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当作“数码摄像机”的佳能TX1数码相机(本站资料)
原告岳女士诉称,2007年10月28日,其和老伴到中关村科贸电子城购买摄像机,走到科贸电子城一楼的索盟兴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柜台时,看到自己早已相中的索尼SR-7E和SR-8E两种型号的摄像机,经被告公司柜台的几名员工做简单介绍后,一男子把原告带到被告18楼的房间,向原告推荐了一款价格为11600元的佳能TX1摄像机,经协商原告最终以10300元(不带发票)购买了此款摄像机。可回家后上网一查,实际其购买的是一款带有摄像功能的照相机,价格才两千多。随后,原告找到被告处询问,但被告总是不予理会。后工商局调解,被告答应给付1000元。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