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社会风气再这么搞下去都不敢游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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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zhmao
时间:
2007-9-6 16:05
标题:
社会风气再这么搞下去都不敢游泳了
社会风气再这么搞下去都不敢游泳了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hu Sep 6 16:09:28 2007)
某女游泳溺水,某男相救,女人突然发飙,说“我怀孕了,你要负责”
男说“鉴于南京彭宇案件和现在的江湖风气,我早有预备,我游泳都戴安全套,而且我还
没有射,不信你可以去那套套化验”
女依然将男告上鼓楼法院,最后的结果是,公安机关遗失了重要的物证“安全套”,因此
没有办法判定某男到底射没射,鼓楼法院判决“双方均无过错,因为精子的游动是随机的
。但是从常理出发,游泳戴套是与情理相悖的,并且如果此男没射,完全应该从此溺水女
女身边游开,所以此男在××日内赔偿女人××元”
作者:
GOM
时间:
2007-9-6 17:50
好像和德国小伙子Markus的遭遇差不多嘛,鼓楼法院和土耳其法院有法律交流?
作者:
鸟鸟爱装嫩
时间:
2007-9-6 17:52
是没内射还是没外射?
作者:
wzhmao
时间:
2007-9-6 18:29
举报鸟鸟不雅词汇,哈哈,哈哈。
作者:
菠萝
时间:
2007-9-6 18:41
又是鼓楼法院,
很强大,很BH
[
本帖最后由 菠萝 于 2007-9-6 19:45 编辑
]
作者:
陈进男
时间:
2007-9-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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