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柳漫3 于 2008-4-1 13:43 发表
當然不應該抗議藏獨,和平宣傳藏獨是言論自由,不值得譴責。美国就有合法的分裂主义政党和分裂活动,如阿拉斯加独立党(http://www.akip.org/)、加利福利亚独立运动(http://www.independentca.org/)、夏威夷独 ...
原帖由 enthalpie80 于 2008-4-1 16:41 发表
言论自由为什么就不能抗议藏独?“和平”宣传“藏独”是言论自由,那和平宣传反藏独是不是言论自由?
你一直号称自己逻辑很缜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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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反对别人独立,但不可以无条件不允许 ...
原帖由 柳漫3 于 2008-4-1 13:43 发表
當然不應該抗議藏獨,和平宣傳藏獨是言論自由,不值得譴責。美国就有合法的分裂主义政党和分裂活动,如阿拉斯加独立党(http://www.akip.org/)、加利福利亚独立运动(http://www.independentca.org/)、夏威夷独 ...
原帖由 enthalpie80 于 2008-4-1 20:36 发表
那我们反藏独可不可以有条件?
条件就是大多数中国人愿意西藏独立,满足这个条件,藏独就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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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要独立,为什么要你们其他地方的中国人同意?西藏是居住在西藏的人的西 ...
原帖由 hatchetman 于 2008-4-1 20:31 发表
腐败是少部分人管理大多数人干活从中榨取大部分人的部分利益在不让大部分人发现的前提下产生
如果这大部分人分裂出去,则会影响到部分腐败分子的利益?或者分裂出去影响到大部分干活人的利益?
原帖由 enthalpie80 于 2008-4-1 21:26 发表
你可以独立呀,不过你独立之后,你连出门都得签证,不给你签证,你连菜都没法买,活都活不下去。所以,你家不独立,是独立之后难于生存,而不是道理上不能独立。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8-4-1 21:24 发表
可以说这部分人裂出去从微观的角度看并不会影响到社会基层劳动者的利益。但是从宏观的角度上来看,分裂出去这一部分是整个社会构成的重要元素,是不可分割的。
举个例子有助于消化理解。如果某人被砍掉了一条大腿,这种损失并不会影响到这个人十根手指的功能。然而对于这个人来说,不能说这就不算损失。
也许有人说西藏并不真正是中国的一部分,分裂出去无伤大雅。再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比如说六指琴魔。我们都知道六指是一种病态,然而人们并没有在六指年幼的时候帮他消除这种病态,而是在一边看笑话。等到六指成年了,反而利用自身的缺陷练就了一套绝世的武功,人们开始害怕,于是在承认他强大的同时,给了他一个“魔”的称呼,依然是在用他自身的缺陷来攻击他。
这个时候六指有三种选择:一是妥协,切掉多出的手指,摘掉“魔”的称呼,废去绝世武功,消除人们对他的顾忌,暂时得到人们的爱与容忍,期待着皆大欢喜的结局。二是不管别人说什么,保留缺陷,保留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功;别人说归说,如果一点欺负到他头上,立刻用绝世武功百倍地要求偿还;既然去不掉世俗的偏见,不如让一个“魔”字坐实,让别人有所忌惮的好。
两条路都有显而易见的缺陷。第一条路是宋江选择的,他的结局也是第一条路的标准结局。人们对一件无法理解操控的事物的畏惧心理,绝对不是和平的表象可以去除的。要消灭,就从物理和精神两方面销毁干净。
第二条路的结局不得不再次借助武侠小说的帮忙。“魔”这条路最大的问题就是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实力,一旦实力退步,反而会被自己的力量反噬。如果这个时候正道人士再落井下石的加以围剿,最终的结果是身败名裂万绝不复。可是这条路却是唯一有希望的,因为无论正邪的力量,到达了最高境界的时候都是相通的。能不能摆脱与生俱来的凄惨命运,就看能不能坚持到最后了。
原帖由 hatchetman 于 2008-4-1 22:1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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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如果你不幸是六指也未必能成妖成魔,成为天下第一首要需付出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外,还要受到世人的误解,实在艰辛的可以,只为了Ego,俺觉得没啥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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