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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动区] 有人玩杀人游戏么?-- 活动圆满成功 [打印本页]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3-28 19:54     标题: 有人玩杀人游戏么?-- 活动圆满成功

适合睡觉的季节终于结束了,总想找点有趣的事情做做,突然想起了在国内玩过几次的杀人游戏,故诚邀同好者众乐乐。

该活动由个人发起,对参与者无特别要求,也并不局限于玩过或会玩者,只要对脑力游戏(后附2.0版本游戏规则)感兴趣的人士都欢迎!

完全免费。持续招人中……

游戏简介:杀人游戏的起源一说是IT精英从硅谷带来,在深圳的白领圈很是火了一阵,对每个参与者的人性、逻辑推理、表演口才、领导煽动、团队合作等能力均有挑战。已成为MBA系列教程之一。

发起方提供:场地、首次活动的啤酒(每位男士至少3瓶,不一定都冰冻过——冰箱太小……)、玫瑰花茶(女士)、活动完毕后女士返程运送(因活动可能结束较晚,安全起见。但仅限于DUS)。

活动时间:建议周末,视参与者情况而定。

报名须知:请跟帖报名,须注明性别、是否携伴(人数)、合适时间、是否玩过、能否做出特殊贡献——例如提供其他酒水食品等(非强制)。

后续事项
1、地址和路线将通过站内短信的方式发给各参与者。
2、活动时间以参与者中大部分人的合适时间为准。
3、须自备香烟之类的必需消耗品,严禁各类软硬毒品。

游戏规则:此次采用2.0版本,具体如下
1、参加游戏人数共13人(注释1)。准备13张扑克牌,其中1张王,3张j,3张k,6张普通牌。众人坐定后,抽牌,抽到王的为法官,抽到j的为匪徒,抽到k的为警察,抽到普通牌的为平民。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
2、法官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不可做弊。
3、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此时只有法官是“明眼人”,其他人都闭上眼睛。
4、法官又说:匪徒睁眼,出来杀人。听到此令,只有抽到j牌的三个匪徒睁眼互相认识一下,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任意一位匪徒示意法官,杀掉在座的任意一位。
5、法官看清楚后(注释2)说:匪徒闭眼,警察睁眼。抽到k牌的警察相互认识后,可以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匪徒,同时,法官可以给一次暗示(注释3)。
6、完成后,法官说:所有人闭眼。稍后说:天亮了,大家都可以睁开眼睛了。
7、法官宣布谁被杀了,此人为第一个被杀之人。被杀者可以指认匪徒并陈述理由(就是遗言)(注释4),说罢,被杀者在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够再发言。法官主持众人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注释5)。
8、陈述毕,会有几人被怀疑为匪徒。被怀疑者可以为自己辩解。由法官主持大家举手投票(注释6),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被杀者可以发表遗言,然后退出本轮游戏。
9、在聆听了遗言后,新的夜晚来到了。又是匪徒出来杀人,然后警察确认身份, 然后又都在新一天醒来,又有一人被杀。继续讨论和杀掉新的被怀疑对象。如此往复, 匪徒杀掉全部的警察即可获胜(注释7)。

注释:
1、关于人数。13人是标准人数,但少于或多于13人也都可以进行。如果人数较少,比如在10人左右,则匪徒和警察的人数减至2匪2警,个人认为如果人数少于8人就没什么可玩的了。。。(还不如去憋7,哈~)人多比较好玩,但人数太多也要增加警匪的数量。另外,人太多的话,在匪徒杀人或警察指认杀手的时候似乎比较困难(容易分不清指的是谁呀,尤其是万一再碰上个水裁^^),如果杀人或指认的时候动静较大而被旁边的人察觉的话,可能会暴露身份哦~
2、关于法官。做法官看似轻松,其实不然,否则怎么还会有水裁呢?(哈~~)法官要记住匪徒是谁,被杀的是谁,以便在警察指认时给出正确的暗示(事实表明的确有法官会忘记呢……),另外也不要混淆被杀者和被指认者。法官在主持时,不能带有倾向性,不要说与主持无关的话。
3、关于暗示。警察们怀疑某一闭眼者为匪徒的时候,向法官指认,此时,法官需给警察暗示(说是暗示,是因为不能说话,靠打手势说明警察怀疑的正确与否),这样,警察们就知道了该闭眼者的身份了(非匪即民)。
4、关于遗言。每轮游戏可留遗言的人数与警匪数有关,2匪2警时只有前两个被杀的人能留遗言,3匪3警时只有前三个被杀的人能留遗言,依此类推。但当人数为11或12人的2匪2警时(即平民人数相对较多的情况),也可以有3个遗言。
5、关于陈述。由法官主持,从被杀之人右手边的人开始,轮流陈述自己的意见,陈述过的本轮就不可再说话。
6、关于投票。每个活人都陈述完毕之后,按陈述顺序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即被杀,如果有几人得票数相同且为最高,则进行第二轮投票,如仍有相同的最高票数,则可进行辩护,之后再进行投票,直到推出一个最高票数者杀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投票必须在第一时间举手,跟票的不与记入。
7、关于胜负。民与警察是同一战线的。当且仅当警察全被杀时,匪徒获胜;当且仅当匪徒全被杀时,匪徒输。

补充:
1、匪徒自杀或互杀需要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由于匪徒都死了就算匪徒输了,所以,不推荐匪徒自杀或互杀。
2、游戏过程中谁都不可以翻牌,死了的人扣着交牌,有遗言的说遗言后退出该轮游戏,没遗言的直接退出。
3、不允许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第一轮杀掉同一个人。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用Google查询,或登陆http://tech.qq.com/zt/2006/kill/index.htm

[ 本帖最后由 badsteven 于 2007-4-22 10:49 编辑 ]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3-29 12:54     标题: 活动时间更新

活动暂定本周六(4月21日)晚8:00-8:30开始,站内短信通知。

谢谢各位支持!

[ 本帖最后由 badsteven 于 2007-4-17 10:04 编辑 ]
作者: lapine    时间: 2007-3-29 21:10

费用呢?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3-30 09:49

免费呀。还有啤酒招待。
作者: vickyrd    时间: 2007-3-30 10:37

地址呢
作者: Junker    时间: 2007-3-30 11:58

好玩是好玩,就是太浪费时间了。。。
作者: lapine    时间: 2007-3-30 21:44

复活节假期可能大家都有安排了吧,我也没定呢。如果不出门旅行的话我是很想来的,下周再确认行么?如果我来的话会带点零食。
作者: sellem    时间: 2007-3-31 16:00     标题: 参加

支持 参加
作者: linyang808    时间: 2007-4-1 05:34

在哪里玩什么时间??短我哈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4-1 11:43

回5楼:地址迟些短信发送。
回7楼:当然可以。
回8/9楼:多谢支持。是否携伴?
作者: sellem    时间: 2007-4-1 17:22

无伴
作者: linyang808    时间: 2007-4-2 21:15

原帖由 badsteven 于 2007-4-1 18:43 发表
回5楼:地址迟些短信发送。
回7楼:当然可以。
回8/9楼:多谢支持。是否携伴?


偶素孤男一个
作者: Amanda_ly    时间: 2007-4-2 21:45


作者: linyang808    时间: 2007-4-4 14:01

地点?
作者: lapine    时间: 2007-4-5 23:44

祝大家玩的愉快!
作者: lapine    时间: 2007-4-8 22:00

玩的怎样啊?
作者: zz123456789    时间: 2007-4-9 08:06

上次回国的时候玩了一阵,很有趣呵呵,但是好像是北京一个姐姐发明的吧,好像还赚了很多很多钱的,呵呵,看来游戏的起源说也是很多哦,支持一下,虽然玩的不好,但是有时间还是想去你那看看,嘿嘿,而且说明一小下下,游戏中如有过急的话语,哪也紧紧是匪徒为了保命哈哈哈,游戏很锻炼口才的嘿嘿,但是我是沉默型选手,希望lz可以组织起来哈
作者: lapine    时间: 2007-4-9 11:31

说明一下,我是新手。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4-11 08:52     标题: 郁闷ing

似乎女士们比男士们更热衷这样的脑力游戏,阴盛阳衰呀……

智慧与魅力并重的男士们都去哪儿了?!
作者: icelily    时间: 2007-4-11 19:01

从来没玩过,不过很有兴趣,下次玩请通知一下时间地点,我带我的朋友们一起来玩。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4-12 10:52     标题: 回17楼和20楼

这个星期六晚上有空么?一起玩。

地点短信通知。
作者: 野马    时间: 2007-4-15 00:28

要不要自已带枪?:handdance: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4-15 10:20     标题: 枪?


作者: trsdx    时间: 2007-4-16 20: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野马    时间: 2007-4-16 21:46


作者: 野马    时间: 2007-4-16 21:51

原帖由 badsteven 于 2007-4-15 11:20 发表

玩笑归完笑,在玩时通知一声  学学

图片附件: 11_1378789.jpg (2007-4-16 21:51, 42.41 KB) / 下载次数 12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252278&k=eca2e497eb2232311ac6886db063c153&t=1715579507&sid=4xWu1i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4-20 13:12     标题: 明天晚上首次活动

请各位收到短信后回复确认,以便统计人数买啤酒。谢谢!
作者: lapine    时间: 2007-4-21 23:31

热烈祝贺第一次活动圆满成功!
作者: zz123456789    时间: 2007-4-21 23:38

恭喜恭喜,本周没有时间呵呵,去不了,你们今天多少人玩的呀。。。。。。。有白开水嘛,我不是很喜欢喝酒,哈哈哈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4-21 23:44     标题: 顶一下

活动很成功,玩得很愉快。感谢各位赏脸参加。

回楼上,白开水管饱。
作者: zz123456789    时间: 2007-4-21 23:46

已经多少人啦,谁被杀的比较多哦
作者: zz123456789    时间: 2007-4-21 23:47

我玩的不是很好,但是想到就兴奋哈哈哈喜欢当匪徒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4-22 09:46     标题: 简述一下游戏过程

游戏者共16人——1法官,3杀手,3警察。

第一局
由于大部分人是新手,法官由badsteven担任。结果1警察被大家投票绞死,2警察被杀手杀死,1杀手被找出,狡猾的杀手赢。

第二局
法官由狡猾的前杀手担任。可怜的badsteven好不容易当上杀手,却第一轮就被投票绞死,另一杀手由于明显维护badsteven在第二轮也被找出,最后一位杀手余孽忍辱负重、低调做人,竟然成功隐藏到了最后并干掉了所有的警察,可爱的杀手赢。

第三局
法官由上一局的强人杀手担任。两位无辜的平民(badsteven和丁丁)由于在第一轮毫无理由、误打误撞地强力指证其中一位杀手,一个被绞死(丁丁),一个被暗杀。但2名杀手(其中一位是狡猾的斑竹大人Kevin)因此暴露了身份被绞死。最后一位杀手几乎笑到了最后,但由于最后一位警察(雨中独狼)成功地统一了大家的认识,最终找出了杀手。警察及平民赢。

由于本人不能对各位名字和网名一一对号入座,请大家补充指正。
作者: 雨中独狼    时间: 2007-4-22 11:08     标题: 提议

大家是不是能把姓名和联系方式留一下,以后联系也方便。
再说了,一起玩了一次,有些人还不知道名字呢。

大家可以发站内短消息告诉我,我统计整理一下再发给大家。

恭贺此次活动圆满成功,也感谢主人的组织。
作者: zz123456789    时间: 2007-4-22 12:21

其实最好是把真名字和游戏名字都写一下的好,
作者: 雨中独狼    时间: 2007-4-23 09:30

千万别怪我没给大家发整理好的联系方式,原因是根本就没有人告诉我联系方式
看来大家都比较腼腆!!
作者: zz123456789    时间: 2007-4-23 18:03

呵呵,算了还是我先来吧
作者: id_gq    时间: 2007-4-23 18:35

游戏可不可以在周五晚上啊,很想参加啊,可怜周六偶没时间
作者: 全攻全守    时间: 2007-4-26 20:26

16个人,3杀手,3警察,很费时间,版本有点低。
我们哥廷根那边去年就开始玩带特警和小护士的版本了。
小护士每次可以选择救一个人,特警可以有一次开枪机会,好人不会死,坏人必死,至于特警开枪打的人能否被小护士救,还存在争议。增加特警和小护士后局面会变得更复杂,配合得好,角色还互换,相互掩护,更有意思。
去年年初的寒假玩得非常频繁疯狂,以至于后来有人提到组织杀人,大家都意兴阑珊了

[ 本帖最后由 全攻全守 于 2007-4-26 21:37 编辑 ]
作者: lapine    时间: 2007-4-26 21:20

好啊,下次人多的话我们玩高版本的。
作者: badsteven    时间: 2007-4-27 09:13

版本越高越BT,不太适合新手……
作者: alligator    时间: 2008-1-3 17:11

算我一个,什么时候组织,等你信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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