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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知道能为孙萍大姐做点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liberalismus    时间: 2008-1-5 01:31     标题: 不知道能为孙萍大姐做点什么

听闻噩耗之后心情十分沉重,虽然去祭奠过大姐,但觉得还是不够.在这里想问一下是否有人能提供死者及生前好友的信息,以便个人尽一些绵薄之力.
另外,案情进展缓慢,死者的丈夫来德国后没有经济来源,打官司又语言不通,像这种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需要有经验的律师跟进,大家有什么消息,也最好在网上及时通知.
在这里再次谴责肇事人,毁掉了别人的一生而只需在铁窗里待15年.希望这次让他赔个倾家荡产!!!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8-1-5 01:35

http://www.csuchen.de/bbs/viewth ... &extra=page%3D1
作者: 大胖子    时间: 2008-1-5 01:41

dajia yiqi bangbangmang
作者: liberalismus    时间: 2008-1-5 01:43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1-5 01:35 发表
http://www.csuchen.de/bbs/viewthread.php?tid=288039&extra=page%3D1

现在就差一个公共帐户,可以汇款过去帮下忙.
作者: liberalismus    时间: 2008-1-5 02:45

还是有15年的最高刑罚,当初在AACHEN附近小城ESCHWEILER发生的恶性命案,凶手被判刑15年.当时他奸杀了一个7岁左右的小女孩并活埋了小女孩的哥哥,曾轰动一时.
作者: sailorman    时间: 2008-1-5 03:01

原帖由 陈进男(波鸿) 于 2008-1-5 02:50 发表



楼上的不要太放肆了!
作者: yangwang    时间: 2008-1-5 10:15

没有收入或低收入者可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所有费用如律师,开庭,生活费等由国家支付。
她的亲友可找华人律师,语言通。
作者: seoyeon    时间: 2008-1-5 11:17

公共账户的主意倒是不坏,可就是怕有人混水摸鱼。决不是不相信大家,只是这样的事我们还是应该尽量避免的好。 大家想想看还有没有更好一点的办法呢?
作者: 陈进男(波鸿)    时间: 2008-1-5 19: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陈国伟(柏林)    时间: 2008-1-5 20:57

原帖由 陈进男(波鸿) 于 2008-1-5 19:26 发表
这属于中国大使馆的事情, 和我们普通学生没有任何关系! 


你就等着中国大使馆驻法兰克福办事处法务处正式传讯吧!或者就准备着某特务人员绑架你回国受审讯!不和谐的声音是一定要被和谐掉的。 外国人的不和谐声音我们要坚决反对, 中国人的不和谐声音直接和谐掉。
作者: 陈进男(波鸿)    时间: 2008-1-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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