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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念一家不曾去过的牛肉面店 [打印本页]

作者: 丹妮    时间: 2004-4-5 20:24     标题: 想念一家不曾去过的牛肉面店

叶倾城 


  如果“想念”有底色,该是如火如荼的殷红吧?浮在她生命里,如一碗牛肉面汤里的红油。
他们在长江边相遇,她是过客,他却是本土儿郎,一口烂熟的武汉话,不满时会道:“么样沙(怎么样)?……”挑衅地拖长尾声,突地挑眉一笑,侵略如火——连她的无赖都是逗人的。
她在爱了,盛夏的城像一个果实散着微香,却明知,他有一颗蝴蝶的灵魂,不可握在指掌间。眼睁睁看着自己在无望爱情里陷落,最后可依恃的,无非是,她终究是要离开武汉的。
暮春五月,他陪她漫步,江鸥飞了一天,浪花卷上堤畔,她的裙扬得如此张惶,却始终,不肯让他牵她的手。
逛得累了,在街边摊坐下,一人要一碗牛肉面吃,他忽然对她说起:汉口火车站附
近,有一家好吃得不得了的牛肉面馆,是个跛子开的,小铺面,几张油腻腻台子,可是清晨辣香盈街,永远挤满人,坐着站着,吸溜溜吃个痛快。难以形容的食之美味。
他声音陡地低了,“因为你不是武汉人,所以你不觉得武汉的好……”静一静,“你要是不走,我天天都带你去吃。”蓦地贴身过来,在她颊上印上一个,红油香,带着牛肉气息的吻———辣、灼热而痛。
那便是他所说过的,最接近终老、未来或者一生一世的承诺了。
一刹那,她的心,是百合一瓣一瓣地盛放,暗香盈动:啊,君是汉口儿郎,我愿意生生世世为汉口妇———她便如此留在了武汉。
他们分分合合了好久,明知没有未来,还是禁不住跟他吵,闹得大的时候,他会吼,“么样沙?我答应过你么事沙?”她闭上眼,眼前星陨如雨,是天崩地裂———那一碗牛肉面的承诺,他早已忘了。
武汉是这样一个拥塞的城,热与尘,暴雨与烈日,武汉话她听了多年还是不惯,很激烈的语调和音调,很热烈的爱与恨,不知是热情还是野蛮,像拉丁民族。她却厮守下来,工作,买房,甚至,嫁了一个她原以为已深恶痛绝的汉口男孩。
对武汉,不能离开又不能深爱,就好像对他,无法再爱,却势必,要与所有关于他的记忆,同生共死。
她时常出差,在清晨跨出火车站,便想起,他讲过的那家面店。刹那间,会动念,想去吃一碗牛肉面,然后打一个电话给他,以漠然口气道:“喂,你说好吃的那家面店,我去吃过了。”
然而在万头攒动的街巷里,她知道,她根本找不到那家店。
因为她究竟不是地道的武汉人,她不能熟悉武汉的每一条大街小巷,像熟悉自己的每一根掌纹,或者心爱少年的唇。
而少年知不知道呢?他曾经留给她的,那样一个混着牛肉和红油气息、辣热灼痛的吻,已经移在了她的心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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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妮    时间: 2004-4-5 20:35     标题: 就是你最漂亮嘛

--叶倾城

  我是无意间听到这段对话的。正午的大街上,人潮汹涌,日头焦渴,不经意侧身超过前面的一对情侣,听见那男孩说:“就是你最漂亮嘛。”女孩声音娇糯,却很低,听不出如何回答的,只听那男孩又说:“我就是觉得你最漂亮嘛。
  ”
作者: 丹妮    时间: 2004-4-5 21:25     标题: 超市不是哭泣的好地方

             
                  
  都说他是坏男生。抽烟,打架,早恋,放学时,自行车后座带着小女朋友,疾驰而去。人潮匆匆,如疲惫的鱼群,他便是在海为鲸,不言而喻的霸气。
                 
                 
  她却迷恋,阳光下金尘飞扬的球场上,他高跳投篮的瞬间,手臂一扬如翱翔,欢呼声直入云霄,她的心,瞬间变成一个空空的篮筐,被轰一声贯穿。那年,她十六。
                 
                 
  八月热如蒸锅,却仍在考试,教室里只有老电扇沉闷的嗡嗡声。他在最后一排,呵欠连天,老师怒道,“不想上课就出去。”不料他霍然而起,大步跨出走廊,破T恤烂牛仔短裤,是败军之将骄傲地退场。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等一等,带我走。”让那些永远考不完的模拟试去死,她要跟随他,去到那野花遍地、风吹草低的草原上……事实上,整个教室鸦雀无声,所有的眼睛,都紧盯着自己的试卷。
                 
                 
  学校没给他高考机会,他比同学早毕业两个月,他也不在乎,照样请全班同学留言。留言本传到她桌上,她汗得手握不住笔,他也讪讪地,没话找话,说一句:“上次你在校报上发了篇文章吧?”
                 
                 
  整个高中时代,他们只说过这一句话。人生多有变动,写作,她却一直坚持下来,没起笔名,保留着自己村气老土的本名———或者有一天,他偶然翻报纸,会看见她的名字吧,脑中会一闪:这不是我中学同学吗?这一刹那的动念,势必是她在他生命中,小小的、灵动的绸吊之舞。
                 
                 
  她不爱运动,却贪看篮球赛。超市里闲逛,看见货架前一个男人厚实肩背,也不由多看两眼。却发现,男人在做一件很奇怪的事。
                 
                 
  他提起一袋真空包装的金丝小枣,倒过来,大力摇晃得小枣哗哗乱跳。一手拎袋,另一手的食指和拇指在包装袋外捻来捻去,耐心地,把一颗枣子从左边捻到右边,再捻一颗……
                 
                 
  男人一颗一颗,把一整袋的小枣都捏了一遍,搁下,又拎起一袋,倒过来,狠狠摇晃……行为艺术也没见过这么搞怪的,她看傻了。
                 
                 
  终于,男人把这袋枣也折腾完了,转头,对身边女人说,“老婆,那一袋是278颗,这一袋是281颗,那袋多三颗,拿那袋。”女的“嗯”了一声,把那袋老公亲手检阅、钦点的小枣放进篮里。———而她,就这样认出他曾经瘦硬如铁的侧脸,此刻软胖如发面。
                 
                 
  她一亿次但愿他能飞龙在天,如果不,便充当邪恶的堕落天使,终归是一个另类的天堂。但她渴望的逃逸之处,却在宝蓝的可乐罐、沉褐的小核桃、金灿灿的花生油之间,这是命运所能安排的———最不堪的结局。
                 
                 
  而超市,不是哭泣的好地方。
作者: 丹妮    时间: 2004-4-5 21:30     标题: 纸巾上的爱

                      叶倾城
她落泪时,男孩递给她一张粗糙的纸巾。一瞬间,她想起了丈夫为她擦泪的纸
巾——轻盈而柔软,淡淡的茉莉清香沁人心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纷纷而下,不只是新娘必有的喜泪。

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的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

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家财万贯,学富五车,第一次见面,
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语,自己笑得“呵呵”地。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
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
散文集。但是他自己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
可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

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
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

安逸的日子里,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她
倚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去,听着远远舞会里的舞曲人声。这时,听见
他从她身边走过,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茄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
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

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
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递员,谈诗说文,谈天
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

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有
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
—他怎么办?

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
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不离婚?他
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
了泪。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那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一看就知道是自由
市场上论斤称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带着淡淡的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
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
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
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建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
拍才会响的“随身听”……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差不多最
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的泪止住了,她将男孩的纸巾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
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地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感
情和生活的品质,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
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那么低劣的一张纸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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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散落波恩的鸽子    时间: 2004-4-5 21:33

Originally posted by 丹妮 at 2004-4-5 10:25 PM:
             
                  
  都说他是坏男生。抽烟,打架,早恋,放学时,自行车后座带着小女朋友,疾驰而去。人潮匆匆,如疲惫的鱼群,他便是在海为鲸,不言而喻的霸 ...

这个“她”的心理有问题
作者: 丹妮    时间: 2004-4-5 21:47

鸽子你一点也不了解女生心理。我上中学的时侯就喜欢坏坏的桀骜不驯的男生:)而且应该很女孩都喜欢这种男生的哦
作者: 散落波恩的鸽子    时间: 2004-4-6 01:20     标题: 喜欢可以,但不能逼人变“坏”

“她一亿次但愿他能飞龙在天,如果不,便充当邪恶的堕落天使,终归是一个另类的天堂。但她渴望的逃逸之处,却在宝蓝的可乐罐、沉褐的小核桃、金灿灿的花生油之间,这是命运所能安排的———最不堪的结局。”
“她”居然宁可让“他”成为“邪恶的堕落天使”也不愿看“他”过着很正常的生活,这是喜欢一个人的做法吗?而且这次重逢离高中毕业都有一段时间了,大家都该是成年人了吧,居然还把平淡当作命运最不堪的安排……
作者: 散落波恩的鸽子    时间: 2004-4-6 01:24

相比较而言,更喜欢第二个和第四个故事,尤其是第四个,非常不错dozingoff.

[ Last edited by 散落波恩的鸽子 on 2004-4-6 at 02:25 ]
作者: 蓝海    时间: 2004-4-6 07:38

其实没什么,大家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上学的时候我没那么叛逆,没那么耀眼。几年的生活虽有起伏,但还算平安的度过。
人在不同的阶段需要的东西也不同,对于第3个故事就是笑笑,感觉和鸽子是一样的。
同样的更喜欢最后一个故事。至少结尾更真实。爱情毕竟不能当饭吃。
作者: 丹妮    时间: 2004-4-6 11:10

曾经暗恋的人,永远是年轻时候最美的梦,于是永远不愿它沉没在世俗的世界里,就如长大的男孩永远坚定的认为初恋的那个女孩即使已经40岁仍如同19岁时那般脱俗美丽一样,女孩也不愿看到曾深深痴迷的洒脱不羁的男孩成为了臃肿的为生活奔波的平庸男人。那已经不是爱情,而是不愿看到自己最后仅有的青春时候的梦想也无奈的沉没于庸俗的最终归宿中。

最后一个故事,我半年前早已读到,感觉和鸽子,蓝海一样的。刚认识现在的bf时,给他讲过这个故事,是为了鞭策他不要光玩游戏足球,懂得爱情到了后来也需要面对现实生活。可是他斜着眼很鄙视的瞪着我说,你怎么这么势利,我爱你还不够吗,没钱就不嫁我啦?!搞的我哭笑不得,好象教育他倒成了自己错了一样。以前老盼望自己的爱情能纯的没有一点沙子,最厌恶那些把钱途和爱情联系起来的人,想找一个一心一意爱我,把其他一切都看的无所谓的人;现在懂得要面对现实了,觉得自己终于成熟一些了,在他眼里却变成了当初我所痛恨的那类人。哎,不知道爱情真的是简单浪漫点好还是世俗一些多考虑一些好

[ Last edited by 丹妮 on 2004-4-6 at 15:27 ]
作者: 蓝海    时间: 2004-4-6 16:34

大家还是在一个追求“爱情”的年纪,讲究感觉,讲究氛围。我觉得是因为生活的压力还没有完全的落在自己的身上。现在大家是“谈恋爱”,而不是“结婚”,所以可以讲究很多精神的东西。这样的年龄是一生中最梦幻的年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看过一篇文章叫“谈够了恋爱,再来找我结婚”,大概是这样的名字,文中指出了恋爱和婚姻的不同。第四个故事里的女主角是在考虑婚姻,所以选择了有财富的人,如果她是在谈恋爱,我想很可能获胜的是那个“文学青年”。因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结果自然不同。
记得一位哲学家说过:“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是罪恶的。”但那时很久以前的价值观了。现代人早已把恋爱和婚姻分开考虑了。
在适合“谈恋爱”的年纪,我还单身。不知道是不是叫做“挥霍青春”(笑)。
作者: 白水    时间: 2004-4-24 09:46

如果你要恋爱,一定要找一个你爱的人;如果你要结婚,一定要找一个爱你的人。对于渴望婚姻的女孩儿,一个卖肉的屠夫要好过一个流浪的天使。没有人可以两者兼得,所以不要太理想。上帝是公平的,生活是公平的。但无论是屠夫还是天使都别错过,也许你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呢~~~
作者: SHLD    时间: 2004-4-24 13:42     标题: 我喜欢的叶~

爱情中有几件事情必须一起做

叶倾城

      

  必须共同做的事,往往是吵架。电话里我绝无好声气,“情人节你送我啥礼物?”他一贯地慢条斯理,“啊,炎黄子孙过啥洋节呀?”我骂一句,“农民。”他正中下怀,“有这认识,我就放心了。”自然吵不出结果。

    那晚我一如既往,在电脑前嘀嘀嗒嗒到半夜,寒气锐利有齿,啃噬我的赤足,我拖了被子盖在腿上。而他那边,一定更冷吧?眼前不期然浮现的,是他半空的衣柜,清一色的黑与灰……

    信手开了一个又一个窗口,心神一定,原来停在一个购物网站,鼠标正指着一件厚厚的LEVIS羊毛衫。色调是极温婉的浅蓝,织工细致,隔了屏幕也觉出那一握的柔软。肘、肩都衬了小牛皮,朴素而酷。

    半睡半醒间,决策却格外爽洁,我以一口价拍下,信用卡在网上转了账,留言给卖家。“请按下列地址发货。”心满意足睡了。

    睡醒了,隔夜事极模糊,如玫瑰搁在玻璃茶几上,烙出一个轻粉微香的印子。要不要打个电话告诉他呢?还是不要吧。容我怀抱秘密,如花朵羞涩丰盈的含苞。而衣服在路上走,悄无声息,给他带去春的消息。

    收到礼物的那一刻,会是个早晨还是下午?他总归是在电脑前、画板间、流水线上,戴着金黄的防尘帽,忽然广播响起,“某某某有快递包裹。”也不在意,以为是一根返修的轴承,却以一贯的敬业,赶紧下楼取。当毛衣轻软温存覆满他,那一刻,会不会有阳光,突然透过阴霾的天空?

    焦虑地,等着一句惊喜。还是天天在电话里吵架,他却只字不提此事。难道我不幸是网络购物骗局的受害者?抑或,他真的狼心狗肺至此?

    心思沉重,而武汉也越来越冷了。自收发室里抱出一堆邮件,空旷长廊里听见自己脚步,是一种无人知晓的自怜,满怀的:报纸、淡绿汇款单、大小包裹——一封碧蓝的特快专递。

    后来他说,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天空黑如墨色,同事们讶异地问他,“下班怎么不回家呀?”他只窘窘地笑,抱紧LEVIS毛衣像盾牌,冷得灵魂出窍,却忘了穿上新簇簇的毛衣。一家一家商厦看过去,连的士司机都奇怪,“先生你到底要买什么宝贝呀?”在好多家珠宝柜台前,他都是惟一的顾客,大衣渐渐被雪湿透了。

    此刻我手里闪烁的,是一根细细的白金手链,一端挂着三个小天使,其中两个都屏目祈祷,最右手的那一个,却顽皮地一眼开一眼闭,向世间打量,光环稚气歪戴,长袍下,露出小小脚趾。

    我禁不住低低道,“我喜欢。”我猜那一刻,他隔着一千两百公里听见,并且也同时低头,微微一笑。

    爱情中,有几件事情,必须一起做,吵架,以及,相爱。
作者: longlongtimeago    时间: 2004-4-24 20:54

我比较喜欢第一和第四个故事。
对于第三个故事,我还是觉得理解的,你可以容忍你的心中爱人好或坏,但是坚决不能接受他的平庸。记不记得“胭脂扣”中,如花那么费劲千辛万苦到阳间寻找她的12少,但是当她最终面对那个老态龙钟的人时,只是回头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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