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 [5 D. Y9 t& g7 N 生下儿子,才知真相 h2 B8 s" i& r0 z: @- J# b$ A2 @! Q: T4 E# X6 n; d
2007年2月12日,陈红生下一个8.6斤的足月男婴。生产当天,刘某激动地告诉陈红:“你真是我们刘家的功臣啊,我终于有儿子了!”但是,产后第二十天的下午,刘某抱着孩子出去玩了一会儿后,孩子就再也没有回到陈红的身边。 , H0 c% s5 j# o: o! k/ ~+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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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红的再三追问下,刘某这才不得不直接跟陈红摊牌:“孩子已经被我送回老家,专门找人带了,以后也不会再回到你身边了。”陈红一听就急了,哭着找刘某要孩子,没想到刘某却告诉她:“你这么年轻,以后随便跟哪个男人都能再生,而我快五十岁了才好不容易有个儿子,你就不要跟我争了!” 5 _9 U" W2 S2 V) R/ ^% e
+ Z- y. O, G9 `( i" N 之后,刘某一直拒绝说出孩子的下落,并给陈红下了最后通牒:“你要是同意,满月后我给你五万块钱,你回家好好养养身体。否则的话,我就没有办法了,你想干什么你随便!”直到这时,刘某才向陈红坦白,说自己根本没有离婚,“找你就是想让你给我生个儿子!” 4 {! \7 b* x B7 H) Z5 ?' N" j 6 L1 l) x$ A, m8 u) K 原想走捷径,却没想成了别人的生育机器。陈红肯定不甘心,但刘某随后竟然消失了。4月16日下午,陈红到超市去买东西,一小时后回来时,发现刘某竟然将门锁换过了,她根本就进不去了!她给刘某打电话,质问他这样做是什么意思,得到的答复是:“没什么意思,你以后不要住在这里了。你自己去办张卡吧,然后把号码告诉我,我给你卡上打五万块钱,否则的话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 |+ n9 a6 g0 z
9 ?% _$ Z }8 p 律师建议起诉对方重婚 ) c1 E3 k" ?; o+ T8 T5 O1 Y/ T & G1 z6 M+ `$ M8 }* c, e$ d1 I- D 陈红去找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的邹君律师进行咨询,想知道自己怎样才能“依法维权”。邹律师表示,陈红与刘某的同居关系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但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刘某重婚。除此之外,陈红的孩子虽然是非婚生子,但她一样具有抚养权,所以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