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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居 一种生理的心理需要 [打印本页]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2-7 22:53     标题: 同居 一种生理的心理需要

毛泽东时代,流行先结婚后谈爱;邓小平时代,流行边谈爱边做爱;E时代,流行先做爱再谈爱!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和他同居吧”


因为听说那才是真正的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也和他同居吧,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地狱!”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事物,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正如今天我要交流的“未婚同居”主题一样。这应该说是个既敏感又老套的话题了,但一直以来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赞同也好,否定也罢,男女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正呈现蔓延趋势。
05年9月,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中心针对同居和婚姻作了一个调查:64.8%的人认为同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其中大学生占26%。59.4%的人接受未婚同居,持中立态度的占14.2%,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受这一现象。18.2%的人认为同居是因为住房紧张和经济困难。39.2%的被调查者认为婚前同居是必要的,男性占51%,女性占49%。47%的人认为同居的生活方式给人以更多的选择和更大的空间,高薪阶层占18%。
那么你认为呢?请大家也来说一说
作者: toothy    时间: 2007-2-7 22:56

做爱也是基本人权之一。
作者: 紫婷薇    时间: 2007-2-8 02:15

记得有个黑人说过,通过同居才能发现对方是否真的爱你...才能知道在一起是否合适...
作者: 戒了爱情戒了NI    时间: 2007-2-8 02:17

同居也更了解一个人的陋习:naughty:
作者: waqaing    时间: 2007-2-8 13:04     标题: 试了才知道


作者: 麦香奶茶    时间: 2007-2-8 14:04

我是向来赞成婚前同居的。
一切在结婚前了解清楚,总比结了婚才后悔要好多了。
作者: 魚子醬    时间: 2007-2-8 18:15

路過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2-8 22:11

原帖由 麦香奶茶 于 2007-2-8 14:04 发表
我是向来赞成婚前同居的。
一切在结婚前了解清楚,总比结了婚才后悔要好多了。

对啊,和谐才是最美的
作者: eric_lanbo    时间: 2007-2-9 11:59


作者: hettyw    时间: 2007-2-9 13:52

我还是认为,先谈增加了解,做还是结婚以后的事.
作者: holgerhan    时间: 2007-2-9 14:33

原帖由 麦香奶茶 于 2007-2-8 14:04 发表
我是向来赞成婚前同居的。
一切在结婚前了解清楚,总比结了婚才后悔要好多了。

分手总比离婚好~
作者: 麦香奶茶    时间: 2007-2-11 16:40

原帖由 hettyw 于 2007-2-9 13:52 发表
我还是认为,先谈增加了解,做还是结婚以后的事.

万一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在性方面有特殊嗜好,而自己又不喜欢这种嗜好的,怎么办?
万一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性无能,怎么办?
万一结婚后,才发现对方生活上面很多小节,跟自己实在没办法吻合,导致矛盾递增,怎么办?
作者: holgerhan    时间: 2007-2-11 16:45

原帖由 麦香奶茶 于 2007-2-11 16:40 发表

万一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在性方面有特殊嗜好,而自己又不喜欢这种嗜好的,怎么办?
万一结婚后,才发现对方性无能,怎么办?
万一结婚后,才发现对方生活上面很多小节,跟自己实在没办法吻合,导致矛盾递增, ...

一共仨句;性方面占俩
作者: leonrong    时间: 2007-2-11 17:05

有些事情不好太急,破坏感情基础的
作者: ximengnipower    时间: 2007-2-12 11:12

原帖由 hettyw 于 2007-2-9 13:52 发表
我还是认为,先谈增加了解,做还是结婚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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