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其他] 发个强贴,家庭暴力 [打印本页]

作者: 落花纷芬    时间: 2007-5-17 10:57     标题: 发个强贴,家庭暴力

转自搜狐
主题:又一个畜生局长打老婆 被残暴殴打40分钟。

2007年5月2日晚9时许,在庐山牯牛岭街旁边发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庐山管理局副局长徐张勇在家残暴欧打妻子达40分钟之久,其妻趁丈夫徐张勇接电话之际,即将要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赶紧爬出家门,在一位好心的出租车的能力帮助下与亲人取得联系迅速赶往九江附属医院抢救,目前生命垂危!

  各位坛友有什么看法?

图片附件: 5a79f9fd383c16356ada2640cee65383.jpg (2007-5-17 10:57, 51.47 KB) / 下载次数 37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256665&k=43d5c6f003c4f0132423ca800f0d92c2&t=1732315921&sid=kw4EYg



图片附件: 7d3ca147aae9b42b96ff04e0a8f194e8.jpg (2007-5-17 10:57, 40.71 KB) / 下载次数 36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256666&k=4d983191653ebc658e87e147abc3432e&t=1732315921&sid=kw4EYg



图片附件: 血衣.jpg (2007-5-17 10:57, 45.05 KB) / 下载次数 59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256667&k=91e103b07a967ec3b5d76ca20fb4b0ae&t=1732315921&sid=kw4EYg



图片附件: 9f3c2b5d1da62eed606f4544ef346436.jpg (2007-5-17 10:57, 50.29 KB) / 下载次数 44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256668&k=f82ebcdf62f01a36bde1913fa699739f&t=1732315921&sid=kw4EYg


作者: 落花纷芬    时间: 2007-5-17 10:58

看第二张,还是个美人,可惜啊。
据说新婚才半年。
天涯的相关评论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1/1/416983.shtml

[ 本帖最后由 落花纷芬 于 2007-5-17 12:03 编辑 ]
作者: 珍妮冬冬    时间: 2007-5-17 12:49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7 12:54

起因????为什么打?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7 13:05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7 13:54 发表
起因????为什么打?



ls的,应该去补补课, 看看什么是家庭暴力...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7 13:08

尽管有法律保护妇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许多受虐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

许多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这些受虐的妇女还要继续留在充满暴力的家庭里,答案是她们的自信心被暴力摧毁了。有调查表明,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虐妻子的典型特征。妇女挨打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挨打时,她们感到吃惊,竭力躲闪;然后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最后感到抑郁,躲到一边自责。一旦挨打成为习惯,其后果可能导致丧生。妻子挨打的社会后果除了伤害、致死之外,还可能成为下一代的效仿行为。妻子的挨打还常常伴随着子女的挨打和受性虐待;待子女长大成人后,有可能继续这种受虐的生活模式。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7 13:12

全国妇联2002年的一项调查却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家庭中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对妇女人身权中人格尊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权利的粗暴侵犯与践踏,也是对妇女的心理、精神等方面的严重损害和摧残。

    家庭暴力直接影响后代的健康成长。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原谅家庭暴力。

    以下观念是错误的!!!

    ——这不是暴力,他(她)们只是在打架

    ——她一定是在某方面“自讨苦吃”或“欠揍”

    ——我们不应当干预,这是她的个人隐私

    ——她干吗不去离婚,肯定还是有利益所得

    ——那些虐待妻子的男人来自社会低下阶层

    ——如此行为的男人不爱他的妻子

    ——有虐妻记录的男人,与别人也有暴力倾向

    ——男人是被迫虐妻的,是被他们的妻子逼的

    ——挨打是“家丑不可外扬”

    ——我对处于这种处境无能为力

    ——清官难断家务事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3-12/10/content_1224403.htm
作者: 落花纷芬    时间: 2007-5-17 13:21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7 13:54 发表
起因????为什么打?


这问的也太单纯了吧!
都成年人了,什么原因,也应当可以和平解决。
冲动是魔鬼。

这问号,透露出rspca2001有大男子主义倾向哦
作者: 大米    时间: 2007-5-17 14:06

家庭暴力经常不能用旁观者的常理去解释,应借助法律并采取强硬手段实施干预~(P.S.不管何种原因打女人的男人都是最龌龊的应对其加倍惩戒)
作者: 落花纷芬    时间: 2007-5-17 15:40

原帖由 edwardzj 于 2007-5-17 14:12 发表
全国妇联2002年的一项调查却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家庭中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对妇女人身权中人格尊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权利的粗暴侵犯与践 ...


长见识了。
作者: toothy    时间: 2007-5-17 16:50

居然还有一成是女人打男人的。。~~汗。。
作者: 秋雨春雨    时间: 2007-5-17 16: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usi776    时间: 2007-5-17 20:51

原帖由 toothy 于 2007-5-17 17:50 发表
居然还有一成是女人打男人的。。~~汗。。

有啊,我老公他们公司有个家伙就是被他老婆打到离婚的。
作者: neolane    时间: 2007-5-17 22:29

尽管我们知道打人是不对的 打女人更该死 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深入探讨下原因
就好象我们尽管知道赵承熙杀了无辜的人是不对的 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探询他杀人的原因 这样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事情的起因 并且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作者: 落花纷芬    时间: 2007-5-18 00:23

ls很搞笑。
太高估自己了,凭你的阅历以为能探讨清楚?
直接想想如果她是你姐姐、你妹妹、甚至你母亲、你女儿,如果你还坚持探讨,那你太令人景仰了!

赵承熙疯了,拉着20多个人垫背,你是想说这世界把它逼疯了吧?这世界对每个人是一样的。他心理承受能力弱,当他越来越暴力仇恨社会,只有专门人士会去接近开导他吧,还得他自己接受,普通人大家都尽量避着他,害怕,这是人性。
这事ls打算怎么探讨?

总说别人火星,我看有人是火星之王。

还有,这不叫打人,这个程度,叫杀人未遂。

[ 本帖最后由 落花纷芬 于 2007-5-18 01:29 编辑 ]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08:12

ls的更搞笑,没有因何来的果,要是这个局长神经病,莫明其妙的打人,那这女子也不会嫁他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婚妻子红杏出墙,你又是脾气不太好的人,你敢说没可能性成为现在的后果???杀人还要有个动机呢.

虽然我也不是同情这个男人,但所有的同情都投到女方身上,却完全不考虑事情的缘由,这却也太武断了吧,那怎么不去同情二战后的日本,都是被打的那么残。

谁知道起因的说一下,这样我们才知道是一人错还是两人错。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5-18 09:25

杀人有动机,并不代表杀人就可以原谅。

就算这个女人红杏出墙,就算这个女人给她老公带了绿帽子,你是否就认为她改打,活该?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5-18 09:27

拿二战后的日本来做比较,亏你想得出来。难道这个女人杀了她老公全家?
作者: NeuMond    时间: 2007-5-18 09:38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09:12 发表
ls的更搞笑,没有因何来的果,要是这个局长神经病,莫明其妙的打人,那这女子也不会嫁他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婚妻子红杏出墙,你又是脾气不太好的人,你敢说没可能性成为现在的后果???杀人还要有个动机 ...

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打人, 她们首先是平等,独立的个人, 然后才是夫妻, 老婆不是他的私有财产. 即使她给他戴一打绿帽, 他也没权利打人, 但他可以选择离婚.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09:45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09:12 发表
ls的更搞笑,没有因何来的果,要是这个局长神经病,莫明其妙的打人,那这女子也不会嫁他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婚妻子红杏出墙,你又是脾气不太好的人,你敢说没可能性成为现在的后果???杀人还要有个动机 ...


你知道什么叫心理变态的虐待狂吗?就在我们周围,我就知道有的男生经常无缘无故地虐待女朋友,打到青紫,或者晕过去.具体情况为了我本人和我朋友的安全就不详细透露了.但是你得知道,有些人的行为或者思维,是不能用正常标准来衡量的.就是说,他们的所做所为,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

另外,父母对子女,尚且不能任意施暴,何况是夫妻关系?!!

还有说到动机,为什么对杀人嫌疑人要查明他有没有作案动机?难道是为了同情他帮他脱罪吗?这当然是为了明确罪犯必不可少的关键一步!有动机,有准备,就是预谋杀人了.没有动机的突发事件说不定还能判个过失.这个男的把他妻子往死里打,如果在有动机,有预谋,那简直就是谋杀,而决不仅仅是家庭暴力了.

[ 本帖最后由 尹梦梦 于 2007-5-18 10:47 编辑 ]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09:57

原帖由 NeuMond 于 2007-5-18 10:38 发表

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打人, 她们首先是平等,独立的个人, 然后才是夫妻, 老婆不是他的私有财产. 即使她给他戴一打绿帽, 他也没权利打人, 但他可以选择离婚.



是呀,如果真有问题,女方多次要求离婚,他又不同意,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从中得到了享受?舍不得让"红杏出墙"的妻子走?如果是这样,他打人就更不对了,给了自己快乐的人,他应该感激才对呀!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0:05

楼上各位,我好像没有说男方打人就是对的吧,我只是认为单方面的指责一方过于武断,大家都说打人是不对的,我举双手赞成,但是多少人能完全理智的对待生活中的一切呢,你就没和人吵过架,打过架,很多时候人们都是感性的,遵从感情作出不理智的事情,愤怒会打人,悲哀会自杀。。。。。。。。。。。。。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0:08

原帖由 尹梦梦 于 2007-5-18 10:45 发表


你知道什么叫心理变态的虐待狂吗?就在我们周围,我就知道有的男生经常无缘无故地虐待女朋友,打到青紫,或者晕过去.具体情况为了我本人和我朋友的安全就不详细透露了.但是你得知道,有些人的行为或者思维,是不能 ...


确实,我也觉得这样的男人我无法理解,但我更加不能理解是他们那有“受虐狂”倾向的女友,这“经常”二字让我困惑。。。。。。。。。。。。。。

[ 本帖最后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1:12 编辑 ]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0:14

还有,大家好好看看我的贴吧,我只是举个可能的例子,怎么好像被大家传的女方肯定红杏出墙了:gawp: :gawp:
作者: NeuMond    时间: 2007-5-18 10:17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1:14 发表
还有,大家好好看看我的贴吧,我只是举个可能的例子,怎么好像被大家传的女方肯定红杏出墙了:gawp: :gawp:

只是说明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打人的权利.
作者: 小看看    时间: 2007-5-18 10:19

没什么好说的,愿意给这种暴力的畜生找原因就找原因去。

法庭是不会管他什么原因的,竟然毒打女人至此,判刑是肯定的了。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10:19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1:08 发表


确实,我也觉得这样的男人我无法理解,但我更加不能理解是他们那有“受虐狂”倾向的女友,这“经常”二字让我困惑。。。。。。。。。。。。。。



如果有人说要敢分手就杀了你,你怎么办?如果是像这个局长一样,想离婚不同意,动用自己的权利压制控制你,你又怎么办?像我说的问题,女孩一个人在国外,人生地不熟,没有家人保护,有个男的对你说"我死都不怕"等等的话威胁你,你就没有任何顾虑,你就不害怕??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说的这个女孩也做了什么"红杏出墙"的事或者是有"受虐狂"呀?

何况这种人伪装性都很强,控制住你之前都是彬彬有礼,温存体贴的.等真正控制住了,就逐渐暴露了.如果刚认识就动手打人,早就送疯人院了,怎么可能还和他交往?被打的人就是有"受虐狂"?你思维方式真是有点怪呀!

[ 本帖最后由 尹梦梦 于 2007-5-18 11:30 编辑 ]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0:27

原帖由 尹梦梦 于 2007-5-18 10:45 发表


还有说到动机,为什么对杀人嫌疑人要查明他有没有作案动机?难道是为了同情他帮他脱罪吗?这当然是为了明确罪犯必不可少的关键一步!有动机,有准备,就是预谋杀人了.没有动机的突发事件说不定还能判个过失.这个男的把他妻子往死里打,如果在有动机,有预谋,那简直就是谋杀,而决不仅仅是家庭暴力了.



:snivel: 我说的好像是事情的起因吧,只要这局长不是神经病(当然,若他是,那嫁他的妻子也。。。。。。),这场打妻事件总该有根导火线,为了什么事情才让他下如此狠手。但动机和我说的起因那是两码事吧!就象你和人吵架打架了,难道还有人问你,你的动机是什么??

还有,不对此事而论,我们好像也同情过不少杀人犯吧,有被强奸的杀死侵犯她的人,有被人害的家破人亡的杀死罪魁祸首的。。。。。。。。。。这样的事情每年都有不少,同情给的不一定只是被杀的,有些事不是只看表面的对错。

[ 本帖最后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1:29 编辑 ]
作者: NeuMond    时间: 2007-5-18 10:31

原帖由 尹梦梦 于 2007-5-18 11:19 发表



如果有人说要敢分手就杀了你,你怎么办?

不会吧, 可以报警或找家里人出面, 实在不行只好同归于尽了, 难道要一辈子受无赖压迫.  也可以策略一点, 变得不讲卫生, 神经析析的, 让人觉得讨厌, 等他主动分手.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0:34

同意ls的,难道那种疯子就是无敌的???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10:36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1:27 发表



:snivel: 我说的好像是事情的起因吧,只要这局长不是神经病(当然,若他是,那嫁他的妻子也。。。。。。),这场打妻事件总该有根导火线,为了什么事情才让他下如此狠手。但动机和我说的起因那是两码事吧 ...


就算真有理由一时控制不住自己,也就是打一次吧??你仔细看新闻了吗?实际情况是女方多次要求离婚,可是男的因为是小地方的官僚,一手遮天,死活不离,然后继续对女方施暴.女方被打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难道每次都要帮那个男的找个理由?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10:38

原帖由 NeuMond 于 2007-5-18 11:31 发表

不会吧, 可以报警或找家里人出面, 实在不行只好同归于尽了, 难道要一辈子受无赖压迫.  也可以策略一点, 变得不讲卫生, 神经析析的, 让人觉得讨厌, 等他主动分手.


我说的朋友已经成功分手了.不过心理阴影很长时间消除不了.所以说现在听说还有人为施暴的人找什么起因,我就有气.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0:41     标题: 回复 #31 尹梦梦 的帖子

不好意思,确实是一目十行的看的,有些细节没注意:gawp: :gawp: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10:43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1:34 发表
同意ls的,难道那种疯子就是无敌的???


算了,既然你承认没看清楚,那可以原谅.要不我真气死了.

[ 本帖最后由 尹梦梦 于 2007-5-18 11:44 编辑 ]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0:47

原帖由 NeuMond 于 2007-5-18 11:31 发表

不会吧, 可以报警或找家里人出面, 实在不行只好同归于尽了, 难道要一辈子受无赖压迫.  也可以策略一点, 变得不讲卫生, 神经析析的, 让人觉得讨厌, 等他主动分手.


我在网上看到的某位网友的回帖》

“我怎么觉得女方家里太势弱了,包括LZ。一家人抱着鱼死网破的觉悟和那畜生拼了啊,这年头当官的都比老百姓怕死。
  小地方告不了他,就走出小地方告啊,一家一家去申诉,就算没结果也不会没影响
  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闹大,闹的越大越好,让那个畜生知道中国能管事的不会在那小地方。”



还有,男方是庐山管理局副局长,这庐山管理局应该不是什么大的实权部门吧(看山的吧),怎么能在当地一手遮天呢,要是能,不就说有很多官员包庇他,那有问题的就多了。

[ 本帖最后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1:57 编辑 ]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8 13:42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09:12 发表
ls的更搞笑,没有因何来的果,要是这个局长神经病,莫明其妙的打人,那这女子也不会嫁他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婚妻子红杏出墙,你又是脾气不太好的人,你敢说没可能性成为现在的后果???杀人还要有个动机呢.

虽然我也不是同情这个男人,但所有的同情都投到女方身上,却完全不考虑事情的缘由,这却也太武断了吧,那怎么不去同情二战后的日本,都是被打的那么残。

谁知道起因的说一下,这样我们才知道是一人错还是两人错。.


人都会伪装自己的, 相信结婚前那个女的也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人吧.

我们国人对家庭暴力的理解太狭隘,  你应该去好好的看看关于家庭暴力的帖子... 在2002年,全国妇联组织接受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信访量达3.66万件,家庭暴力致死的案件投诉有263起,这意味着1年中就有两百多名妻子惨死于丈夫的棍棒、拳脚之下!!我相信真实的数字比这个更多,也许有很多被打死的, 却因为类似的国人的对施虐者的同情和包庇而不了了之.  在美国, 全美国每9秒钟就有一个妇女被丈夫或同居者殴打,每年全国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有400万,被家庭暴力摧残致死的妇女有6000多人。由此导致65%以上11—20岁的男孩因母亲挨打而气不过向社会报复行凶玩命.

目前社会上对于家庭暴力的观念和意识还有待转变和提高。全国妇联刚刚结束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有近一半的人仍认为丈夫打老婆“有理”。其中的公众对家庭暴力认知情况抽样调查报告表明,有43.7%的被访者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丈夫打妻子,很多时候是因为妻子蛮横不讲理”,还有25.5%的被访者同意“妻子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丈夫可以打妻子”。


对待家庭暴力的错误观念:

——她一定是在某方面“自讨苦吃”或“欠揍”

——她干吗不去离婚,肯定还是有利益所得



正是我们一些错误的观念才导致我们一些受虐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选择忍气吞声!!!!!

[ 本帖最后由 edwardzj 于 2007-5-18 14:54 编辑 ]
作者: 落花纷芬    时间: 2007-5-18 13:46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09:12 发表
ls的更搞笑,没有因何来的果,要是这个局长神经病,莫明其妙的打人,那这女子也不会嫁他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婚妻子红杏出墙,你又是脾气不太好的人,你敢说没可能性成为现在的后果???杀人还要有个动机 ...

群起而攻之了吧,知错了吧?俺再来逐个攻破。
1.婚前有无暴力。这位受害者年轻漂亮吧?局长想娶她吧?那结婚之前是不是要克制一下,或者说当时确实比较疼爱相对宽容。结婚之后愚昧的认为是自己所有物了,就可以放肆了。我们很多男性同胞都拥有这种潜意识,封建糟粕(女人完全没地位,一夫多妻制,女人被休了几乎就无法生存了),直接导致国内家庭暴力事件要比国外普遍的多。

2.暴力起因。这么大新闻都没提女方有外遇经历,那我看,估计是没有。那就是别的事情。有的人脾气火爆(有时外人根本看不出来),极为维护自己“男性尊严”,鸡毛蒜皮的小P事也能触发他发怒、暴力开关。我看,鸡毛蒜皮是次要,关键是内因。是局长阴暗的凶狠、狭隘、冷酷、易怒、愣头青、骄傲。估计他有这种想法:我在这小地方也是说一不二的,我看上你是你的造化,你还敢造次?MD,老子就教训你,打死了,老子再娶,后面花花姑娘还排着对呢。

3.“红杏出墙”。退一万步讲,是,这女方真有这种勾当。局长气不过,那就打几巴掌吧!(中国男人特权,呵呵)然后该离就离。这是正常人。暴力如此,我看是鬼附身了。还有,如今国内早已见怪不怪的嫖娼、club喝花酒、网恋(已婚人士)、一夜情、情人、离婚现象,婚姻忠诚度如此低下,围城的墙早已是残垣断壁(我个人认为,墙体坚固与否是夫妻双方用心维护的心理围墙),“红杏出墙”这词也太古旧了。有点是宁许州官(丈夫)放火,不许百姓(妻子)点灯啊。

最后,开始俺只是嗅出您有大男子主义倾向,现诊断为固执型大男子。男人也要温柔点好,真的。对人对己都好。
作者: 落花纷芬    时间: 2007-5-18 13:48

原帖由 edwardzj 于 2007-5-18 14:42 发表


人都会伪装自己的, 相信结婚前那个女的也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人吧.

我们国人对家庭暴力的理解太狭隘,  你应该去好好的看看关于家庭暴力的帖子... 在2002年,全国妇联组织接受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信访量达 ...


好可怜啊,还危害后代身心健康。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8 13:54

原帖由 尹梦梦 于 2007-5-18 10:45 发表


你知道什么叫心理变态的虐待狂吗?就在我们周围,我就知道有的男生经常无缘无故地虐待女朋友,打到青紫,或者晕过去.具体情况为了我本人和我朋友的安全就不详细透露了.但是你得知道,有些人的行为或者思维,是不能 ...


我认识的aachen 为数不多的女生中, 基本都是同学和一起上课的而已, 总共有8个, 其中2个没有男朋友, 那6个中, 有3个都曾经被自己的男朋友虐打过, 2个情节比较的严重, 男方有用刀逼迫对方!!!  而我吃惊的是我一直都好奇那些女孩子定期的消失, 后来才知道是被男朋友打的无法出门和上课. 平静的表面下真的看不出曾经经历过那些痛楚.

她们其中的有些到了现在还是会害怕单独一个人走在街上, 心理阴影真的很长时间消除不了. 经历过家庭暴力的人对人性一种失望.

我同样不理解为什么还有人为施暴的人找原因!!!!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4:17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09:12 发表
谁知道起因的说一下,这样我们才知道是一人错还是两人错。



楼上各位好好通读一下我的帖子吧,看我发的上面那句就知道,我已经肯定男方的行为是错的了,只是不知道女方是否有不对的地方,这点好奇心对于我们这些看热闹的旁观者应该没什么过分的吧

[ 本帖最后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5:20 编辑 ]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14:21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5:17 发表



楼上各位好好通读一下我的帖子吧,看我发的上面那句就知道,我已经肯定男方的行为是错的了,只是不知道女方是否有不对的地方,这点好奇心对于我们这些看热闹的旁观者应该没什么过分的吧



哈哈哈哈,谁让你站在姐姐们的对立面!:naughty: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8 14:25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5:17 发表



楼上各位好好通读一下我的帖子吧,看我发的上面那句就知道,我已经肯定男方的行为是错的了,只是不知道女方是否有不对的地方,这点好奇心对于我们这些看热闹的旁观者应该没什么过分的吧



问题是, 无论那个女的有没有做错, 男的都不应该动手打人, 不是不应该, 而是没有这个权力....

不要看热闹, 要对你周遭的受虐者(无论男女)施以援手....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8 14:27

原帖由 toothy 于 2007-5-17 17:50 发表
居然还有一成是女人打男人的。。~~汗。。


还有大人虐打小孩的...... :naughty: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8 14:32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1:08 发表


确实,我也觉得这样的男人我无法理解,但我更加不能理解是他们那有“受虐狂”倾向的女友,这“经常”二字让我困惑。。。。。。。。。。。。。。


再发一次吧....

为什么这些受虐的妇女还要继续留在充满暴力的家庭里?!


因为她们的自信心被暴力摧毁了。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虐妻子的典型特征。

妇女挨打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挨打时,她们感到吃惊,竭力躲闪;然后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最后感到抑郁,躲到一边自责。一旦挨打成为习惯,其后果可能导致丧生。妻子挨打的社会后果除了伤害、致死之外,还可能成为下一代的效仿行为。妻子的挨打还常常伴随着子女的挨打和受性虐待;待子女长大成人后,有可能继续这种受虐的生活模式。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4:35

原帖由 edwardzj 于 2007-5-18 15:25 发表



不要看热闹, 要对你周遭的受虐者(无论男女)施以援手....   


这个,可能我的圈子有点小,认识的MM没几个,不像各位大姐们有优势,还没碰到过需要Help的XDJM 而且,这个援手问题,我还没想到有什么合适的方式,大家给点意见先???:encourage: 也许能给需要的人一点参考呢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4:40

原帖由 edwardzj 于 2007-5-18 15:32 发表


再发一次吧....

为什么这些受虐的妇女还要继续留在充满暴力的家庭里?!


因为她们的自信心被暴力摧毁了。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虐妻子的典型特征。

妇女挨打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挨打时,她们感到 ...



想到一句很有道理的话“可怜人必有其可恨之处”,自己不坚强起来,其他人能帮的了什么呢?要学会抗争啊,不要认为己不如人就放弃一切希望,想想咱们新中国还是在困境中打出来的呢,光明的新生活不是忍辱偷生可以得来的。

[ 本帖最后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5:43 编辑 ]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8 14:56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5:35 发表


这个,可能我的圈子有点小,认识的MM没几个,不像各位大姐们有优势,还没碰到过需要Help的XDJM 而且,这个援手问题,我还没想到有什么合适的方式,大家给点意见先???:encourage: 也许能给需要的人 ...


你能做的, 也可以做到的很简单,  更正你错误的想法! 让那些受虐者能有机会说出来!!!!

就像你看到这篇报道的第一反映, 为什么打? 老婆是不是做了红杏出墙?!  这样的间接对施虐者的包庇, 又让多少遭遇家庭暴力的人无从诉出!!!

------------------------------------------------------------------------------------------------------------

中通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阮煜琳) 中国有关专家在北京说,在中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而这也是导致中国农村妇女自杀的最主要因素。

  联合国社会性别主题中国工作组二十七日为纪念“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妇女报主编、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秘书长谢丽华说,据权威调查显示,中国每年有157000的妇女死于自杀,,家庭暴力是主因.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8 15:01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5:40 发表



想到一句很有道理的话“可怜人必有其可恨之处”,自己不坚强起来,其他人能帮的了什么呢?要学会抗争啊,不要认为己不如人就放弃一切希望,想想咱们新中国还是在困境中打出来的呢,光明的新生活不是忍辱偷 ...


那些受虐者有那么让你可恨吗?  我觉得我同情她们, 有的时候我可怜她们, 曾经我是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

可是当我看到你说的那些话,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受虐者会选择忍受!!

[ 本帖最后由 edwardzj 于 2007-5-18 16:05 编辑 ]
作者: sailorman    时间: 2007-5-18 15:03

不管是男的错还是女的错,动手打人至少说明不能以理服人。

不过欠揍的人比比皆是就是了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5:06

就算想法是错的,但这想法也是暴力事件发生被曝光后才有的吧,在这之前应该和受害者的忍辱偷生无关吧。
是人们的错误观念导致了被害者的软弱,还是被害者的软弱才导致人们的错误观念呢,被打的常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什么都不肯说,中国人的八卦又是出名的,不想歪了才怪。
若是受害人能把自己遭受的家庭暴力说出来,施暴人受到社会的一致谴责,还有多少能肆无忌惮的打人呢??软弱的忍受并不可取。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5:08

原帖由 edwardzj 于 2007-5-18 16:01 发表


那些受虐者有那么让你可恨吗?  我觉得我同情她们, 有的时候我可怜她们, 曾经我是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

可是当我看到你说的那些话,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受虐者会选择忍受!!


咱语文还是学的不错的,这句“可怜人必有其可恨之处”很多地方都能看到,这个“可恨”是怒其不争的恨,大姐不要理解错了

很多人的人生不如意归根结底关键还是在自己身上,大姐你自己随便给自己举个例子细细想想就是了

[ 本帖最后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6:26 编辑 ]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15:30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6:08 发表


咱语文还是学的不错的,............................................,大姐不要理解错了



说话老让人误会还说自己语文学的不错,强烈抗议!

顺便测试新头像.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5:47

那句话不是我说的啊,我只是觉得有道理而已(当然在理解正确的情况下

抗议无效!

随便问下,那新头像是真人还是塑料模特,图太小看的不真切,是真人的话这皮肤也太白了

[ 本帖最后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6:48 编辑 ]
作者: 落花纷芬    时间: 2007-5-18 16:38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6:06 发表
就算想法是错的,但这想法也是暴力事件发生被曝光后才有的吧,在这之前应该和受害者的忍辱偷生无关吧。
是人们的错误观念导致了被害者的软弱,还是被害者的软弱才导致人们的错误观念呢,被打的常常认为家丑不可 ...


有理!受害者要说出来,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保护。“家丑不可外扬”有时并不可取,家丑一直捂着,一直捂到突然出了人命,或者伤害升级毫无预兆的突然离婚了,才是真正的失败。现代人要知道,婚姻也会生病,不能讳疾忌医,要主动找专门医生看病,哪怕最终结果仍是离婚,但对双方身心健康都好。

相信RSPCA2001还有其它潜水的男性同胞们的认识通过该贴有所提高,那这贴就有意义了。

这里再提一下婚姻里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男女生来不同,如果说圣经故事中人的起源,亚当是神造的,神看他孤单不好,趁他睡着,从他体中取出一根肋骨,做成夏娃,就是女人。如同肋骨,女人纤细、敏感、易碎、柔韧(再貌似强大的女人也都一样软弱),可是它支撑保护着男人的胸膛,保护男人柔软的心脏不被伤害,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但因为女人的特性,她容易受外界干扰伤害,她的男人又要保护她,做她与这世界中间的屏障。看明白了吗?男女的关系,男人爱护自己的妻子,就是保护了自己。
所以男人伤害自己妻子的同时,他也伤害了自己,特别的,丈夫的尊严建立于对家对妻子的爱护,如果他行凶,他就亲手打破自己的尊严,他会恨自己,又因为软弱,迁怒于女人。
而女人是需要保护和家庭的,所以即便受到伤害,还是倾向于蜷缩在破败的“家”中,这是天性,也是所谓的“可恨”之处。假设她以暴治暴、或安全的退出婚姻,就不“可怜”了吗?也许外人看,是这样,但其实还是恨可怜,婚姻夭折的痛苦比身体精神的伤害怎样?当事人才会知道。所以啊,那可恨之处,植根于神造男造女的美意,无法扭转。是人自己胡作非为造成了悲剧。

[ 本帖最后由 落花纷芬 于 2007-5-18 17:49 编辑 ]
作者: 尹梦梦    时间: 2007-5-18 16:47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6:47 发表
那句话不是我说的啊,我只是觉得有道理而已(当然在理解正确的情况下

抗议无效!

随便问下,那新头像是真人还是塑料模特,图太小看的不真切,是真人 ...



这个看着像是假人吗?:astonishment: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5-18 16:58

怎么看怎么像,皮肤白的没有血色
作者: edwardzj    时间: 2007-5-18 20:34

原帖由 落花纷芬 于 2007-5-18 17:38 发表


男女生来不同,如果说圣经故事中人的起源,亚当是神造的,神看他孤单不好,趁他睡着,从他体中取出一根肋骨,做成夏娃,就是女人。如同肋骨,女人纤细、敏感、易碎、柔韧(再貌似强大的女人也都一样软弱),可是它支撑保护着男人的胸膛,保护男人柔软的心脏不被伤害,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但因为女人的特性,她容易受外界干扰伤害,她的男人又要保护她,做她与这世界中间的屏障。看明白了吗?男女的关系,男人爱护自己的妻子,就是保护了自己。
所以男人伤害自己妻子的同时,他也伤害了自己,特别的,丈夫的尊严建立于对家对妻子的爱护,如果他行凶,他就亲手打破自己的尊严,他会恨自己,又因为软弱,迁怒于女人。
而女人是需要保护和家庭的,所以即便受到伤害,还是倾向于蜷缩在破败的“家”中,这是天性,也是所谓的“可恨”之处。假设她以暴治暴、或安全的退出婚姻,就不“可怜”了吗?也许外人看,是这样,但其实还是恨可怜,婚姻夭折的痛苦比身体精神的伤害怎样?当事人才会知道。所以啊,那可恨之处,植根于神造男造女的美意,无法扭转。是人自己胡作非为造成了悲剧。

作者: ydwzju    时间: 2007-5-19 08:23

第一,法制不健全
第二,不想用法律保护自己

由于“第一”而导致“第二”,再往复来回的恶性循环,所以法律环境越来越差,受害者越来越多
作者: STROM    时间: 2007-5-19 09:33

果然暴力。。。
作者: jovermiss    时间: 2007-5-19 09:53

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09:12 发表
ls的更搞笑,没有因何来的果,要是这个局长神经病,莫明其妙的打人,那这女子也不会嫁他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婚妻子红杏出墙,你又是脾气不太好的人,你敢说没可能性成为现在的后果???杀人还要有个动机 ...


将来你的新婚期要是能看到这段话还能嫁给你,那你可以“有理由的”不时殴打一下。。。。。。。。
作者: dlsherry    时间: 2007-5-19 18:42

中国男人的素质!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