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地区出现了“鼠进人退”恐怖场面——20亿只老鼠轮番向人类发起集团冲锋,所到之处吃光一切,湖滨的村民有的已经开始撤退,把家园让给老鼠来做新主人。(7月11日《新京报》)
这种反常的现象只能被称为“异象”。粗略盘点一下,就会发现,近年来可谓“异象”频仍:“非典”,太湖、滇池等处爆发蓝藻,“天府之国”四川遭遇70年未遇的大旱……
深究一下就会发现,这些“异象”背后无一没有人类活动的影子:“鼠进人退”,大家已公认是人把蛇吃光了的缘故,没有蛇在第一线阻击,人只好自己面对老鼠;蓝藻暴发也是人狂热追逐GDP的结果;而之所以会出现大旱景象,同样与人类自身不当活动导致气候变暖有关。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所有人类的这些活动,都是在一种“理性”思维的指引下进行的。以吃蛇为例,从个体角度看,吃蛇是理性的:吃者享受美味,捕蛇、售蛇者获得利润,大家皆大欢喜。问题在于这种个体理性却导致了集体非理性:洞庭湖边的居民作为一个整体,从吃蛇当中所获得的收益,远远不足以弥补他们今天为之付出的代价。
我们假定如果有一个智商远高于我们的外星人,在太空中像观察小白鼠实验那样观察人类,那他一定会在自己的观察报告中这样写:地球人是一种智商很低的物种,因为他们不懂得最基本的“成本-收益”的计算,经常会干一些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蠢事。
如果说“个体理性”意味着“行为者是自己利益的理性寻求者”,那么“集体理性”则可以引伸为“集体是团体自身利益的理性寻求者。”如何才能使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相协调呢?
知道“囚徒困境”例子的人,可能都会明白,单靠自发的博弈,是很难找到一条从个体理性通往集体理性的道路的。仍然以吃蛇为例,我们可以用博弈论来分析一下。为方便起见,不妨将博弈双方简化为“自己”和“大家”两方。对自己来说,无非有两种选择,一是不吃蛇;一是吃蛇。对“大家”来说,也是这两种选择。
这样,如果大家的选择是“吃蛇”,自己的最佳选择当然也是“吃蛇”,因为自己的“不吃蛇”并不能阻止“鼠进人退”,只不过让自己徒然错失美味;如果大家的选择是“不吃蛇”,那自己的最佳选择仍然是“吃蛇”,因为自己可以大饱口福,也不会导致“鼠进人退”。可见自发博弈很难导致集体理性的出现。
要消除这种个体理性所导致的集体非理性现象,方法主要有两条:一是由政府出面,处罚那些与集体理性相冲突的个体理性行为,比如对捕蛇、售蛇者进行罚款。这个办法的缺点是会带来政府权力的膨胀,官员可能会利用这些权力来寻租:收了罚款之后,就对捕蛇、售蛇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他们提供保护。这种现象,我们在环境保护、打击制假贩假、打击卖淫嫖娼等活动中,已经见得太多了。
二是“以修文化人心”,或者说以价值理性来引导个体理性。如果当地人都认为吃蛇是可耻的,有违天地良心,那么这个问题就会大大缓解。这个办法的缺点是很难立即见效,需要长时间的宣传、教育水平的提高、精英阶层的示范等。
人人皆自私会导致人人皆不能自私,“鼠进人退”也好,蓝藻暴发也好,久旱无雨也好,都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找到一条从个体理性通往集体理性的道路,这还不仅仅是一个不让外星人看笑话的问题,而是一个我们能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能不能在老鼠的进逼下找到一块立足之地的问题。
目前,洞庭湖周边约有20亿只东方田鼠正在从洞庭湖滩向垸内转移,严重破坏当地农作物。紧靠洞庭湖的岳阳、益阳两市已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鼠情监测,严防东方田鼠对农作物、人、畜造成更大危害。(《长沙晚报》7月10日)
近年来,名不见经传的老鼠以集团军的形式为患于人,鼠灾频仍。2005年6月,洞庭
湖区就暴发了10年来最大的一场鼠灾;然而疫情规模和危害性在两年之内就被刷新。湖南大学生命科学院邓学建教授认为,东方田鼠为害是因为生态环境遭受了破坏,失去了天敌的田鼠大量繁殖所致。
估算中的20亿只东方田鼠把原本美丽富饶的洞庭湖区当成它们任意肆虐的天堂绝不是科幻的恐怖片,自然无语,但以它固有的轨迹在运行,它把人类一手造成的恶果一丝不落地展示给人类看,并附之以最直接、最惨烈的报应:“被老鼠咬断的稻梗如刀割般齐整”,“目前受损水稻有8000亩,绝收的有 5000亩,花生受损的有10000多亩,红薯、玉米各有1000多亩”。(《三湘都市报》7月10日)
长期以来,在环保和收益问题上,始终存在一个问题:效益个人得,后果大家摊。当一个农夫捕获一条蛇来卖钱的时候,得到的收益是他个人的,而蛇日渐减少导致生态失衡的后果得由整个环境中生活的人来承担。个人收益是现实、微观的,而生态失衡是多个个体长期的行为后果,是宏观的。这个心理扩展到企业,他们为了效益,对自然资源竭泽而渔或是日以继夜地排污;扩展到地方官员,为了高GDP下的发达仕途,不顾民意强行上马强污项目。由是,作为普遍乱象中的典型事例,我们不难看到洞庭湖鼠患、无锡自来水事件、厦门PX项目、滇池蓝藻暴发等等。
探究这种心理背后的根源,还在于人的自私,自我中心主义,对自然界的过分依赖和攫取,进而导致大自然的严重透支而形成生态危机。如果对此种行为加以定位,那就是纯粹以人的一时之需为自然万物的法度,无止境的欲望扭曲了人作为万物一员对自然应有的敬畏,是人与自然关系基本伦理的极度错位。自我中心的莽撞曾经造成无数个自然灾难: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等地的居民灭林垦植最终使那里成了不毛之地;1900年印度的旱灾,1921年前苏联的旱灾……
从大量的事实来看,人从来不是自然的主人,恩格斯曾明确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人不过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人必须依靠自然生存。作为一种理性思索,我们要认可大自然的生命支撑价值,践行文明的生存方式,重视和谐共生,建立与自然之间的感情关系。生态环境是自然交给我们的一种特殊资本和生产力,在探讨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中,我们除了要把自然理解为一种恩泽,更应当理解为一种有喜怒哀乐的“活的”存在。《象传》说:“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喻示我们要以充满感情色彩的“爱”来界定人与自然的新的伦理关系。(徐丽琴 湖北教师)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