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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麻烦删贴的斑竹出来 说明下删贴原因 [打印本页]

作者: neolane    时间: 2008-1-31 20:06     标题: 麻烦删贴的斑竹出来 说明下删贴原因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1-31 21:03

按现行相关网络法律法规 网民处理淫照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浏览
浏览是否违法:不违法
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储存
是否违法:不违法
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转贴
是否违法:违法
可能刑责:因公众人士可以接触,等于分发淫亵及不雅
处理方法:物品电邮及手机传送
是否违法:可能违法
可能刑责:传送给朋友都可能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视乎发放数量而定
作者: sunrisesunset    时间: 2008-1-31 21:26

支持散人。
波鸿版不应该靠这种图片才能兴旺!不同的论坛有不同的尺度,喜欢这些的不是没有别的适合你们的空间, 没有必要搞得每个坛子都乌烟瘴气。
作者: GOM    时间: 2008-1-31 21:41

csuchen没有那个进入网页时的18+选项,没进到提醒义务,在这贴露点的pp理论上还是不行的
按国内的就更不用说了
作者: apan    时间: 2008-1-31 21:49

不过,散人那个,是香港的法规啦。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1-31 22:00

仅仅给大家一种行为尺度上的参照,如果觉得自己是处于虚拟状的网络空间里面,就无法确认自己的尺度坐标的话,我觉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总能给人一个很好的基点,如果自己不希望受到类似的对待的话,也就不要用这类轻率的方法去对待别人。
尤其应该意识到是,事主们并不仅仅是图像和名称符号而已,而是与你我同种平权的活生生的人。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1-31 22:07

新闻的知情权是有边界的,最基础的边界就是道德,这是每个人类社会的一般共识,也才是每个个体能够得到基本保护的根本文明基石。要知道,这样的边界不仅仅是在保护着看来不相干的他人,其实也同时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1-31 22:15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现在涉及到了非常具体的个人,性质自然不同。
其实我觉得事情很好理解,如果诸位想一想类似的画面换上自己的面目和名字,在这类场合看到后自己会是什么心情,大概就应该了解是不是合适的尺度了。
作者: 有关砖家    时间: 2008-1-31 22:17


作者: sunrisesunset    时间: 2008-1-31 22:35

个人一点看法:
不仅是道德尺度,还有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果照片真是ps的话,传播者是有罪责的,虽然大家现在身在国外,但绝大多数都还是中国公民,是受本国的法律管束的,触犯法律一样可以受到责罚,虽然不知道这方面的具体法规,但内地肯定也是有相关条例的,香港台湾也有,所以真的追究起来,无论以哪地法律,都是官司,这一点学法律的同学可以认证一下。
可能有人会说,大家都贴来贴去,能找到我身上么?是的,找到个人不太容易,找到相关网站及负责人还是比较容易的,斑竹不删贴追究起来是有责任的,不是说不允许讨论这个话题,而是说希望大家站在爱护论坛的角度注意某些方面的尺度。
作者: novenyang    时间: 2008-1-31 22:44

那些东西,楼主看一下,偷偷发一下感慨就可以了,何必要四处传播呢?

谁都有自己的隐私生活,被人弄出来就已经很痛苦了,我们何苦还要再做帮凶,火上浇油?

我要是版主,也会删!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8-1-31 22:59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8-1-31 22:15 发表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现在涉及到了非常具体的个人,性质自然不同。
其实我觉得事情很好理解,如果诸位想一想类似的画面换上自己的面目和名字,在这类场合看到后自己会是什么心情,大概就应该了解是 ...

这话还是有道理的。
作者: sunrisesunset    时间: 2008-1-31 23:31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管理员或斑竹觉得该删的不删,难道还要请示什么人么 总不能做每一件工作之前都出来做民意调查吧?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1-31 23:37

原帖由 sunrisesunset 于 2008-1-31 23:31 发表
管理员或斑竹觉得该删的不删,难道还要请示什么人么 总不能做每一件工作之前都出来做民意调查吧?

恩 没错 不用什么民意调查 你删不删 我们根本不care
我只是说 他说的那句话实在很2 什么叫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 我可以删我该删的? 你以为你是圣人?你觉得你该删的 并不就是真的就该删, 剩人同志 明白了? 你随便删 但是说出这种话 就是在找骂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1-31 23:58

原帖由 零距离 于 2008-1-31 23:37 发表

我只是说 他说的那句话实在很2 什么叫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 我可以删我该删的? 你以为你是圣人?你觉得你该删的 并不就是真的就该删, 剩人同志 明白了? 你随便删 但是说出这种话 就是在找骂

我所用的简洁表述,你这类人无力理解,我真的一点都不感到奇怪。这次不妨帮你一个忙给你提供一个注释,不过也是下不为例了,可以说你该说的的意思就是你的属于得体范围内的语言和表态,我自然不会干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意思就是属于我份内需要处理的不得体的内容,我自然是必须加以干预的,就是这个意思,好像还不是文言的抽象程度吧。
此外还需要做一个好像无关本题的注释,坦率地说来,正是因为你这类水平人物的出没,令我对这个论坛品质的期望和认同大打折扣,眼下所留下的无非是一些责任感性质的牵系罢了。虽然我尽可对你这类继续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是你如果还是要像这样蹦出来无事生非的话,我们大可以遵循一下旧例,反正我也不经常说话了,你就陪着我闭嘴养性好不好啊?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8-2-1 00:04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8-1-31 23:58 发表

虽然我尽可对你这类继续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是你如果还是要像这样蹦出来无事生非的话,我们大可以遵循一下旧例,反正我也不经常说话了,你就陪着我闭嘴养性好不好啊?

这就是你不对了:noway:
作者: gritty    时间: 2008-2-1 00:06

我发现五湖散人又开始找事情了,本来几天不见论坛挺安静的,怎么又出来闹了呢。
作者: gritty    时间: 2008-2-1 00:07

原帖由 hettyw 于 2008-2-1 00:04 发表

这就是你不对了:noway:


你终于说了句公道话,不容易啊:lautcry: :lautcry:
作者: 往事    时间: 2008-2-1 00:09

论坛有几种人是需要的,不然就冷清了
1是码字的
2是鼓掌的
3是拍砖头的
4是被拍砖头的
5是瞧热闹的
帮主觉得,现在少哪种?--------------------------ZT自卖精老妖
都是有贡献的人~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8-2-1 00:10

原帖由 gritty 于 2008-2-1 00:07 发表


你终于说了句公道话,不容易啊:lautcry: :lautcry:

我一向说我想说的。你认为是否公道,和我无关。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 00:16

搬个沙发 等着被封 无数的小号和代理已经准备好了
告诉所有想发表自己想法又怕被封的人
来找我 id和代理都给你 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作者: gritty    时间: 2008-2-1 00:17

你怎么跟散人说的那么像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
作者: 吃花生的大灰狼    时间: 2008-2-1 00:18

大家都不要争了, 男子汉大豆腐的, 即使吃亏也不要紧吧. 大家都互相退让一步吧.

有这空儿,听下面的歌曲, 给太阳帮主捧场, 大家都开心比大家都生气好多了.:naughty: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 00:18

有些事情 需要有人来出头的
如果说让我一直忍受着这么一个舞文弄墨极度22222的人 我宁愿出头来贡献出自己年轻宝贵的ID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8-2-1 00:21

原帖由 gritty 于 2008-2-1 00:17 发表
你怎么跟散人说的那么像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

有点雷同,但区别还是蛮大的。我也不同意不声不响地随便删别人的帖子,这样不能服众。

无论如何,再怎么说,出现纠纷,双方都有权利找“辩护律师”,不是么?一群攻击个体,总不公平。

[ 本帖最后由 hettyw 于 2008-2-1 00:25 编辑 ]
作者: gritty    时间: 2008-2-1 00:22

算了吧,每个论坛除了发表极其引起民愤的帖子会被删掉之外,

经常删帖是见很讨厌的事情。

还有以后处理帖子版主最好给个理由,或者把内容编辑一下。
作者: gritty    时间: 2008-2-1 00:24

原帖由 hettyw 于 2008-2-1 00:21 发表

有点雷同,但区别还是蛮大的。

再怎么说,出现纠纷,双方都有权利找“辩护律师”,不是么?


哦,你承认有雷同就好。怎么那么巧跟五湖散人雷同呢。

那你是谁的辩护律师啊?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8-2-1 00:26

抱歉晚上困了,写出来发现没说清楚所以又改了帖子。
因为他说得对的地方,我认同。当然他也有很多不对的地方,我也反对。你们不认为我认同的问题,我也没办法。
作者: gritty    时间: 2008-2-1 00:31

恩,有道理。

你私下里劝劝五湖散人吧,以后别再没事激起民愤了。
作者: 卖火柴的老妖精    时间: 2008-2-1 00:34

私下看看没啥,但在这个场合发全露点的图,就有点过了。
删了其实也应该。
打擦边球是一个艺术,比如大多数情况下的铁拳所为。
但太猛了就流于恶俗了。
图我也看了,但我觉得看了就算了,没必要传播。毕竟道德的底线还是要坚持的。
所以,综上所述,在今天这个问题上,我支持5湖
作者: 卖火柴的老妖精    时间: 2008-2-1 00:46

原帖由 往事 于 2008-2-1 00:09 发表
论坛有几种人是需要的,不然就冷清了
1是码字的
2是鼓掌的
3是拍砖头的
4是被拍砖头的
5是瞧热闹的
帮主觉得,现在少哪种?--------------------------ZT自卖精老妖
都是有贡献的人~




。。。。。。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2-1 00:47

看来这些前脚跟着后脚来寻求精神自虐的人物们又开始兴奋不已地提着自己炮制的“民愤”出现了,真难为了你们这么好的精神。
不过大概会让你们失望了,在我看来,既然是对某类人不太可能有什么有价值的影响的话,那么还是当作他们不存在好了,至少不要让他们对自己有什么有负面价值的影响。这样的世界也许相对会和煦一些。
想自虐的,想兴奋的,请便了,go on。自己玩自己的,不要觉得有什么挂碍。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1 01:07

每次看见楼上发贴 都不自觉地喉咙一阵不适
好好的中国来的 干吗就不能说人话?
看来这些前脚跟着后脚来寻求精神自虐的人物们又开始兴奋不已地提着自己炮制的“民愤”出现了,真难为了你们这么好的精神。
不过大概会让你们失望了,在我看来,既然是对某类人不太可能有什么有价值的影响的话,那么还是当作他们不存在好了,至少不要让他们对自己有什么有负面价值的影响。这样的世界也许相对会和煦一些。
想自虐的,想兴奋的,请便了,go on。自己玩自己的,不要觉得有什么挂碍。

我从来没打算想要对你有什么影响 而且我也不会当你不存在
因为你如果不存在了 我还能调戏谁呢?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2-1 01:20

精力过剩的话,还是用喜欢的方式自娱去好了。
顺便宣布一下,从此刻起就正式地将此类人士当作透明的不存在物了,希望能得到点耳根的清净。
作者: neolane    时间: 2008-2-1 02:18

原帖由 卖火柴的老妖精 于 2008-2-1 00:34 发表
私下看看没啥,但在这个场合发全露点的图,就有点过了。
删了其实也应该。
打擦边球是一个艺术,比如大多数情况下的铁拳所为。
但太猛了就流于恶俗了。
图我也看了,但我觉得看了就算了,没必要传播。毕竟道德的 ...


道德的底线 还是算了吧, 这种图片和图片背后的事情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的人早就没有道德底线了


道德不是用来保护那样的人的 他们只是我们娱乐的工具

好东西 看了当然要和大家共享 里屋那500+的回帖可是成立乃至关门以来的盛举

这里我们道德的底线和他们一样 就是法律 觉得受伤害了就去告啊 看过照片传播照片的人
何止千万 有兴趣的话下半生不用做别的了 慢慢维护道德底线吧

[ 本帖最后由 neolane 于 2008-2-1 02:26 编辑 ]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8-2-1 02:32

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8-2-1 02:18 发表


道德的底线 还是算了吧, 这种图片和图片背后的事情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的人早就没有道德底线了


道德不是用来保护那样的人的 他们只是我们娱乐的工具

好东西 看了当然要和大家共享 里屋那500+的回 ...

但是很多时候伤害到无辜的人,那就很不应该了。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2-1 03:26

我可以视而不见的是蠢话和废话,并不包括这类露骨的攻击。
在此我再次警告你,不要将宽容当作软弱,一而再再而三,得寸进尺到给鼻子上脸,那你可是找错对象了。
要耳根清净,也可以不需要别人的配合,简洁的方法还有很多。
作者: neolane    时间: 2008-2-1 03:46

原帖由 hettyw 于 2008-2-1 02:32 发表

但是很多时候伤害到无辜的人,那就很不应该了。


无辜的人 在哪里? 指给我看看啊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8-2-1 04:09

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8-2-1 03:46 发表


无辜的人 在哪里? 指给我看看啊

你在这里混淆了一些概念,
耶稣在保护要被群氓石刑的通奸女人的时候说,谁没有犯过任何罪行的,就可以投出第一块石头,结果人们都心虚地散去了,可见没有人是绝对没有犯过过错绝对无辜的。反过来也可以说,任何人都是有污点的,但这并不成为他们就应该受到惩罚的必要理由,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世界上也就没有人有权利生存下去了。
同理,事主的私生活不论如何不检点,但是只要是控制在其私生活本身的范围内,没有去伤害和妨碍他人并且事实违法的,就不能越权将其行为定义为必须受到惩罚的严重过错,更不能用侵犯其隐私权益的方法私下地对其进行伤害和妨碍。从其行为没有违法的性质本身来说,相关的事主都是无辜的。但是如果参与了侵害事主隐私权益的行为的话,这类有意识的主动行为因为一定程度上已经违反了法规,就不能称为是无辜的了。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8-2-1 05:06

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8-2-1 03:46 发表


无辜的人 在哪里? 指给我看看啊

刚才没注意到你说的话,现在才看到。
说实话,照片我没看到,也不知道具体有哪些人。但是,所有被了拍照的,你也不能就凭照片断定他们每个人都那么有罪啊。维护基本的人权还是应该的。
作者: 踢踢    时间: 2008-2-1 10:51

删得好,该删!

很奇怪的是,有些人总是想举着自由的大旗在网上肆无忌惮地暴露着自己不正常的心态。自由也是有底线的,底线是以法律为基准。在没有查出照片真假与事件来笼去脉的情况下,英皇公司对转载和传播照片的网站将追究法律责任。不是说几千万人都转了都看了,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转。全世界人犯法了,不是你也能去犯法的理由。好比你做了错事,你跟别人说,那谁谁也做了呢,别人做错一千件,也不能把你的错误抹掉。中国人向来因为法不择众,导致法律在执行的时候总是不能按照正常方式去执行。版主在这件事处理得很对。别的网站违法,那是别的网站的事,我不是执法部门,无法去管,但我们自己的网站,要做到不违法。

现在的娱乐新闻,以不择手段追求得到明星床弟照片为本,早已失去娱乐本身的价值,只是为了迎合一些人低劣的乐趣而已。
这件事上,可能发照片让其流传的人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那些传照片的呢,被人当枪使了,害人不利已,还乐此不疲,试问这是什么的心态!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2-1 11:09

还真有把照片贴到csuchen的?
删,当然删

贴贴链接什么的就可以了,直接上照片干吗,真是的

散人就别再回了,解释过一次就好了,删帖的尺度就是管理员定的,你删了,解释了,over了
他们有意见要反对也随着去
说多错多
作者: 踢踢    时间: 2008-2-1 12:01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2-1 11:09 发表
还真有把照片贴到csuchen的?
删,当然删

贴贴链接什么的就可以了,直接上照片干吗,真是的

散人就别再回了,解释过一次就好了,删帖的尺度就是管理员定的,你删了,解释了,over了
他们有意见要反对也随着去 ...



主要是传播还这么理直气壮的,我觉得不可思议。当攻击,侮辱,漫骂变得如此正常与嚣张的时候,的确是没有道德底线了。那位同学,你说道德底线是娱乐工具,那仅仅代表是你的,代表着一部分。另一部分人的底线不是恶俗,不是把自己的娱乐建立在对别人的攻击,侮辱之上。如果有一天,当你也赤身裸体地在大众面前走过,你就会体会到有一个名词,叫做隐私,有一个词组叫做人的尊严。当然,如果你不够红的话,这一天也许不会来到。真要把恶俗进行到底的话,真要把底线破坏到连平常人的正常生活都要受到众人监视的情况下时,就会明白另一个词,做茧自缚。
作者: ivydy    时间: 2008-2-1 14:14

原帖由 踢踢 于 2008-2-1 12:01 发表

主要是传播还这么理直气壮的,我觉得不可思议。当攻击,侮辱,漫骂变得如此正常与嚣张的时候,的确是没有道德底线了。那位同学,你说道德底线是娱乐工具,那仅仅代表是你的,代表着一部分。另一部分人的底线不是恶俗,不是把自己的娱乐建立在对别人的攻击,侮辱之上。如果有一天,当你也赤身裸体地在大众面前走过,你就会体会到有一个名词,叫做隐私,有一个词组叫做人的尊严。当然,如果你不够红的话,这一天也许不会来到。真要把恶俗进行到底的话,真要把底线破坏到连平常人的正常生活都要受到众人监视的情况下时,就会明白另一个词,做茧自缚


踢踢姐姐写得好!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8-2-1 15:31

貼甚麼照片了?是不是艷照門事件哪?其實既然版規規定不能貼露點照片,版主刪了也無可厚非啊。既然有規矩,大家就按規矩辦事么。
順便推薦下,這兩天去天涯百度看爆吧,蠻精彩的。
作者: neolane    时间: 2008-2-1 16:14

原帖由 踢踢 于 2008-2-1 12:01 发表



主要是传播还这么理直气壮的,我觉得不可思议。当攻击,侮辱,漫骂变得如此正常与嚣张的时候,的确是没有道德底线了。那位同学,你说道德底线是娱乐工具,那仅仅代表是你的,代表着一部分。另一部分人的底线不 ...


传播的当然理直气壮 都说了 觉得是违法的事情 用法律途径解决 该怎么着怎么着 不爽了让当事人来告啊

但是千万别谈到道德 这里没有道德的生存空间 道德不是让某些人一边败坏一边拿来遮羞的

是呀 你也说到赤身裸体了 可见你还是没有忘掉一个词 叫羞耻心 怎么没写出来呢
这个世界 难道真的是无耻而无畏么

[ 本帖最后由 neolane 于 2008-2-1 16:23 编辑 ]
作者: 鸟鸟爱装嫩    时间: 2008-2-1 16:25

哪里露点拉?我怎么没看见啊
作者: ch_in    时间: 2008-2-1 17:16

csuchen 禁止人生攻击,这里的管理员也不是只有散人一个,
很抱歉我没那么多时间一帖帖的解释,所有我删除的帖子都给出解释,
被删的坛友会马上收到通知短信,我就不另外再开贴费时费事了。
作者: 踢踢    时间: 2008-2-1 18:04

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8-2-1 16:14 发表


传播的当然理直气壮 都说了 觉得是违法的事情 用法律途径解决 该怎么着怎么着 不爽了让当事人来告啊

但是千万别谈到道德 这里没有道德的生存空间 道德不是让某些人一边败坏一边拿来遮羞的

是呀 你也说到赤 ...


这世上还有一个词,叫做责任。你发完贴,转完贴了,拍拍pp走人。你知道你有东西没处理干净不?还敢叫嚣当事人来告。小样,你知道人家稀罕找你呀,你多大人物,有多大面子让人家来告你?人家当然找的是网站负责人。那时候你就知道了版主不是天天删贴子玩的了。你就知道作为一个正常的网站不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特殊心态,不是打着绝对自由旗帜任人胡来的地方,再教你两个词,秩序与规则。

再告诉你一次有关于道德。在这件事,当事人没有道德上的错误。对于人家隐私的东西你无权以道德来挟持,人家的房事是人的正常生理需要,人家需要怎么做,跟谁做,是人基本的人身自由。人家根本就没想让你看,是那些无良的人,把人家身上的遮羞布撕开,然后大声叫嚣,“快看呀,快看哟,多么无耻的人啊。。。。”于是真有一帮人流着口水,瞪着色眼就上去,个个满面红光地边yy边谴责,这件事,谁更无耻,谁更需要谴责,谁更没有道德?道德首先是尊重人的基本人身自由为前提的。就这样的,还叫嚣着要网上自由,你尊重过别人的人身自由吗?

如果是你,在家里,与爱人过正常的性生活,别人把它录下来,然后发布到网上,你还能够乐津津地让人家传阅吗?你还能够面对删掉这种图片制止进一步传播的版主叫嚣着--你给我出来,给个理由。再进一步,当发布出来后,你会不会一遍遍在家里检讨说自己是个无耻的人?

任何以揭发别人隐私为乐趣或以此来显示自己高尚的人,都是无品无耻的人。

还有,你说到羞耻,如果这个事件是当事人自己把照片公布出来的,那叫无耻,叫没羞耻心,那些以拍A片为乐趣的,叫没有羞耻心。你洗完澡后,自己的家里怎么裸都不会上升到无耻的地步,但你如果光着身子专挑马路上人多的地方走,那才叫没有羞耻心。你自己拍自己的超极写真,在家里怎么欣赏怎么yy都不叫无耻,但你把你的超极写真往大马路上撒往女生手里送,那才叫没羞耻心。

学好德语的同时,别忘记了汉语的真正含义。学好语文,别忘记了逻辑。这世上,自由对每个人的含义都是一样的。给你自由,你就要给别人自由。

如果实在还想不明白这事怎么就能上升到道德谴责上的话,你把自己的裸照或夫妻照往网路上发发,你就知道什么叫将心比心了。

[ 本帖最后由 踢踢 于 2008-2-1 18:06 编辑 ]
作者: Laufen    时间: 2008-2-1 18:31

shon说,csuchen已死。。。。
现在要炒活?
作者: sunrisesunset    时间: 2008-2-1 21:25

2008年02月01日06:15  东方早报

律师说|明星的名誉和百姓一样

  昨日,记者咨询了新文汇律师事务所的张移律师。他表示,对于不雅照片在网络上散布,受害明星可以侵犯名誉权提出诉讼,他同时指出在法律面前,明星的名誉和百姓一样,没有特殊化。另外在互联网上转载内容者也要受到处罚,且与始发者承担一样的经济赔偿费。张律师表示,内地法律没有对隐私权的相关规定,但揭露散布公民隐私的,如果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要按照侵犯名誉权来处理。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可以分为侮辱和诽谤两种主要表现形式,先要对案件定性,如果照片属实,法律上便不属诽谤,但可以侮辱提起诉讼。如果照片是假的,当事人可控告诽谤。案件定性后,将根据危害性来决定处罚,情节严重将被视为刑事案件。据悉,香港警方在1月29日,把案件列作“发布淫亵物品案”处理。因为香港法例禁止发布淫亵物品,因此,若最后当局裁定有关裸照确是淫亵照片,在香港讨论区上载或寄出女星裸照的大批网民,均可能触犯了最高可判监3年及罚款100万元的“发布淫亵物品案”罪。虽然内地法律对于互联网信息发布有相关明确的法律法规,但处罚力度相对较轻。

  心理专家说|方刚:自拍偷拍是两码事

  方:自拍和偷拍上网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如果是自拍,愿意公开,没有问题。那是他自己的选择,是他的权利。别人看不看,也是别人的权利,大家不应该说三道四。但是,偷拍后公开就性质完全不同了,是侵犯别人的私人空间。
作者: Laufen    时间: 2008-2-1 21:25

原帖由 schon 于 2008-2-1 19:02 发表


shon是谁?


你呀。少了个c。:naughty: :naughty:
作者: sunrisesunset    时间: 2008-2-1 21:30

呵呵,这次事件其实对大家也是一种学习,否则不少人恐怕也不会意识到转这种帖子的性质。
作者: sunrisesunset    时间: 2008-2-1 21:34

原帖由 Laufen 于 2008-2-1 18:31 发表
shon说,csuchen已死。。。。
现在要炒活?

我看死不了,大家都有能量的很,考试百忙之中还抽出时间来关心这些事情。

Schon长老用心良苦哇:naughty:


作者: 有关砖家    时间: 2008-2-1 22:54

支持踢踢.
作者: 999皮炎平    时间: 2008-2-2 00:51

陈冠希那些照片?只要是经过处理的,不会露点的,放上来应该还是可以的吧。很多网站都放了经过处理的照片。
ps 没处理的和黄色照片一样,放上来就不太好了:ridicule:
作者: freecat    时间: 2008-2-2 01:03

schade我都还没有看见,谁给个有效的链接阿
作者: ch_in    时间: 2008-2-2 11:54

ps过的好像有人在密窗发过

零距离请你自重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2 11:56

你删我帖子不删五湖散人的帖子
你有什么理由吗? 请说出来
甚至你可以说 你们是朋友 所以你不删他的
我也理解
否则
是你需要自重

你删我的帖子 又有什么用呢?? 我一样还是可以再发一遍
你删我的帖子 只能看出你们已经心虚了 否则如果要删 五湖散人的帖子 远要比我更应该删吧
有人说过 CSUCHEN的管理员是一个臭一群臭 我只能说 他说的真是没错

如果你想好好管理论坛 还是先去学习学习吧 你这个论坛如果想继续办下去 像你这样无知的处理是不行地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8-2-2 12:28

有偏颇

恩..删不删帖子 我无所谓 关键是五湖散人的说话处理实在是2
我没说有什么大错 朋友帮朋友 有什么可犯错的
看朋友出丑 自然要帮一把
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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