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999皮炎平 于 2007-4-22 20:53 发表
不过换个角度思考,这些小偷如果真被交给警察,也不过是过一段时间就出来了,完了还会再来偷东西,校长作为学校管理者,也不希望自己的学生屡次被人偷东西,所以只能以暴制暴,打小偷一顿,打到他怕,看他还来不来。社会上有些事情不是能用法律解决的,那只能用人类最原始的方法解决。打到他怕,他就不敢来了,不过打小偷打到死那绝对是不对的。...
原帖由 野马 于 2007-4-23 21:25 发表
说的有理,不行我也得冒冒尖。说什么呢?造几顶帽子吧!
好人杀人犯,好象不妥。
正义杀人犯,好象不大对劲。
正义匪徒,也不是。
正义暴徒吧,
管它合不合逻辑,造顶帽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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