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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生一定要看看,而且还要告诉身边的朋友:自救与救人,一定要看完!!! [打印本页]

作者: 麦香奶茶    时间: 2006-11-10 21:21     标题: 女生一定要看看,而且还要告诉身边的朋友:自救与救人,一定要看完!!!

留意身边的异常现象(自救与救人)女性必看
遇到明显异常的信息时,多一份留意,因为你的朋友正在向你呼救!尤其是你,需要多小心了!
一、一妇女被劫持,正好其老公打电话过来,她在电话里应付了一通,说正与她妈妈外出。 随后警察赶到,终于得救。原因即在于,她妈妈早已去世,她丈夫即意识到存在问题。
>>>而遗憾的是,我们多数人,没有这样敏捷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附件是个事例,前不久在深圳也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
>一男驾车被绑架,他与歹徒周旋说没钱,只是小白领,歹徒要其打电话跟家人、朋友借。
>>>他很机警的跟家人、朋友每人借三、五千,当然有朋友立刻反应过来,他不可能找他们急借这么点钱。
>>>结果他姐姐在大呼你还跟我哭穷,你刚鬃赚了鬃,一朋友也大叫你小子一顿饭就 花三、五千等等,酿成惨重后果。
>所以遇事务必保持冷静,设法周旋,向外传递信息。
>>>若遇到明显异常的信息时,多一份留意,因为你的朋友正在向你呼救。


>>>二、警惕入室盗窃
>>>昨夜遭遇持刀盗贼入室行窃,此刻我仍然惊魂未定,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想给我身边的每一 位朋友一个警觉,永远不要以为很多事情不会降临自己的身上,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总是幸运的那一个,危险总是出现在我们丧失警觉的时候。
首先交待一下出事的地点及背景:为了迁就公司搬到了北四环以及照顾周末在北大读书人的老公,我们在望京的新家还没有装修好之前,租住在北大中关园教工宿舍,我家是在 2楼。
>就在这里 726日凌晨3点左右,本来打着微微鼾声的先生突然说:老婆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迷迷糊糊的我说没有啊
>但是紧接着,先生喊了一声嘿,干什么,我也应声而起。当时恐惧和正义的力量让我的声音非常大。
>先生迅速关上卧室的门并反锁,两个人迅速穿上衣服,我走到凉台把窗户打开,当时想要是歹徒不要命的闯进来,我跟先生可以从窗户逃走,避免跟他搏斗。但是很快冷静下来,先生从阳台上喊保安,我开始打110
>110110这个从小被我熟记的救命电话号码,这个被我心中神圣而威严的保护伞,在我用手机拨了10几次后,仍然没有人工接通的迹象,电话接通后出现电脑声音,这里是110报警台然后持续44秒之后自动挂断,始终没有人应答。此刻,先生的手机不在房间内,卧室内也没有固定电话。
>我急中生智,走到卧室门口隔着门大声说:
>“喂喂,110我要报警,嗯嗯 ..,我这里有人入室盗窃,目前盗贼还在室内,嗯嗯,是的,请马上过来吧
>“ 我的地点啊,地点在北大中关园,XX楼,X单元,对对对,就是方正大厦的后边,好好,多长时间赶到,嗯好,你们马上赶到是吧,,嗯嗯,好好,我明白
>“ 谢谢你们
>而其实这一切都是我在自言自语。
>我走到阳台跟先生小声说,我 110压根没打通,刚才诈一下歹徒。然后两个人坐在床上,先生一个劲的对我说:
>“老婆,你看你平时老是不爱关窗户,万一我出差不在家,你怎么办啊
>我无言,只有惊恐,心里默念请菩萨保佑。
>就这样大概过了将近 20分钟,我们听着好像没有动静了,也担心是不是自己听错了,想着歹徒听了我之前的诈报警应该已经逃走了。彼此小声会意了歹徒可能藏身的地方,因为门口的左边就是家,在客厅门口和家门之间有个可以挂衣服和放鞋子的衣架,我们确信歹徒很可能藏身在衣架的后面。老公抄着凳子,但是我的武器只有是阳台上的木头衣架了,于是先生迅速打开门,凳子朝着衣架方向抡去,没有动静,我们打开客厅的灯,这个小小的 11厅就尽收眼底了(房子是个长方形,北边是厕所,厨房,中间是小客厅,南边是卧室,卧室外面是凉台,南北通透,盗贼就是从厨房进来的)。
>我走进厨房,发现原来放在厨房窗台上的两层小架子(平时会放一些洗菜的盆子方便面什么的) 已经被移动到地下,我很佩服盗贼的技巧,居然把我很辛苦放在那里的小架子就轻易的挪到地上。厨房的窗户开着,先生的笔记本电脑和我的一个真皮手提包放在地上,先生的手机放在我的手提包。
>回头看到客厅,果然在衣架的旁边,先生的西装在地上,厨房的菜刀也在那里。
>天哪,如此胆大的盗贼,如此凶残的盗贼。
>先生的笔记本电脑原本是在卧室的桌子上的,盗贼居然从我们的床前明目张胆来回取走了笔记本电脑。
>此刻又注意到卧室门口有一条毛巾,那绝对不是我们的毛巾。后来分析是歹徒放在客厅门边,以 备主人发现关门,不能关死,这样他才可以顺利逃脱。
>天哪,我开始回想今晚的一些反常迹象。我跟老公1100多钟睡觉,大概凌晨2点多钟。感觉蚊子特别多,先生自责可能是自己放进来蚊子。而其实入夏以来,我们的房间里面还从来没有过一个 蚊子。猜想盗贼可能1点多钟就已经开始进入厨房了,厨房的窗户开着放进来了蚊子。
>由于被蚊子咬醒了,先生起身给他还有我抹了花露水,过了一会,我还是睡不着,没开灯去了洗 手间,推算大概220左右,这时发现卧室门口有个包,当时迷迷糊糊的我也没在意,反而把包挪了一下放在旁边,心里嘀咕是不是老公没把包放好,怎么可以放在门口的路上。从洗手间往卧室里面走,发现地上有个东西,由于我是高度近视也没想什么东西,想着可能是什么东西掉了,懒得拣了,踢到了旁边,事后发现那是歹徒的毛巾,防止门被锁死的。
>先生用他的没被盗贼偷走手机终于拨通了1103个防爆警察10钟之内就赶到了,这点我稍感欣慰,看到他们手中的枪,觉得踏实多了,可惜之前110没有打通;小区保安随后也来了,过了1个多小时,刑警来了,现场取了指纹,拍照,询问了事情发生的经过。说抱歉来迟了,因为派出所的人都出去 —— 到一个自杀现场去了,天哪,我没想到身边会有这么多的事情。之后刑警帮助我们
作者: 麦香奶茶    时间: 2006-11-10 21:22

总结的如下经验:
>1. 110的系统是从总局到分局分层下达的,偶尔110系统也会出问题,出现我之前无法到达人工接 听的情形,或者110非常繁忙无法及时接听,应该记得自己被管辖派出所的电话,直接打派出所的电话是最快最好的方式。所以请大家牢记自己所在派出所的电话,避免出现紧急事务无法到达110的情况。
>2. 晚上的门窗务必关好,天再热也不能放松警惕,盗贼就是这样乘虚而入的,不要以为这样的事情离你很遥远,其实盗贼就在你身边。
>3. 遇到入室盗贼尽量不要与其搏斗(除非你是警察或者有专业搏斗训练),按照刑警的经验,盗贼都是持刀入室的,前不久颐和山庄一个保姆发现盗贼入室而被刺死。并非不信任我们的警察侦 破能力,这样的被害与虚意被谋杀是两回事情,除了现场指纹等,没有什么有效的线索帮助他们破案了。我们的生命远远贵重于我们的财产。提醒在遇到事情的时候首先自保。比如我们迅速关上反锁卧室门,而不是急于求证歹徒是否被吓走,或者与歹徒正面冲突。
>4. 遇到事情不要惊惶,不防对歹徒使诈,事后刑警说我当时自言自语的电话,吓唬盗贼起了很大作用。
>5. 尽量不要破坏案发现场,然后报警。
>此刻的我想起客厅衣架旁边的菜刀,确信我去厕所的时候,歹徒就藏匿在那里并用先生的西装作 遮挡(后来发现先生的西装是在地上的),我们去完厕所,盗贼等我们熟睡后准备逃离时候,被我们发现。一直庆幸我们去洗手间的时候没有发现持刀盗贼。万一当时惊动盗贼,生死未卜,此次钱物基本没有丢失,人身没有受到伤害,但是我昨夜难以入眠,此刻仍然惊魂未定。我检讨自己的大意,检讨自己总以为很多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事情绝非如此,无论何时当我们放 松警惕的时候,危险可能就在我们身边。洋洋洒洒千言,并非危言耸听而是我亲身经历的事实,提醒我得朋友提高警惕,希望每个人都平平安安。请朋友们互相转告,一定注意安全。
. 当事人已经够笨了,警察更笨
>57号,我们单位有一个女生,在家里被人入室抢劫,身中13刀!肺被扎穿,经抢救终于活过来!同事去看她,带回她惊险的故事,我听了以后双腿发软、双腿发软。不是我脆弱,实在是太 可怕了!
>这个女生一个人租住在一个比较老旧的小区,被歹徒盯了一个多月。夜里俩点歹徒用钥匙打开她 的家门,把她掐醒、蒙上双眼、索要钱财。她一直合作,冷静而机智的与歹徒周旋,凌晨四点歹徒把她绑起来说是要出去联系买主把她的车卖了。这个女生在半小时后确认歹徒已经离开,挣扎着松绑、报警、给自己的弟弟打电话,然后吓木了的她在家里等待警方支援(这是她的致命失误!!)谁知歹徒又回来了,俩人在客厅面对面撞上了!!!
>歹徒惊慌失措,气急败坏质问她是否报警,她极力否认说只是给家人打了个电话搪塞过去。突然 电话铃响了,她接,是110的确认电话。这个女生仍冷静机智,说妈妈,我没事,我平安到家 ,谁知110的笨蛋一点都没职业素质,说:我不是你妈,是 110,你刚才是不是报警了?我们确认一下!!(天哪,这个笨蛋!!!害死人哪!以后有危险谁还能相信警察?!!!)女生重复 说妈妈我没事,你放心吧,把电话挂掉!
>歹徒已经起疑,女生陷入生死境地!这时候家里的电话又响了!是弟弟打来的!歹徒接了电话, 弟弟以为是警察,说找***,然后问姐姐,忘了姐姐家在哪个桥拐了(这个慌乱糊涂的弟弟哟,就是这个电话害了姐姐呀)。可怜的姐姐又在编:**老师,我从老家回来太累了不太舒服,明天不上班了,跟您请个假!那个弟弟不明所以:我是弟弟呀我就问你在哪个桥拐?姐姐只好说*** -------话还没说完,歹徒按下电话丧心病狂地朝她猛扎!!!!这个女生先还反抗,后来只能装死,直到歹徒离去。。。
>三分钟后,警察赶到!在外面敲门说是接到报警电话。可怜的女生忍着剧痛爬去开门,警察看见 地上躺这一个浑身是血的人,第一句话是:还是个大案!女生报出自己的车号叫他们拦截歹徒,他们无一人出门侦查追踪!女生又让他们叫救护车,然后,弟弟终于赶到。。。。
>警察打电话确认确实是现在的工作方式。因为110是总台,110接到报警电话后会转到出事地点的片警。但现在看来对于这类入室抢劫的案子还电话确认是有问题。我以前也没想到过类似问题。
>注意:歹徒 tmd拿钥匙开门。看来还是需要一个插销之类的东西才保险。
>在家被抢后,换个地方等警察,人多的公共场合,也可以找邻居。
作者: 麦香奶茶    时间: 2006-11-10 21:23

经验教训:
>1,这样要紧的电话一定要打给很熟悉自己近况的人,而且反应要快。警察往往不可靠。
>2,派出所或者公安局的电话一定要记牢,110有时候也不管用。不过可以考虑119
>昨晚我参加一个的安全防范的研习会,让我很惊叹!这场研习会是由一个叫Pat Malone的人主持,他是知名人士的保镳,也为FBI工作,并教授警察及海军的SEALS徒手格斗。
以下建议非常实用,多看几次,受用无穷!
>1.警方的提醒 手肘是身体最有力的部位。距离够近,就善用手肘!
>2.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夹或钱包, 不要递给他,而是将皮夹或钱包往远处丢去。歹徒很可能 对财物比对你有兴趣,他会去拿皮夹或钱包,这是你逃跑的机会。 往反方向拼命跑!!
>3.假如你被丢进车子的後车厢:把车後灯踢破,将你的手从洞中伸出去,用力挥手,驾驶人看不到你,但是其他人看得到。这个方法救过无数人命。
4.女性常常在购物、吃饭及下班後进入车子,然後就坐在驾驶座上处理事情(如记帐、列清单等)。千万不要这么做! 歹徒会藉机观察情势,闯入车内,拿枪威胁,控制你的行动。进入车内,立即锁门,驶离现场。
>5.在平面停车场及立体停车场的几个注意事项
>A.要警觉: 环顾四周;察看车内的乘客座和後座。(接近车子时,留意车底。)
>>B.假如你的车子停在箱型车旁,则应该从乘客车门进入你的车子。许多连续杀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进入车中时,将她们拖进箱型车中加害。
C.观察停放在你左右两边的车子。如果有男性单独坐在最近的邻车内,最好回到购物中心或办公室,找保全人员或警察陪你回去。 宁愿防患未然,也不要终生遗憾。 (大惊小怪总比丧命好。 )
>6.永远搭电梯,不要走楼梯。(楼梯间是一个可怕的地方,容易让人形单影支,变成最好的犯罪场所。)
>7.假如歹徒有枪而你并没有受到他的控制, 一定要跑! 一百次中,只有四次歹徒会袭击逃跑的目标;即使他攻击你,大多不会是致命的部位, 要跑!
>>8.身为女性,我们总是发挥同情心: 不要再这样! 这样会增加被强暴或是杀害的机会。一个叫泰得 · 邦迪(Ted Bundy)的连续杀人犯就是一个相貌堂堂并且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总是利用女性的同情心。他走路时带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经常要求别人「帮忙」他进入车内或是看一下他的车子,趁机绑架受害者。
>最近有人告诉我,他的朋友在晚上听到门口有婴儿在哭,不过当时已经很晚了,而且她认为这件事很奇怪,於是她打电话给警察。 警察告诉她:「无论如何,绝对不要开门。」 这位女士表示那声音听起来像是婴儿爬到窗户附近哭,她担心婴儿会爬到街上,被车子碾过。警察告诉她:我们已经派人前往,无论如何不能开门。 警方认为这是一个连续杀人犯,利用婴儿哭声的录音带,诱使女性以为有人在外面遗弃婴儿,骗她们出门察看。虽然尚未证实此事,但是警方已经接到许多女性打电话来说,他们晚上独自在家时,听到门外有婴儿的哭声,请将这个消息传给其他人,不要因为听到婴儿的哭声而开门。
>请严肃看待 因为上礼拜六「美国头号通缉犯」(America's Most Wanted)节目中,报导路易斯安那州的连续杀人犯时 提到了「哭泣婴儿」的假设
>请转寄这封信给你所有认识的女性朋友, 并一个接一个传下去
>我原本只想把这封信转寄给女性朋友,但是男性朋友,假如你爱你的妈妈、太太、姊妹、女儿等等,你也应该把这个讯息传给他们
作者: 侬家后院    时间: 2006-11-10 22:00



真不愿意看这些应急措施, 但又不得不看. 事事难料啊.
作者: 侬家后院    时间: 2006-11-10 23:06

原帖由 行者 于 2006-11-10 22:56 发表

  



你来啦? 我们聚会你要不要来啊~ 
作者: 侬家后院    时间: 2006-11-11 00:23

原帖由 行者 于 2006-11-10 23:21 发表

那么多美女同时出现,要是把我的老眼晃花了谁负责呀:naughty:



老眼昏花看东西才美啊. 反正也昏花了, 就花到底吧~ 我们这里可有单身贵族啊, 不来后悔大大地了. 
作者: winnie529    时间: 2006-11-11 00:26

原帖由 侬家后院 于 2006-11-11 00:23 发表



老眼昏花看东西才美啊. 反正也昏花了, 就花到底吧~ 我们这里可有单身贵族啊, 不来后悔大大地了. 


你又开始忽悠了
作者: 侬家后院    时间: 2006-11-11 00:31

原帖由 winnie529 于 2006-11-11 00:26 发表


你又开始忽悠了




你竟然出卖我. 我把气氛搞得这么高, 你一下子就让所有看到曙光的可怜人们的心跌到冰点. 气愤!:naughty:
作者: winnie529    时间: 2006-11-11 00:31

原帖由 侬家后院 于 2006-11-11 00:31 发表




你竟然出卖我. 我把气氛搞得这么高, 你一下子就让所有看到曙光的可怜人们的心跌到冰点. 气愤!:naughty:

    我错了  我错了
作者: shishi    时间: 2006-11-11 07:34


作者: 麦香奶茶    时间: 2006-11-11 12:10

原帖由 四大恶人 于 2006-11-10 23:31 发表
你们要保重身体啊   


我来德国还要请我吃饭哪~ :naughty:

我记得1年还是2年前,你在生活版发过一个图,说请我们大家吃饭。里面清晰的有我和胖胖的身影。
于是我和胖胖一直在等待这个梦想的实现。我们等啊等,等啊等,等的又胖了几圈。
作者: 麦香奶茶    时间: 2006-11-11 12:11

原帖由 shishi 于 2006-11-11 07:34 发表

SHISHI 不来一段时间,落伍拉!
现在菜菜和龙龙变成欢喜冤家了。。。。
作者: 月半月半甲鸟    时间: 2006-11-11 12:38

真吓人
作者: winnie529    时间: 2006-11-11 12:43

原帖由 月半月半甲鸟 于 2006-11-11 12:38 发表
真吓人



好大的一个马甲啊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11-11 13:56

看过,很恐怖,防不胜防啊:biaodawo:
作者: 胖胖鸭    时间: 2006-11-11 14:45

原帖由 麦香奶茶 于 2006-11-11 12:10 发表

我记得1年还是2年前,你在生活版发过一个图,说请我们大家吃饭。里面清晰的有我和胖胖的身影。
于是我和胖胖一直在等待这个梦想的实现。我们等啊等,等啊等,等的又胖了几圈。


这么一说我好像也有印象诶~~ 我也还等着呢啊!!
作者: 胖胖鸭    时间: 2006-11-11 14:47

原帖由 月半月半甲鸟 于 2006-11-11 12:38 发表
真吓人

这是谁啊?! 还怕我不月半啊?! 搞个这么胖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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