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首创“点评老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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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8-14 15:38
标题:
中国首创“点评老师”网
“跟她二年研究生,替她当了二年长工,为她赚钱!”
“她自己上课老迟到,还有脸说我们学生?”
“我们论文答辩时,他就在那里睡觉。”
“以成教招生赚银子为能事,有时甚至不惜来点小骗局,鄙视该人!”
“自己都不会数据库,还要接这门课。”
“这个人比较能吹嘘,他竟然跟学生说,因为他,中国少了个诺贝尔奖得主,汗!”
“这个老师到处招摇撞骗,还把自己打扮成个皮包公司老板的样子,实在是看不下去!”
咋来的创意源于美国网站
侮辱言辞会被删除
这个中国首创的“点评老师”网,在创立之初是持着怎样的态度呢?该网站创办人陈强等三人,都曾是IT记者,创办网站的想法,来自美国“点评教授”网站。
“点评教授”网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如今在美国非常流行,但其注重的是学生为老师打分,指标还包括老师外貌、课程好不好过等。而创办“点评老师”网,则是希望引来更多的文字评论,在点评方式上倾向于通过亲和力、帮助度等,来评价老师的个人魅力。
“目前在高校,其实学生总体还处于弱势,声音缺乏表达的渠道,也没有更多对于老师信息了解的渠道,创办这样一个网站,有它的价值和意义。”陈强曾对外表示。
在网站创办之初,他们也曾担心有人捣乱,发泄私愤。但从目前看,4万多注册会员,绝大多数都是在理性、真诚地对老师做评价。不过,也有老师通过电子邮件反映评价存在个人攻击、不真实等情况。陈强说,如果学生确有侮辱性言辞,网站会主动删除,“但这是极个别现象”。目前对老师的评价, 85%都是正面评价,即使是负面评价,也都是善意地提意见。
网议篇
评价有赞有弹
他们赞成
学生 学校测评说实话有顾虑
“虽然每年学校都要求学生对老师进行测评,但测评结果对老师几乎看不到什么影响。几年下来,大家也就不抱希望了。而且,学校测评虽然不记名,可大家还是有顾虑,担心说实话会有麻烦。”昨日,某高校林同学透露了之所以看好该网站的想法。
上榜教师 收获肯定和欣慰
“真的吗?我都不知道自己上榜了!”昨日,记者找到了排名119位的吉林大学物理学院教学与研究中心的何丽桥老师。对于学生给自己的这份评价,何老师在电话里很感动。何老师1982年开始从教,25年教学中,她对同学既像朋友,又像家长。
“在大学里,确实有些人不够尽职,而我只能做的,就是对得起学生家长4年的花费。对于这样一份评价,我觉得是超越了职称利益外的肯定和欣慰。”她说。
其他教师 客观了解自身不足
同样对此看好的还有延边大学法学院的邢绡红老师。“通过学生的点评,老师能够比较客观地了解自己的不足,并借鉴别人的优点,促进业务不断改进。”对一些言辞激烈的点评,邢老师认为应该由网站“把好关”。
“在我们学校,这种测评每年一次,还是比较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意愿,而且都不记名,有的是学生直接上网投票的,对于学生测评后的意见,学校也充分尊重,我们学校就曾有老师因为学生测评的分数不够,而停止讲课几个月的情况。”邢绡红老师说。
他们反对
学生提意见应走正规渠道
“学校是严肃、神圣的殿堂,不应该像炒作明星绯闻那样炒作这样的点评。”对“点评老师”网站,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贵廷这样说。
他说,以吉林大学为例,在恢复高考后,就已经有督学员制,对教师的业务等方面进行监督。而且,现在师生间的交流应该是没有堵塞的,如果学生认为老师批卷不公正,还可以要求阅卷。“学生有意见可以,但应采取正规渠道来反映。”他说。
很多问题点评无法解决
与众学生的热烈反响相比,高校及老师反应平平。虽然每条点评后都设置了回应栏,但目前还没有人以老师的身份来回应点评。
某高校孔老师昨日表示:“教育的很多问题,不是一个点评、两个点评就能解决的,老师让研究生帮着干私活,借着老师的身份浑水摸鱼、不务正业,这些点评对于这样的问题,也不会起到实质的改变作用。况且不知道点评人是谁,所以这种点评的意义不大。特别对那些恶意中伤的点评,只有不去理会,才是最好的回应。”
另有争议
争议1 学生能否点评老师
对老师的评议引起的争议超乎想象。有人提出,“学生有没有资格点评老师”?对此,网友“傲空散人”认为,“大学生应该有资格评论教师!当今的大学里,有许多教师的资格就值得怀疑,我就知道有人仅看过厂家的说明书,就敢给学生讲课……教师的自我评价没有意义,应该把学生的评价也加进去。”
争议2 是否存在人身攻击
刘老师现为长春某高校老师,对于学生点评老师,他最大的顾虑是是否存在人身攻击的情况。“以前,我们学校里就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某个老师因为教学与学生发生了些摩擦,结果就被该学生在学校的BBS上一通乱写,最后闹得大家都知道了,他解释也不是,不解释也不是。”
争议3 老师可能自我炒作
对于魅力老师排行榜,大多数人持认同态度,但也有人提出质疑。“虽然它是个新生事物,但不排除被人拿来炒作,拿来利用。网站注册是一种虚拟的东西,是学生,是老师,还是什么人,只通过一个邮箱根本无法判断,也许就有人拿它作为晋级升职的一个台阶呢!”长春某大学朱同学表示。
律师说法 侵权严重可索赔
虽然只是在网上留言,但如果言辞过激,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对于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比较大的恶劣影响,对他人的名誉存在损害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昨日,常春律师事务所张蕾蕾律师表示,如果留言者的行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样,网站创办的个人将与不法行为人同样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来源: 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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