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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际新闻] 赖昌星钻加拿大制度漏洞 或再赖一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4-10 08:31     标题: 赖昌星钻加拿大制度漏洞 或再赖一年

已在加拿大“赖”了八年的赖昌星看来还能再“赖”一段时间。加拿大东部时间5日上午11点,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德蒙迪戈尼裁定,加拿大移民部此前发出的遣返令无效,并接受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赖昌星的申请,要求移民部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重新进行司法复议,原因是移民部对赖昌星被遣返后所面临酷刑的风险评估不充分。这一判决意味着赖昌星、其前妻曾明娜及其三个孩子又有了一次争取避免被遣返的喘息机会。* b, U2 V6 a5 z7 U, b2 |8 Y'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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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要再“赖”一年+ i2 o, G( T3 w& E  E4 Q0 h* h.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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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联邦法庭发言人鲍姆贝格说,加移民部可以在判决宣布后三十天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不然,则要重新对赖昌星做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判决结果公布后,已有小半年未在媒体面前露面的赖昌星穿着一身深色西装,跟随其代表律师马塔斯在温哥华召开记者会。在回答媒体提问时,他一直笑容满面,大有沾沾自喜的味道。" H4 S% D# b' o/ ]# B; z- l

, u: r4 Z" o: H4 F& M) A  马塔斯称,假如移民部选择重新对赖昌星做风险评估报告,而赖昌星对新报告不满意的话,他仍可像此次一样再向联邦法庭提起上诉。马塔斯预计移民部重新做风险评估需要十个月到一年的时间。2006年5月,加移民部完成对赖昌星的遣返前风险评估,认为他被遣返后无被判死刑或面临酷刑危险,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就向加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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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个回合未必赢9 l* j; E4 W: E) V- W0 g! M

" f8 a1 G4 d1 R) r3 G6 V- S. k  不过,赖昌星的欣喜恐怕是短暂的。长期跟踪此案的华人律师王仁铎认为,虽然赖昌星赢了这个回合,未必意味着下一回合他还可以赢。仔细研究德蒙迪戈尼长达八十页的判决书,会发现这位法官虽接受了马塔斯“关于赖昌星被遣返后可能面临酷刑风险”这样一个观点,但他同时表示相信,中国会遵守外交照会的承诺,不会判赖昌星死刑,赖昌星也将受到公平审判。此外,德蒙迪戈尼还驳回了赖昌星指称加移民部长对其案存有偏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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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移民部联络局局长雷梅尔表示,移民部正在研究德蒙迪戈尼的判决书,目前尚不能对该部下一步行动作出评论。王仁铎估计移民部上诉机会较大,如上诉成功,赖昌星将面临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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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4 d: W9 N5 h# W$ |- ~2 l& Q% ]  加难民制度被滥用$ \! ?( c% s& M; X( n9 d

0 w, I* Q; j; I  Z  即便有一天可能面临遣返,但毕竟赖昌星已经成功地在加拿大“赖”了八年,之所以能“赖”这么久,这跟加拿大难民制度的不健全有很大关联。此间有分析人士认为,加移民法中有关难民身份申请的制度,因涉及多重的司法程序,往往导致政府对于不符合难民身份的申请者几乎无力执行驱逐令,任何一个难民申请人都可在加逗留至少五年,甚至长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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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底,美国《华盛顿邮报》在一篇题为《加拿大引渡法使温哥华变成骗子天堂》报道中,尖锐地指出加对遣返嫌犯动辄就需要数年,使得加拿大成为一些贪官优先选择的庇护所。 “对于那些有能力请得起律师钻每一个法律漏洞的富人,确实有一个不同的制度。”报道援引一位名叫博廷的律师的话说,许多富有的逃犯可以通过不断地上诉来拖延他们被最终驱逐的命运。! {$ ~% p& H& u9 P#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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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2003年在一份题为《加拿大运转不良的难民识别制度》的报告中指出,其它发达国家在保护真正的难民的同时,也非常强调控制非法移民,防止难民制度被滥用,而加目前的难民制度根本无法实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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