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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泡帅哥心得(下) [打印本页]

作者: 柔的一声飞走了    时间: 2006-7-5 21:06     标题: 泡帅哥心得(下)

明艳秋水 原创首发于 2006-6-20 20:11:37 人气:157328  
   
   
    上篇说到泡帅哥时,七种武器一出,天下男人无童子功矣。而泡帅哥的最高境界,不是万人迷,而是知道什么是属于自己的,什么不是,从而在你已经具备迷死人的魅力的同时,达到“弱水三千,只持一飘饮”的真正境界。
    《红楼梦》里的贾宝玉曾以情圣自命,那种风流是天性的,入骨的,后来遭到蔷薇姑娘的冷落和抢白后,才大悟,知道缘分自有份定,不可勉强而有之,非全部拥有才叫顶瓜瓜,能够得到你真的爱的人,才是顶瓜瓜。
    可惜,现代社会,物质代替了爱情,理性代替了感情。人心杂乱,根本不懂享受爱情之美妙。一个人只有心平气和,以悠然的心态面对生活,那么,他才可以感觉到一些忙碌或贪婪时发觉不了的美,才能欣赏到别人的可爱和世界的美丽,同时也才能焕发出自己的风情,达到眼睛亮汪汪的程度。如果一个人被郁闷和愤怒充斥了胸次,那么,最美的东西在他面前也只是冰冷的物质。这个宇宙本身就是冰冷物质,所以,人类的爱是最难得可贵的。
    一个自称是泡界元老的女士对泡老公是泡咖啡最高境界之说,表示很不同意,原因是泡帅哥泡到泡老公的份上,可以说是泡帅哥的最低层次了,只有喜新不厌旧才是男人的专利,只有吃醋不嫌酸才是女人的专长。
    我叹息一声,说,你要真是这么看待男人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可是她坚持说,她在泡坛纵横十多年,所向无敌,阅历深厚,泡帅哥经验可以说是很丰富滴,而且处处留情的小事从来不挂在心上,她外出可以做到不花一分钱,还可以满载而归的地步。所以她以自己的经历得出结论说:她的话是对地。
    我于是劝她好好对待老公,因为泡老公的甜头和幸福,的确是第一的,无可替代的。她的那种刺激性行为,已经有神经分裂的倾向了。想想看,不断地更换情人,象毒瘾一样,只能更进一步扩大你心理上的裂痕。而泡好老公,泡到不知道是茶在水里,还是水在茶中,茶水一体的地步,就等于是暗合禅了。这个时候,秋波、打俏,亲密无间,那种来电是真正的电流啊。老公轻轻的抚摩一下年的手指,眼睛之间流动着甜蜜,还有什么比这种男女之情更让人沉醉呢?我有时觉得很奇怪,喜欢到青楼寻欢的男人,面对陌生的女子,怎么就一下子来电了,如果爱不能和感情交融,实在没味道,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泡自己的老公,这是泡帅哥的最高境界,天下女人能达到这种境界的,恐怕还在10%以下。所以,连马丽莲、麦当那这样的骚包女子,我也只把她们列在泡界的魔界或者佛界的最高境界,可是还没有达到“人”的无上境界。
    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开始,男人和女人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蛇引诱了亚当偷吃苹果,结果他们结束了无忧无虑的童年,开始了男女互相追慕的成年生活。每个男人都有“蛇”,每个女人都有“苹果”,这就是这个故事的实质寓意啊。开始的时候人们乱交,给遗传和生活、健康都带了巨大的危害,所以社会开始了寻找另一半的男女生活,每个男人必定有一个和他对应的女人,而且男的和女的各生着一只翅膀,只有两只鸟儿合在一起才有一对翅膀,才可以做比翼鸟,而两个人结合,只有翅膀大小一样,轻重一样,造型一样的时候,才飞得最好,所以,世间的婚姻,多数是没找到最适合的那一半,所以飞起来常常歪歪斜斜,充满了斗争或吵架。
    而且上帝基本上给每个男女选择的机会只有一次,第一次总是在男女的深层心理上打上深刻的烙印。上帝如此做,是希望男女珍惜缘分,不要轻易放弃。要珍惜善待各自的缘分。(当然婚姻不是人意完全可以左右的,大多数人破裂原因多是主观原因)。女人对男人的要求很高,男人对女人的要求更高。概括起来,不外乎生活的需要、心理的需要和生理的需要三个方面。所以,女人希望有三个男人:第一个是老公,第二个是知己,第三个是情人;男人则希望老婆“客厅里象个淑女,厨房里象个劳动妇女,卧室里象个妓女”。看来,老公(老婆)、知己、情人,是男人和女人对异性共同的要求,分别满足人的生活的、心理的和生理的需要,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天经地义啊,进化的速度很慢,往往以几千万年为单位,所以要修改这种天性需要等很多年才行,可是你能活到那时候吗?人是不能勉强和修改的啊!
    可是还是只有微少的人知道泡老公的美妙,而大多数还是从抱怨或者寻求外人和刺激上寻找寄托,为啥子呢?
    原因有三,一是没意识到自己的老公最需要泡,二是不知道泡自己老公的乐趣,可以这么直截了当地说:泡是一种能力,需要培养;三是对自己的老公不知道如何去泡。泡而不得其法,好心当作驴肝肺,时间长了也是影响情绪。所以,好多人是把泡老公的心思都花到泡小帅哥、泡帅哥、泡老帅哥或者泡别人的老公上去了,自己的老公反而不去泡,这真是骑着马找马啊!自己的老公之所以需要泡,就在于容易懈怠。一起生活久了容易出现审美疲劳,这时候,审美的新异性就开始侵略你那不安分的心。可是老公只有在泡中才出滋味,这点就很少有人知其所以然了。
    夫妻之间,彼此个性有差别,所以需要泡。婚姻常被比喻成鞋子,很多鞋子是合脚的,不同的只是式样差别而已。新鞋子穿上去,很爱磨脚,有时候会磨出血泡,所以磨合就是少不了的。一段时间过去,不磨脚了,很舒服的感觉也就出来了。
    随后,老公的种种男人气味和特征就开始一缕一缕的渗透到你的心里,男人味的美丽便开始回味无穷。那种气息,每一个眼神和每一个雄性的动作,都让你心酥神飞,魂飞魄散。所以老公要通过泡才出滋味,而且那不是刺激性的滋味,是真味,悠悠袅袅,香味扑鼻。
    我的家乡有一种茶叫三道茶,这种茶很有名,第一道茶叫苦茶,第二道茶叫甜茶,第三茶道茶叫回味茶。我觉得泡妞也有这三重感觉,一苦二甜三回味,正是泡老公的感觉啊。
    世界上老公只有一个,大多时候你还要和他一起渡过漫长的岁月,别的什么情人是代替不了的,就算情人又成了你的老公,夫妻关系的规律还是不能改变的,你老是处在换老公的状态中,你受得了啊。如果不泡好老公,总是互相憎恨,或者吵架,那日子怎么过啊。是吧,换一种观念,用审美的感觉和泡茶的心境,境界大新啊。
    提醒一下,自己的老公你不去泡,说不定就有人帮你去泡,到时弄顶环保色的帽子来戴就不太舒服了。你自己也别把自己弄成豆腐渣工程了,让人随便一挖就倒墙了。泡自己老公的乐趣,需要大致说一下,如果段位够高,把自己老公泡成“老公+蓝颜知己+情人”的三位一体的完美男人,那将终身受益无穷的;自己也成为自己老公的“老婆+红颜知己+情人”的女人,想起来就让人陶醉。都说男人是本书,要会读;其实,男人这本书,不光要会读,更要会写,那才是真正优雅的女人。
    为什么我会说那么多人物只是泡界的超流高手,而没有达到“人”的境界呢。因为那些高手用了那么多聪明的手段,造成的结果是无尽的伤害。而一个真正的泡帅哥高手,是不随便乱泡帅哥的,汤多煮不烂,老天也不允许,如果是真爱一个人,那么,所有的招数只是次要的。如果真想泡一个帅哥,那是没有招数的,就算是有,也才有一招。
    什么招?
    “真心诚意”。
    如果这一招都无效,那就只好认命了,你要是还去弄那么多招数,就真是一个傻女人了。而且卑鄙和爱情是两条永远也不相交的平行线。
    泡老公,招数是次要的,关键之处时是要做到“三心二意”,三心指的是爱心、专心、恒心。二意指的是一心一意,全心全意。只要有这三心二意,泡自己老公就可以无往而不胜,人人都可成为泡自己老公的高手!
    况且,把老公泡好了,你也会得到回报,互相尊重和互相关心的境界,不是最好的吗?比起那种没办法泡好老公,而总是不断地找情人寻求刺激,保持平衡,不是更好吗?那才是真正的天籁啊。如果夫妻不和,整天愁云惨雾,不是青头绿脸,就是鼻青脸肿,或者就是肝不涨肺涨的过日子,那叫什么日子啊。
    现代社会,好多矛盾更加复杂和深化,就算你已经解决了吃穿住等生活问题,社会的无形的压力、个人心理的无形郁闷还是继续扩大,我记得谁说过一句很有洞察力的话:很多婚外情不是因为感情而起,多是由于压力。压力下的泡是不好玩的。很多家庭,泡和反泡交织在一起,就象对美国的和平演变和反和平演变一样。
    说归说,笑归笑,如果仔细研究一下,男女的话题还是非常有趣的。“女人如花花如梦”。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的确没错,女人需要外在规范使自己变成一种固定的型范。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女人在一起,猜疑、诡诈、掩饰、善变占了绝对的地位,而男人则一般要随便和心安理得的多。那么,女人之所以要泡帅哥,又为拿般呢?好玩、欲望?我希望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找好另一半。
    “我能够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变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感情真挚的夫妻,没有做作,一切自然,可是却那么深厚!
    所以我把乱泡瞎泡称作魔界,就是这么回事啊。
    人生只有一次,婚姻也不是每回必新,所以,亲爱的朋友,你觉得不是很应该泡好老公吗?
    毫不夸张地说,泡自己老公三心再加上二意,可使天下无光身汉!
    看过一部片子,叫做《天下无贼》,还有丐帮镇帮之宝“打狗棒法”威力最大的一招,也是最后的一招,唤作“天下无狗”。如果天下女人都认真地去泡自己的老公,届时可能就没有人再想帅哥——小帅哥、帅哥、还有别人的老公,也没有帅哥可泡,那才真是“天下无光身汉”!
    天下无光身汉,女人所受到的骚扰也回好了很多,乐趣也会增加很多,那不是很好吗?
    哈哈!
作者: 柔的一声飞走了    时间: 2006-7-6 17:09

嘿嘿
作者: Lohengrin    时间: 2006-7-6 17:34

有技术含量!
作者: 卡百莉    时间: 2006-7-6 18:18

泡帅哥也要这么多讲究???

俺没那么多学问   直接泡就是了  哈哈。。。。。
作者: 逐月    时间: 2006-7-6 23:19

更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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