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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在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关于所谓的fengzi [打印本页]

作者: 5Monate    时间: 2006-3-20 20:29     标题: 现在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关于所谓的fengzi

所谓的fengzi事件从一开始就在版内看到,一直都没有发表任何评论.

但是今天很想说: 大家现在这样做是不正确的!

就我自己而言,对这件事情的心态也经历了几个阶段,

好奇- 相信大多数都是从这个阶段开始的,毕竟"情感"可是永恒的话题.

劝解- 不用多说,开始的时候"劝解"是回帖的主题!一些留言我看了都感动!

漠然- 他闹的太多了,想必很快就道消停的时候.

反感- 竟然没个完了,还搞得版面乌烟瘴气.

但是,我觉得大家现在走的太远了:

讽刺和调侃不应该是我们在这件事里应该做的! 而且现在已经开始封他的帖子,版面是清净,后果却严重了!

毫无疑问fengzi行为过激,以他这种单向思维的个性最后走向精神分裂或者更恐怖的结局不会让人奇怪.但如果

这个过程是借助了波鸿版各位兄弟姐妹的推波助澜,那时各位良心能安吗?

以暴制暴至少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大家别在讽刺他了,他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实在烦他不看他的帖子就是!

也别再封他了,天将大任于波鸿版,不能解决也别更加激化才对!

fengzi在他人生的十字路口,

也许咱们宽容一些、耐心一点甚至漠然处之就成就了他今后的新生活呢!

~~~~~~~~~~~~~~~~~~~~~~~~~~~~~~~~~~~~~~~
作者: Street2    时间: 2006-3-20 20:46

原帖由 coolpengpeng 于 2006-3-20 20:44 发表

所以后期我再也没有回过他的帖子:han.gif:han.gif:han.gif

你还回过帖子哪?那我赶紧删除吧.:han.gif:han.gif:han.gif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6-3-20 21:11

个人认为楼上这样的思考,出发点和用心是很好的,但是最后的结论,落在这个具体的事件上面却是不甚适当的。
维持社会基本平衡和秩序的力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道德,一种就是例律,前者依靠的是舆论的软力量,后者是依靠的行政法律的强力,一般来说,只有当前者的力量不足以维持秩序的时候,后者才加以介入。落实在这里其实也是类似的情况。
诚如楼上所言的,如果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旁观者们能发挥有效和良性的道德制约力,采用了例如“宽容一些、耐心一点甚至漠然处之”的方法的话,也许的确他能够回心转意,不至于走到这一步上面。但是如今的事实是,公众们没有发挥到应有的制约效用,道德也没有体现出足够的约束力,而这个时候,当群体之仁没有发挥其效应,再去温习一己之仁,重复单纯的善意显然已经没有多大的帮助了。所以今天才不得不采用例律,这不是任何人乐见的,却是现实必要的。
对不得不采用例律的另一个原因大家却似乎至今都在有意无意地视而不见,那就是很多人显然仍在习惯性地将当事人看作永远的受害人,殊不知在最近的一段时间,他已经非常明显地做好了向伤害者的角色转变的准备,并且已经在不断地付诸实施。所以说,眼下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三个人甚至更多人的问题,涉及到了更多人的权益、声誉和安全。当我们无力去对可能和既成的伤害行为加以有效的制止的时候,起码不应该去助长和姑息,更不能为这种行为提供宣传传播的平台。的确,作为观众们不去加以劝导宽慰,反而去撺掇鼓励,抱着看热闹唯恐天下不乱的阴暗心态,本身乃是可耻的;但是仅仅是眼睁睁地抱着双手,在一旁漠然处之,应该也不是非常健康和高明的选择。
所以说这是个不得已的选择,但是却是必要的选择,也是对公众和个人权利负责任的态度。
作者: 布哈林    时间: 2006-3-20 21:14

关键是疯子现在开始爆他人隐私了

纵容他就是对另外几个当事人的伤害。
作者: sailorman    时间: 2006-3-20 21:33

封杀是一种手段,但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他留下的博克还是有很多人可以看到,问题出在一些看客的身上,他们促使事情变得更为复杂。

如果我们更早的去规劝他,也许不至于像今天这样。

我不是不同意封杀,但是他存在心理疾病,这样下去,他的出路在哪里?
作者: 密码错误    时间: 2006-3-20 21:33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0 21:11 发表
个人认为楼上这样的思考,出发点和用心是很好的,但是最后的结论,落在这个具体的事件上面却是不甚适当的。
维持社会基本平衡和秩序的力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道德,一种就是例律,前者依靠的是舆论的软力量,后者 ...


如果不删文,管理员估计可能会有麻烦的
上次imellau学生会论坛的管理员就差点被告了,也是有人在网上点名人身攻击
德国好像还真有这样的法律

非公众人物的全名是不能够在媒体(包括网络)上公布的。
德语的wikipedia就是公布了一个人的名字,被法院封了好几个月。
作者: 密码错误    时间: 2006-3-20 21:34

原帖由 sailorman 于 2006-3-20 21:33 发表
封杀是一种手段,但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他留下的博克还是有很多人可以看到,问题出在一些看客的身上,他们促使事情变得更为复杂。

如果我们更早的去规劝他,也许不至于像今天这样。

我不是不同意封 ...


不论如何,这个论坛在德国,就得遵守德国的法律,如果不删文,那个“哥哥”是可以起诉管理员的
作者: sailorman    时间: 2006-3-20 21:38

楼上的读法律还是在律师楼工作?
作者: 密码错误    时间: 2006-3-20 21:59

http://de.wikinews.org/wiki/Amts ... ikimedia_Foundation
作者: sailorman    时间: 2006-3-20 22:02

看看他起诉不~~
作者: 5Monate    时间: 2006-3-20 22:07

原帖由 密码错误 于 2006-3-20 21:59 发表
http://de.wikinews.org/wiki/Amts ... ikimedia_Foundation


聊天时一个德国人提过这个人,还说他是被俄罗斯黑手党做掉的
作者: 5Monate    时间: 2006-3-20 22:19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0 21:11 发表
个人认为楼上这样的思考,出发点和用心是很好的,但是最后的结论,落在这个具体的事件上面却是不甚适当的。
维持社会基本平衡和秩序的力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道德,一种就是例律,前者依靠的是舆论的软力量,后者 ...



侵犯别人隐私、危机论坛生存甚至触犯法律的言论,毫无疑问,该封!

但是,还是那句话“疯子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考虑fengzi的特殊心理阶段,

如果他还能尊重他“哥哥及其亲属”的隐私、不违反论坛的游戏规则并且还在德国的法律框架内

最好还是能宽恕则宽恕吧.

他爱叫就让他叫,爱喊就让他喊,只要不触及底线!

一个人没有途径发泄会真疯的
作者: 布哈林    时间: 2006-3-20 22:48

原帖由 密码错误 于 2006-3-20 21:33 发表


如果不删文,管理员估计可能会有麻烦的
上次imellau学生会论坛的管理员就差点被告了,也是有人在网上点名人身攻击
德国好像还真有这样的法律

非公众人物的全名是不能够在媒体(包括网络)上公布的。
德 ...


嘿嘿,我似乎就知道你得真名,知道你从哪个城市过来的,现在在做什么,不过我不会说。

我也理解你为什么那么支持德国的这个法律  wink.gif
作者: 布哈林    时间: 2006-3-20 22:52

虽然我和散人不是一专业的,但是我真佩服散人!

他那字儿打起来是乌央乌央的,但凡是个事,他是想招呼多少字就能招呼多少字儿。

这字儿都是钱啊!!
作者: sailorman    时间: 2006-3-20 22:54

楼上的具有很高的革命警惕性~~
作者: 笑帝花    时间: 2006-3-20 23:00

我也不同意封掉FENGZI. 他现在的状态确实不正常, 采取的方式也不合理, 但也算合情.  他的GG为什么到今天还不出来说句话, 或者私下和他勾通, 而宁愿就这么让他自由发疯, 让越来越多的人鄙视FENGZI甚至辱骂FENGZI.
为了保护一个不敢对感情负责而又自私的人,  而放弃掉一个敢向世俗偏见愤怒表达的人, 这本身就是不公平!!! 有没有想到过FENGZI的命运? 难道就这么捂上自己的眼睛, 堵住自己的耳朵任他消失在这个世界里吗? :Q
我上了FENGZI的BLOG, 看到一些留言, 很过份的留言.
作者: 吃花生的大灰狼    时间: 2006-3-20 23:14

原帖由 笑帝花 于 2006-3-20 23:00 发表
我也不同意封掉FENGZI. 他现在的状态确实不正常, 采取的方式也不合理, 但也算合情.  他的GG为什么到今天还不出来说句话, 或者私下和他勾通, 而宁愿就这么让他自由发疯, 让越来越多的人鄙视FENGZI甚至辱骂FENGZI.  ...


他GG是比较强, 就是不出来. 心肠够硬,建议以后从政:han.gif

只是Fengzi的方式不对, 应该有个尺度. 这样他自己越陷越深, 再天天上网研究这个,搜集情报,眼睛真要瞎了.

两人都是强人啊:fear.gif
作者: 布哈林    时间: 2006-3-20 23:17

原帖由 吃花生的大灰狼 于 2006-3-20 23:14 发表


他GG是比较强, 就是不出来. 心肠够硬,建议以后从政:han.gif

只是Fengzi的方式不对, 应该有个尺度. 这样他自己越陷越深, 再天天上网研究这个,搜集情报,眼睛真要瞎了.

两人都是强人啊:fear.gif


那个人不出来是对的。

如果是我,我也不出来。

惹上疯子没人知道最后会出什么事情。

为了保护自己,必须忍住。
作者: 吃花生的大灰狼    时间: 2006-3-20 23:24

原帖由 布哈林 于 2006-3-20 23:17 发表


那个人不出来是对的。

如果是我,我也不出来。

惹上疯子没人知道最后会出什么事情。

为了保护自己,必须忍住。


欺骗了人家,就该出来解决问题.

即使他没错,人的恻隐之心总该有吧.:han.gif
作者: 笑帝花    时间: 2006-3-20 23:26

原帖由 布哈林 于 2006-3-20 23:17 发表


那个人不出来是对的。

如果是我,我也不出来。

惹上疯子没人知道最后会出什么事情。

为了保护自己,必须忍住。




是. 所以FENGZI可怜就可怜, 错也就错在不会保护自己.......


作者: 布哈林    时间: 2006-3-20 23:27

原帖由 吃花生的大灰狼 于 2006-3-20 23:24 发表


欺骗了人家,就该出来解决问题.

即使他没错,人的恻隐之心总该有吧.:han.gif


你可以换到那个哥哥的stelle,想想你会怎么着

我在暗示我就是那个哥哥哦lol.gif
作者: 笑帝花    时间: 2006-3-20 23:32

原帖由 吃花生的大灰狼 于 2006-3-20 23:14 发表


他GG是比较强, 就是不出来. 心肠够硬,建议以后从政:han.gif

只是Fengzi的方式不对, 应该有个尺度. 这样他自己越陷越深, 再天天上网研究这个,搜集情报,眼睛真要瞎了.

两人都是强人啊:fear.gif


同意啊~~~ 他GG心理素质也不是一般的强, 真是超强. :han.gif   能过得了别人, 甚至是熟悉人的生死关的人绝对具有从政的基本素质.

FENGZI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 他自己从这次失败的感情中得到了什么东西. 如果他能把对这段感情的执着放在别的事情上, 应该有成大气候的条件.
作者: 笑帝花    时间: 2006-3-20 23:35

原帖由 布哈林 于 2006-3-20 23:27 发表


你可以换到那个哥哥的stelle,想想你会怎么着

我在暗示我就是那个哥哥哦lol.gif


我想我至少会先常识私下联系一下. 我想大部分人都会这么做. 当然如果象他GG这样, 一躲再躲到了错误不可挽回的地步时, 我想大部分人也许会放弃联系.

所以一步走错, 满盘皆输啊. :fear.gif

你不用暗示你是那个哥哥, 没个男人会喜欢让你做哥哥的. ::P
作者: 吃花生的大灰狼    时间: 2006-3-20 23:38

原帖由 笑帝花 于 2006-3-20 23:32 发表


同意啊~~~ 他GG心理素质也不是一般的强, 真是超强. :han.gif   能过得了别人, 甚至是熟悉人的生死关的人绝对具有从政的基本素质.

FENGZI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 他自己从这次失败的感情中得到了什么东西.  ...


建议Fengzi同学以后从事情报方面的工作,回国搞对日情报工作.

恋爱就算了, 这年头不少恋爱也是尔虞我诈的.... fengzi同学太脆弱,很不适合.
作者: 老虾    时间: 2006-3-22 00:19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0 21:11 发表
维持社会基本平衡和秩序的力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道德,一种就是例律,前者依靠的是舆论的软力量,后者是依靠的行政法律的强力,一般来说,只有当前者的力量不足以维持秩序的时候,后者才加以介入。


散人老兄,不太同意这个观点。法治社会,法律在任何时候都高于道德,只有在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才只能通过道德加以谴责。
很明显,fengzi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德国的Datenschutzgesetz,作为发布平台,论坛的性质相当于从犯。

至于事件背后,目前看到的是一面之词,局外人无从判断。甚至不排除fengzi本人精神失常,所有的故事只是他的臆想,而那个哥哥本来就是个性取向正常的人。

提供一个小的细节,来自表妹的日记
终于发现那个面色枯黄,眯着鼓鼓的眼,留着小盖盖头,身着天蓝色运动服的,伸着小脖子一幅探究的神态的。。。竟然是我的哥哥!!!!

我还给哥哥看我而是开始一点点长大的照片,哥哥都说好可爱


从这两段文字上看,两人不像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彼此间似乎没看过对方小时候照片,“哥哥”的称谓也许只是昵称,并非真的表兄妹关系。如果是在法庭上,fengzi的证词中有部分被证明是假的,那么所有证词全部无效,最终的证据链也就断了。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6-3-22 00:43

原帖由 老虾 于 2006-3-22 00:19 发表


散人老兄,不太同意这个观点。法治社会,法律在任何时候都高于道德,只有在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才只能通过道德加以谴责。


你说的意思我不是很懂讷,现在据说他也开始威胁要顺手干掉我咯,照你这说法,只有在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等我都冰凉了之后,才只能通过道德加以谴责咯?pig.gif
作者: 老虾    时间: 2006-3-22 00:47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2 00:43 发表


你说的意思我不是很懂讷,现在据说他也开始威胁要顺手干掉我咯,照你这说法,只有在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等我都冰凉了之后,才只能通过道德加以谴责咯?pig.gif


还有这故事:han.gif:han.gif

俺的意思是:法律能管的事,甭管道德不道德,管了再说。法律管不了的事,只能道德上骂两句爽爽口。
疯子涉嫌违反Datenschutzgesetz,那就得封了ID,甭管这么做道德不道德.

前些年的辛普森案,刑法上没法判他上电椅,只能民法上让他赔。如果那时民法也没能让他赔,只能骂他两句死无葬身之地。

[ 本帖最后由 老虾 于 2006-3-22 00:51 编辑 ]
作者: 会员18888    时间: 2006-3-22 00:54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2 00:43 发表


你说的意思我不是很懂讷,现在据说他也开始威胁要顺手干掉我咯,照你这说法,只有在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等我都冰凉了之后,才只能通过道德加以谴责咯?pig.gif

嗯.等你凉了之后, 一定帮你在道义上谴责他:man.gif. 放心好了lol.gif
作者: apan    时间: 2006-3-22 00:56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2 00:43 发表


你说的意思我不是很懂讷,现在据说他也开始威胁要顺手干掉我咯,照你这说法,只有在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等我都冰凉了之后,才只能通过道德加以谴责咯?pig.gif

我觉得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是说你还热乎的时候,咱只能道德谴责,等你冰凉了,咱袖子一撸,对他进行法律制裁,哈哈lol.gif
作者: 德国中文网首页    时间: 2006-3-22 01:01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2 00:43 发表


你说的意思我不是很懂讷,现在据说他也开始威胁要顺手干掉我咯,照你这说法,只有在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等我都冰凉了之后,才只能通过道德加以谴责咯?pig.gif

老大,你还是小心点吧
看前面的帖子,我觉得,如果你不删贴,你就违反了德国法律,而fengzi在国内,
到底算不算还不一定。
可怕可怕
其实你当初就不应该站出来,闷声删贴就是了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6-3-22 01:08

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3-22 00:54 发表

嗯.等你凉了之后, 一定帮你在道义上谴责他:man.gif. 放心好了lol.gif

谢谢你啊。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6-3-22 01:10

原帖由 德国中文网首页 于 2006-3-22 01:01 发表

老大,你还是小心点吧
看前面的帖子,我觉得,如果你不删贴,你就违反了德国法律,而fengzi在国内,
到底算不算还不一定。
可怕可怕
其实你当初就不应该站出来,闷声删贴就是了

基本是这个道理,或者会祸害到论坛关门的,
所以有些人虽然好奇心旺盛本身无可厚非,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不妥了。
作者: 迪克    时间: 2006-3-22 10:53

fengzi被封不是因为他喋喋不休,而是因为他散布他人隐私。
就这么简单。
作者: 5Monate    时间: 2006-3-22 22:16

冲动了,删

烦落井下石的sb

[ 本帖最后由 5Monate 于 2006-3-22 22:20 编辑 ]
作者: 德国中文网首页    时间: 2006-3-22 22:28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2 01:10 发表

基本是这个道理,或者会祸害到论坛关门的,
所以有些人虽然好奇心旺盛本身无可厚非,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不妥了。

lol.giflol.giflol.gif
作者: 莫洛托夫    时间: 2006-3-22 22:40

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6-3-22 01:08 发表

谢谢你啊。


哎,还是安慰安慰五湖吧

平白让人死亡威胁,尽管不可能真伤害到,心理肯定也不舒服
作者: 999皮炎平    时间: 2006-3-23 12:59

原帖由 woshifengzi2 于 2006-3-23 05:45 发表
我被封,id被删我不知道哪儿错了,我可没在论坛上发布关于他的资料信息。
但这个是你的地方,我也不好说什么,只不过你把我推入了地狱的更深处,让我背上更多的罪名。
他犯了错,老天,你们全都站在他那方。
我 ...

唉~~,何必呢?
大家对你真是又同情又恨,同情你感情上的遭遇,也恨你不争气,不成熟。你和这个男人不过就是在网上聊过天,谈过情,这就是所谓的网恋,这种东西你就不能往里陷。
作者: 韦一笑    时间: 2006-3-23 13:41

fengzi  啊,对于你,大家是恨铁不成钢啊!
作者: 五湖散人    时间: 2006-3-23 14:20

原帖由 woshifengzi2 于 2006-3-23 05:56 发表
我恳求版主,你要封就封,不要删除我,因为这样他看不到我的留言。
我的最终目的只是要他跟我私下解决。
有些事情我真的不想做。
他每次看了我这里的留言才会去我的博客看。

你,去看看我的博客。
要不我真 ...

既然你想表现得平心静气地谈,那也就平心静气地说说这边的观点。
如果你真要寻求私下解决的话,请不要再来利用这个信息平台,这里不欢迎你来公开这类伤害性很强的私人信息。论坛虽然曾经对你的行为表现出了过度的宽容,但是鉴于眼下的事实,没有任何继续姑息的理由了。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不会以删贴封人为乐,但是如果你来这里仍然抱着与原来相同的目的并采取相同的行为的话,迫不得已我们只能采取相同的措施,望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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