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一审被判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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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Big
时间:
2007-6-9 10:41
标题:
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一审被判执行死刑
“小姐妹,下班路上要小心”“夜晚不要单独外出”……2006年3月至6月,江西、浙江、福建等地的网络论坛和MSN上,常能看到这样的提醒语。这些担心全都因为同一个人——当时正到处流窜作案、躲避警方追捕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期间,董文语在福建福鼎、浙江金华、江西上饶等地,先后作案5起并杀人奸尸,致使6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微伤,强奸妇女多人。
2006年11月16日,这名来自浙江温州平阳的杀人狂魔在四川宜宾落网,当时身上还带着通缉报道和杀人笔记。
2007年6月8日,董文语系列杀人、强奸、抢劫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董文语一审被判执行死刑。
受害少妇伤重被弃
江西上饶的杨梅,是董文语系列案中已知的首个受害者。案发前住在信州路桥家园后的一栋3层民宅的未婚夫家。2006年3月4日晚,即将生育的她和未婚夫在熟睡之中。杨梅未来的公公江宗狗说,他儿子在睡梦中感觉到杨梅抓了自己一下。然后听到“咚”的一声,有人从2楼跳了下去,逃之夭夭。
杨梅被未婚夫发现时已是人事不省,头部遭到重击,床上都是血。据警方勘查,用来打杨梅头部的,是江家放在1楼的一块重20来斤的磨刀石。此前,董从邻居家的窗户爬到2楼,因邻居家2楼的门锁上了,于是进入江家。在江家,董文语上下3楼找了个遍,其间还在3楼房间的窗下拉了一坨屎,也许是他觉得不雅观,于是用房间里的一床棉被盖住。几天以后,才被江宗狗发现。
25天后,杨梅才有一点清醒。事隔半年,其头部仍然有一大块凹陷,要把头骨补上需要一大笔钱。出事后,未婚夫不见踪影,她生的女儿被江家抱走,没有人理她,她只能回到娘家住。
流窜3省连环杀人
3月29日,福建省福鼎市山前街道彩虹新区,16岁的王某被董文语杀死并奸尸。
此前,3月11日中午,金华市艾克医院药剂师何某和张某被人杀死在西关街道董宅社区一出租房内。
卧室的床上横卧着一男一女两具尸体,死者的颈部均被人用刀割开,女死者赤裸着下身,脸上凝固着恐怖神情。卧室墙上用毛笔书写的血字“杀人者!恨人!”赫然醒目。卧室、厨房的窗台上均留有圆点花状鞋印。警方还在距离现场南边40米远处一杂草丛中发现了一双带血的粗纱手套。
4月9日中午,金华再次发生类似恶性案件。租住金华市经济开发区秋滨街道秋高村一出租房内的冉某(女,18岁)、冉某某(女,20岁,均为贵州人)姐妹俩被害。案犯对两被害人实施了奸尸。
4月13日,董文语在江西资溪县城郊一村委会主任家中进行了盗窃,盗得3000多元。
5月26日上午,江西省上饶县旭日镇旭日村,董文语攀爬下水管进入一豪宅,将27岁的女主人熊某扼颈杀死,然后奸尸。
江西警方提供关键物证
董文语在赣共作案3起,引起公安部及闽浙赣政府部门高度重视。2006年6月11日,公安部将闽浙赣系列抢劫强奸杀人案,列为公安部2006年第13起督办案件。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江西、浙江、福建等省的刑事技术专家,联合赴福建福鼎市再次对“3·29”案现场进行走访和了解。经反复分析,专案组认定现场附近的痕迹为案犯所留。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所有存档的50余万份档案进行人工比对甄别。经确认,该物证为一名叫“涂典波”的人所留。为了慎重起见,公安机关还把多起案发现场留下的物证与董文语的DNA进行比对,最终确认“涂典波”的真实姓名为董文语,跨省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此被锁定。
2006年7月6日和7月12日,公安部连续两次悬赏10万元,发布A级通缉令缉拿董文语。
经案件比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规律也逐步清晰起来。作案范围以金华为中心,东南方向沿104、320国道经浙江丽水、温州至福建,西南方向沿330国道经浙江衢州至江西。作案地点都选在位于国道附近城乡结合部的自建房或出租房。
栽在一根电视线上
就在警方全力侦破之时,一条好消息从四川省宜宾市传来。2006年11月16日凌晨2时许,宜宾市象鼻镇方水村村民喻芝友家中,其儿媳张桂英正和女儿在2楼熟睡。当时张桂英的手机在充电,充电器发出的光相当于一个小手电,顺着光,张桂英看到有个人影在晃动。她意识到小偷光顾了,于是高喊:“抓贼啦,快来抓强盗啦!”
小偷惊慌,从窗口跳了出去,接着听到“砰”的一声,小偷从2楼的狭窄阳台上摔了下去。
在当地村民的协助下,随后赶到现场的民警将摔伤的小偷送往宜宾市江北骨科医院救治。医生的诊断结果是“股骨粉碎性骨折”。根据脚印等现场痕迹,警方和张桂英等人推断,小偷是从邻居窗口爬到喻芝友家2楼的阳台,从窗户进入张桂英的房间。
狭窄的阳台有电线、闭路电视线。张桂英一呼救,小偷逃跑时慌乱中绊到了闭路电视线致摔成重伤。
随身携带杀人笔记
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人民币229元、港币20元、美元1元、军用匕首1把、小刀1把、手机1部和一本黑封面的小笔记本。翻开笔记本,第一页上写有“绝笔”两字,下面画了一把刀,再翻下去,写有“今天我又杀了两个人……”等语。警方在笔记本里还发现夹着一张报纸,新闻标题写着《悬赏十万,缉拿凶魔——此人有可能逃往广西》。这正是公安部发布的A级通缉犯董文语的通缉令!
11月16日上午,宜宾、浙江警方通过照片等信息确认,该男子就是公安部A级通缉嫌疑人董文语。
五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结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材料及媒体报道,1978年出生在浙江省平阳县的董文语,是一个家庭残缺11岁就离家漂泊的孩子,一个1.58米被女友抛弃的瘦小邋遢男子,一个不服改造进过两次监狱的刑满释放人员,一个仇视社会连续作案杀人奸尸的“变态狂”,一个“有很强的野地生存技能和反侦查能力”的A级通缉犯。
2007年6月8日,董文语系列杀人、强奸、抢劫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董文语无视国家法律,采用扼颈、刀割颈部等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行窃,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采用极其残忍和非人道的方式侮辱尸体,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五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作者:
Jogurt
时间:
2007-6-9 13:25
报复社会,报复砸弱小群体身上,这种人的确该死。
作者:
bonjovi
时间:
2007-6-9 17:11
在江家,董文语上下3楼找了个遍,其间还在3楼房间的窗下拉了一坨屎,也许是他觉得不雅观,于是用房间里的一床棉被盖住。几天以后,才被江宗狗发现。
25天后,杨梅才有一点清醒。事隔半年,其头部仍然有一大块凹陷,要把头骨补上需要一大笔钱。出事后,未婚夫不见踪影,她生的女儿被江家抱走,没有人理她,她只能回到娘家住。
这样人严重有病,还拉一坨屎。。。。晕死了
不过这未婚夫一家也挺不是东西的。。。。
这样的败类杀一次都不解狠。。。
对这样的人应该恢复凌迟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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