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7:23 发表
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pig.gif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8:30 发表
没什么讨论的价值.............
婚姻破裂不就是离婚么?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18:42 发表
感情破裂俺懂,就是劈腿了呗,那,什么是婚姻关系破裂?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7:47 发表
我倒是认为首要的迹象是感情破裂,然后才是婚姻的破裂。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7:39 发表
那你是h.M.主流思想,还有少数看法是要等到感情完全破裂离婚才妥当。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8:49 发表
未必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7:52 发表
如何保证婚姻破裂了,感情还在?
陆游的故事么?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8:50 发表
偶问你的是,婚姻破裂跟离婚不是同义么?
感情破裂跟完全破裂有什么区别?量的区别?
再说,你在这里跟一帮单身汉讨论离婚问题......:han.gif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8:53 发表
差不多!不少见,反正!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7:55 发表
婚姻破裂,双方都出墙但是未离婚,分居,等等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07 发表
婚姻传统上是男女两性依一定的法律、伦理和风俗的规定所创建起来的夫妇关系。它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
偶理解婚姻就是一种维系形式,说白了就是婚书,分居了,也还是婚姻啊。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26 发表
如果有人要离婚
关键是如果让你来判断(如果你是法官,或居委会的公务员),那个是离婚的标准,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还是感情破裂。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26 发表
如果有人要离婚
关键是如果让你来判断(如果你是法官,或居委会的公务员),那个是离婚的标准,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还是感情破裂。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8:26 发表
如果有人要离婚
关键是如果让你来判断(如果你是法官,或居委会的公务员),那个是离婚的标准,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还是感情破裂。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29 发表
果然是学法律的. 什么都要联系到法院法条上. :han.gif
其实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 夫妻俩吵着要离婚, 虽然形式还没有完成, 但已倾向于这个决定. 到最后这个决定能不能在法律上生效, 才有法院来判断.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8:26 发表
如果有人要离婚
关键是如果让你来判断(如果你是法官,或居委会的公务员),那个是离婚的标准,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还是感情破裂。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07 发表
婚姻传统上是男女两性依一定的法律、伦理和风俗的规定所创建起来的夫妇关系。它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
偶理解婚姻就是一种维系形式,说白了就是婚书,分居了,也还是婚姻啊。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26 发表
如果有人要离婚
关键是如果让你来判断(如果你是法官,或居委会的公务员),那个是离婚的标准,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还是感情破裂。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8:38 发表
我这是帮着微微好理解吗,他说分居了还是维系着婚姻,不许别人离婚。但在我看来他们分居如果上了两年就可以离婚,不管他们相互还深爱不深爱着对方,因为在客观方面他们根本就没有履行婚姻的义务,虽然心里想但 ...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8:43 发表
建议去拉斯维加斯离婚通道,太方便了,太方便了。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19:29 发表
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公告查找确无音讯。。。
我出来上学很多年了,很久没有履行夫妻义务了,没钱买机票回家萨~~~~~
婚姻关系破裂了。。。。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38 发表
我这是帮着微微好理解吗,他说分居了还是维系着婚姻,不许别人离婚。但在我看来他们分居如果上了两年就可以离婚,不管他们相互还深爱不深爱着对方,因为在客观方面他们根本就没有履行婚姻的义务,虽然心里想但 ...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38 发表
我这是帮着微微好理解吗,他说分居了还是维系着婚姻,不许别人离婚。但在我看来他们分居如果上了两年就可以离婚,不管他们相互还深爱不深爱着对方,因为在客观方面他们根本就没有履行婚姻的义务,虽然心里想但 ...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36 发表
偶只负责办理离婚手续~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8:44 发表
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打个电话或email一下,不就不会查无音讯了,属于当事方的主观间接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对方提出离婚,我肯定会予以支持的。pig.gif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43 发表
偶还没结婚呢,麻烦你帮偶先理解怎么维系婚姻,再理解离婚概念好不好?tired.gif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18:48 发表
对还有收钱,发票没有,只有收据~~~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34 发表
我觉得. 离婚是基于感情破裂只是一个法院让申请离婚双方申请生效的统一标准, 并不一定是完全如此的. 否则怎么可能有藕断丝连的说法呢. 那么多离了魂但还怀念对方的情况.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8:46 发表
那以前因为工作两地分居的呢? 那岂不是一大半人要经历了结婚, 然后两年后又得再次经历离婚...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46 发表
那以前因为工作两地分居的呢? 那岂不是一大半人要经历了结婚, 然后两年后又得再次经历离婚...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48 发表
逃婚了............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45 发表
当两人没有提出离婚的时候,就是维系着婚姻。
另外,如果深爱着对方,不可能提出离婚。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52 发表
你离了几次啦?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8:55 发表
没离过, 但结了六次....tired.gif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49 发表
让对方家里给你存一百万美金。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56 发表
重婚..........
或者,都。。。。没了....?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8:49 发表
让对方家里给你存一百万美金。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46 发表
那以前因为工作两地分居的呢? 那岂不是一大半人要经历了结婚, 然后两年后又得再次经历离婚...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8:58 发表
羡慕吧? lol.giflol.giflol.gif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57 发表
三毛说. 如果不爱对方, 即使是百万也不嫁, 如果爱对方, 即使是千万也嫁了.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57 发表
三毛说. 如果不爱对方, 即使是百万也不嫁, 如果爱对方, 即使是千万也嫁了.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57 发表
三毛说. 如果不爱对方, 即使是百万也不嫁, 如果爱对方, 即使是千万也嫁了.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0:01 发表
如果爱对方, 即使是亿万,我也不嫌弃他了。。。。lol.gif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59 发表
:han.giftired.gif
偶倒能傍个大款,或是小开,再说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04 发表
加油!!! 找个爱自己又是大款的小开, 让别人说死你去....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54 发表
难到护叔没看过中国式离婚pig.gif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59 发表
前提是要分居之后,当事人一方提出了离婚呀,如果不提出离婚是法院和行政机构是不管的。
民事法院的原则是不告不理。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06 发表
我看过了开头,结局不想看了
爱怎么怎么着吧
将来对我老婆仁至义尽也就罢了
反正她愿意跟我离那就随她
我自己一个人出去旅游也不错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06 发表
我看过了开头,结局不想看了
爱怎么怎么着吧
将来对我老婆仁至义尽也就罢了
反正她愿意跟我离那就随她
我自己一个人出去旅游也不错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57 发表
三毛说. 如果不爱对方, 即使是百万也不嫁, 如果爱对方, 即使是千万也嫁了.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20:05 发表
偶没戏了.........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08 发表
所以有很多家庭是因为别的原因维持在一起, 比如子女财产, 实际上里面早已是臭皮囊一个了... 这样的婚姻比离了婚的更让人不可接受... 反正我是不赞成因为小孩的原因, 非把大好的时间浪费在互相指责或者冷战中 ...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10 发表
如果是深深地爱着对方,即使对方家里有一百多亿我也嫁了。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09 发表
我觉得, 如果愿意嫁给你的就决不愿意和你离婚.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14 发表
那样子对孩子的坏处还不如离了的小呢。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16 发表
很难讲啊
嫁了之后发现了真相的铁定会离婚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11 发表
只要努力,这世界上没有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15 发表
大学时没想明白的一句话就是, 与其趟在街上孤独地死去还不如趟在豪华的宫殿里孤独地死去...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15 发表
大学时没想明白的一句话就是, 与其趟在街上孤独地死去还不如趟在豪华的宫殿里孤独地死去...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25 发表
如果能活着,我才不愿意死呢。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18 发表
那你不会在人家嫁之前把真相告诉人家吗. 为什么要嫁之后给人家真相呢?
P.S. 你的真相不是已经离过两次婚又带着三孩子吧? what.gif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0:24 发表
不同肤色的孩子抱着腿叫 daddy vati père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29 发表
这家伙果然会好几国外语。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29 发表
这个,私人问题,私人问题。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20:27 发表
好死不如赖活着,管它咋活,无妻也可,无食也可,是不?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20:20 发表
偶没戏,是因为偶不想,也不努力...........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31 发表
人连死都不怕,还怕活么?至少活着还有翻盘的机会,死后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无妻不算大问题,无食,想活都活不了了。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43 发表
先风. 我觉得这个地方有个人, 至少ID表现如此, 还是挺不错的. 你要不要观察下. 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很有思想的人. 我正在严重观看发展中.
P.S.你单身, 未婚? :koushui.gi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0:45 发表
是谁?
照片发过来,我PS先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31 发表
人连死都不怕,还怕活么?至少活着还有翻盘的机会,死后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无妻不算大问题,无食,想活都活不了了。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44 发表
你是绝对不会只有两个苹果时分一个给人家吧? 不过, 我觉得护叔说是这么说, 做又是另回事了. :girl.gif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47 发表
我就是知不道啊. 我也好奇呢. 不过凭表现, 我想象应该挺儒雅的吧. :koushui.gi 我对知识份子和智慧份子有独好. :koushui.gi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43 发表
先风. 我觉得这个地方有个人, 至少ID表现如此, 还是挺不错的. 你要不要观察下. 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很有思想的人. 我正在严重观看发展中.
P.S.你单身, 未婚? :koushui.gi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43 发表
先风. 我觉得这个地方有个人, 至少ID表现如此, 还是挺不错的. 你要不要观察下. 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很有思想的人. 我正在严重观看发展中.
P.S.你单身, 未婚? :koushui.gi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19:47 发表
我就是知不道啊. 我也好奇呢. 不过凭表现, 我想象应该挺儒雅的吧. :koushui.gi 我对知识份子和智慧份子有独好. :koushui.gi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50 发表
咱们这里也有百万富翁上网么?
惨了惨了
以后少说外行话了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0:45 发表
是谁?
照片发过来,我PS先
原帖由 浮尘 于 2006-7-29 20:45 发表
插播一下广告, VOX在放大白鲨4.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53 发表
ps的时候应该用那个不规则的取啥来着的工具
而不是那个方框选择的工具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53 发表
ps的时候应该用那个不规则的取啥来着的工具
而不是那个方框选择的工具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0:47 发表
老想着翻盘,赌徒都这样儿。最后还不是,两腿儿一蹬,翘翘了lol.gif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20:52 发表
百万富翁都能看出来,高!
是看ip还是看言谈?教教偶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0:55 发表
好好记住了,不过ID我还不知道呢lol.gif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19:55 发表
好好记住了,不过ID我还不知道呢lol.gif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58 发表
我也不知道呢
难道说的是...?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0:00 发表
西门大官人不成??lol.gif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21:01 发表
不死?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1:02 发表
无期?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1:05 发表
大象?
猴子?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1:09 发表
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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