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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冷处理”遭遇内部质疑省思 [陈子帛] (2007-03-17) [打印本页]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7-3-17 17:14     标题: “冷处理”遭遇内部质疑省思 [陈子帛] (2007-03-17)

 海外舆论对北京在这一次陈水扁抛出“四要一没有”,以及最近再度提出的“四要”诉求所采取的“冷处理”对应态度,多半给于了正面评价,积极肯定的态度。

  不轻易“随扁起舞“,显示出北京近年来在处理台湾问题上的策略和指导思想,趋于更加的稳健和成熟。在此期间,虽然大陆媒体的政治评论,或多或少会有一些惯性的激情反应,个别能见度较高,平素在涉台问题上言论立场比较激进的学者专家发言,比之以往也显得有所克制。

  至少在表面上看,陈水扁试图在大陆两会前夕,以“四要一没有”等台独基本教义诉求,诱发北京高层的强烈反应,藉以为其内部政治动员,制造台海紧张局势的主观目的和阶段性政治目的无法实现。

  北京涉台当局的“冷处理”对应措施,作为参加大陆“两会”的台湾代表团,是能够理解和忍受的,这一点从“两会”期间,与会的台湾代表团成员发言基调的务实与温和可见一斑。

北京涉台部门必须补课

  中共国台办副主任叶克东早前强调,大陆居民赴台观光等一系列两岸交流的进展,不会受到“四要一没有”言论的影响。不管台湾内部发生什么事,不管有人说了什么,大陆方面都会继续推动两岸间的交流。

  叶克东的发言,以及中共中央对台领导小组副组长贾庆林的相关讲话,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对台部分并未修改内容;至于以“两办”负责人名义发表的书面谈话,也没有太强烈的情绪言语或威胁言词,均可以作为“冷处理”对应更进一步的确证。

  据台湾媒体报道,北京的这种“冷处理”对应措施,似乎没有获得多数出席大陆“两会”代表的理解和接受。据说有两百多名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小组讨论中 “放炮”,认为这一次北京对台部门对于陈水扁“四要一没有”的态度反应过于软弱,应该要拿出办法来“治一下”台独活动。

  报道引述了一名大陆媒体大亨级的委员说,要求北京“不能低估”台湾提出“四要一没有”的深层影响,必须“严肃认真”地回应。有些人大代表跟记者闲聊时,认为“四要一没有”已经是“踩到红线边缘”,北京不能“纵容”,否则台湾“某些人”会得寸进尺。

  连负责资讯传播,舆论宣传的大陆媒体大亨都持如此严肃认真立场,可见北京涉台部门,在对内部的政策宣导方面,存在诸多的留白,必须补的课还很多。

  对此海外媒体的批评意见是,长期以来,中共宣传部门强力地批判台独,使大陆民衆一听到台独,视如“寇仇”,却对什么是“台独”,“台独”的明确定义和情况完全不了解。

  难怪那些代表、委员们一听到要台湾独立的“四要一没有”,紧张地认为台湾真要独立了,责备北京当局为何没有行动。看来北京在争取台湾民心的同时,也要增加对自己这方教育的力度,切忌动辄让两岸情势徒增内部压力。

  相信这一次在“两会”期间发现的来自内部意见反弹,会让北京的相关部门对过往在台湾问题上宣传报道上的若干偏差,再作一次认真的检视。

“法理台独”应明确定义

  也许进一步加强对内宣传教育,应该从基本政治概念和基本政治常识,从对台政策原则方针准确的解读,以及对台湾历史发展的特殊轨迹入手。

  台湾社会政治多元化的转型过程应该如何看待,甚至于究竟如何看待台湾岛内相当部分民衆与大陆的疏离情感日渐加深的根本原因也需要实事求是的面对和检讨。

  如何解读台湾当下的“去蒋化”现象?何以台湾省籍的部分民衆,对于“去中国化”,以及“去蒋化”会有由衷的认同,以及台湾政治社会的多元化,歧异化究竟应该如何解读,甚至于台湾经济何以在民进党执政七年多来,依然还能够维持世界第三位的外汇储备,经济并没有像外界一些媒体所描画得那样呈现解构,濒临崩盘等等。

  我们相信,如果能够在大陆社会各界展开一次台湾问题的普及性的基础教育,让更多的民衆了解和掌握台湾政治变迁过程所发生的诸多种种,类似“两会”代表和委员集束式的质问批评,在未来的“两会”,或者今后遭遇到类似陈水扁作状铤而走险,公开叫阵时,来自内部的压力也许不会如此火力猛烈且集中。

  台湾问题始终是大陆争取和平发展的主要牵制因素。如何将台湾问题的危机因素限制在最小的半径,并在努力去除外国政治势力的干扰和介入的同时,尽最大可能促使台湾问题的解决可以采取和平方式,逐步探讨合作双赢,共存共荣的任何可能性,也是近些年来北京对台决策当局的坚持,在国际社会进行积极主动的政策宣导。

  大陆涉台部门做了相当的努力,每年也有次数频繁的外访,在华人社会以及国际媒体,也有相当可观的能见度,但看这次“两会”期间,与会的代表委员的反应,显然在对内部的政策宣导,以及媒体的配合宣传方面,仍有诸多力所不逮,有待改善之处甚多。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就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断被媒体炒热的“法理台独”的问题,当北京的涉台部门针对陈水扁的“四要一没有”,发表了以“两办”负责人名义的讲话,对“法理台独”的阴谋和企图提出了严正警告。

  但什么是“法理台独”,什么情况之下才被视为是“法理台独”,在国际法以及北京两年前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的法律框架之下,“法理台独”的准确定义究竟应该如何确认,单方面的主观确认能否为国际社会所接受,以及能否为台湾社会各界所了解,却未见适时的跟进。

  不知道这一次“两会”代表委员“有意见有看法”是否与此有关。

  大陆知名的台湾问题学者陈孔立教授最近在凤凰卫视一个访谈节目中,引述了厦门大学法律学院陈动教授对“法理台独”设定的定义,这个定义是:

  以立法加以确认或依照法定程序所做出的能够正式表达台湾脱离中国的意思表示、否定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法律地位的分裂行为。

  如果这个定义是成立的,而这个定义也有机会在大陆媒体上获得适当的传播,获得适当的讨论,或者适当的跟进解读, 即便官方不予以任何评价,但对于世人正确认识和辨析当前的台湾政治变局,以及解读陈水扁政治话语的目的和实质意涵具有正面的意义。

·作者是香港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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