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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周末前第某号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11-9 19:07     标题: 周末前第某号通告

想来是由于一定的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气温下降,火气升高,长夜漫漫,压抑无聊。相应地这几天开始坛子里面也慢慢地喧哗热闹了起来,这本身也属于自然规律。
俗话说小吵怡情,大吵健身,而且我一向不主张钳制言论自由,所以大家各类型各程度的的言语交流我们都是原则上放任宽容的。但是万事也需要注意尺度和节制,过犹不及和狗急跳墙的道理想来都是能够为作为知识分子的大家诸位所认同和理解的。
所以长话短说,请大家怡情健身的过程中,留意一下所谓的边界红线,因为如果总是不小心越位出界的话,隐身的裁判们也就有被迫出来吹暂停哨清理场地的需要,而那时候应该就会很煞风景一点都不好玩儿了。
Nadann, wünsche euch weiterhin viel Spass!
作者: sunrisesunset    时间: 2007-11-9 19:31

坚定不移地站在老大这边!:biaodawo: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7-11-9 20:02

说我么?应该不是说我吧?认错人了吧?喂~~~~~~~~你认错人了~!
作者: wzhmao    时间: 2007-11-9 20:19

千万别搞出来个叫警察还有律师信啥的,怕怕。。。

当时某著名Id要告天涯论坛上的某ID,并在后来威胁柳漫发律师信的时候,就像看笑话似的。虽然觉得这种行为恨sb。

乖乖,aachen竟然真有人叫警察发律师信了。

想起来有一种惊悚的感觉:如前几个月杜伊斯堡枪击事件似的。。就像在身边。。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11-9 21:10

原帖由 zycoc1999 于 2007-11-9 20:02 发表
说我么?应该不是说我吧?认错人了吧?喂~~~~~~~~你认错人了~!

别对号入座么。
通知总是写给大家的,只有罚单才是开给特定某人的。
作者: 鸟鸟爱装嫩    时间: 2007-11-9 21:40

不管什么讨论,骂人就不对
大家都要尊重别人说话的权利
作者: 吃花生的大灰狼    时间: 2007-11-9 21:42

原帖由 鸟鸟爱装嫩 于 2007-11-9 21:40 发表
不管什么讨论,骂人就不对
大家都要尊重别人说话的权利



作者: 陈进男    时间: 2007-11-9 22: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11-9 23:13

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7-11-9 22:28 发表
有权利不用那才叫傻。看不顺严的德人多了,我要是斑竹,造就把整个论坛查封了。

真是难为你了。
作者: dakeng    时间: 2007-11-10 00:10

恩,的确该版主发发话啦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7-11-10 00:13

楼主说话还真是不直接..这点我很不喜欢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11-10 00:36

原帖由 零距离 于 2007-11-10 00:13 发表
楼主说话还真是不直接..这点我很不喜欢

也难为你了。
作者: Justin_lu    时间: 2007-11-10 00:49


最近吵架的确实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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