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正确的法律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搞不懂.    时间: 2008-1-29 20:36     标题: 正确的法律程序

正确的法律程序:
8 I' O& p) l2 H" y' @
" Z. [* e2 _' F, I8 O' j' h
第一步是要向汉堡检察院索取终止审查决定通知书,才能采取下一步的法律行动。这是程序上的前提。
; k# Y4 z; p) b  S1 C: v) a现在可以肯定汉堡检察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他们应该给每个提交了控告书的人发出决定通知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向汉堡司法部(或者汉堡检察院总检察长)提起职务监督异议,要求他命令汉堡检察院给我们通知。
: ^+ T% c! g( \4 O% ^, u; j关于这份发给团联会的决定的其他我们不服的实体法上的事项,我们也可以一并在职务监督异议中提出。
7 k0 c, X1 e( \& I当汉堡检察院发出合乎程序法的终止审查决定后,我们可以对其它不服的事项向汉堡总检察院提起复议。
. _  J# A+ G* ]; k- H+ m对汉堡总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不服,然后我们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裁定检察院必须提起公诉。3 O2 |) p( K6 y, p* O% F1 S
在法院不支持我们要求时,我们才进入私诉程序,在进入私诉程序之前,必须要通过汉堡司法部的调解机构对我们和明镜周刊进行一次调解,在调解失败后,拿到调解的书面决定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私诉。私诉可以一直往上打到最高法院。在普通法院运用法律出现错误等情况下,我们可以提起宪法诉讼。% p) `6 G+ I9 h
德国法律程序很复杂,大家一定要谨慎。

2 t6 D- y0 x6 w5 I# ~# S: ALiden, W; M; J7 T3 o* w2 y: Y( F
/ a0 X3 k  A8 i6 ], O( Y! E  w5 D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