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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
台湾出台新规:大陆体育人士赴台可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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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呆子他爹
时间:
2007-2-1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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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台新规:大陆体育人士赴台可留一年
中新网2月15日电 “中央社”今日消息,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委员会议今天通过“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放宽中国宗教、产业科技、体育、传播等专业人士来台限制与眷属随行规定。中国体育人士赴台协助中国台北体育代表队,如绩效良好,在台停留期间由原先六个月延长为一年。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说,这次修法作业是配合行政院引进高科技人才,提升国内科技技术水准,并推动中国台北亚、奥运国家代表队选手培训工作的政策指示。这项草案将报陈“行政院”核定后,由“内政部”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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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勋指出,原先大陆专业传播人士赴台采访、拍片及制作节目规定须在两个月前提出申请,修正草案予以放宽,如有紧急情况,时间上并没有规定要多久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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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这次草案增订放宽大陆地区演员来台拍片,得申请其助理人员五人陪同来台;也开放大陆宗教人士赴台到得到当局许可的宗教研修学院研修宗教教义,停留期间最长可达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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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勋说,过去大陆专业人士赴台申请时要附回程机票,草案修正后,如果在台停留期间超过六个月,回程机票可以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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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大陆地区体育人士来台协助中国台北体育代表队,经“体委会”考虑后可以延长其在台停留期间,草案规定,如绩效良好,在台停留期间由原先六个月延长为一年,如为办理亚奥运培训,停留期间可以达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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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勋说,这次修正草案也增加大陆地区产业科技人士及体育专业人士在台停留期间达四个月以上,原则上同意可携带配偶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同行,让其在专业与家庭有兼顾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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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这次草案修正希望中国大陆专业人士来台以团进团出的方式,以避免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朱向东在台参访时独自行动,发生泡温泉意外致死的类似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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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说,这次修正也采取多项有效的管理措施,如“大陆专业人士来台行程或日期有变更,邀请单位应于入境三日前检具确认行程表”、“对于未依前项规定随团入境者,主管机关得注销其入出境许可证”、“删除入出境许可证效期延长的规定”、“赋予邀请单位对于大陆专业人士来台事由消失时的通报义务”等,加强对大陆专业人士来台后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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