的行为。就视频的恶劣影响而言,拘留丝毫不过分。我相信从法律渠道给她安个正式的罪名也很简单,如果有人要做的话。
2,拘留不仅仅是对她的警告,更是保护,以及防范进一步的“网络爆民”事件。此人犯天下之大不韪,真让网民们行动起来,后果预计比以前的什么虐动物女,无良男等等严重得多。
3,可能确实存在法律上欠妥之处,中国法制任重而道远
作者: SAW    时间: 2008-5-22 13:09

我也认为她有生命危险
作者: cuihuaji    时间: 2008-5-22 14:5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Zz3yGgAWFQ&feature=related
太年轻了,应该好好再教育教育.要是她被埋在四川废墟下的话,看她还能有力气骂.
作者: susi776    时间: 2008-5-22 19:06

原帖由 那摩阿弥陀佛 于 2008-5-22 00:50 发表
我想警察是想保护她!姓名,地址都被公布了,所以她现在呆在警局里是最安全的!

作者: 变态叔叔    时间: 2008-5-22 19:15

这个女孩不过也是被人利用露下了视频,虽说令人气愤,但也可见她头脑之简单。
但比起网上某些躲在暗处上串下跳,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来说,这些人才更可恶。
作者: chenguanzhong    时间: 2008-5-23 17:41

同意

原帖由 变态叔叔 于 2008-5-22 20:15 发表
这个女孩不过也是被人利用露下了视频,虽说令人气愤,但也可见她头脑之简单。
但比起网上某些躲在暗处上串下跳,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来说,这些人才更可恶。

作者: krematorium尜尜    时间: 2008-5-23 17:53

人渣
作者: links1982    时间: 2008-5-23 18:45

上传的人更加不是人。。。。。。。。。把许多人的爱心变成了仇恨心,而不去关心那些需要救助的人。
作者: 蝈蝈旺    时间: 2008-5-24 12: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weetmin    时间: 2008-5-24 22:00

虽然没看过,可是她骂灾民就不对嘛!

有点气愤...

愤愤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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