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足球之夜>的遭遇我们不能袖手旁观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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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丑8怪
时间:
2008-1-7 14:51
标题:
对<足球之夜>的遭遇我们不能袖手旁观 ZZ
有报道说,日前在广东省清新县采访国足备战世界杯的中央电视台《足球之夜》记者被阻拦在了球场外,原因是国足已经下了命令,暂停该节目对国足的采访。而国足之所以施以重手,主要是因为在1月3日的《足球之夜》中,请来的几位专家对中国足协和足协负责人的评价较低,其中著名体育评论员李承鹏给谢亚龙打了不及格,惹恼了一些足协官员。 在对新闻“澄清”、“辟谣”非常盛行的今天,看到一则不可思议的新闻之后,已变得不敢轻易相信。比如韩国的统一汉字说、汉字申遗说、孔子西施国籍说、风水申遗说等等,后来都说没那回事,害得我们先前一拳出去落了个空,还浪费了许多民族感情。不过,隔了一天还没见对“封杀”央视记者发出“更正”,这件事应该可以坐实了。但是,恼些什么呢?在我这个旁观者看来,《足球之夜》这个只有短短一分钟的打分时间,虽然出自最权威的官方电视台,其实也很有一点儿游戏的性质,至少跟我们许多人刚刚填过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同。那个登记表上要是评定了什么,是对个人工作正规的盖棺定论,要入档案的;而且,“不称职”的有扫地出门之虞,“优秀”的要奖励一个月的工资。而《足球之夜》的“评定”则不同,根本无关宏旨。“不及格”又怎么了?宋朝的邓绾说过:“笑骂从汝,好官我自为之。”
可是很可惜,就这么个带有游戏性质的评价,仍然不能为足协有关人士所接受。或许,在我们以为是游戏,在他们却正触动了那根敏感兼且脆弱的神经,这样的神经还能承担得了“男足进前八,女足进前四”的奥运目标之重吗?不知道,也不敢想象。平心而论,利用权力“封杀”听着不悦耳的声音,排除表面上的任何异议,并不是足协的发明,也许正是因为别人屡试不爽,对他们产生了借鉴意义吧。前几年江西定南县不就把批评他们的《人民日报》也给“封杀”了吗?在他们的地盘上,权威党报根本就“失踪”了那个版面。那么,他们干出来的事情别人就不知道了吗?这所谓“封杀”与成语所说的掩耳盗铃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
李调元《淡墨录》中有一则记载:清朝乾隆时期有个状元叫石韫玉,大魁天下之前也干过“封杀”的事情,但他的“境界”显然要比国足要高得多。他是“凡遇得罪名教之书”,就买回家来一把火烧掉,性质上属于路见不平。有一天读宋人叶绍翁的《四朝闻见录》,发现对朱熹老夫子极其不恭,乃拍案大怒;与此同时,“急谋诸妇,脱臂上金条质钱五十千,遍搜坊肆,得三百七十余部”,照例投之以火。朋友劝他说:“此事天下万世自有公论,臂执途人而指雪为黑,指漆为白,虽愚者亦知其谬,何待哓哓置辩乎?”石韫玉照烧不误,饶是如此,我们今天仍然能够读到《四朝闻见录》,哪些属于佛头着粪,人们还是会判别的。
中国足协及其某些官员多年来的表现,正如石韫玉这位朋友所说的,“天下万世自有公论”。其实,既然他们如此在意“民间”的评价,就应当知耻而后勇。相信《足球之夜》并没有将中国足球一棍子打死的意思,而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任何一个还对中国足球心存一点儿关心的人莫不如此。现在倒好,惹都惹不起了,但在我们,却不能袖手旁观《足球之夜》的遭遇。(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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