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卟呤铁 于 2007-4-18 11:02 发表
据说瞬间高温,肌肉组织都可以气化,
不知道是否有人为因素在里,可又能怎样,惩罚了肇事的,可鲜活的生命已经消失了,唉
原帖由 老虾 于 2007-4-18 11:42 发表
简直就是T2结局的重演,可那是机器人,这次是肉长的活人.无法想象惨相.
那瞬间不知道是否痛苦.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1:22 发表
国旗法说“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重庆井喷的时候死了200多人,也不算“特别重大的不幸事件”……
98年特大洪水,死了多少人已经无从统计,也不算 ...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1:49 发表
200条人命以上的都不算重大事故,都不降,又谈何“天天降半旗”呢。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2:00 发表
我知道名义上30人以上死亡就是特大事故了,调查由国务院直属的调查组进行。
我说的是200人都还不符合国旗法中所描述的“重大安全事故”,真不知道他要死多少人才算得上。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2:13 发表
法律是法律,政府又不是法律的代名词,我又能问哪个政府。政府除了在死亡人数上除了隐瞒还会做什么?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2:32 发表
不是的,天安门只是个象征意义,降国旗的行动一般来讲是全国统一的,不可能某个地方政府由于当地发生重大事故自己把前面的旗给降了——他们隐瞒还来不及呢。
降旗本来就只是一个形式,一种表达对生命的哀悼的形式——从实际用途来说为零——又不能对GDP产生任何积极作用对吧。任何仪式问题都是“虚”的,国家领导人的欢迎仪式难道不是虚的,庆功会难道不是虚的?
这里说的只是一个意识问题,一种观念问题,说到底了,就是当官的心中有没有老百姓的问题,这可不是虚的。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3:32 发表
不是的,天安门只是个象征意义,降国旗的行动一般来讲是全国统一的,不可能某个地方政府由于当地发生重大事故自己把前面的旗给降了——他们隐瞒还来不及呢。
降旗本来就只是一个形式,一种表达对生命的哀悼的 ...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2:42 发表
我说这些话,还犯不着这么冷嘲热讽吧?作为一个版主,我是否可以理解成为这就是所谓的Csuchen“意识形态控制”?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3:32 发表
不是的,天安门只是个象征意义,降国旗的行动一般来讲是全国统一的,不可能某个地方政府由于当地发生重大事故自己把前面的旗给降了——他们隐瞒还来不及呢。
降旗本来就只是一个形式,一种表达对生命的哀悼的 ...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3:39 发表
哟,你这是赶我走呐?我在哪说话,说怎样的话还不用你操心吧。你爱看怎样的帖子谁也管不着,这里要说怎样的话题也还不是你作主的吧?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3:07 发表
呵呵,那也不算什么“道理”,什么时候Csuchen由你掌舵了,你把Csuchen的章程和基调定位为“风花雪月”,那你说的才能算是道理。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3:21 发表
可是你管得着我说什么呀,所以版主在舆论导向上的指引比如“你该上京”对普通网民往往具有重大引导作用并让人认为是分论坛的政策性指导方针。
如果“公职人员”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给“普通民众”造成导向上的误会并非版主大人本意的话,那就是专业程度不够,专业的做法是换个马甲一顿狂草,呵呵。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3:24 发表
那赶紧叫老大改章程吧,Csuchen的宪法哪天只允许在Csuchen上风花雪月了,在Csuchen上除了风花雪月之外的事情俺保管一概不说。只是可惜,对你们是否有这样的能量我还是持怀疑态度。祝你成功。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3:21 发表
可是你管得着我说什么呀,所以版主在舆论导向上的指引比如“你该上京”对普通网民往往具有重大引导作用并让人认为是分论坛的政策性指导方针。
如果“公职人员”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给“普通民众”造成导向上的误会并非版主大人本意的话,那就是专业程度不够,专业的做法是换个马甲一顿狂草,呵呵。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9 01:03 发表
呵呵,不要那么激动。
我说你管得着,是因为你有这种“管”的权限,比如删帖子,这就叫“管得着”,你实际运用了这种权限与否是另外一回事。
还说我的理解能力强呢,你的理解能力只有在我之上呀。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9 00:03 发表
呵呵,不要那么激动。
我说你管得着,是因为你有这种“管”的权限,比如删帖子,这就叫“管得着”,你实际运用了这种权限与否是另外一回事。
还说我的理解能力强呢,你的理解能力只有在我之上呀。
原帖由 老虾 于 2007-4-18 23:42 发表
大多数人都是这个意思。
半旗只是个形式,而这种形式对大众而言已经不重要了。不是说降了就代表心里还有百姓,反正降与不降,百姓依然命比蚁贱。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2:22 发表
国旗法说“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重庆井喷的时候死了200多人,也不算“特别重大的不幸事件”……
98年特大洪水,死了多少人已经无从统计,也不算 ...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8 22:43 发表
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大使馆被炸后许杏虎和朱颖的骨灰从国外运回来那次之外——也只是为了抗议美帝罢了,否则几条人命在中国算得上什么呢——中国大陆的国旗就从来没有为普通老百姓降过。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19 01:03 发表
呵呵,不要那么激动。
我说你管得着,是因为你有这种“管”的权限,比如删帖子,这就叫“管得着”,你实际运用了这种权限与否是另外一回事。
还说我的理解能力强呢,你的理解能力只有在我之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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