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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动区] 明天邀请大家来爱森商议反对学费的事宜!!尤其是当事人!第一贴已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6 12:39     标题: 明天邀请大家来爱森商议反对学费的事宜!!尤其是当事人!第一贴已更新!

经过这一周的努力,我这边得到的信息已经基本达到饱和,可以说是瓶颈了,
目前来说还缺少更多积极的同学一起努力做好此事,希望周末有时间的对反对学费积极的同学来
爱森一起商讨此事,明天即周六,邀请大家来爱森商讨。。。


我现在能想到的会议进程是:

1,一起讨论如何给校长写信,论点论据。。。(写个范本,大家集体的智慧大于个人智慧!)
2。如何要求大学外办处理好此事,提出具体的办法和要求
3,如何在外国学生中间作宣传
4,还有对爱森杜意思包大学今后对外国学生的政策提出调整要求
5,大家补充题目商讨

13点30在爱森火车站的INFO见或者
13点45  在IBZ见  www.ibz-essen.de

Kreuzeskirchstraße 1
45127 Essen


联系电话:0176-24124313



[ 本帖最后由 新年大家一起疯 于 2007-1-26 23:33 编辑 ]

图片附件: karte.jpg (2007-1-26 23:29, 13.68 KB) / 下载次数 140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241790&k=d6f35d71fad200b44b5f64cc9208c308&t=1732591299&sid=11ef02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6 12:45

地点在市中心的大学语言班IBZ
作者: envy_me    时间: 2007-1-26 15:31

怎么走啊,没去过,从hbf出发,还要坐车么?
再就是什么时间啊,会有多少人参加?
作者: 一只老狼    时间: 2007-1-26 15:50

建议:带个计算机过去,建立个QQ群或公布个MSN号,这样去不了的同学可以在网上参与。或者干脆就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就更方便了。这样可不可以?
作者: envy_me    时间: 2007-1-26 16:25

同意楼上的
作者: schersse    时间: 2007-1-26 16:50

原帖由 一只老狼 于 2007-1-26 15:50 发表
建议:带个计算机过去,建立个QQ群或公布个MSN号,这样去不了的同学可以在网上参与。或者干脆就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就更方便了。这样可不可以?

好主意,这样能团结更多的同学加入进来,群策群力。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6 16:52

ich bin gerade zurückgekommen, aber jetzt muss ich mein Bauch füllen,bis dann ,comrade!
作者: 蓝~小调    时间: 2007-1-26 17:26


作者: L.G.15    时间: 2007-1-26 17:28

希望能去的都去. 能把时间和地点明确一下吗?
作者: 蓝~小调    时间: 2007-1-26 17:29

小余辛苦了,我顶着帖子别下来
作者: 一只老狼    时间: 2007-1-26 17:33

不会下来的,大家都在看着呢。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6 22:01

对不起我刚丛外面回来,最近事情都挤到一起了,sorry

明天ibz见,下午一点半钟如何?

我们可以下午一点在火车站INFO见面,然后一起去IBZ,大家说如何?
作者: 呆子他爹    时间: 2007-1-26 22:10

我直接去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6 22:37     标题: 回复 #13 呆子他爹 的帖子

到时候电话联系吧,我们明天上午在网上看看,会有多少人来,
这次是有点仓促的说,但是2月9日马上就到了,还是尽快开始运作好了。。
作者: L.G.15    时间: 2007-1-26 23:01

我去!

我还叫上同学去!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6 23:10

原帖由 L.G.15 于 2007-1-26 23:01 发表
我去!

我还叫上同学去!



en,人多力量大,大家都来哦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6 23:33

确认的地点时间在第一贴里,

www.vrr.de
作者: nicepass    时间: 2007-1-27 01:04

声势要绝对浩大!!!
作者: 呆子他爹    时间: 2007-1-27 02:06

原帖由 nicepass 于 2007-1-27 01:04 发表
声势要绝对浩大!!!


你也来助威好了
作者: 王戈    时间: 2007-1-27 10:31

一定要为自己的利益抗争到底,大家一起加油啊!!
作者: L.G.15    时间: 2007-1-27 11:02

想确定一下时间> 究竟13:00 还是 13:30 在Hbf的info 碰头?

希望大家都早点来! 别到时找不到.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7 12:04

原帖由 L.G.15 于 2007-1-27 11:02 发表
想确定一下时间> 究竟13:00 还是 13:30 在Hbf的info 碰头?

希望大家都早点来! 别到时找不到.




13:30 在Hbf的info 碰头
作者: wen_doudou    时间: 2007-1-27 22:25

今天要打工,所以去不了

不知道结果怎么样啊??
作者: Euphoria    时间: 2007-1-27 23:36

2月9号是什么呀?/? 截至??
作者: 呆子他爹    时间: 2007-1-29 11:49

2月9号准备举行免学费抗议请愿,有没有时间都要来
作者: hahaqq    时间: 2007-1-29 12:58

在哪里啊?/
作者: staywind    时间: 2007-1-29 17:37

是啊,在哪里啊??
作者: duisburgessen    时间: 2007-1-29 22:51

原帖由 呆子他爹 于 2007-1-29 11:49 发表
2月9号准备举行免学费抗议请愿,有没有时间都要来


地点在哪里??时间呢?我会组织朋友积极参与的!!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29 22:55

en,一切都在酝酿之中,势头不错,很多人都支持外国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大家每天来关注下,抗议地点在爱森,具体的时间及活动细节计划安排另行通知
作者: chenyqq    时间: 2007-1-30 17:38

Essen学生会主席跟AStA的一名律师和一名interkulturelle Referatin 谈过. 他们都很热心帮忙. 再次感谢

他们想通过Vertraunsschutzgesetz来达到免学费的目的. 也就是: 当时来德国时并不交学费. 且经济担

保里不含盖学费这一项.   如果想证明确实不含盖这一项. 必须找到当时大家申请Visum的条件清单(Voraussetzungen)

如果那位朋友留着这个清单的话, 能不能发到网上来. 或告知在那里可以找到比如德驻中使馆网页上.

谢谢!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30 17:40     标题: 回复 #32 chenyqq 的帖子

hi,我刚回来,你问的怎么样?

请大家找一下当时来德国之前申请Visum的条件清单(Voraussetzungen)
作者: chenyqq    时间: 2007-1-30 18:08

和那个interkulturelle Referatin  说的差不多.
作者: universe    时间: 2007-1-30 18:59     标题: 申请签证的材料

申请材料中第5点里并没有写学费的事。

希望能作为有用

附件: [申请签证的材料] visa__studium__download,property=Daten.pdf (2007-1-30 18:59, 12.55 KB) / 下载次数 110
http://csuchen.de/bbs/attachment.php?aid=242354&k=56c470501f7ab5c7be651223bebc75ee&t=1732591299&sid=11ef02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30 20:06     标题: 回复 #35 universe 的帖子


作者: universe    时间: 2007-1-30 21:19     标题: 居留法

http://www.aufenthaltstitel.de/aufenthaltsg.html#5

第五点钟说明了批准的前提条件:der Lebensunterhalt gesichert ist, 但这里没说学费的事。

这部法律包含了所有的外国人法。
作者: duisburgessen    时间: 2007-1-30 22:00

大家加油阿!!我们都铆着劲了---------2月9日
作者: universe    时间: 2007-1-30 22:01     标题: Vertraunsschutzgesetz对德国学生已经失败过

以前德国学生状告收学费其中一条就是Vertraunsschutzgesetz。但是因为学费一事很久前就已经开始争辩了,也就是说在入学前学生都已经做好收学费的心理准备了,所以Vertraunsschutzgesetz不能作为证据。
但作为外国人,不知道能否以身处国外,甚至跨越半个地球,以信息不详为理由提出Vertraunsschutzgesetz是否可行?不过可以尝试。
作者: universe    时间: 2007-1-30 22:14

asta的那位律师Frau Oselka的工作时间地点是:
Die Rechtsberatung findet in ungeraden Kalenderwochen von 14.00 bis 15.30 Uhr Dienstags in Büro 4 des Gebäudes T02 (Asta) statt.

逢双周星期二的同一时刻在Duisburg LF026办公

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作者: Euphoria    时间: 2007-1-31 00:07


感觉有一丝希望。。。。。大家加油哦!!!!
作者: deadman    时间: 2007-1-31 15:35


作者: 新年大家一起疯    时间: 2007-1-31 15:39     标题: 回复 #43 deadman 的帖子

到家理发了吧嘿嘿
作者: deadman    时间: 2007-1-31 15:43

哈哈..........没呢

蓄发明志呢


老大别来无恙啊

念死我了

[ 本帖最后由 deadman 于 2007-1-31 15:44 编辑 ]
作者: 小章鱼    时间: 2007-2-1 15:15

树哥你到家了啊
我还在这边凄惨的过一天是一天........
会长同志最近真是辛苦了........上茶.....
作者: unidue    时间: 2007-2-4 22:26

那个Frau Oselka根本就不会为学生谋利益,她就知道为自己挣钱。呵呵
作者: universe    时间: 2007-2-4 23:07

unidue, 你和Frau Oselka有过接触吗? 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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