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居住在韩国境内的华侨也将拥有韩文姓名。政府准备向华侨发放同时写有英文、韩文姓名的外国人身份证,今后华侨的日常生活可能会变得更加方便。 ' Z, w0 e5 X( s `$ y9 p 法务部18日表示,从下月1日起,将针对具有永久居住(F-5)和居留(F-2)等资格的华侨发放同时标有英文和韩文姓名的外国人身份证及外国人注册事实证明。 j5 I' D' L$ f. e( r ?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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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为没有韩文姓名,在做房产登记时需要出具英文姓名相应的韩文姓名翻译公证书,以此来证明是否的确是同一个人。此外,在学龄子女入学时,手续也非常复杂。 9 W6 B- ~9 }& h
9 D$ l4 K3 v8 u+ J" t. c 发放对象是在台湾籍(包括变更为中国大陆籍的人)永久居住权获得者和居留权获得者中,1998年10月22日以前进行外国人登记的居留者,和台湾籍永久居住权获得者的未满10周岁的子女。 # q- ?4 d0 ~8 y! m3 Z* D' n6 M$ y, |& y, z7 R3 F$ V; j% O
1998年10月22日以前,台湾籍人用韩文姓名进行注册,其他籍外国人用英文姓名进行注册,实行了姓名管理二元化。但从当年10月22日开始,改为所有姓名均统一采用英文进行标记。 ! d4 E3 I5 X& v- I! A 3 T4 c2 o/ L4 E7 a) A! C! Q+ q来源: 韩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