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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纵爱犯-爱情博弈论 ZT [打印本页]

作者: verlassener    时间: 2006-6-23 23:55     标题: 纵爱犯-爱情博弈论 ZT

恋爱过程,一般都是重复博弈的过程,因此恋人有无数次的机会做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么,在这个重复博弈的过程中,谁将是情场上的赢家呢?谁将在博弈中获胜呢?胜利总是属于那些善意的、宽容的、强硬的、简单明了的恋人们。反之,恶意的、尖刻的、软弱的、复杂的恋人们往往才会败北。

一对恋人好比一对囚徒,囚于情丝编织的牢笼,并在牢笼里上演爱情的博弈,谁输谁赢,往往靠的不是情深爱笃,而是博弈手段的高低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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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人,既是你的合作伙伴,也是你的对手,甚至敌人。在恋爱的这场不太好玩的“游戏”中,谁能熟练地驾御游戏或博弈规则,谁就是爱情的赢家。所以,要想成为赢家,就要学会与伙伴一样的恋人合作,还要学会与敌人一样的恋人周旋。面对对手围追堵截的爱情围剿,要学会闪转腾挪的诸多反围剿的手段。实在不行了,再三十六计走为上:对不起,不陪你“玩”了!

  几乎所有的博弈论书籍,都从经典的囚徒困境说起。虽然那是说一对纵火犯的,但其原理也照样适用于“纵爱犯”。爱,本来也就是一场大火嘛。

  还是让我们看看纵火的囚徒吧。在此,不能不引述一下“囚徒困境”的公案,尽管众所周知。需要说明,公案的版本不一样,但道理是一样的。

  一场火灾之后,两个嫌疑人A和B被囚禁,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房间里。如果两人都承认,则各被扣留8年;如果一人承认另一人不承认,承认的放走,并且得到奖赏,不承认的被扣留10年,并且被罚款;如果两人都不承认则因证据不足各被扣留1年。

  我们看到,假定A选择承认的话,B最好是选择承认,否则就要被严重处罚;假定A选择否认的话,B最好还是选择承认,因为这样不仅可以被放走,而且还可以得到奖金。就是说,不管A什么态度,B的最佳选择都是承认。反过来,同样地,不管B什么态度,A的最佳选择也是承认。结果,两个人都会选择承认。

  这就是有名的“囚徒困境”,所反映的问题是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理性告诉被实验者,谁选择抵赖,谁就可能会大倒其霉,而对方却逍遥自在,受到奖励。所以,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有时对同伙的忠诚,往往会把自己送上绝境,除非双方都能100%的忠诚,但,这是不可能的,谁能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永不动心呢?

  恋爱中人,也类似于走入了囚徒困境。如果双方都不变心,那是最好的结局,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嘛;如果都变了心,效果也不坏,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嘛;如果一方变了心,另外找到了更好的情侣,一方却还傻乎乎地忠贞不二,那么,另觅新欢的一方是最幸福的,比两人都不变心的结果还幸福,因为他找见了更好的情人,而被抛弃的一方是最不幸的,比两人都变心的结果更不幸,因为他承担的压力既来自于对方的太幸福,也来自于自己的太不幸福。

  按照囚徒困境的分析结论,恋人最得意的选择是另觅新欢,最天真的选择是天荒地老,最理性的选择是分道扬镳,最糟糕的选择是被另有新欢的对方无情抛弃。问题是,最得意的结局过于缺德,最天真的结局过于虚幻,最理性的结局过于残酷,最糟糕的结局又(让一方)过于心痛。

  当然,囚徒困境模型给恋人最重要的提醒,是在应对策略上,最好要严格防范对方,就像一个囚徒防范另一个囚徒一样。

  但是,反关现实中的恋人,大都希望能够天荒地老,没有谁愿意回头是岸,甚至被对方抛弃了还不死心。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纵爱的恋人与纵火的囚徒,其博弈状况有一个重大的不同。囚徒被警方抓住之后,是隔离审查,因此无法订立功守同盟,即便能够订立,谁又能保证自己或对方永远不毁约呢?

  注意!这是囚徒困境模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它往往被一些经济学家忽视了。

  与囚徒所处的这个重要条件相反,恋人被爱神抓住以后,一般并不是隔离“审查”的,而是整天泡在一起。泡在一起做什么?除了发誓,还是发誓!

  人生发誓最多的时期,大概就是恋爱期。发什么誓呢?无非是什么非你不娶非你不嫁你是风儿我是沙啊的一类誓言罢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对方相信自己能够天荒地老而此情不渝。他们希望彼此忠诚,从而换来一个好的博弈结果。

  而且,为了防止对方变心,总要设法让对方相信,你遇到我是你三生有幸,而我遇到你也是万世不毁。

  可是,世间没有什么誓约是永恒的。很多爱情的悲剧,往往都从背弃誓约开始,而天下又似乎没有没有誓约的爱情。

  这是整天泡在一起的恋人的博弈情形。而对于天各一方的恋人来说,彼此就像被隔离审查的囚徒一样,只不过不是被关在两间牢房,而是山高水阔知何处。按照博弈原则,他们除了违背誓约外,没有更好的选择。他们要想在恋爱中成为赢家,最好是不遵守爱的诺言,如此才能走出“囚徒困境”。

  然而,这个结论在实际上是有问题的。因为,生活中恋爱成功的人并不少见,厮守一生一世的人也不少见,不能说他们都是勉强的。事实上,他们有的还的确生活得很幸福。

  我相信,多数情侣的爱情生活过得还是可以的。那么,究竟是什么机制让他们能够信守誓约呢?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但顺着博弈论的思路走下去,每次得出的答案似乎总与道德伦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后来,偶尔看到一个试验,我猛然感到峰回路转林断山明了。

  原来,存在于现实中的幸福的爱情生活,也可以从博弈论中找到答案。这应该感谢美国密西根大学的罗伯特·爱克斯罗德。他组织过一场计算机竞赛的试验。竞赛的思路非常简单:任何想参加这个计算机竞赛的人都扮演“囚徒困境”案例中一个囚犯的角色,他们开始玩“囚徒困境”的游戏,每个人都要在合作与背叛之间做出选择。关键问题在于,他们不只玩一遍这个游戏,而是一遍一遍地玩上200次,这就是所谓的“重复的囚徒困境”,于是这就更逼真地反映了日常人际关系。这又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条件,最简单的囚徒困境模型说的是一次性博弈,正是这一点加剧了囚徒做处坦白的决心。这正像不相识的一对男女,偶尔在旅游中相遇,接着在宾馆里春梦一场,第二天就各自扬长而去,谁也不会忠于谁的,彼此也不会为对方今后的不忠实而又任何不快,原因就在于这是一次性的博弈(一次性的“博弈”和一次“性的博弈)。可是,如果男女双方互相认识,且今后还要常常碰面,那么他们彼此的忠心就会又不同程度的增加,原因在于他们还有机会重复博弈。

  试验的结果使爱克斯罗德大为吃惊,因为竞赛的冠军获得者所采取的策略一点都不高深,而是非常简单:一报还一报。中国人把它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说穿了,所谓“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就是胡萝卜加大棒的原则。它坚持永远不首先背叛对方,因此是十分“善意的”。它会在下一轮中对对手的前一次合作给予回报(哪怕以前这个对手曾经背叛过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宽容的”。但它会采取背叛的行动来惩罚对手前一次的背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又是“强硬的”。正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而且,它的策略极为简单,对手程序一望便知其用意何在,从这个意义来说它又是“简单明了的”。

  后来,爱克斯罗德邀请了更多的人参加竞赛,结果试验来试验去,每次都是一报还一报者夺魁。

  竞赛说明,具备以下特点的人,将总会是赢家:1.善意的;2.宽容的;3.强硬的;4.简单明了的。

  回过头来,再说恋爱。

  恋爱过程,一般都是重复博弈的过程,因此恋人有无数次的机会做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那么,在这个重复博弈的过程中,谁将是情场上的赢家呢?谁将在博弈中获胜呢?

  根据罗伯特·爱克斯罗德的试验,胜利也总是属于那些善意的、宽容的、强硬的、简单明了的恋人们。反之,恶意的、尖刻的、软弱的、复杂的恋人们往往才会败北。

  所以,获得幸福爱情的博弈原则应该是:

  第一,善意而不是恶意地对待恋人。这个道理很简单了,无须多说。

  第二,宽容而不是尖刻地对待恋人。幸福的恋人可能并不是忠贞不二的,当然也肯定不是见异思迁的,他们能够生活得愉快,关键是能够彼此宽容,既宽容对方的缺点,甚至也宽容他偶尔的不忠贞。而尖刻地对待恋人的人,对恋人的偶尔不忠贞总是不肯迁就的人,往往也都不会幸福。

  第三,强硬而不是软弱地对待恋人。就是要在我永远爱你的善意的前提下,做到有爱必报,有恨也必报,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其中,当然是要有限度和分寸的。比如对恋人与其他异性的亲热行为,要有极其强烈的敏感与斩钉截铁地回报,当然,每次发脾气都是有限度的,而且还要能宽容对方。

  第四,简单明了而不是山环水绕地对待恋人。爱克斯罗德的实验证明,在博弈过程中,过分复杂的策略使得对手难于理解,无所适从,因而难以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事实上,在一个非零和的环境里,“城府深严”、“兵不厌诈”、“揣着明白装糊涂”往往并非上策。相反,明晰的个性、简练的作风和坦诚的态度倒是制胜的要诀。要让恋人明白你说的是什么,切忌让对方猜来猜去的,造成误会。因为不简单明了地对待恋人最终导致误会而分手的爱情悲剧并不少啊。所以,爱情的手段,还是简单一点好,让恋人一看就明白,免去了很多猜谜的时间。至于剩下的时间嘛,哈哈,你们可以用来对天发誓啊!

  本来应该提防恋人才能在恋爱中获胜的简单博弈模型,因为有了不绝于耳的爱情誓言,更因为有了对善意的、宽容的、强硬的、简单明了的原则的把握和利用,人世间才有了很多美丽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

  不过,我想最高的博弈境界,应该是忘掉博弈,忘掉善意的、宽容的、强硬的、简单明了的等诸多博弈原则,而进入浑然忘我的境界。

  记得杨过在苦苦等待16年后,因为无法等来龙姑娘而纵身跳入寒潭,最后终于与小龙女团聚之后,深有感触地说了一句话:“可知一个人还是深情的好!”

  是的,人,还是深情一些好。真的。
作者: ch_in    时间: 2006-6-24 01:33

直接跳过看最后,感觉还不错
作者: 听花哭泣的声音    时间: 2006-6-24 02:40

一样

没看完
作者: ch_in    时间: 2006-6-25 02:46

原帖由 听花哭泣的声音 于 2006-6-24 03:40 发表
一样

没看完



^_^,我一般看第一段,最后一段,当中的。。。
作者: 听花哭泣的声音    时间: 2006-6-25 07:10

嘿嘿

有的时候我喜欢看看结果的,再仔细看里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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