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其他] 抓到小偷往死里打 视频 [打印本页]

作者: 眼镜    时间: 2007-4-4 23:19     标题: 抓到小偷往死里打 视频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XEnU3Y-2CuI/
作者: 珍妮冬冬    时间: 2007-4-4 23:59


作者: 小看看    时间: 2007-4-5 00:01

国内有民间反扒组织
作者: parasite    时间: 2007-4-5 00:07

被偷得恨了,打两下解解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是这么残忍的。
拿大石头往身上砸……
他们有没有人性!完全是扭曲的病态。国人的不健康心态和法制意识的淡薄,叫人心寒。
居然还录下来传播显然是以此为乐,他们比贼又能好到哪里去。
作者: sunbird10    时间: 2007-4-5 00:23

第一个打人的人用脚后跟踹人的动作太不协调了点吧,像作秀一样。为啥后来又来两个人接着打,车轮战?录像没头没尾,既没看到偷东西的过程,也没看到偷完后被抓的场景,只贯以小偷的题目,以及两个人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被打的镜头,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换个街头打架或者什么愤怒群众暴打城管的题目,我看也行的通
作者: 舞者画师    时间: 2007-4-5 10:42     标题: ——

可谓暴打经典啊~
看的过瘾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5 12:12

晕,这也叫经典?
打人都不会打,而且残忍!没人性。
如果是我就直接拿刀子把手费了就好,然后暴踢头部,直接打人脑震荡,腿再打折。
这样手又不好使,脑袋又不好使,腿也不好使,看他们以后怎么干活。
楼上的那位,你是没见过贼的嚣张,等你哪天遭了一次你肯定比他们更没人性更扭曲的病态,相信我没错的。
作者: sailorman    时间: 2007-4-5 12:49

打不解决问题的
作者: Dark_Knight    时间: 2007-4-5 17:07

打两个无反抗之力的人打得这样狠,太没人性了---即使他们是贼
作者: gigi_nan    时间: 2007-4-5 17:41

如果是贼的话,打死也不过分.
作者: 饿死我了    时间: 2007-4-5 17:52     标题: 精彩

:naughty: :naughty: :naughty: :naughty: :naughty: :naughty:
作者: 楚汘汘    时间: 2007-4-5 18:04

看样子像是聋哑人,要不怎么不求救或者说饶命之类的,如果是那样的话,就太没人性了,这种属于滥用私刑,应该拉出去枪毙,简直就是畜生一样,对待贼要交给警察,我们老百姓这样的话,就太过分了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5 18:08

2代人之内,想在中国讲法制简直是做梦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5 18:44

笑话,中国司法机关的不作为早已世界出名了,还指望JC?
抓到贼打两下就没人性了,就和畜生一样了?
你怎么没看到一个贼害了多少人?以前我们学校的同学就有被贼拿刀捅死的,后来据那个贼说类似的被他伤害的人还不只一个,如果有人敢破坏他们做案的话就在背后下暗刀。什么时候等你亲人朋友被贼害了的时候你再来喊没人性吧!对贼就不应该讲人性,都做贼了,还算人吗?
还有说打他们是没用的,我不知道打他们会不会对他们的悔改起作用,至少能让广大百姓解气,这就是作用!
作者: 武扬    时间: 2007-4-5 18:57

打的好,如果是贼的话。
没看到,后来那个年轻人要贼拿出手来砸么,这就是对的,没有把手跺了就好了,我们哪里抓到贼,先是打到内出血,然后挂起来灌尿,因为作贼罪不致死啊。
作者: sailorman    时间: 2007-4-5 19:36

原帖由 饿死我了 于 2007-4-5 18:52 发表
:naughty: :naughty: :naughty: :naughty: :naughty: :naughty:




晕,小JJ有包皮过长之嫌疑,有可能需要手术
作者: even    时间: 2007-4-5 20:33

没看完。实在有点不忍心。
要是我的钱包被那两个小偷偷走的话,或许会好点。
作者: verstehen    时间: 2007-4-5 2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5 20:52

原帖由 verstehen 于 2007-4-5 20:42 发表
没有什么好同情的。。。。

没有被贼害过,不知道我们的心情。

以前我看到有贼被打,也很是同情,但是当他们拿走了对于我来说万分重要,有可能影响我一生的东西,只是为了拿里面一些值钱的东西来换点烟抽时,我对他们就已经恨之入骨了。不劳而获,为了满足自己一点肮脏的需要,就拿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东西,实在是不能饶恕。他们在偷东西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那些东西可能对于我们来说象生命一样的重要?如果没有想过,那么我们也没有必要去管他们被打时的感受了,做了事总要付出代价的,中国的法制?算了,不说了。。。。

偷东西该打,该被打到什么程度?只是皮肉伤?还是要打到骨折?还是要打到内伤?还是可以打到死?

那别的呢?比如逃票,比如撞伤人,比如抢劫?是不是也都是该打的?该打到什么程度?

问题是,谁来决定?被偷的?围观的?如果有人说要打1分钟,有人说要打10分钟,有人说要打到死怎么办?
作者: 九尾    时间: 2007-4-5 20:52

:astonishment:
原帖由 舞者画师 于 2007-4-5 11:42 发表
可谓暴打经典啊~
看的过瘾

作者: woshipianzi    时间: 2007-4-5 20:53

看看后面的评论更让人寒心
作者: 九尾    时间: 2007-4-5 21:00

原帖由 gigi_nan 于 2007-4-5 18:41 发表
如果是贼的话,打死也不过分.

怎么才算过分???
别人的生命在你眼中怎么就那么一文不值.谁没有犯错的时候.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5 21:18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5 21:52 发表

偷东西该打,该被打到什么程度?只是皮肉伤?还是要打到骨折?还是要打到内伤?还是可以打到死?

那别的呢?比如逃票,比如撞伤人,比如抢劫?是不是也都是该打的?该打到什么程度?

问题是,谁来决定? ...


这是什么意思?
做错事和做坏事的区别。小偷和逃票,撞伤人一个性质?抢劫就是该打死,要不为什么抢劫罪定那么高?不管你抢了多少钱哪怕只有一毛,也可以判死刑!因为威胁到生命安全了。
我也做过错事,那时候小不懂事,也曾经被打的半死。做错事不可避免并且可以改,做坏事就不一样了。
可恨的小偷伤害过多少人!打他们两下就算是解气也可以啊。
其实你们不用担心,就连那些挨打的小偷自己,出来之钱都有挨打的心理准备。干什么都有风险,没有付出就想有回报?那我也去当小偷算了!
作者: gougou1234    时间: 2007-4-5 21:20

没办法,小偷在国内刑罚太轻,一会就放出来了
老百姓恨之入骨啊,国家不解决,当然自己解决了
平常百姓賺两个钱容易嘛
哪里经得起这些小偷这么折腾啊
记得以前初中去物理老师家补课,是一个人特好的老头,都60多了,学校返聘的。正上着课呢,结果楼下喊抓住小偷了,叫各家各户下来打。老师的儿子抄了根木棍刷的就冲出去了,老师在后头赶紧喊”往死里打!狠狠得打!!“把我们几个学生都看愣了。后来老师跟我们说这几个小偷把他们小区的人都偷惨了,这下可给逮着了。我们问为什么不直接送所里去?老师说,送去有什么用,不长记性,没两天出来接着偷!先打了出气再说!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5 21:20

原帖由 九尾 于 2007-4-5 22:00 发表

怎么才算过分???
别人的生命在你眼中怎么就那么一文不值.谁没有犯错的时候.


还是那句话,做错事和做坏事是两回事!
另外,如果我犯错,我肯定认了。做贼的第一天就应该知道会有什么下场,他们也都是想好了的。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5 21:34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5 21:18 发表


这是什么意思?
做错事和做坏事的区别。小偷和逃票,撞伤人一个性质?抢劫就是该打死,要不为什么抢劫罪定那么高?不管你抢了多少钱哪怕只有一毛,也可以判死刑!因为威胁到生命安全了。
我也做过错事,那时候小不懂事,也曾经被打的半死。做错事不可避免并且可以改,做坏事就不一样了。
可恨的小偷伤害过多少人!打他们两下就算是解气也可以啊。
其实你们不用担心,就连那些挨打的小偷自己,出来之钱都有挨打的心理准备。干什么都有风险,没有付出就想有回报?那我也去当小偷算了!

是不是一个性质由谁决定?如果由法律决定,那法律只允许被授权的人执行惩罚。

如果你不认同法律,那由谁决定怎样的措施受怎样的惩罚?由你?由我?由路人甲乙丙丁?

由谁判定的,偷东西就该打?逃票就不该打?

既然你也用了抢劫罪定的高来作为例子,那我问一下,哪条法律允许了被偷的人或路人可以打小偷的?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5 21:39

原帖由 gougou1234 于 2007-4-5 21:20 发表
没办法,小偷在国内刑罚太轻,一会就放出来了
老百姓恨之入骨啊,国家不解决,当然自己解决了
平常百姓賺两个钱容易嘛
哪里经得起这些小偷这么折腾啊
记得以前初中去物理老师家补课,是一个人特好的老头,都60多了,学校返聘的。正上着课呢,结果楼下喊抓住小偷了,叫各家各户下来打。老师的儿子抄了根木棍刷的就冲出去了,老师在后头赶紧喊”往死里打!狠狠得打!!“把我们几个学生都看愣了。后来老师跟我们说这几个小偷把他们小区的人都偷惨了,这下可给逮着了。我们问为什么不直接送所里去?老师说,送去有什么用,不长记性,没两天出来接着偷!先打了出气再说!


当国家制法不当,执法不严,最后的结果就是大众各自寻找自己的公正

也就是一个无序的社会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5 21:47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5 22:34 发表

是不是一个性质由谁决定?如果由法律决定,那法律只允许被授权的人执行惩罚。

如果你不认同法律,那由谁决定怎样的措施受怎样的惩罚?由你?由我?由路人甲乙丙丁?

由谁判定的,偷东西就该打?逃票就不 ...


我们在讨论该不该打的问题,而不是法律健全不健全的问题。
该不该是法律能规定出来的吗?就算是法律规定偷东西不许打,我也认为小偷是该打的。
法律还规定不许偷东西呢!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5 21:55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5 21:47 发表


我们在讨论该不该打的问题,而不是法律健全不健全的问题。
该不该是法律能规定出来的吗?就算是法律规定偷东西不许打,我也认为小偷是该打的。
法律还规定不许偷东西呢!


我们是不是因此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判定来做任意事情?你认为小偷是该打得,所以就可以去打小偷

那你认为打人的该不该被打?或者你会说,打人不行,可是打小偷的除外?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5 21:59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5 21:47 发表


我们在讨论该不该打的问题,而不是法律健全不健全的问题。
该不该是法律能规定出来的吗?就算是法律规定偷东西不许打,我也认为小偷是该打的。
法律还规定不许偷东西呢!


法律该不该遵守?当法律和你认为的相矛盾的时候,该遵守哪个?
作者: 守洞    时间: 2007-4-5 22:16

听说现在国内有民间反扒组织。 集体出动对付单个或扒手小组。 但是碰到扒手团伙反扑,同样也有生命危险,警察根本指望不上。
现在团伙做案的贼的确是太嚣张了。 偷不着就明抢,人数占优的时候比被偷的人还横
作者: 守洞    时间: 2007-4-5 22:16

还是职能部门不作为啊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5 22:18

原帖由 守洞 于 2007-4-5 22:16 发表
听说现在国内有民间反扒组织。 集体出动对付单个或扒手小组。 但是碰到扒手团伙反扑,同样也有生命危险,警察根本指望不上。
现在团伙做案的贼的确是太嚣张了。 偷不着就明抢,人数占优的时候比被偷的人还横

哈哈

政党的雏形,最后演变为扒手党和反扒党,每4年竞选一次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5 22:19

原帖由 守洞 于 2007-4-5 22:16 发表
还是职能部门不作为啊

职能部门能力差 + 不作为

中国制定法律的那些人经验太差了,制定的法律不合理并且常有互相矛盾的
作者: gigi_nan    时间: 2007-4-5 22:23

打的好,真解气,就是最开始那小子的腿法不敢恭维,后来那俩还够狠.这帮挨千刀的贼!!!!!
作者: 楚汘汘    时间: 2007-4-5 22:39

小偷就要被打成这样,小偷之中或许分很多种,有情结恶劣的,有第一次尝试的。。。
想问一下,抢劫,诈骗,强奸,杀人,等等,我们要把这样罪行的人,殴打成什么样子呢?还有很多挪用国家救济款,希望工程捐款的败类们,又将如何打他们呢?
作者: a三    时间: 2007-4-5 23:21

原帖由 楚汘汘 于 2007-4-5 23:39 发表
小偷就要被打成这样,小偷之中或许分很多种,有情结恶劣的,有第一次尝试的。。。


殴打之前还要问小偷的成分,不觉得对群众要求太高了嘛
是不是强奸犯还要考证一下他丫干活是否温柔,是否是处,是否持久撒。。。


想问一下,抢劫,诈骗,强奸,杀人,等等,我们要把这样罪行的人,殴打成什么样子呢?


这不是群众们没碰上呀,下回碰上了就能看到被干成啥样子了嘛
作者: liberalismus    时间: 2007-4-5 23:34


作者: thinkpad.rwth    时间: 2007-4-5 23: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euMond    时间: 2007-4-5 23:48

恶性循环.警察效率不高,甚至有警匪勾结的情况,导致小偷很嚣张,有时直接明着抢,或打击报复证人,已不是普通意义的小偷小摸, 因此,民众对他们很怨恨,不能很好的依靠法律,也就依靠自己了.
作者: Eric    时间: 2007-4-6 00:15

该打,痛快,一上来就应该先往手上招呼
作者: Eric    时间: 2007-4-6 00:27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5 22:59 发表


法律该不该遵守?当法律和你认为的相矛盾的时候,该遵守哪个?


法律在这事上根本不管用,盗窃不足几千的,根本不立案,拘留几天,最多不出3个月就放出来了,有时连◎飞机◎都不用坐,就是说连牢内犯人间◎社交活动◎的威慑都没有。
要照商鞅那会儿,扒窃直接剁手,跟人民大众的意愿相同,当然不会再有私刑,直接就都送官了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00:41

原帖由 Eric 于 2007-4-6 00:27 发表


法律在这事上根本不管用,盗窃不足几千的,根本不立案,拘留几天,最多不出3个月就放出来了,有时连◎飞机◎都不用坐,就是说连牢内犯人间◎社交活动◎的威慑都没有。
要照商鞅那会儿,扒窃直接剁手,跟人民大众的意愿相同,当然不会再有私刑,直接就都送官了


那偷多少东西剁手?

如果碰到家里田被贪官恶霸强占了,流浪异乡偷吃的要不要剁?该不该打?

还有,哪些坏事干了该打,哪些不该?

对了,你碰到偷东西的打了么?

ps: 秦二世亡,刑法太严是原因之一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00:59

原帖由 Eric 于 2007-4-6 00:27 发表


要照商鞅那会儿,扒窃直接剁手,跟人民大众的意愿相同,当然不会再有私刑,直接就都送官了


如果人民大众认为扒窃的应该被打,那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动手打扒窃的?

应该打到什么程度谁来监督?如果打死了怎么办?
作者: deiio    时间: 2007-4-6 07:30

偷窃行为在刑事犯罪里面算比较轻的罪,对他人或一个组织上的经济损失。提不到肉体上,如故意杀人的高度,也比不上贪污受贿的巨额。

一般做小偷的,大约都有些经济上的原因,他们也偷不大,假如为了生活所迫这样,是可以用善良来感化他们,而不是用这样卑鄙的手段来报复。
作者: sunbird10    时间: 2007-4-6 10:46

天下无贼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2:12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5 22:55 发表


我们是不是因此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判定来做任意事情?你认为小偷是该打得,所以就可以去打小偷

那你认为打人的该不该被打?或者你会说,打人不行,可是打小偷的除外?


你说的这个道理连一岁小孩都懂!就不要拿来这里表示你的高深了。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不然你在这里调查一下你问的那个问题有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
你说的对,打人对不对就是要看情况,一般打人不对,但是打小偷就是对的。按你的逻辑,杀人不行,但是你在战场上就必须要杀人,情况不同罢了。如果每个人都能在遇见小偷或者强盗的时候见义勇为打的他妈都不认识他的话,做坏事的就会越来越少。也不会出现那些冷漠路人围观坏人施暴的事件了。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道德准则,有的时候会比法律更管用。我心理清楚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你一定要拿法律来说小偷不可以打也没错,确实没有法律说可以打小偷。但是就算打小偷是触犯法律的,我也觉得是对的。法律任何情况下都是对的?秦朝法律还规定不许起义呢!归根到底,法律不外乎人情,依法办事是对的,但不是所有情况适用。逃票至于被打吗?不小心撞人了至于被打吗?(撞到人逃跑的应该被打)更该死的人是那些漠视广大百姓利益,损人利己甚至危害他人生命的不法分子,大一点说,小偷是小偷小摸,强盗是明目张胆的摸,贪官污吏更是大偷大摸,这些人都该受惩罚,被群众打也是可以理解的。归根结底大家打小偷还是为了解气,谁也没想惩罚小偷,用不着说什么法律规定要由特定的人实施惩罚。不然我早就替天行道了。

如果中国也学新加坡那样对小偷实施鞭刑,或者象伊斯兰国家那样抓到小偷就斩手的刑法的话,我想我们也很乐意把小偷扭送公安局再看着他们受惩罚。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2:17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01:59 发表


如果人民大众认为扒窃的应该被打,那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动手打扒窃的?

应该打到什么程度谁来监督?如果打死了怎么办?


我来回答!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打!只有那些被小偷害过的痛恨小偷的咽不下这口气的可以打。象你这种很理智的遵纪守法的有为青年是不可以打的。
打到什么程度就要看当时群众的愤慨情况了,总不能规定一个法律条款说打小偷要打到什么程度吧。如果打死了就要看警察怎么办了,我想应该依法惩罚那些把人打死的人。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2:27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01:41 发表


那偷多少东西剁手?

如果碰到家里田被贪官恶霸强占了,流浪异乡偷吃的要不要剁?该不该打?

还有,哪些坏事干了该打,哪些不该?

对了,你碰到偷东西的打了么?

ps: 秦二世亡,刑法太严是原因之一


偷多少东西该剁手应该是由法律规定者规定,就象杀人判的罪还不一样。
如果碰到家里田被贪官恶霸强占了,流浪异乡偷吃的不应该剁,做错事是可以给个机会改正。
还有,哪些坏事干了该打,哪些不该,这些问题不用操心,该打的时候自然就打了。我见过那么多打小偷的,我肯定打小偷的不全是法盲或者弱智。
我碰到过偷东西的好几次,一次没敢打,因为他拿刀对着我。一次是警察来了给带走了,第二天又出现在学校。一次是打的人太多没插上手,踢了两脚。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到一个小偷在暴打一个象我妈妈那么大岁数的妇女,旁边没人管。还有一次是同学偷东西,谁也没打,连老师都没告。

另外想请教一下,秦二世亡,原因之一是因为小偷要被剁手?

[ 本帖最后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3:30 编辑 ]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2:35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2:17 发表


我来回答!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打!只有那些被小偷害过的痛恨小偷的咽不下这口气的可以打。象你这种很理智的遵纪守法的有为青年是不可以打的。
打到什么程度就要看当时群众的愤慨情况了,总不能规定一个法律条款说打小偷要打到什么程度吧。如果打死了就要看警察怎么办了,我想应该依法惩罚那些把人打死的人。


只有那些被小偷害过的痛恨小偷的咽不下这口气的可以打

你在路上看到有人打小偷,该怎么确认他可以打得身份?

这里面打小偷的那些人,你们都确认了他们都是被小偷害过德痛恨小偷的咽不下这口气的人?

你想应该依法惩罚那些把人打死的人,不打死打得残废终身的呢?该不该惩罚?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2:37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2:27 发表


另外想请教一下,秦二世亡,原因之一是因为小偷要被剁手?

我说的是刑罚太严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2:42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2:27 发表


偷多少东西该剁手应该是由法律规定者规定,就象杀人判的罪还不一样。
如果碰到家里田被贪官恶霸强占了,流浪异乡偷吃的不应该剁,做错事是可以给个机会改正。
还有,哪些坏事干了该打,哪些不该,这些问题不用操心,该打的时候自然就打了。我见过那么多打小偷的,我肯定打小偷的不全是法盲或者弱智。
我碰到过偷东西的好几次,一次没敢打,因为他拿刀对着我。一次是警察来了给带走了,第二天又出现在学校。一次是打的人太多没插上手,踢了两脚。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到一个小偷在暴打一个象我妈妈那么大岁数的妇女,旁边没人管。还有一次是同学偷东西,谁也没打,连老师都没告。

打小偷很解气吧,很体现自己的争议形象吧


是不是只要有人觉得做某种坏事该打,他就可以去打?像主帖里那样打?谁都可以打?

前面有人说过坏事和错事不一样,那如果我认为有人干了错事该打呢?我可以去打么?

有的错事造成的后果比坏事严重多了。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2:44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3:35 发表


只有那些被小偷害过的痛恨小偷的咽不下这口气的可以打

你在路上看到有人打小偷,该怎么确认他可以打得身份?

这里面打小偷的那些人,你们都确认了他们都是被小偷害过德痛恨小偷的咽不下这口气的人?
...


只要是打小偷的人都是恨小偷的人。
或者有一些人想锻炼身体也上去打小偷?那就算他们帮我们这些痛恨小偷的人帮忙了,好兄弟!
没打死打残的人也应该按照法律受惩罚,打的轻的就算了,稍微打的严重的就罚款,或者故意伤人罪做牢,法律说了算。
那些打小偷的人在打之前也都想好了会有什么后果,不排除有些头脑发热的人会出手重一些,那就只能受惩罚了。都是一样的,小偷在工作之前也都应该想好了一旦被抓的后果。打小偷的也应该想好了如果打死的后果。
ps.我也打过小偷,也见过n次打小偷,从来没见过打死的,一般打到差不多就都散了,心里也爽过了。到是见过把小偷逼急了把人打的。打小偷,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哦~~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2:48

没有法律的社会是个混乱的社会

说打小偷是为了杜绝小偷,没错,是有这个效果,但是它同时也带来了非法暴力这个副产品,这个的危害不必偷窃小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2:49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3:42 发表

打小偷很解气吧,很体现自己的争议形象吧


是不是只要有人觉得做某种坏事该打,他就可以去打?像主帖里那样打?谁都可以打?

前面有人说过坏事和错事不一样,那如果我认为有人干了错事该打呢?我可以去 ...


我都说了,打小偷解气,只是为了解气,你见过谁打小偷的时候还注意体现自己的正义形象的?

有人觉得该打和大部分人觉得该打是两码事,我就觉得那些贪官该枪毙,可是我也没去毙了他们。一个人觉得和广大群众觉得差的不要太多好不好?大家就觉得小偷该打大家就打了。你觉得有人干了错事该打你也可以去打,但是后果你要自己承担。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2:51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2:44 发表


只只要是打小偷的人都是恨小偷的人。
或者有一些人想锻炼身体也上去打小偷?那就算他们帮我们这些痛恨小偷的人帮忙了,好兄弟!
没打死打残的人也应该按照法律受惩罚,打的轻的就算了,稍微打的严重的就罚款,或者故意伤人罪做牢,法律说了算。


好,这就对了

打人的也是要受法律惩罚的,这就够了,这样在打人前就需要动动脑子看自己肯不肯付代价了

ps: 历来混乱的时候,浑水摸鱼的人绝不会少。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2:53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3:48 发表
没有法律的社会是个混乱的社会

说打小偷是为了杜绝小偷,没错,是有这个效果,但是它同时也带来了非法暴力这个副产品,这个的危害不必偷窃小


打小偷一是会让小偷觉得可怕,二是在现在这个法律环境下让群众出口恶气。
至于非法暴力是不是副产品,我保留意见。我相信如果人们的素质在的话,会分的清什么情况是该出手什么情况不该出手。没人觉得打人好,我也是爱好和平的人,但是人总不能挨欺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们政府法律有问题管不住小偷,我打两下就不可以?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2:55

只要这些人各自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就好,偷窃的被判偷窃罪,打人的被叛故意伤害罪

如果法律一一被执行,我不觉得路上还会有多少打小偷的场景

1,小偷会被法律惩罚
2,打人自己还要受法律惩罚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2:59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2:53 发表


至于非法暴力是不是副产品,我保留意见。我相信如果人们的素质在的话,会分的清什么情况是该出手什么情况不该出手。


对这句话你能保证么?

人们的素质在?你没看国内新闻么?打砸抢很少么?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2:59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3:51 发表


好,这就对了

打人的也是要受法律惩罚的,这就够了,这样在打人前就需要动动脑子看自己肯不肯付代价了

ps: 历来混乱的时候,浑水摸鱼的人绝不会少。


呵呵,这里有一个小窍门,法不责众就不说了。我觉得打小偷的人肯定比小偷多,每个人上去打一拳小偷就受不了,而且一拳在法律上不会很大罪吧?如果一万个人参与打小偷,一人一拳不小心打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判?

还是那句话,小偷可恨,就是该打,司法部门不帮我们惩罚,打小偷这个现象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不止是在中国,就算在德国或者美国,如果小偷象中国那么猖狂的话,一样会有打小偷出现。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3:06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3:55 发表
只要这些人各自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就好,偷窃的被判偷窃罪,打人的被叛故意伤害罪

如果法律一一被执行,我不觉得路上还会有多少打小偷的场景

1,小偷会被法律惩罚
2,打人自己还要受法律惩罚


法律的作用是来约束人们的。是为了避免小偷这种犯罪出现的。如果法律行使的好的话,小偷是不会那么猖狂,人们也没必要那么恨小偷,也不会有打小偷这个情况发生,也就没有你说的情况2发生了。
所以我认为小偷该打,和你的分歧只不过是在该被谁惩罚的问题上。
你不觉得路上会有多少打小偷的场景,那是在小偷少了的情况下,是小偷慑于法律而不敢再做小偷的情况下,但是现在的社会和法律环境下你还不认为打小偷是存在必合理的现象吗?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3:08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3:59 发表


对这句话你能保证么?

人们的素质在?你没看国内新闻么?打砸抢很少么?


呵呵,又绕回来了,如果人们的素质真的象德国这样高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小偷出现,对吗?
算了不讨论了,反正小偷不是好东西,让我见到见一次打一次!前提是打的过的情况下……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3:08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2:53 发表


打小偷一是会让小偷觉得可怕,二是在现在这个法律环境下让群众出口恶气。
至于非法暴力是不是副产品,我保留意见。我相信如果人们的素质在的话,会分的清什么情况是该出手什么情况不该出手。没人觉得打人好,我也是爱好和平的人,但是人总不能挨欺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们政府法律有问题管不住小偷,我打两下就不可以?


你怎么把你这种人和那些故意打人的人区分开来?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2:49 发表


我都说了,打小偷解气,只是为了解气,你见过谁打小偷的时候还注意体现自己的正义形象的?

有人觉得该打和大部分人觉得该打是两码事,我就觉得那些贪官该枪毙,可是我也没去毙了他们。一个人觉得和广大群众觉得差的不要太多好不好?大家就觉得小偷该打大家就打了。你觉得有人干了错事该打你也可以去打,但是后果你要自己承担。


想问一下,在打之前,确认过确实是大部分人都认为该打么?
我就觉得那些贪官该枪毙,可是我也没去毙了他们

很想问一下你是为什么没去枪毙了他们?我觉得认为贪官该枪毙的人要比认为小偷该打的要多地多吧

怎么也没听说有谁自发的去干掉贪官泄民愤(政府除外)? 为什么?是因为杀人要偿命!

就是因为没有法律来管偷窃的和打人的,所以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对于你最后一句话很认同,可惜啊,国内现在不是这样。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3:22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2:59 发表


呵呵,这里有一个小窍门,法不责众就不说了。我觉得打小偷的人肯定比小偷多,每个人上去打一拳小偷就受不了,而且一拳在法律上不会很大罪吧?如果一万个人参与打小偷,一人一拳不小心打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判?

还是那句话,小偷可恨,就是该打,司法部门不帮我们惩罚,打小偷这个现象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不止是在中国,就算在德国或者美国,如果小偷象中国那么猖狂的话,一样会有打小偷出现。


你真的认为法不责众么?

如果一个国家出现太多打小偷的行为,那这个国家的法律就该好好修改修改了。这可不是一个好的现象。

ps:如果你某天突然碰到一个人冲出来打你一顿,然后说你干了什么什么他认为该打的事(当然,你可能会认为这种事完全不该打),你会怎么想?


不止是在中国,就算在德国或者美国,如果小偷象中国那么猖狂的话,一样会有打小偷出现。

这我前面就说过了,只要偷东西的和打人的都依法处罚,那就很少会有打小偷的行为出现

像中国现在这样的,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存在,但不是个正常的情况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3:25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3:08 发表


呵呵,又绕回来了,如果人们的素质真的象德国这样高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小偷出现,对吗?
算了不讨论了,反正小偷不是好东西,让我见到见一次打一次!前提是打的过的情况下……

最后肯定会绕到同一个地方

因为这些现象本来就是互相联系的

比如在德国,如果你打一次被抓一次,你能够坚持打几次?大概打不多,估计抓个2~3次就该遣送回国了。即使付出这个代价你也打么?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3:27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3:06 发表


但是现在的社会和法律环境下你还不认为打小偷是存在必合理的现象吗?


存在,是因为有其存在的原因,但是不一定是合理的,或者换个说法,存在的,不一定是正确的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7-4-6 13:50

该打,狠狠的打!

国内对偷盗案件执法不严,违法不揪,违背法律的精神,亵渎法律的严肃性.既然法律对小偷缺乏威慑力,很必然要有别的东西来威慑小偷.比如群众的棒子.
另外,如果德国以后的法律对小偷也没有威慑力,并且仍然制止群众或者其他对小偷产生威慑,那么我想德国三分之一的人口会成为小偷.
世人逐利,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职业,即使是道德背弃的职业,谁不从事?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7-4-6 13:54

被偷过东西的,不在少数吧?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7-4-6 14:16

我也希望打他的应该是法律,可惜法律做不到这点.
穷生窃,情生杀.中国当前的国情下,小偷必然不会灭绝.不打,只能造就一个后果,就是小偷泛滥.你说的小偷更小心,更残暴,那是小偷职业的中坚分子,我只要那些新入行或者未入行的小偷,考虑做小偷值不值得,大多数群众遇到小偷的概率从每月一次下降到10年一次,就行了.
作者: verstehen    时间: 2007-4-6 14: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avis    时间: 2007-4-6 14:26

打死活该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4:30

原帖由 zycoc1999 于 2007-4-6 14:16 发表
我穷生窃,情生杀.中国当前的国情下,小偷必然不会灭绝.不打,只能造就一个后果,就是小偷泛滥.你说的小偷更小心,更残暴,那是小偷职业的中坚分子,我只要那些新入行或者未入行的小偷,考虑做小偷值不值得,大多数群众遇到小偷的概率从每月一次下降到10年一次,就行了.


当你支持着打小偷的行为,你确定了:每一个打小偷的每一次打之前都确认了被打的肯定偷东西了是么?
是不是只要打人的说,他是小偷,就可以开打了?你能保证没有误打?

该怎么保证避免那种借着打小偷的名义打无辜的人的情况发生?是不是应该在打之前先进行一个罪行确认过程?

遇到小偷的概率下降如果带来了社会暴力的增加,该怎么解决?


说小偷该打很简单,很容易,很解气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4-6 14:41

打的动作还是挺真的,但是有个疑问,怎么真好被偷的还带的摄像机,而且没什么后援的小偷大多只对单身的下手吧,不太会惹上一帮人的,而且还是那么会打的。。。。。。。。。。。:astonishment:
作者: RSPCA2001    时间: 2007-4-6 14:52

警察现在哪里还算神圣的职业啊,混饭的而已,没油水的工作没人管。我认识的一位警察跟我说,别看电视啊报纸上说什么破获了什么大案要案,其实那都是破获了的才登出来的,没破的数量说出来吓死你,不是上头关注的或是媒体曝光的案件就算是杀人案又怎么了,公安局里档案一堆堆的,又没什么油水谁去操心啊。。。。。。。。。。。。。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7:11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4:08 发表


你怎么把你这种人和那些故意打人的人区分开来?

我为什么要区分开?你认为那些故意打人的是为了锻炼身体?还是为了帮忙?还是为了解气?

想问一下,在打之前,确认过确实是大部分人都认为该打么?
很想问一下你是为什么没去枪毙了他们?我觉得认为贪官该枪毙的人要比认为小偷该打的要多 ...


不确认就打人确实不对,不过前提是打小偷,不确认偷东西的就不是小偷,也不该被打。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7:12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4:25 发表

最后肯定会绕到同一个地方

因为这些现象本来就是互相联系的

比如在德国,如果你打一次被抓一次,你能够坚持打几次?大概打不多,估计抓个2~3次就该遣送回国了。即使付出这个代价你也打么?


在德国法律已经足够约束小偷,用不着我打。而且看付出什么代价了,如果只是罚点钱让我出气我还是打,如果我觉得付出代价太大了我肯定不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自己会考虑清楚。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7:17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6 14:46 发表
打小偷是中国的一项陋习而已。

小偷偷了某人的东西,被偷的人上去打人解恨还稍微有点理由,那些没被偷看热闹的人也上去打就说明这只是一个陋习。

骗子能够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的时候更大,有的商业骗子甚至让 ...


就看你第一句话我就不看后面了。
什么叫中国的陋习,具我所知伊斯兰国家惩罚小偷就是把手砍掉,新加坡有鞭刑,甚至在高度发达的日本,也有小偷被抓到后被打成残废。怎么对小偷的仇恨就变成中国的陋习了?
你以为那些看热闹的上去打就是为了锻炼一下身体?他们不怕被报复?谁不是看到小偷可恨才去打的?我就不信有无缘无故的连小偷是什么都不知道就上去打的,那是弱智或者变态,你拿弱智这种特殊行为拿出来作为普遍行为来说当然是你有理,小偷就是不该打,打小偷的都是看热闹的,这都不是陋习,是人性的变态了!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7:19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6 14:26 发表


从理论上按照法律,是打出致命一拳的那个人,可以判故意杀人罪。但是实际操作中认定有困难。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法医鉴定身体上的伤哪一处是致命伤,然后调查是谁导致了这处致命伤。其他打人的人如果能有 ...


暴力犯罪没有任何合理性?
战争还有没有合理性?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7:21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7:11 发表

我为什么要区分开?你认为那些故意打人的是为了锻炼身体?还是为了帮忙?还是为了解气?



不确认就打人确实不对,不过前提是打小偷,不确认偷东西的就不是小偷,也不该被打。

寒啊

比小偷严重可恶的坏事多了,照你这么说法,以后街上就竟是打人的了

还是那个问题,要是路上有一天跑出个人打你一顿,说你干了某某他认为该打的事,不知道你怎么反应?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7:23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6 14:59 发表
认为抓到小偷之后打他就能降低盗窃事件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其实只能导致一个后果,就是让小偷变得更小心、更残暴。他们作案的时候会带凶器,如果被发现,则给你一刀或一枪,偷窃案变成抢劫杀人案。受害者白白成 ...


对,打小偷就只能是一个后果,就是让小偷变的更小心,更残暴。
那日本侵略中国的时候干什么要抗日?抗日只能导致一个后果,那就是越反抗他们越残暴。
小偷同样的道理,就不该打,偷到算你厉害,偷不到被抓了也没什么后果,这样多好,什么都不用付出就有回报。
我想问你一下,打小偷能导致那么严重的后果,那不打小偷是不是后果就会好的多?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4-6 17:24

驴子,我支持你!

小偷太多,处罚太轻,但是如果每个人见到小偷偷东西都能上前制止和报警,相信比打小偷的效果好得多。如果小偷偷了青壮年,当然可以通过被打受到惩罚。但是如果是妇孺被偷了,又能怎么样?想打小偷,还怕被小偷打吧。

打小偷也许能解一时之气,但是恶性循环,小偷手段越来越恨,出动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欺软怕硬。作为有能力打人的壮年男人,也许不怕小偷,但是老婆老妈被偷怎么办?

所以私设邢堂绝对不是解决的办法。国家要使法律健全,完善;民众要维持社会秩序,就是通过合法的手段惩罚小偷。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7:28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8:21 发表

寒啊

比小偷严重可恶的坏事多了,照你这么说法,以后街上就竟是打人的了

还是那个问题,要是路上有一天跑出个人打你一顿,说你干了某某他认为该打的事,不知道你怎么反应?


比小偷严重的坏事是不少,你以为大家不想打?能不能打到是一回事,该不该打是一回事。如果那些贪官挨打了那也是活该!我也认为他们该打。问题是谁敢打?大街上是不是都是打人的不是我的说法不说法决定的,是这个社会造成的,是必然的,有理由的,不以我的说法或者你的说法为转移的。

再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我偷东西被人抓住打一顿我肯定认了,既然做了就要认罚。
如果他认为该打的事我也觉得该打,那他打我我就认了。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7:30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7:11 发表

我为什么要区分开?你认为那些故意打人的是为了锻炼身体?还是为了帮忙?还是为了解气?



不确认就打人确实不对,不过前提是打小偷,不确认偷东西的就不是小偷,也不该被打。

喝醉了打人的,在公司受了气正好路过看到有打人顺便踹一脚的,天生喜欢打人的,头脑发热看到打人就一起上了的

不需要区分么?
还是说,只要这个是小偷,就谁都可以打?

重要的是,我前面说的那几种人,打之前会先确认是小偷么?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7:35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7:28 发表


比小偷严重的坏事是不少,你以为大家不想打?能不能打到是一回事,该不该打是一回事。如果那些贪官挨打了那也是活该!我也认为他们该打。问题是谁敢打?大街上是不是都是打人的不是我的说法不说法决定的,是这个社会造成的,是必然的,有理由的,不以我的说法或者你的说法为转移的。

再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我偷东西被人抓住打一顿我肯定认了,既然做了就要认罚。
如果他认为该打的事我也觉得该打,那他打我我就认了。

问题就在于,如果他认为该打你认为不该打呢?听谁的?还是看谁的拳头硬?

说广一点,谁决定小偷该不该打?

你不觉得这就是为什么国家会产生,法律会产生的原因么?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7:36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8:30 发表

喝醉了打人的,在公司受了气正好路过看到有打人顺便踹一脚的,天生喜欢打人的,头脑发热看到打人就一起上了的

不需要区分么?
还是说,只要这个是小偷,就谁都可以打?

重要的是,我前面说的那几种人, ...


我都说了,你这些是各例!而且打了就打了,让小偷长长记性也不是坏事,至少不让他们那么嚣张。更多的人是被小偷闹的没办法了,既然政府拿你没办法,自己出口气总可以吗?

你说的没错,只要是小偷,谁都可以打!因为他该打。

算了,这么说下去谁也说不动谁。不讨论了,因为讨论也没用,不管打小偷对不对,这个现象还是会存在的。除非有一天政府的法律真的有效的遏止住这些犯罪,那时候也就没必要打了。
作者: david1983    时间: 2007-4-6 17:39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7-4-6 18:35 发表

问题就在于,如果他认为该打你认为不该打呢?听谁的?还是看谁的拳头硬?

说广一点,谁决定小偷该不该打?

你不觉得这就是为什么国家会产生,法律会产生的原因么?


你认为小偷不该打就不打好了,你总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认为小偷不该打啊。那些打小偷的一定是认为小偷该打的。

如果他认为该打我我认为不该打我一定会跟他争辩的。不行就比拳头硬!小偷也出来争辩一下他不该打啊,如果他有本事让别人相信他不该打那就肯定没人打了。小偷牛也来跟大家比拳头硬啊,看小偷拳头硬还是群众拳头硬!
好了不说了,反正下次见到小偷照打!我就不信没人能治的了他们!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7:42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7:36 发表


我都说了,你这些是各例!而且打了就打了,让小偷长长记性也不是坏事,至少不让他们那么嚣张。更多的人是被小偷闹的没办法了,既然政府拿你没办法,自己出口气总可以吗?

你说的没错,只要是小偷,谁都可以打!因为他该打。

算了,这么说下去谁也说不动谁。不讨论了,因为讨论也没用,不管打小偷对不对,这个现象还是会存在的。除非有一天政府的法律真的有效的遏止住这些犯罪,那时候也就没必要打了。

谁决定小偷该打?你?

如果一个国家大部分人认为小偷该打,那这条就会出现在法律中,就算这样,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打的

如果人人都可以打小偷是大家都认为理所当然的事,那为什么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里有这条?

前面我也说过很多此了,存在并不代表是正确的

执法不严导致了小偷多,于是人们打小偷,这是存在的现象,但并不就是应该的,一个法制健全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是不该有这种事情的。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7:43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7:39 发表


你认为小偷不该打就不打好了,你总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认为小偷不该打啊。那些打小偷的一定是认为小偷该打的。

如果他认为该打我我认为不该打我一定会跟他争辩的。不行就比拳头硬!小偷也出来争辩一下他不该打啊,如果他有本事让别人相信他不该打那就肯定没人打了。小偷牛也来跟大家比拳头硬啊,看小偷拳头硬还是群众拳头硬!
好了不说了,反正下次见到小偷照打!我就不信没人能治的了他们!


那是不是我们人人都可以做自己认为能做的事?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4-6 17:44

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民众的帮助。如果社会太冷漠,对坏人坏事都视而不见,就算有法律又有什么用。德国人见到小偷未必是打,但是德国的小偷为什么这么少?每个人看到不对的事情都会上前制止或询问,这才是做到了每个公民的责任。如果只是等小偷偷到自己头上,就爆打一顿,只会形成以暴制暴,弱肉强食的社会风气。
作者: deiio    时间: 2007-4-6 17:47

小偷确实必须受到惩罚,但是动私刑,打人体罚的方式愚昧而残忍,跟过去的奴隶社会有何两样?

偷窃行为的量刑,在于国家刑法,私人自己处罚完全是落后不文明的表现。抓到小偷交给警察,个人损失向小偷索赔,小偷交罚金了事,没必要搞得有深仇大恨似的。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4-6 17:49

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6 17:39 发表


你认为小偷不该打就不打好了,你总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认为小偷不该打啊。那些打小偷的一定是认为小偷该打的。

如果他认为该打我我认为不该打我一定会跟他争辩的。不行就比拳头硬!小偷也出来争辩一下他不该打啊,如果他有本事让别人相信他不该打那就肯定没人打了。小偷牛也来跟大家比拳头硬啊,看小偷拳头硬还是群众拳头硬!
好了不说了,反正下次见到小偷照打!我就不信没人能治的了他们!

所以你是支持这个世界谁拳头硬听谁的么?

看来法律是没什么用了,路上看不顺眼了就比谁的拳头硬

他觉得你该打,你觉得不该,然后你俩就在那里争辩,一直到争辩出结果为止?
要是你和他争辩,他不管,先打你一顿呢?

噢,对了,想起来了,你说看谁的拳头硬。

那就无所谓对不对该不该了。。。
作者: 会员18888    时间: 2007-4-6 19:32

最后砸那两下, 小偷一点反应都没有了. 已经昏死过去.
惨无人道,堪比法西斯.
作者: sunbird10    时间: 2007-4-6 20:42

听两个人被打的喊声像聋哑人士。
天下无贼
作者: 楚汘汘    时间: 2007-4-6 21:03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6 14:46 发表
打小偷是中国的一项陋习而已。

小偷偷了某人的东西,被偷的人上去打人解恨还稍微有点理由,那些没被偷看热闹的人也上去打就说明这只是一个陋习。

骗子能够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的时候更大,有的商业骗子甚至让 ...


同意
作者: 楚汘汘    时间: 2007-4-6 21:07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6 19:03 发表


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两个字:白痴。

呵呵,对不起,情不自禁了。

偷窃跟抢劫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是否动用暴力,人家暴力抢劫你的时候你暴力反抗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你还把偷窃比作日本人侵略了,那干嘛不把 ...



同意
作者: 楚汘汘    时间: 2007-4-6 21:09

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7-4-6 19:08 发表
照那么说,杀人犯更应该被暴打——反正是拿来枪毙的不如就地打死。
一切刑事犯罪,包括抢劫、强奸、诈骗……都应该被暴打,反正都是比偷窃更大的罪行。

如果按照打人的人的观点来看,这样的人,或者是这些人都应该打到他们后代18辈都不足以解恨的吧?!
卖淫嫖娼,挪用希望工程款项或者福利款项的,偷人家老公或者老婆的,等等等等,可能都更可恶吧,
毕竟小偷,偷的是钱,钱乃身外之物,而且那些罪行,偷的或者伤害的都是无数人的爱心或者是偷的感情和人,相比之下,小偷已经不值一提了。

[ 本帖最后由 楚汘汘 于 2007-4-6 22:12 编辑 ]
作者: taiji    时间: 2007-4-6 21:30

看到一大堆法盲在和几个有头脑的人胡扯,还振振有词,神气活现的,可笑!
小偷可恨,但还是人,那几个打人的基本就是人渣了。
作者: 楚汘汘    时间: 2007-4-6 21:33

原帖由 taiji 于 2007-4-6 22:30 发表
小偷可恨,但还是人,那几个打人的基本就是人渣了


同意这句话
而且他们打的可能还是残疾人,或者说是聋哑人,但是聋哑人为什么会去偷呢?因为没有钱,他们的福利款呢?被别人贪污或者挪用了,他们走投无路,被福利部门忽视,却又被一些素质低下的人歧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去偷,会犯错误。
但是把他们打死了,他们连改正的机会都没有了。

可悲啊,可怜啊。。。

[ 本帖最后由 楚汘汘 于 2007-4-6 22:38 编辑 ]
作者: Dark_Knight    时间: 2007-4-6 22:18

某些人的逻辑确实可笑.难道一旦抓住了某些罪犯----譬如抢劫,诈骗诸如此类,就应该把他推到闹市,让路人,市民把他们直接打死.不再需要任何的审判,裁决?
作者: zycoc1999    时间: 2007-4-6 23:35

大家以理性标榜自己的同时,是不是已经附带上冷漠的标签呢?
读书很好,让人知道很多知识.小偷,的确应该用法律制裁的.那是法律能够制裁的时候.比如在这里.
不知道罐子事件大家知道不.民间反扒联盟的人去抓小偷,小偷被抓的时候,大喊:我和X哥很熟,X哥是刑警队副队长.抓进去了,被放出来的速度比坐那录口供的反扒人员还快.社会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公平公正.你们受过小偷的苦么?我没受过,但我看到别人受过.
以前有段时间小偷没那么猖獗的时候,被人偷的自认倒霉,也没人去抓小偷,打小偷更是不可能,怕被报复.那时候很流行的就是被小偷偷东西了,怪自己不小心.后来怎么样?偷盗事件直线上升,不然现在小偷能比强盗还招人恨?打人是不对,但人生活在没有财产安全甚至是生命安全保障的社会,不会保护自己,或者看到别人保护自己就对别人口诛笔伐的人,更不对!
或许大家家里都有钱,开别克车住防盗公寓.所以遭遇小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摸良心想想,你要是穷人,被人偷了,去公安录完笔录的时候小偷已经走了.然后过几天遇到这小偷他还满大街追着你打你,他打你的时候你对他说:法律会制裁你的?多可笑啊.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