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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参赛球队及赛制更改. [打印本页]

作者: siximi    时间: 2006-4-25 20:02     标题: 参赛球队及赛制更改.

比赛规则:

1. 上场人数5人,其中一名守门员。
2. 场地:标准篮球球场,有边线,底线,禁区线以及点球点。球门为标准手球门大小。
3. 全场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15分钟,没有中场休息
4. 边线球用脚发地滚球,不许直接打门。若直接打门,没有碰任何其他队员或只碰守门员进门者,判进球无效。发边线球时对方队员应距离发球点至少2米。
5. 任意球必须是两脚球,防守方人墙距离发球点至少3米。
6. 守门员禁区内不可以手接回传球,进攻无越位限制。
7. 场上更换守门员必须在死球时经过裁判许可。场上场下队员换人,必须在死球时,经过裁判许可。换人次数不限。
8. 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任何脏话,带侮辱性质的语言,动手打人以及打架斗殴的举动都会受到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组委会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一支球队的参赛权。尤其对于打架的行为,动手者一律被取消比赛的参赛资格。若当事双方都动手打架,不论谁先谁后,都将被取消比赛的参赛资格!一个队超过2名队员动手打架,组委会将坚决取消该队比赛的参赛资格!
9. 故意手球者将被判犯规,并黄牌警告。同场比赛累积两张黄牌,将会被出示红牌罚出场。
10. 若某队被判罚红牌人数为三个,即场上只剩2名队员时,比赛中止,判另一队3:0胜出。
11. 根据赛程,若某队迟到10分钟,该队该场比赛将被作弃权处理,判另一队3:0胜出。
12. 若遇到两队或多队积分相同的情况,名次依次以下列原则排定:根据积分相同队伍之间的胜负关系、积分相同的队伍的净胜球数量关系,积分相同的队伍的总进球数量关系。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互罚点球决定排名。具体点球规则以国际足联规定为准。
13. 比赛设一名裁判。组委会根据赛程安排指定裁判。赛场上裁判判罚高于一切。任何不服判罚的队员都将被取消比赛资格。裁判向组委会负责。
14. 各队自备队服,尽量统一。若遇到队服相近或没有队服的情况,将由一队着组委会提供的黄背心。
15. 所有队员都必须有医疗保险,任何比赛受伤事件,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6. 因为是室内场地,为保护地板比赛禁止使用长钉球鞋,一律使用室内比赛的平底胶鞋。(比赛前组委会需检查各参赛队员的球鞋,并有决定其能否上场的权力)
17. 每支队伍以及啦啦队都必须服从组委会安排,维持场内秩序,场地卫生。带走自己的垃圾以及物品。
18. 本规则未涉及的比赛规则,将依据国际足联规定。但组委会有解释权和最终裁定权。


分组:
报名球队共8支. 多特蒙的,波鸿,杜赛尔多夫,科隆,杜伊斯堡,埃森,亚琛和诺伊斯.
分成2个小组,种子队为多特蒙的和亚琛
其他6支队伍在比赛开始前抽签.

赛制:
每组4只球队进行单循环,共12场比赛.决出每小组第一名.
两支小组第一进行决赛(如科隆为其所在小组第一则由此小组第二与另一小组第一进行决赛)

若对此规则和赛制有任何的异议或问题,请联系组委会  彭昊  0179-7459344

比赛场馆:多特蒙的大学体育场 Otto-Hahn-Str.3  比赛时间:29号09:00开始.  

各队请在比赛前将参赛队员名单发至我的信箱.注明姓名,号码和场上位置.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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