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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洗衣店丢裤子 法官索赔6550万美元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5-4 12:33     标题: 洗衣店丢裤子 法官索赔6550万美元

弄丢别人一条裤子要赔偿多少钱?答案是6,550万美元(约5.1亿港元)。这是发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真实故事,一名法官前年把一条裤子交予一对韩裔夫妇开设的洗衣店,岂料洗衣店弄丢其裤子,法官声称蒙受“精神困扰、不方便与不舒适”,要求洗衣店赔偿约5.1亿港元。

  韩国移民郑珍南(译音)与太太10多年前开始在华盛顿开设洗衣店,维持一家3口的生活。在2005年的春天,洗衣店的老主顾皮尔逊由于获委任为地方行政法官,他在5月3日将一条西裤交予洗衣店,要求把腰位改宽2至3寸,并缴付10.5美元(约82港元)改衣费,郑先生承诺在6日,即皮尔逊首天就任法官前可完工。

  店主决定离美返家

  皮尔逊在6日早上获通知他的裤子丢失了,他要求郑先生赔偿裤子的价值。

  不过郑先生在一个星期后找回裤子,故拒绝赔偿,皮尔逊遂决定告上法庭,郑先生先后提出以3,000美元(约2.3万港元)、4,600美元(约3.6万港元)与1.2万美元(约9.3万港元)和解但不果。

  皮尔逊称不能在上任首天穿着该条裤子,令他蒙受“精神困扰、不方便与不舒适”,要求赔偿6,550万美元(约5.1亿港元),此案排期下月开审,皮尔逊计划传召多达63名证人指证洗衣店。

  他这笔赔偿金额是如此计算出来的︰洗衣店门挂有写上“保证满意”与“即日有取”的牌子,他指与事实不符的宣传字句违反消费者保障法,每宗违例可索赔1,500美元(约1.1万港元),洗衣店犯了12项罪,挂出牌子1,200天,加上有3名被告(郑氏夫妇与其儿子),共计6,480万美元 (约5亿港元);50万美元(约391万港元)赔偿精神损失;54.2万美元(约423万港元)法律费用;1.5万美元(约11万港元)作未来10年的租车费,补偿他要驾车光顾较远的洗衣店。

  郑太太说︰“我从没想过这会拖了这么久,我不想再住在这里,实在很艰难,我只想回家,回韩国。”郑先生表示︰“它首先影响我们的财政,因为律师费,我们两年来一直缴付律师费……其次因为压力,心身都很痛苦,我经营洗衣店14年,从未发生类似的事,如果我们弄丢了顾客的衣服,我们会按情况公平地赔偿。” ■《独立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

  来源:香港文汇报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5-4 12:34

现在理解了为什么洗衣店老板的儿子会去提枪轰人了。
作者: 零距离    时间: 2007-5-4 14:52

这个法官sb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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