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垄断和贪污,是造成目前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zz [打印本页]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7:07     标题: 垄断和贪污,是造成目前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zz

中国人向往美国的真正原因:关键还要有种制度
今天的华闻大直播,讨论关于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请来两名学者,一名经济学家,一名社会学家,但是两个人的观点却是相同,那就是财政投入进行的二次分配,只能够缓解差距加大,关键还是要有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给每个人公平的起点和过程。
最近很多人为了基尼指数而争论,官员指出,中国的国情,使得中国的基尼指数并不能够真实反映中国的情况,中国的贫富差距被这样的计算夸大了。其实,数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目前的情况到底如何,政府的课题调查结果都已经显示,中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情况相当严重,那末,我想,没有必要再集中在关于数字的讨论上,而是应该面对这样的现实。

说到基尼指数,香港和美国的基尼指数都是在0。4以上,也就是说,这两个地方的贫富差距是相当的严重的,但是如果和中国内地比较的话,可以看到,在这两个地方,并没有出现所谓的“仇富心理”,大家接受这样的事实,然后抓住机会,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香港很多现在的中产阶层,年龄在四十岁到五十岁左右的,很多是来自住在公屋的家庭,父母是蓝领工人,家里并不富裕,但是他们透过接受高等教育,然后透过自己的工作职位,来改变了自己这一代人的生活。这是因为,香港这个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充满了机会,而且这样的机会对每个人来说,是公平的,就好像,只要好好读书,就能够考上名校,名校毕业,就能够在大公司里面觅得一份好工作,如果书读的不好,那就找一份体力活,因为愿意干的人不多,所以收入也算不错,加上政府提供的针对低收入的福利措施,也能过上不错的生活。大家看到有钱人,最多羡慕,但是不会仇视,因为大家明白,别人赚到钱,肯定有比自己厉害的地方,股票赚钱,那是因为别人比自己敢冒险,好工作,那是因为别人的学校比自己的要好。要想过得更好,那只有自己更加努力。

很多人想往美国,其实美国也是一个贫富差距巨大的地方,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地方充满机会,可以单纯依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这也就是美国吸引别人的最重要的原因。

学者告诉我,他的同事在中国内地进行一项跟踪调查,已经十多年了,结果发现,被调查的中国民众,对于未来七年的预期,也就是说,对于未来是否觉得会比现在好,十年前的预期,要比现在的预期高很多。也就是说,十年前,民众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而现在,民众则对未来缺乏信心。而对于一个社会发展来说,这样的情况是令人担忧的。

为什麽缺乏信心,那是因为看不到机会,看不到公平的起点和过程。人生来平等,那应该是讲后天,先天人和人存在智力上的差异,出生的家庭背景的差异,出生的地区的自然资源的差异,这些,个人是没有办法选择的,但是后天的起点是否公平,那就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有没有提供一个正确的政策选择,来创造这样公平的环境。

垄断和贪污,是造成目前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其实很多人都明白这样的道理,关键是如何消除,我们需要的是制度。但是,如果没有真正的法制精神,又会让人担心,由人制定的制度,越来越多的条例,反而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贪污机会,这样的恶性循环,在缺乏足够的法制精神的情况下,完全有产生的可能。

效率和公平,那个优先,相信不少官员回毫不犹豫地回答,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为很多人相信,如果没有足够的效率,来达到丰厚的物质基础,那就说不上提供公平。但是,正如今天节目里面学者指出的,这是因为有人对于公平的理解并不全面,在很多人的心中,公平相等于平均。其实我们需要的公平,指的就是通过制度的建立,体现出来的公平的竞争环境,没有权力的优势,没有人为制造的障碍,每个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实力来决定是否能够获得机会,而且,如果没有这样的公平的制度,相信所谓的效率也只是短视的,很快就会被社会产生的矛盾,不安所淹没了。



作者: ghyhj    时间: 2006-7-5 17:18

yes.gif
原因应该还有很多,比如某些一开始没有考虑周全的决策,人的思想等等。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7:34

原帖由 ghyhj 于 2006-7-5 17:18 发表
yes.gif
原因应该还有很多,比如某些一开始没有考虑周全的决策,人的思想等等。


也许还是中国德治天下传统思想,依赖道德,人际关系来维系社会系统运作的后果,而不是法治.....
作者: buss    时间: 2006-7-5 17:46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8:34 发表


也许还是中国德治天下传统思想,依赖道德,人际关系来维系社会系统运作的后果,而不是法治.....


我觉得不是依赖道德的后果
现在很多掌权的人  基本无德  

觉得这个是封建遗留  古时候走关系那一套现在还是主流
就好像前两天那个关于和领导喝酒那个帖子  你说这些规矩恶心吧  但确实存在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7:55

原帖由 buss 于 2006-7-5 17:46 发表


我觉得不是依赖道德的后果
现在很多掌权的人  基本无德  

觉得这个是封建遗留  古时候走关系那一套现在还是主流
就好像前两天那个关于和领导喝酒那个帖子  你说这些规矩恶心吧  但确实存在



呵呵,那是官场的道,符合中国官场的游戏规则。

韩愈 原道 中说: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

那个 德 不过是官场中人的本性罢了
作者: buss    时间: 2006-7-5 17:59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8:55 发表



呵呵,那是官场的道,符合中国官场的游戏规则。

韩愈 原道 中说: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

那个 德 不过是官场中人的本性罢了


就讨厌你这样儿的~tired.gif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8:05

原帖由 buss 于 2006-7-5 17:59 发表


就讨厌你这样儿的~tired.gif


嘿嘿,你知道偶跟狮子的关系.................:
作者: buss    时间: 2006-7-5 18:06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9:05 发表


嘿嘿,你知道偶跟狮子的关系.................:

难道你是
水瓶。。。?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18:17

原帖由 buss 于 2006-7-5 19:06 发表

难道你是
水瓶。。。?

可乐瓶
作者: 欺负大象    时间: 2006-7-5 18:18

原帖由 buss 于 2006-7-5 19:06 发表

难道你是
水瓶。。。?

lol.giflol.giflol.giflol.giflol.gif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8:25

瓷花瓶.........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18:31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8:55 发表



呵呵,那是官场的道,符合中国官场的游戏规则。

韩愈 原道 中说: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

那个 德 不过是官场中人的本性罢了

用我们天津老太太的话说,那叫大德祥改了祥记--他就缺了大德了。
当由秦入汉,儒家代替法家之后,明确的法治条文被模模糊糊的道德条例所代替的时候,对于统治者来讲,可操作性反而更强了,因其模糊,最终解释权又在统治者手里,所以自原其说方面很容易操控,所以愚民效果更加好了,对普通百姓来讲,更容易被愚了。
当然,这种依赖于道德的治国手段给百姓留出了一点机会,那就是,你可以努力成为统治者的一员,便可以享受这种实惠,这样又避免了奴隶社会那种下层反抗上层的热情。
同时,给下层民众留出的这点机会又保证了这种制度的可持续性。
每一位通过努力成长成为的既得利益者都在努力维护着这个制度,所谓多年媳妇熬成婆。
我们可以鄙视这种制度,但是挽救这种制度的根本并不是另外一种强加的制度,而是人。
人不自救,那么什么制度都挽救不了这个社会。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18:32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9:25 发表
瓷花瓶.........

变相夸自己漂亮?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8:35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5 18:32 发表

变相夸自己漂亮?


不经夸的意思................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8:36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5 18:31 发表

用我们天津老太太的话说,那叫大德祥改了祥记--他就缺了大德了。
当由秦入汉,儒家代替法家之后,明确的法治条文被模模糊糊的道德条例所代替的时候,对于统治者来讲,可操作性反而更强了,因其模糊,最终解释 ...



yes.gif
护叔强,偶班门弄斧了,这个瓷花瓶就让给你好了!: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18:49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9:35 发表


不经夸的意思................

在影视剧中,花瓶代表特别漂亮,漂亮到可以忽略演技的美女。
不过,你说自己是花瓶我们只好认为你在谦虚,因为你太能说了,只比我差一点点。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18:49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9:36 发表



yes.gif
护叔强,偶班门弄斧了,这个瓷花瓶就让给你好了!:

如果我是个漂亮女生,先去勾引一个帅哥去,然后甩了他。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8:57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5 18:49 发表

在影视剧中,花瓶代表特别漂亮,漂亮到可以忽略演技的美女。
不过,你说自己是花瓶我们只好认为你在谦虚,因为你太能说了,只比我差一点点。


所以想你看齐~~~~tongue.gif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8:57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5 18:49 发表

如果我是个漂亮女生,先去勾引一个帅哥去,然后甩了他。


就怕不止一个吧.............:han.gif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19:04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9:57 发表


所以想你看齐~~~~tongue.gif

如果选偶像,至少应该选一个帅气一点的。
否则别人会笑话你。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9:07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5 19:04 发表

如果选偶像,至少应该选一个帅气一点的。
否则别人会笑话你。



tu.gif像,没问题~~~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19:16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19:57 发表


就怕不止一个吧.............:han.gif

江山代有人才出
长江后浪推前浪
正是橙黄橘绿时
前浪死在沙滩上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19:16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20:07 发表



tu.gif像,没问题~~~

还好,有时候我们可以装作看不见。
作者: 小胖仔    时间: 2006-7-5 19:20

先薇,先薇,

你也看到这个了

我给你找找我看的

等着
作者: 小胖仔    时间: 2006-7-5 19:27

吴敬琏称当前贫富差距拉大 分化源自腐败和垄断
  
2006-06-26 作者:孙荣飞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反腐网2006年06月26日【孙荣飞】“主要是机会不平等造成当前贫富差距拉得更大。”《第一财经日报》今日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认为,而造成机会不平等的原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

    昨(25)日,中国经济50人论坛“长安讲坛”在京举行。吴敬琏在论坛上指出,贫富分化背后的因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惩治腐败以实现机会平等是跟效率提高正相关的,垄断部门收入非常高也不是因为人的能力问题造成不平等。”因此,要缩小收入差距,最重要的就是把腐败治住、使垄断行业实现市场化。

    为此吴敬琏呼吁,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定要很快建立起来,“起码第一支柱是全民低保,这应该是一个约束性的政策,是国家财力完全做得到的。”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钢把收入悬殊的首要原因归为体制。他认为,首先是旧体制没有改革到位,而旧体制的特征就是一切都是公权;其次是国有垄断、政府管制的问题,造成资源行业和一些自然垄断行业同其他竞争行业之间产生了巨大收入差距;还有就是医疗、养老、教育等改革,引起了一些收入差距拉大。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也把原因归结到体制因素。他以房价为例指出,由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一致,地方政府就有动力去推动地价上升,从而导致房价高涨。“要解决房价问题,首先应该进行物业税改革,对事权、财权的关系进行调整,其次是让地方财政可以用地方债务方式筹措资金。”

    要改变收入分配不公现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的建议是“少说多做”。他认为:“现在就什么是基尼系数,很多人谈不清楚,但很多人却有个共识,就是中国的基尼系数如何的高、如何在拉大。对此我们经济学家应该有个反思,而不是炒作。”

    对于“多做”的内容,易纲提到了很多方面,“包括给予农民工平等待遇、新农村建设、捐赠等慈善事业税收免征等,我们都要非常扎实地去做。”
作者: 小胖仔    时间: 2006-7-5 19:28

鲜为人知的反腐研究者:吴敬琏引入反腐理论基础


  我们应该如何称呼吴敬琏经济学者还是反腐专家?(评:我觉得这个标题不咋地。--- 小胖仔。 文章内容还可以)

  6月25日,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这个被称为中国经济学界“良心”的学者疾呼,中国贫富分化的背后,是腐败和垄断行业的非市场化。

  之前,这个76岁的老人因“吴市场”之誉蜚声中国,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他的另一卓越贡献——1988年,其引入的“寻租理论”成为日后分析中国转轨期腐败现象的理论基础。

  而4年前,吴敬琏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培训班上发表的《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思考》一文,亦产生广泛影响。

  一个简单的疑问引出一个群体的尴尬:这是一群广为人知但又少为人知的人,广为人知的,是他们的学术“主业”,少为人知的,是其“反腐败研究者”的另一身份。

  “大部分相关学者都不可能专门研究反腐败,他们为人所了解的头衔也不是反腐专家。”中央编译局当代所所长何增科说。这个从事了16年反腐研究的人,第一身份是政治学者。

  从1990年代初,中国的反腐研究群体开始发育。这是一个无法被称为“学术”而给研究者带来专业声誉的领域,但对腐败问题的焦虑依然促成了这一群体的发展,并随着中国逐步加大的反腐浪潮日益扩大,隐然成型。

  “因为大家无法压抑对腐败的痛恨。”中央党校法理学教授、反腐专家林喆说。

  全国“旅行”的书稿

  1990年被认为是中国反腐败研究的初始。

  此前的1980年代中期,中国刚经历了一次腐败风潮。政策的松动使得倒卖耐用消费品和沿海走私猖獗起来。中央政府开始取消票证,完善消费品市场。

  然而,快速转型的市场还是有着太多的漏洞,随后“双轨制”的存在使得“官倒”出现,这是第二次腐败高潮,到1990年已经成风,一些人暴富,造成了各界的普遍不满。

  学界对腐败问题忧心忡忡,后来成为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的上海学者王沪宁在这一年出版了《腐败和反腐败——当代国外腐败问题研究》一书,其读者中有正在北京大学读政治学博士的何增科和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年轻的女学者林喆。

  这一年,何增科接受了北大导师的建议,从政治学入手研究反腐败,“先笼统做‘发展中国家的廉政建设’。”事实上,研究国外和历史上的腐败是当时的主流选择,诸如《他山之石——国外反腐肃贪要览》、《中外反腐败史鉴》等书先后出版。

  基于现实的考虑,高层加大了对腐败的重视程度。邓小平南方讲话时说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1993年1月1日,中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当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在北京举行。这被视为中国全面反腐的开始,会议正式提出要紧密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反腐的思路。

  但反腐败研究依然“敏感”。林喆在当年完成了名为《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的书稿,描述权力变异和腐化的过程,然而,“没有出版社敢出版这本书”。

  书稿开始在全国“旅行”,一直到1997年。这年初,江泽民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被查处。大环境最终辐射到学界,包括林喆的书稿在内有大约16部反腐书籍在当年出版,大超以往。

  林喆也在当年成为上海纪检委特邀研究员。严峻的腐败形势让纪检系统一样焦虑,“上海纪委的一个女处长找我谈话,说着说着就流泪了,她说,怎么办,应该怎么办?有时我们会和纪委的同志通宵达旦地谈,他们的紧迫感可见一斑。”

  此后的1998年和1999年,中国掀起肃贪风暴,两年内包括胡长清在内的不下14名高官落马,胡长清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副省级高官。

  反腐败研究群体也开始扩大,经济学、社会学的专家都参与进来。“寻租理论”被广泛应用到腐败问题分析,另外一个广为人知的概念是“59岁现象”。

  “这时研究群体还很薄弱,单枪匹马,个人兴趣为主。”红旗出版社副总编辑、《隐性经济学》的作者黄苇町说,当时主要是理论和概念分析,细化对策很少。

  何增科在1990年代后期开始用新制度主义研究腐败,他和其他研究者一起推动的一个认识是,“当腐败行为反复发作时就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人的思想觉悟的问题,而是体制本身的漏洞。”

  

[ 本帖最后由 小胖仔 于 2006-7-5 20:31 编辑 ]
作者: 小胖仔    时间: 2006-7-5 19:28

反腐研究群体,整体浮出水面。

  系统内外的分工

  16年来,如果细数,曾进行过反腐研究的学者层出不穷。“但大部分是‘路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最终留了下来。”何增科说。

  按大类,反腐败研究群体有系统内和系统外两块。

  系统内是包括中纪委研究室和各地方纪委研究室、监察部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所。纪检监察系统主要是进行具体对策的研究,诸如各种规范官员的“几不准”。因为工作性质要求,他们很少以个人身份发声。

  系统外包括高校的廉政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中央编译局几个系统,而像湖南,以王明高为代表的,包括很多一线官员的课题组可谓罕见。

  高校中以清华和北大的廉政研究中心为代表,清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被认为是“和纪委检察系统走得最近的机构”。 “他们关注纪委系统的需要,和实际操作联系得很紧。”李成言说。记者曾多次和清华廉政研究中心联系,但最终被拒绝,“我们还是多埋头做事。”该中心主任程文浩说。

  中国社科学院同样低调,该院有一个“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从2005年开始组织全院的反腐败研究工作。

  “看的材料和参加的内部会议多了,就要承担更多的保密义务。”何增科说。事实上,研究反腐败的优秀学者多有相关“背景”。何增科曾两次借调到中办工作,并参与多个重大课题组。

  然而不断涌现的研究机构并不代表反腐研究群体的“庞大”。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的负责同志,曾请了北京研究腐败的代表性学者座谈,只有包括李成言、黄苇町、何增科和一位清华廉政研究中心、一位中国社科院的代表在内的5个人,“少得可怜”。

  学者的影响正在显现。2003年6月,李成言在“央视论坛”连做了四期反腐败节目,分析贪官外逃,“后来中央电视台给我打电话,说四期节目全部被官正同志的秘书调走了,还要了我的电话号码。”

  当年8月初,中央纪委等部门下发通知,县处级以上干部出境通行证、出国护照被要求交由上级统一管理。“每年中纪委也会跟我们通报当年的反腐败情况和下一年的打算,这在之前是没有的。”李成言说。

  随着联系的增多,反腐学者和纪检系统的关系被更多地讨论起来,一方认为应该多参与和影响实际政策,清华就是例子。另一方认为,应保持学者的角色,起到提醒的作用。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如何,反腐学者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力量存在,我们和纪委应该是融合的关系。”林喆说。

  林喆所在的中央党校,目前受中纪委委托,正在编写一本《新时期干部反腐倡廉教材》,这本由中央党校一位副校长总负责的教材,“会成为全党的教材,每个党员人手一份。”作为统稿人的林喆说,书稿将会在今年8月份拿出。

  王明高所在的课题组成员、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主任刘大放对本报记者说,中纪委最近关于理论方面的研究重点,一个是确定“腐败”的范围,“现在到处‘反腐败’,那么到底什么算腐败,范围到底多大要明确。”另外,则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反腐败理论体系,“为‘十七大’的中纪委报告做准备。”“总要有人来做这些事。”

  “尴尬”和“孤寂”

  作为一个反腐败研究学者,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林喆说是“焦虑”。她写第一本书的时候没讲司法腐败,因为当时觉得司法是底线,后来司法腐败出现了。写第二本书的时候没写学术腐败,“现在也经常有人提起学术腐败”。

  “我在中央党校给一些厅级干部学员们讲反腐败的时候,能看出他们不喜欢,他们觉得你是跟社会上的人一样,在发牢骚。”这个讲话富有感情的中央党校女教授便努力使自己严肃下来,跟他们理性分析。“我说不要买官,为什么?因为第一你不能保证你的上司不出事;第二,你也无法保证他出事之后不把你供出来。”

  黄苇町则强调“立场”,“要从爱护干部的角度去研究和讲反腐败。”他给一些干部讲到情妇的问题时总会举一个例子:“凭什么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看上你50多岁的老头,还不是利用你?真正对你好的只有你老婆,我亲眼看到官员被查处了,老婆到处借钱卖房子还款,情妇从来没有,人家说我是拿青春交换,不欠谁的。”

  何增科说自己很“尴尬”。“到外面去开会,从官员到学者都会问你应该怎么迅速遏制腐败,但反腐败是系统工程,没有速效灵药。”每次何增科都会给听众列出很长的一系列整体政策,“但是没有人能耐心听完,他们只想你给他个立竿见影的办法,觉得我说的都太远。”

  身为组织部干部的王明高则用“孤寂”来形容。这个做了十多年副处长的正处级官员说,反腐败研究对他的仕途没什么好处,“不做这个,环境会更好一些。”因为搞反腐败,一些本来和他要好的干部朋友主动疏远了他,以免“暴露”什么;另外每个人“都会用放大镜看我”,自己不得不更小心,免得别人说闲话。

  最豁达的感受或许是同为王明高课题组成员的湖南社科联原主席罗小凡,“研究反腐败不能带来什么好处,甚至还有些‘敏感’,不讨好。但是总要有人来做这些事情。”

  这个71岁的党建专家说,“这对我们的党和这个国家都很重要。”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马昌博
作者: 小胖仔    时间: 2006-7-5 19:31

怎么办
猛回头
警世钟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19:32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5 19:20 发表
先薇,先薇,

你也看到这个了

我给你找找我看的

等着


嗯!yes.gif
作者: 里程碑意义    时间: 2006-7-5 19:33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5 20:31 发表
怎么办
猛回头
警世钟



小胖,你在这呀,白嫩找你呢yes.gif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22:57

贪污腐败是个大问题,是个系统工程,是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的东西,
不是一两个原因就可以解释的,
所以这些文章我后来认为是放屁贴。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22:59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5 22:57 发表
贪污腐败是个大问题,是个系统工程,是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的东西,
不是一两个原因就可以解释的,
所以这些文章我后来认为是放屁贴。


总比没人放得强.......
不然就成了连屁都不敢放!
作者: 里程碑意义    时间: 2006-7-5 23:08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5 23:57 发表
贪污腐败是个大问题,是个系统工程,是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的东西,
不是一两个原因就可以解释的,
所以这些文章我后来认为是放屁贴。

来个实际点的lol.gif

让你震惊的外逃贪官名单:国家构想反腐败法   


部分外逃贪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行业     出逃前职位                    外逃年龄   逃往地   涉案金额
1   卢万里     政府     贵州省交通厅厅长              57岁       斐济     5500万元
2   余振东     国企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      38岁       美国       4.83亿美元
3   于志安     国企     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    63岁        菲律宾     1亿元
4   丁岚       国企     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    36岁        泰国     1.95亿元
5   程三昌     国企     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            61岁          新西兰   1000万元
6   蒋基芳     国企     河南烟草专卖局局长、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 59岁   美国     2亿元
7   童言白     国企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53岁   澳大利亚     不详
8   董明玉     国企     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55岁        美国        不详
9   陈新       国企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干部 35岁     越南、缅甸    4000万元
10  杨秀珠     政府     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58岁     美国    2亿元
11  罗庆昌     国企     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      42岁      美国     3385万元
12  陈传柏     国企     昆明卷烟厂厂长                61岁    美国      1600万元
13  陆海莺     国企     云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          49岁       美国       8000万元
14  闭东晨     国企     云南省五矿公司分公司副经理    27岁         不详       3263.2万元
15  高 山      国企     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 43岁      加拿大     8.39亿元
16  谢炳峰麦容辉 国企   中国银行南海支行丹灶办事处信贷员 28岁 28岁     泰国      5250万元
17  萧洪彬     国企     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43岁      澳大利亚    骗汇7.6亿美元
18  汪峰       政府     广东佛山南海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   31岁    新西兰        3000万元
19  陈安民     国企     陕西咸阳无线电二厂厂长           45岁      匈牙利      200万元
20  尹国强     国企     北京市九龙商贸责任公司经理       42岁     罗马尼亚      711万元
21  钱宏       国企     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46岁       巴拿马      5亿元
22  徐晓轩     国企     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理 40岁     澳大利亚      4.6亿元
23  黄清洲     国企     广东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47岁   泰国         13亿港币
24  付普照     国企     陕西西安普照实业公司总经理       45岁     缅甸        诈骗4035万元
25  余艾青     国企     北京赤艾商社经理                 34岁     俄罗斯       诈骗900万元
26  蓝甫       政府     建省厦门市副市长               59岁       澳大利亚    505.76万
27  仰融       国企     上海华晨集团董事长金杯客车董事长 46岁    美国        不详
28  陈满雄     国企     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   40岁   泰国       4.2亿元
29  周长青     国企     陕西省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汽车销售公司经理 44岁 厄瓜多尔 5515万元
30  钟武剑     国企     海南省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总裁       46岁      加拿大         5亿元
31  王德宝     国企     吉林省东辽县生产资料公司驻满洲里办事处副主任 30岁  俄罗斯     125万元
32  杨彦军     国企     北京市房山区河北信用分社会计     32岁     蒙古           200万元
33  郑治新     政府     云南思茅地区孟连县国家税务局出纳员 36岁      缅甸       67万元
34  方勇       国企     浙江省宁波市交通银行办事员         25岁     加拿大      141万元
35  李化学     国企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副总经理           43岁    澳大利亚    1333万元
36  金力成     国企     浙江瑞安市建设银行莘腾分理处副主任 33岁    柬埔寨       123万元
37  艾合买提.依不拉音 国企  新疆建设兵团农行乌鲁木齐支行办事员 31岁   俄罗斯      233.8万元
38  林进财陈国强 国企   建行东莞分行金库保管员             30岁 31岁       泰国    950万元
39  马卫红     国企     云南省祥云县医药公司批发部主任     38岁            缅甸    39万元
40  刘佐卿     国企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           49岁            美国     1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于津涛/北京报道

国家级课题组构想反腐败法

目前已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60%至70%的大要案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的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这是贪官外逃的真实写照。要准确估计出中国外逃贪官的人数,确实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认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与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资金外逃。中国1988年至2002年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从1990年开始,资金外逃额在每年100亿美元上下波动,总体呈上升趋势。

贪官及资金外逃已经在国际上造成了中国较腐败、人权状况差的不良印象,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也加大了追捕外逃贪官的成本。

“中国应走有中国特色的预防和惩治贪官外逃之路。”反腐专家王明高说。

对于王明高以及他的反腐败研究团队来说,2006年是一个重要拐点:经过持续三年的反腐败制度设计研究,一个有效预防并惩治腐败及贪官外逃的法律制度设计已经初具模型。

“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建立中国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民法打击贪官外逃;废除贪贿犯罪死刑;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外逃贪官——这是五个撒手锏,一个也不能少。”王明高说。

事实上,目前课题组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及贪官外逃法制对策研究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设计是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的构想。

中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反腐败法

贪污贿赂案件要得到公平审判,首先必须保证检察机关能独立行使立案、调查、侦查、批捕、起诉、支持公诉、法律监督等各项检察权。因为反贪的对象往往涉及官员,背景复杂,关系网庞大,如果反贪局隶属于司法机关,难免受到各方面的干扰,影响其独立性。

保证反贪机构的独立性是各国普遍奉行的原则,且都载于法典。如文莱的反贪污法规定:“反贿赂局局长除国王外,不接受任何人的指挥和控制。”

此外,腐败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其手段隐蔽、狡猾,很多案件群众举报后,不经必要调查很难确定是否有犯罪嫌疑。

因此,中国迫切需要一部“反腐败法”,通过法律规定赋予办案人员采取特别调查措施和特别侦查措施的权力。

课题组认为,这些调查措施应当包括:向金融单位查询有关的款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勘验或者检查犯罪现场,提取有关物品和资料,传唤和询问被举报人和知情人,责令被举报人说明财产来源,中止被举报人和有关人员职务等。

特别侦查措施则应包括:赋予侦查官员无证搜查、强行搜查、检查复制银行账目、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并说明财产来源的权力;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一定级别的官员行使无证逮捕犯罪嫌疑人、限制涉嫌犯罪的人转移财产、行使查封、冻结银行账号或财产、扣押赃款赃物、收缴涉嫌犯罪的人的旅游护照等证件、限制其出境或将其拘留逮捕等权力;同时还应赋予所有侦查人员在行使侦查公务时,均可要求得到任何人协助的权力。

据课题组调查,在目前已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60%至70%的大要案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的。

王明高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贪官外逃的严峻现实,说明相应的预防和惩治措施存在弊端:一是制度缺乏。如家庭财产登记申报制和金融实名制在中国还未真正实行,从而无法监管公职人员的财产变动状况;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在中国仍属空白,导致贫富差距加大。二是相关机制缺失。如外汇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使贪官的非法所得外逃他国有隙可乘;官员出国活动审查机制以及出入境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使贪官能轻而易举地逃往国外;民法追赃机制以及公民信用保障号码的缺失,使追逃贪官举步维艰。三是法律缺失。“反腐败法”仍处研究中;贪贿犯罪仍有死刑设置;缺席审判制度仍未设立等。四是国际合作力度不够。

在现有法制构架下,不可能把所有贪官引渡回国

今年5月下旬,一条赖昌星即将被引渡回国受审的消息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但很快事情又发生了变化,来自加拿大方面的消息称,中国最快也要后年才能将赖昌星引渡回国。

在5月23日上午公安部和审计署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表示,针对对外开放不断深入、涉外案件和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不断增多的情况,各级公安机关在警务合作、案件协查、追赃缉捕、情报交流、业务培训等多个层面,与国(境)外警方、执法部门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据统计,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先后将53名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

6月12日,中纪委在北京举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阶段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会上强调,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已经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已经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要本着平等互利、尊重差异、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产返还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堵住腐败分子外逃后路。

就在此前后,福建省工商局长周金伙突然自任上不辞而别,去向不明。据6月18日的《经济观察报》报道,周金伙的失踪与其腐败问题的暴露有关。

事实上,腐败案件案发率一直居高不下,2001年后,年案发量均在40000件以上;100万元以上的案件也从1993年的57件持续上升到2000年的1335件,达到最高峰,2001年后,则在每年1300件左右波动。

课题组认为,这些数字一方面说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也说明,贪污贿赂犯罪依然猖獗,腐败现象仍十分严重,必须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以遏制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高发态势。

据了解,在开展国际司法合作方面,目前中国主要通过引渡、国际刑警组织缉捕、区域司法协助三个途径缉捕外逃犯罪嫌疑人。

“中国在打击外逃贪官时,要一下子把所有的贪官全部抓捕归案,显然不切实际。因此,就必须有重点,集中力量抓捕外逃到美国、加拿大等国的贪官,应该尽快与上述国家签订引渡协议。在签订引渡协议的时候,中国在坚持主权的前提下可以作出部分让步,比如在腐败资金的分割上,中国可以适当降低分割的比例。”王明高说。

同时中国还应该积极参与地区性公约、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如美洲国家制定的《美洲国家反腐败公约》,欧洲国家制定的《打击欧洲共同体官员或欧洲联盟成员国官员的腐败公约》、《欧洲委员会反腐败刑法公约》等。

课题组在调研中得出一个结论:中国要更好地打击贪官外逃,就必须在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基础上,积极对上述这些条约认真进行研究,探讨加入的可能性。各国意识形态不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和打击外逃贪官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目的,因此把反腐败的希望仅仅寄托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是片面和不可取的。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惩治贪官外逃,必须用立法、司法、行政等多学科、多层次、多领域手段综合治理。

“必须在法制建设方面,制定一部长期稳定、科学有效的专门法律,作为我国反腐败的法律依据,以使反腐败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并受到法律的保障。”王明高说。

反腐败应该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事实上,制定专门的惩治贪污、贿赂条例,在国外已有先例可循。据了解,目前对贪污贿赂腐败犯罪专门立法的国家有30多个,如新加坡、美国、菲律宾、越南、肯尼亚、赞比亚等等,涉及反腐败的法案也有100余部。

课题组认为,专门的“反腐败法”集组织法、程序法、实体法于一体。这种立法模式有利于集中刑法资源,按照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遵循刑法典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惩治力度。

专门的“反腐败法”并不损害刑法典的完整性,相反还可以与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相得益彰,编织起更加严密的反腐败法网。

此外,在反腐败的长期实践中,相关部门已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经验,有的虽然已经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但较为分散,不便操作;有的则没有上升为法律,致使一些好的措施、经验得不到充分运用,或者因为缺乏规范、制约而在实践中扭曲变形,甚至伤及人权。

比如:举报制度,“两规”、“两指”专案制度,指定管辖、请示报告制度,行贿区别对待制度等等。如果将这些措施和经验法律化、规范化,将给一些特殊反腐败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以“两规”制度为例,“两规”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纪检部门如实说明自己的问题。这是对涉嫌职务犯罪或违纪的领导干部采取的一种非诉讼的调查方式,是在办理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的实践中总结创造出来的,现已基本定型有了较固定的程序。

但“两规”最大的缺陷是于法无依,毕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人身自由。《立法法》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因此,“两规”面临两种抉择,要么取消,要么名正言顺地纳入法制轨道。从实践效果来看,取消是一种消极选择,正确的选择应该是严格规范,使之法律化。

例如将“两规”执法主体规定为反贪污贿赂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严格限定案件类别和执行程序等;但这种特别制度不宜扩大到一切刑事犯罪,无法写入《刑事诉讼法》,只能以专门的“反腐败法”予以合法化。

“反腐败法”还可根据本国国情,制定若干特殊的原则和制度。如文莱的《防止贿赂法》规定:“反贿赂局局长、副局长、助理局长、首席特别调查官有权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任何涉及本法规定的犯罪人员。”

“无证逮捕”显然与刑事诉讼法的原则相悖,也不宜作为特殊原则规定在诉讼法中,但立法者认为根据本国的司法实践,有必要对贪污贿赂罪“另眼相看”,那么,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就是最好的载体。
作者: 欺负大象    时间: 2006-7-5 23:13

哎  缺少有效的监督力度啊
国储局的期铜空头被全世界的多头围剿近一年  才赔了几亿美元  这帮鸟人 一年就弄出去这么多  有这么多钱如果投到市场上做对冲 别说把赔的赚回来 还能再大捞一笔呢

[ 本帖最后由 欺负大象 于 2006-7-6 11:46 编辑 ]
作者: 小胖仔    时间: 2006-7-5 23:17

仰融

不能算在反腐败里吧

顶多算他是个金融骗子

但应该说他是个金融高手
作者: 里程碑意义    时间: 2006-7-5 23:27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6 00:17 发表
仰融

不能算在反腐败里吧

顶多算他是个金融骗子

但应该说他是个金融高手


不好意思这是中国官方的数据,摘自网易163,请多多指教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23:28

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23:59 发表


总比没人放得强.......
不然就成了连屁都不敢放!

其实,如何放屁是一门技巧的。
庄子曰,道在便溺。
有些屁放出来是为了避重就轻的,
诚如一个笑话所说:有个人想放屁,又怕别人知道了笑话一番,于是就跟朋友说我可以学鸟叫,然后学了几声顺便就放了,回头问朋友,我学得如何?朋友说,放屁声太响,所以没有听清楚鸟叫。
其实,朋友是闻到味了。

在女生面前,不应说粗话,说恶心的话,所以这段话你没看到。
作者: 小胖仔    时间: 2006-7-5 23:30

银行的很多

他们这叫监守自盗

不属于带有寻租特征的腐败
作者: 先薇之风    时间: 2006-7-5 23:30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5 23:28 发表

其实,如何放屁是一门技巧的。
庄子曰,道在便溺。
有些屁放出来是为了避重就轻的,
诚如一个笑话所说:有个人想放屁,又怕别人知道了笑话一番,于是就跟朋友说我可以学鸟叫,然后学了几声顺便就放了,回头问 ...


外面闪电太亮,偶没看到,偶闻到了............

[ 本帖最后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5 23:36 编辑 ]
作者: 里程碑意义    时间: 2006-7-5 23:34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6 00:30 发表
银行的很多

他们这叫监守自盗

不属于带有寻租特征的腐败



广义来说涉及的是刑法,那就看我过最高法院对腐败的定义是怎样的了。
作者: 小胖仔    时间: 2006-7-5 23:35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6 00:34 发表



广义来说涉及的是刑法,那就看我过最高法院对腐败的定义是怎样的了。

对,其实就是法制建设的问题,

感化教育太慢,百年才树人lol.giflol.giflol.gif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5 23:58

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6 00:35 发表

对,其实就是法制建设的问题,

感化教育太慢,百年才树人lol.giflol.giflol.gif

我认为不是感化的问题
就如中国目前的许多问题
虽然明知是这个问题
但是在治理的手段上太不成熟
比如,你明知这是腐败问题,于是你明令禁止腐败,
但是,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是“腐败”那就禁止不了,
所以“腐败”本身属于可操作性很空洞的词汇
在法制治理上不能用“腐败”这个空洞的概念,而应该用治理产生腐败特征的一些行为来治理腐败。
这话简单来说不太好说清楚,想通了就会很自然地明白了
作者: 里程碑意义    时间: 2006-7-6 00:03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6 00:58 发表

我认为不是感化的问题
就如中国目前的许多问题
虽然明知是这个问题
但是在治理的手段上太不成熟
比如,你明知这是腐败问题,于是你明令禁止腐败,
但是,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是“腐败”那就禁止不了,
所以“ ...



就是权力制约,目前人类最好的制约办法就是三权分立,
但三权分立不一定100%凑效,
实践证明比没制约好多了。

媒体监督也很重要。

我靠,我想明天可能就有人盯上我,我不说了:hit.gif:hit.gif:hit.gif

[ 本帖最后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6 01:09 编辑 ]
作者: whisper    时间: 2006-7-6 00:14

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6 01:03 发表



就是权力制约,目前人类最好的制约办法就是三权分立,
但三权分立不一定100%凑效,
实践证明比没制约好多了。

媒体监督也很重要。

其实,真正起作用的,并不是三权分立制度中的权力制约,
而是,这个制度产生的可妥协的平衡下,大家对权力理直气壮地监督以及从此产生的新的妥协。
中国的封建皇权制度太过漫长,而且中国的皇帝大一统概念比欧洲的皇帝深厚多了,特别是其权威性,
在这种数千年的皇权体制下培养出来的人民,骨子里有股奴性,以及惰性。
所以,别说三权,就算是三十权分立,也很容易变成三十人的权力的妥协。
普通民众从来没有,或者说不敢有,理直气壮地主人意识。
也许只有在春秋时期才可能产生,但是后来被秦朝的统一给消灭掉了。
作者: ghyhj    时间: 2006-7-6 10:28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6 01:14 发表

也许只有在春秋时期才可能产生,但是后来被秦朝的统一给消灭掉了


春秋和战国初期就像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它推动了时代的进步,所以我一直不认为秦统一中国是件好事,是它阻碍了时代前进的步伐。
作者: ghyhj    时间: 2006-7-6 10:30

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6 00:58 发表

我认为不是感化的问题
就如中国目前的许多问题
虽然明知是这个问题
但是在治理的手段上太不成熟
比如,你明知这是腐败问题,于是你明令禁止腐败,
但是,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是“腐败”那就禁止不了,
所以“ ...

yes.gifyes.gifyes.gif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