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想说的话! [打印本页]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05:29     标题: 想说的话!

http://www.csuchen.de/?uid-8427-action-viewspace-itemid-42444
作者: 囧囧囧囧囧    时间: 2007-11-7 08:51

得饶人处且饶人,而且我相信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09:35

原帖由 囧囧囧囧囧 于 2007-11-7 08:51 发表
得饶人处且饶人,而且我相信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对了,就是我的意思!我前天在科隆版说过的话,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作者: EHX3    时间: 2007-11-7 10:04

姐姐是要彻底离开德国了?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10:20

原帖由 EHX3 于 2007-11-7 10:04 发表
姐姐是要彻底离开德国了?


突然决定的.不是彻底离开,只是去一个温暖的地方度假,这里太冷了我受不了.
作者: 骡子    时间: 2007-11-7 11:19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11-7 09:35 发表

对了,就是我的意思!我前天在科隆版说过的话,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你只有这句话说得好。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11:40

原帖由 骡子 于 2007-11-7 11:19 发表

你只有这句话说得好。


我现在都给你说傻掉了.不知道是表扬我还是损我
作者: 骡子    时间: 2007-11-7 12:03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11-7 11:40 发表


我现在都给你说傻掉了.不知道是表扬我还是损我

你聪明的。肯定能明白。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12:09

原帖由 骡子 于 2007-11-7 12:03 发表

你聪明的。肯定能明白。

还有请你别乱说话好不好,你在科隆版写的话让我感到愤怒!
用个马甲说那样的话没意思.我再三说了,私人问题私下解决.不要牵连网站!你如果对我有什么,直接来找我说好了!
我感到愤怒!我谁都不认识,我只是说了我想说的话,而且是事实,是不是说着你了?请问!
作者: sunbird10    时间: 2007-11-7 13:24

版主,当事人双方我都能理解,顺便也试着理解一下你的文章

我知道写这么敏感的话题出来肯定会被砖头,口水,唾液......猛烈攻击的!昨晚看到论坛上为爽约的事居然把人家的真实姓名和所有真实资料都公布出来的事,感到了论坛的恐怖!而且那些观看的人,居然没有一个出来说这是违法的,个个都义愤填膺,好象那个放鸽子的就是本拉登一样.不让他死个五马分尸或者残疾永世不解心头之恨!--------小胆子,大英雄

一位很有威望的版主删了贴,结果也快变成那些义愤填膺的人声讨的对象了.感觉到文革那么多年过去了,而且九十年代的新人都出道了,但那些让人扭曲压抑恶毒仇恨的种子依然还在一代一代人的心里生根发芽着,一当适度的外因素马上就爆发出来.--经历过文革的你,感觉到了好多

肯定有人要骂我"你自己不是当事人当然说得冠冕堂皇的啊,你要是换我们的角度上难道不气愤吗?"我就想为什么去个地方SHOPPING什么,一个人不能去啊,一个人去会死吗?非要约人一起去,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说难听点,可以省几个钱(MITFAHREN坐车的可以省点车费),或者说可以赚几个钱(开车的可以赚点汽油费)!难道不是吗?我就不相信我一个人买张ICE的票去不了?都决定要去买名牌了,还舍不得出点ICE的票钱?或者说飞机票钱?结果自己的小欲望得不到满足跳出来公布人家的全部消息.不是吗?人不贪小便宜怎么会让别人耍呢?你敢说不是吗?--省钱是耻辱的事,要被人骂



有人也会肯定指责我:"你还不是在网上声讨别人,你还好意思说别人,先看看你自己吧?"是的我是声讨过某个ID!还是个马甲!我讨伐那个ID并没有象某些人把人家的照片,身高,体重,年龄特征,学校,私人电话号码都公布出来.我相信在科隆版不只我一个人看到,我还保存了!--看过那些帖子,要是知道了那个ID的真实信息还不知怎么样呢...

至于那个放鸽子的人,不会做人,既然没勇气和别人一起去,最好干脆点.拖泥带水的事带出一屁股的屎来.也别怪那么多人深讨你!做人要爱惜你自己的羽毛!做人做到这个地步也是很无语,最好找根柱子自己一头撞死好了!--劝人自杀可不好


或许看的人又会骂我"你以为自己就很会做人了吗?还不是喜欢放人鸽子!"是的,我承认我放过也放过别人的鸽子,主要是我的工作不允许我走开,谁都不知道明天会上什么样的班,一张早已经排好班的表,一个月下来已经改得不象样了.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又被电话招去上班了.就象警察二十四小时待命一样!你敢翘班试试,这是资本主义国家!幸好我遇到的都是通情达理的人,要不真的谁和我没完没了的,那还不如让我去死好了.--放了就是放了,敢做敢当敢不解释

最近我说话也比较猛了点,看到论坛上让人不舒服的事,就一痛臭骂,朋友在异国他乡经常也来来这个论坛上看看我在干什么?那天他发了个信息过来给我:"你悠着点"他也知道我这个性格是眼里容不下沙的.我是不怕得罪人的,反正我嘴又不搭谁家锅边上!我也不想和谁走得那么近,以后是是非非的!--猛的近义词是彪悍,也经常缩写为彪

中国人太密集了,不说说这个不说说那个肯定不舒服.比如AACHEN电脑厂那么两条流水线,都是中国学生,一天下来不比香港的八褂周刊强一百倍,我就不相信!--你是哪国的

还有个现象女生说是非也就算了,女人天生爱说话.但现在感觉男生比女生还猛!还有些是无中生有的,说得跟真的似的.见到这样的男生真让倒胃口!--男女还是不平等


还有的女生呢?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无中生有的说话,弄得别人吵架,鸡犬不宁的.我是个旁观者,知道是怎么回事!--男的女的?


都要离开德国的人了,最后在这里说这么多!
理解的不好,多指证。不吃人参公鸡。
作者: neolane    时间: 2007-11-7 13:44

可惜 法制社会 就是治不了放人鸽子的小人那
作者: STROM    时间: 2007-11-7 13:49

大家做事都低调点嘛,有问题私下解决,就可以避免很多无端生出的是非
作者: neolane    时间: 2007-11-7 14:08

私下 小人哪里怕你私下怎么着 小人做事情就怕曝光 私下 正中人家下怀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14:36

原帖由 sunbird10 于 2007-11-7 13:24 发表
版主,当事人双方我都能理解,顺便也试着理解一下你的文章

我知道写这么敏感的话题出来肯定会被砖头,口水,唾液......猛烈攻击的!昨晚看到论坛上为爽约的事居然把人家的真实姓名和所有真实资料都公布出来的事,感到 ...

你怎么理解是你的事,就象我怎么说是我的事.都表达了自己意思就够了!不必强求!你说我什么我都能接受!因为你不是我,我不是你.你有你的思想.我也有我的思想!都说出来.不就行了.
作者: STROM    时间: 2007-11-7 14:40

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7-11-7 14:08 发表
私下 小人哪里怕你私下怎么着 小人做事情就怕曝光 私下 正中人家下怀

你不懂私了的意思。。。
作者: sunbird10    时间: 2007-11-7 14:49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11-7 14:36 发表

你怎么理解是你的事,就象我怎么说是我的事.都表达了自己意思就够了!不必强求!你说我什么我都能接受!因为你不是我,我不是你.你有你的思想.我也有我的思想!都说出来.不就行了.

感叹号看的眼晕:chicken:
作者: annabel    时间: 2007-11-7 15:26

这评语评的想

段意
作者: 海风    时间: 2007-11-7 15:36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这么理解别人说的话多没意思呀。费雪儿所表达的主要意思
难道不对吗?
开始确实是放鸽子的人事情没有处理好,但是接下来在论坛
上发生的事情就完全失控了。一群愤怒的人跑去攻击版主,而且把放鸽子人的个人资料及其照片公布在了网上。这种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已经超出了德国法律所允许的界限。
事情到了目前这个地步,问题已经由探讨放鸽子人的行径发展到了探讨法律的问题。如处理不当,双方因此而起的纠葛将有可能上升到法律解决问题的程度。所以现在,大家还是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的做法是否过度。建议开始发帖子的楼主应主动和放鸽子的人协商处理,并在网上公开道歉。
作者: lss    时间: 2007-11-7 15:50

habe nicht verstanden.
作者: neolane    时间: 2007-11-7 16:15

原帖由 海风 于 2007-11-7 15:36 发表
这么理解别人说的话多没意思呀。费雪儿所表达的主要意思
难道不对吗?
开始确实是放鸽子的人事情没有处理好,但是接下来在论坛
上发生的事情就完全失控了。一群愤怒的人跑去攻击版主,而且把放鸽子人的个人资料及 ...


闹到这个地步能怪谁呢

放人鸽子这种事 说大不大 上升不到要动用民法刑法这样的高度
说小难道真的是可以随随便便糊弄过去的事情么


道德就像一个博弈 选择做小人 不遵守它总能给自己带来好处
大家也看到了 这边的帖子里 开始并没有发展到要暴隐私那么严重
但是作为不道德的一方 从头至尾都选择了龟缩不出 如果这个人自始至终
都不表态 也不主动做出协商解决问题的姿态 在合法的情况下 的确大家也就只
能骂一骂 我想既然选择做了小人 肯定是刀枪不入了 骂一骂么 不疼不痒 大不了
这贴子在眼里自动过滤掉 然后再等下一个受害者 多谢了法律
可以让这样的人继续选择活在阴影里 正所谓卑劣是卑劣者的通行证

所以我不明白所谓的私下解决 协商 怎么个解决法 又协商什么
本来不至于到这样地步的 都是因为被批评者选择了消极应对
好啊 现在真实身份曝光 开心了吧 就算去报警又能怎样? 至少不少人
已经知道此人本尊真面目了 出来混 迟早都要 还就算警察制裁了公开
隐私者 放人鸽子的恶名就烟消云散了? 只能让大家更觉得这是个小人  
报了警 公布人隐私的还清了 放人鸽子的还要慢慢还 跑不了

话说 报警的是不是也该有人劝下 都是同胞 能私下协商解决的最好先私下解决了
作者: sunbird10    时间: 2007-11-7 16:44

原帖由 海风 于 2007-11-7 15:36 发表
这么理解别人说的话多没意思呀。费雪儿所表达的主要意思
难道不对吗?
开始确实是放鸽子的人事情没有处理好,但是接下来在论坛
上发生的事情就完全失控了。一群愤怒的人跑去攻击版主,而且把放鸽子人的个人资料及 ...

非要让我象你那样理解费雪儿的文章也挺没意思的。不讨论放鸽子当事人双方,也不议版主删贴,就是给那篇文章加点自己的理解,费雪儿后来也没说啥,我都挺感动的。
没劲!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17:01

原帖由 sunbird10 于 2007-11-7 16:44 发表

非要让我象你那样理解费雪儿的文章也挺没意思的。不讨论放鸽子当事人双方,也不议版主删贴,就是给那篇文章加点自己的理解,费雪儿后来也没说啥,我都挺感动的。
没劲!

我说怎么我耳多热呢.你的意思是要我也呼天抢地的对你大喊一顿咯?

今天九点的飞机,正在收拾东西呢.
下次谁还要放人鸽子,找个老鼠夹放他门口,一出门就让他咬牙切齿痛一次.

[ 本帖最后由 费雪儿 于 2007-11-7 17:05 编辑 ]
作者: 阿涵    时间: 2007-11-7 17:05

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7-11-7 16:15 发表


闹到这个地步能怪谁呢

放人鸽子这种事 说大不大 上升不到要动用民法刑法这样的高度
说小难道真的是可以随随便便糊弄过去的事情么


道德就像一个博弈 选择做小人 不遵守它总能给自己带来好处
大家也看到 ...


太棒了
所以只能让俺也当小人,陪小人一起玩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17:09

原帖由 阿涵 于 2007-11-7 17:05 发表


太棒了
所以只能让俺也当小人,陪小人一起玩

别这样了好不好,说些没用的,现在需要先解决的是你朋友的问题,你再讽刺在挖苦有什么用啊?你这样不象个做朋友的人.
你要想想为你朋友做点什么,不是练谁嘴皮厉害.不说才是最高的.埋头做点事吧!既然你那么愿意为你朋友出力.
作者: 海风    时间: 2007-11-7 17:43

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7-11-7 16:15 发表


闹到这个地步能怪谁呢

放人鸽子这种事 说大不大 上升不到要动用民法刑法这样的高度
说小难道真的是可以随随便便糊弄过去的事情么


道德就像一个博弈 选择做小人 不遵守它总能给自己带来好处
大家也看到了 这边的帖子里 开始并没有发展到要暴隐私那么严重
但是作为不道德的一方 从头至尾都选择了龟缩不出 如果这个人自始至终
都不表态 也不主动做出协商解决问题的姿态 在合法的情况下 的确大家也就只
能骂一骂 我想既然选择做了小人 肯定是刀枪不入了 骂一骂么 不疼不痒 大不了
这贴子在眼里自动过滤掉 然后再等下一个受害者 多谢了法律
可以让这样的人继续选择活在阴影里 正所谓卑劣是卑劣者的通行证

所以我不明白所谓的私下解决 协商 怎么个解决法 又协商什么
本来不至于到这样地步的 都是因为被批评者选择了消极应对
好啊 现在真实身份曝光 开心了吧 就算去报警又能怎样? 至少不少人
已经知道此人本尊真面目了 出来混 迟早都要 还就算警察制裁了公开
隐私者 放人鸽子的恶名就烟消云散了? 只能让大家更觉得这是个小人  
报了警 公布人隐私的还清了 放人鸽子的还要慢慢还 跑不了

话说 报警的是不是也该有人劝下 都是同胞 能私下协商解决的最好先私下解决了


放鸽子这样的事情是不道德的,放鸽子的人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到其他
人的道德谴责。但是,放鸽子的人同样也是此事的受害者,他的个人权益也
受到了侵害,并且他有理由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开始时大家群情激昂,恨不得痛打放鸽子的人一顿。在这件事情上,放人鸽子
是不道德的事情,而别人以此在网上大肆公布其个人资料就是不合法的事情
了。咱们都是这么大的人了,难道对此没有一点概念吗?放鸽子的人合理的
使用法律保护自己,这一点上是无可厚非的。

当事人昨天发贴的时候为什么不考虑后果?同胞,难道这个词是非要动用法律
解决问题时才被我们喊出来的吗?非常可悲的是,在昨天啊亨德版主删贴后居
然成了众人攻击的对象,这就更不像话了。版主的做法其实是非常英明的。事
实证明,就算昨天不删帖子,那么今天,科隆的帖子也要在警察的要求下被Quelle
本人删掉。我们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非要警察律师介入才能解决,但是如果版
主都不及时删帖子的话,以后若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那么肯定会有更多次的
警察介入,更多次的Anzeige,和更多的民事诉讼。我想,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
希望发生吧。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11-7 17:50

都每个人少说一句了,现在请认识双方关系好的朋友出来为他们打开心结,该道歉的,该撤诉的,大家不是看笑话,应该是帮助.我说完了,你们要拍我的也可以,等我十二月份回到德国后,冲到我家来拍,我欢迎,现在的问题是一起帮着解决!
作者: 汽船喘    时间: 2007-11-7 18:40

故意放人鸽子这种事,论情节当被阉割;论影响当被轮奸
作者: 骡子    时间: 2007-11-7 19:17

愤怒吧。既然你不能理解别人的愤怒,自己愤怒一下也是好的。
作者: 挣扎的影子    时间: 2007-11-7 20:53

想更红也不能借别人炒作啊~!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