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 v4 c; h, J$ ?, k5 Y3 ?包伟民表示,他对教师向校方交钱这一做法非常不理解,这是他贴出告考生书的主要原因。“新的政策出来后,我觉得没法招生了,但有些考生已经直接考了,所以非常为难,犹豫再三,觉得还是要让考生知道,所以就写了这个告考生书,委托朋友贴在了国学论坛网等文史类考生较多的网站上”。 ; N. p! Q0 n, u) T( l% S' h0 q8 z* d
包伟民解释,他在声明书中所提的“鄙校新法”,是指浙江大学近来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的某些规定。2006年,浙江大学作为全国17所试点高校之一,开始着手进行研究生制度改革,并制定了一系列方案,这些方案不仅涉及研究生奖助办法、招生制度、培养方案等,而且关系到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内容,这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过去执行了20多年的老制度。 6 p$ V$ r2 J- ?1 R6 K! A# v6 G! N" E0 v1 G2 t# R, a
2006年11月10日,南京市。200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正式拉开帷幕,考生排成长队等候现场确认。刘莉摄 * D2 B u, k+ u/ F6 @# _! w & P& D; v- v/ b+ b6 q% h5 \在这些制度中,研究生收费一项曾经备受关注,但由于新制度还有待于2007级研究生入学后才能看到效果,所以一些关系导师切身利益的问题率先浮现出来。在浙大公布的系列改革方案中,教师们反应最激烈的,与即将读研究生的同学一样,是关于“收费”方面的内容,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要提供“助研经费”。- V. O- ~( [) U/ b
. A3 D5 [$ u l; K% L该方案提出,“导师资助研究生助学金的经费按照学科特点制定不同的标准,资助额度随当年招生人数的增加而递增。”具体执行办法,是将学科门类分为三类:一类是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二类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医药学(除临床医学外);三类是工学和临床医学。2 U, u m" H: |0 h. ~3 m6 e(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