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让“鸽子门”事件早些顺利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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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个黑人
时间:
2007-11-8 13:03
标题:
让“鸽子门”事件早些顺利解决吧
如题,彼此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必闹到律师信往来的地步……和谐,和谐
作者:
一米
时间:
2007-11-8 13:18
这个算不算:chicken:
作者:
一个黑人
时间:
2007-11-8 13:22
原帖由
一米
于 2007-11-8 13:18 发表
这个算不算:chicken:
啥意思?:snivel:
作者:
一米
时间:
2007-11-8 13:23
鸽子啊……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7-11-8 13:54
明明是鸡,鸡!
作者:
wzhmao
时间:
2007-11-8 17:54
亚琛人民法律意识好强啊。。。
似乎前不久有个ID要告天涯上的ID,要写律师信的,后来他和柳漫争吵起来也提起过律师信。
强悍,强悍啊。。
作者:
gougou1234
时间:
2007-11-8 19:03
那个和这个有本质的区别。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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