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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旅客进出欧盟国家 带超过1万欧元现金须申报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6-16 11:14     标题: 旅客进出欧盟国家 带超过1万欧元现金须申报

 (布鲁塞尔法新电)从昨天开始,进出欧洲联盟国家的旅客如果携带超过1万欧元(约2万零530新元)现金,就必须申报。新条例是为了防止洗黑钱和断绝恐怖分子的资金来源。

  欧盟税收和关税委员会专员科瓦克斯前天在宣布新措施时说:“新条例将使恐怖分子更难从欧盟带走或带入准备作为非法活动的现金。”

  他也说,“现钱1万欧元对大多数旅客和商人来说已经够用,他们(携带少过这个数额)就可以避开繁琐的行政程序。”

  科瓦克斯也说,这个简便的规定对合法旅客是更公平的,旅客在出入欧盟时不必面对各成员国不同的关税管制措施。

  新条例授权关税人员搜查旅客和他们的行李。关税局将对携带超过1万欧元,但没有申报的人采取行动,惩罚轻重由成员国各自决定,但必须具有吓阻作用。

  新措施将同欧盟现有的洗黑钱管制条规互相配合,现行条规是为了监管欧盟信贷和金融机构的交易。

  欧盟是在2002年,欧盟委员会的报告透露大笔现金,以及支票、证券、宝石、贵重金属之类的资产不断出入欧盟之后实施这个新关税条例。

  在1999年9月到2000年2月之间展开的行动中发现,这类价值超过1万欧元的流动方式,总数额达到13亿5000万欧元(约27亿7000万新元)。
作者: 小看看    时间: 2007-6-16 11:23

在1999年9月到2000年2月之间展开的行动中发现,这类价值超过1万欧元的流动方式,总数额达到13亿5000万欧元

这期间总客流量是多少?
可以分摊一下再看这个数字的说服力
作者: wzhmao    时间: 2007-6-16 20:59

对于我等小民,想带都带不了啊。
口袋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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